二 全面深化改革涉及社会主义哪些层面

改革或者全面深化改革所涉对象的问题,实质是一个对社会主义作何理解的问题。

在社会主义建设初期,我们将社会主义等同于社会主义制度,并将社会主义制度理解为经济上实行公有制、按劳分配和计划经济,政治上实行共产党领导的无产阶级专政,文化上推行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一元化指导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思想文化。还认为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后,生产关系会与生产力相适应,上层建筑会与经济基础相适应,社会主义会顺利发展,共产主义会很快实现。但是,以此指导实践,结果不尽如人意。

正是在此背景下,我们开始了对社会主义的再认识,开始了以再认识为指导的改革进程。改革启动之时,我们认识到要对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方面进行革命,但此时将改革的对象理解为经济体制,实际采取的改革措施也主要是属于经济体制层面的承包责任制。[1]后来逐渐意识到,只改革经营体制,不触及所有制、分配制和资源配置制,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于是开始突破原有的框框,深入制度层面,对所有制、分配制和计划经济制进行了革命性的调整和变革。例如允许非公有制经济存在,承认市场的作用,提出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等等。但是,直到1992年邓小平同志提出社会主义本质论,我们对什么是社会主义的认识实现重大突破后,才对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体制的认识实现根本性的突破,正式提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及其实现体制作为经济改革的目标制度和体制。

总结我国改革的历史,可以发现,改革过程是一个不断由体制向制度和本质深入,最终又在本质认识获得突破情况下回归制度和体制的螺旋式上升过程——先是在反思什么是社会主义的基础上提出体制改革,然后在体制改革的实践中将改革推进到制度层面;在体制和制度改革实践中积累认识后,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出现飞跃;然后在新的社会主义本质认识指引下开展社会主义制度和体制的重建。[2]

分析至此,我们可以得出三个基本结论:第一,至少要从本质、制度和体制三个层面来理解社会主义:要搞清楚决定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而不是别的主义的本质是什么;将社会主义本质以制度形式准确地概括和体现出来的基本制度是什么;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以具体制度体系的形式运转起来的体制是什么。第二,我们党领导的这场改革,毫无疑问包括本质、制度和体制三个层面,既包括对社会主义本质的重新认识,又包括对社会主义制度和体制的重构和优化。第三,改革之所以能够不断实现突破,在于我们党重新回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轨道,不断突破传统认识的束缚。

进入全面深化改革新阶段,改革的对象有没有改变?或者说,我们对社会主义本质的探索还要不要继续,对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和体制的改革要不要继续?回答无疑是肯定的。首要的原因,是我们对社会主义本质、制度和体制三个层面认识和实践的突破还只取得初步成功,建设一个对社会主义本质认识比较透彻、社会主义制度和体制比较完备、各方面比较成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还远没有获得全面成功。退一步说,即便我们获得了成功,我们也仍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社会主义本质、制度和体制进行新的探索和变革。

但是必须注意,将改革对象包括制度和本质,不是要“改旗易帜”,改变社会主义大方向,转向资本主义或其他主义;也不是要将前期已经取得并经过实践检验具有真理性的对于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和能够准确、良好地体现和实现这些社会主义本质认识的制度与体制弃之不用,另起炉灶,而是要在坚持这些成果的基础上,以扬弃的态度更加彻底地发展社会主义,坚持社会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