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管制评论(2014年第1期)(总第5期)
- 王俊豪主编
- 10020字
- 2021-03-28 00:14:13
三 模型与分析
(一)成本相似情形下的终端价格竞争模型与管制
考虑两个运营商:在位者(运营商1)与进入者(运营商2),假定整个市场为两家运营商完全覆盖,网络由长途骨干网、本地接入网与交换网构成,所有的消费者都单归属——便于分析固定电话网络,运营商i选择价格pi与固定月租费mi,市场份额分别标记为s1(p1,p2,m1,m2)与s2(p1,p2,m1,m2),接入价格分别为aij与aji,由管制者规定。
1.消费者需求
消费者一边由数量为n的消费者构成,消费者均匀地分布在Hotteling线性线段[0,1]上。运营商1位于线段的初始端点x2=0处;运营商2位于线性线段的终点x2=1处。位于[0,1]处的消费者在购买运营商服务时会有负效用t(xi-^x)。根据我们先前的单归属假设,如果消费者从运营商1处获得的效用大于从运营商2处获得的效用,即如果v1[p1,m1]>v2[p2,m2]- t(1-^x),那么,该消费者就会从运营商1那里购买服务。运营商i的市场份额为:
如果一个运营商将相对于竞争对手较高效用水平的服务产品给予消费者,那么该运营商的市场份额就会增加,否则就会减少。从(1)式可以看到,t值越高,会使得运营商谋求市场份额扩大这件事变得非常困难。这就是Hotteling模型中的最优定位对运营商竞争力产生的影响。对于一个理想位势的运营商,消费者的间接效用函数可以视为净效用:
间接效用由独立的流量部分与相互依赖的流量部分所构成。发生在两个相互竞争网络,前者可以说是网内流量,也可以称为自网络效应;后者可以说是网间流量,也可以称为交叉网络外部性。显然,净效用是价格的减函数。这里隐含的一个逻辑假设前提是,对于所有消费者而言,净效用严格为正。
为描绘两个运营商的竞争景象,我们不妨先看间接效用函数中的独立流量部分。该部分在竞争视角下可以看作运营商的领地,给定每分钟的通话价格pi,每个消费者有单位需求x(pi)的呼叫次数或者通话步长与由此而获得的效用u(x)。一个用户对网络i的单位需求可以规定为:
对上式微分,得u(x)= p。
消费者从呼叫同一网络得到的效用与呼叫异网用户得到的效用一样。内在地假定了呼叫模式在网内与网间是平衡的。
现在来看间接效用函数中相互依赖的流量部分。这部分可以看作为在线性线段的竞争效应。这里,消费者必须为所在网络运营商支付每个月的固定费mi,消费者从他所在网络运营商那里得到一个与其呼叫没有关系的固定效用。比如,运营商为其用户提供一些免费应用连接、免费短信息、免费内容服务、唤醒服务、手机铃声、电子书、音频与音像文件。一般而言,在位运营商在提供这些固定服务时比进入者具有比较竞争优势。原因在于内容提供商和服务提供商更愿意与网络用户基数大的网络提供。在用户规模大的网络投放广告的收益要比用户规模小的网络多得多。这样,依赖流量的间接效用,在位运营商具有优势。如果采用网络中性的网间结算接入价格甚至是非对称性接入价格,即小网呼叫大网,主叫不需要支付接入费,而大网呼叫小网则需要支付接入费,那么用户选择小网就合算。非对称性的接入定价的依据就在这里。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政策设计意图:非对称性接入价格的有效竞争目标导向就是市场份额在竞争者主体之间得以合理的配置,而不是针对于两个竞争性网络的两个流量产生的两种外部性如何内部化。因而,这一政策仍然是单边市场的逻辑。在接下来的分析中我们将指出,这种着重于市场份额有效竞争的思维其实在双边市场环境下只能够导致成本扭曲与零售市场价格战,最终导致网间结算方式选择的困难与妨碍市场进入。
2.成本流量与利润函数
依据Laffont与Tirole的电信竞争理论,存在着三种不同类型的成本:独立于流量的固定成本、与服务的消费者人数和互联相关但独立于流量的成本及流量依赖型成本。第一种成本是为建立网络而发生的相关成本,又称为沉淀成本(ci)。第二部分成本是互联依赖型但流量独立的成本,本地接入网络一个时期或者每一次互联的成本,又称为本地环路成本(fi),这部分成本必须借助接入价格来补偿。第三种成本是流量依赖型成本,又称为是边际成本。作为流量依赖型成本随着互联接入的变化而变化,这些变化通常反映在每分钟通话价格上。为简单起见,假定两个运营商的成本相似,让ck表示为运营商i的k次呼叫的成本,让aij表示为终端运营商i从竞争对手那里获得的接入费。呼叫有网内呼叫、网间呼叫与接听三种形式,这样,k = 3,c1= c2+ c3。运营商i的利润为:
第一部分为来自网间呼叫的流量;第二、第三部分为来自接听流量;第四部分为用户规模带来的利润。利润依赖两个运营商的零售价格,反映的是运营商之间策略的相互作用。同时,利润依赖政府规定的接入价格水平。假设aij = c3与aji= c3,那么就意味着规制者将接入价格以边际成本为基础。
等式的最后一项表明,由于消费者的位置与厂商位置的距离而给消费者带来的负效用。
社会总剩余为:TS = PS + CS。
网络运营商1的社会最优市场份额为:。
假如两个网络间存在非对称,因为缺乏进入者网络与其提供服务的相关消费者信息,上述CS与TS必须加以修正。考虑两个特别的规定,固定效用来自用户加入网络后的服务数量。假设在位运营商与新进入者提供相同的服务,这些服务可以视为对称的。所有消费者均具有在位运营商提供服务的经历,即消费者对在位运营商的服务具有完全信息。标记u1是从在位者服务那里得到的效用,而消费者对市场新进入者却只拥有部分信息,消费者仅关注新进入者的服务部分,u2= xu1,消费者剩余就为:
总剩余变为:。因为从社会的角度来看这两个网络是对称性的,各自的市场份额为。
注意到作为政府控制的目标不仅是社会总剩余,而且也包括消费者剩余,这两个剩余在控制冲击下其作用方向可能相反。即一项管制政策会降低社会剩余但同时会提高消费者剩余。把生产者剩余管制路径转化为消费者剩余,一个管制者如果偏好于确保消费者剩余与市场竞争就会约束运营商投资于基础设施以及改进服务质量以最大化消费者剩余。这在中国移动由2G过渡到3G时采用国产的TD- SCDMA中体现出来,而让联通直接采用国际上流行的3G标准技术。这一管制无非就是试图改变中国移动在移动多媒体上的竞争优势,而让中国联通与中国电信在互联网时代更早一步地抢占移动无线宽带以及相应应用领域的制高点,以达成在中国移动通信领域中的有效竞争。在一个非对称性电信市场,管制者希望极大化平均消费者剩余与每个运营商的利润而不仅是进入者的进入,因为在位运营商拥有先天的一些基础设施,于是要考虑进入者的投资激励事情。
3.非对称性接入价格管制效应
在两部定价下,每个运营商有两种工具:每分钟的通话价格与固定月租费,而且能够依据每一用户的呼叫量有效地对用户进行平均分割。
(1)每分钟通话价格。从利润最大化的一阶条件可以看出,每分钟的通话价格等于观察到的边际成本。
给定竞争者的任何一个价格水平,一个利润最大化的运营商其价格是每分钟通话价格等于边际成本,形式化为:
pi= ci+ sj(aij- c3)
在确定每分钟通话价格时,每个运营商通常是在极大化消费者剩余与流量依赖型成本之间的差别。依此逻辑,运营商的行为像一个垄断者,用注册费来攫取消费者剩余,而用每分钟的通话价格来补偿边际成本。因而,在平衡的呼叫模式下,在两部定价机制下接入价格水平的上升所带来的每分钟通话价格上升可以由固定月租的降低来平衡。需要注意的是,当一家运营商将每分钟通话价格等于边际成本使得来自所有网内与网间呼叫流量的利润归于零。其结果是利润的唯一来源是注册费与接听流量的收益。因此作为进入者对此的最优反应是:
2(p1,p2,m1,m2)= n(1- s2)s2x(p1)×(aji- c3)+ ns2(m2- f)
标准化为:
将依赖v1与v2的极大化运营利润的价格pi代入运营商的利润函数中得:
让,且满足于>0,对u1- u2足够小到一个内点均衡在成本为基础的管制冲击下得以存在,且aji充分地逼近于c3。假如当新进入者以一个成本加成制定接入价格即aji≥c3时,在位运营商的接入价格就会约束于成本基础的管制,在此情况下,消费者的剩余可以得到提高。
命题1:没有基于终端接入价格的歧视的两部收费在均衡中,运营商2趋于成本为基础的接入定价,在运营商战略反应曲线向上倾斜时,非对称性接入价格管制政策会提高消费者的剩余。
命题1的证明可以沿着这样的路径:在以成本为基础的接入定价的最优反应是nsi(mi- f)。这一模型类似于标准化的寡头垄断模型。因为运营商之间的非对称性意味着在位运营商的市场份额大于。另外,利润最大化的一阶条件隐含着每个运营商的次优反应。运营商为消费者提供的净效用是战略互补的。因此,战略反应曲线应该是向上倾斜,即。对此的理解,可以考虑在位运营商在面临以成本为基础的接入价格管制政策下,存在着减少异网呼叫次数的激励,以使它的边际成本得以下降。在一个市场是均衡的情况下,呼叫数量是在位运营商能够极大化其利润的市场份额。进一步地,在以成本为基础的接入价格下的非对称市场份额的在位主导运营商在增加它的市场份额时就必须提高它的服务品质量或者该用户的满意度,或者至少应该减少在网间接入价格政策冲击下的市场份额的降低,即在线性定价下降低每分钟通话费。市场新进入者则有激励去提高接听一边的流量,可以在互惠接入定价下或在政府管制的接入价格下获取来自在位运营商一端的接入费。为获得更多的网络用户以增加接听一边的收益,新进入者必须增加消费者的净效用。这样,在以成本为基础的接入定价原则下,两个运营商围绕市场份额而展开的古诺式竞争战略是互补的,导致各自的战略反应曲线向上倾斜,这是消费者的净效用因此而获得增进的必要条件。这一结论隐含着如果竞争性运营商的战略反应曲线向下倾斜,非对称性的接入价格管制政策就不一定实现消费者剩余的最大化。更多考虑的是运营商之间的竞争。
(2)市场份额与进入者的利润。命题1说的是在给定进入条件下非对称的接入价格管制可以改进消费者剩余,同时可以提升进入者的利润以促进竞争。如中国移动与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与中国联通的互联费就是采用了不对称的接入定价政策:中国移动用户拨打中国电信或中国联通的固定用户,中国移动需向中国电信与中国联通的固定用户支付0.06分/每分钟的接入费,而中国联通或中国电信的固定用户拨打中国移动用户则无须向中国移动支付结算费,中国移动与中国联通的移动用户则实行互不结算。这一管制政策显然是为了遏制中国移动的市场势力包括其市场份额。在鼓励进入者进入的同时先把在位的中国移动的手脚给捆住,以此来培养新的市场竞争主体,这一政策在早期基本上是成功的。然而,2003年小灵通的崛起以及全业务时代的到来,加上中国联通3G技术与中国移动3G技术应用的差异和由于电信技术的进步使原来的电话网为主的电信市场变成了三网时代以互联网为骨干网络的电信市场,原来的非对称管制政策显然不合时宜。而且,市场份额对以成本为基础的接入价格政策的反应并不是局部性的。
引理1:局部地围绕成本为基础的接入价格,一个新进入者接入价格的微小量的变动对均衡的市场份额不少会产生什么影响。
对引理1的理解可以回忆命题1进入者接入价格aji的增加导致较高的净消费者效用。在围绕以成本为基础的接入价格的邻近区域aji的增加带来的是新进入者零售利润的降低。因为均衡的市场份额并不会对进入者价格的变化而有所反应。
引理2:非局部性的成本加成基础的网间非对称性接入价格管制政策会对市场构造产生持久冲击。
对此的理解是,成本加成的接入价格产生的利润来自网间的异网呼入流量。因此,在围绕成本为基础的接入定价管制的邻近区域,非对称性的接入价格管制政策增加了进入者的利润,即只要在批发市场上受益能够超过零售市场上的损失即可。这一引理可以在2003年原中国电信的小灵通市场份额对中国移动与中国联通的挤压中得到来自市场份额变化对非对称性管制政策冲击反应的经验支持。
(3)总剩余。评估总剩余的变化需要注意的是所有消费者完全覆盖,均衡的市场份额并不受接入价格的影响,进入者的接入价格成本加成及其社会福利效应扭曲了在位运营商的每分钟通话价格:
总剩余:
(9)式实质上是引理1与引理2在总剩余评估中的应用。也就是说,当接入价格过高时,总剩余减少。不过,当新进入者的市场份额较小时,总剩余损失较小;而当接入价格过高时,对总剩余会产生不利影响。
进一步地,市场份额的改变对接入价格具有另一种福利含义。以成本为基础的接入价格市场份额均衡的总剩余比最优的要来得大。尽管市场份额的二阶导数,隐含的是使用非对称性接入价格会带来配置效应的扭曲。这样,使用非对称性接入价格会给竞争性的市场带来两种扭曲效应:在位运营商的价格偏离了边际成本,市场份额仍然未能达到最优水平。这在中国移动与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的市场格局在全业务多边市场的同一边所拥有的非对称性的市场份额的经验事实中得到佐证。
(二)成本非对称情形下终端竞争
本部分放松两个运营商成本对称假设即考虑在两个以上网络运营商成本非对称情形下的接入价格管制政策的最优设计以及对市场构造与社会福利的影响。分析思路与上述模型一样,也是沿着Laffont Rey、Tirole(1998)与Carter、Wright(1999,2002)对非对称网络接入价格管制的分析思路进行。所有的网络都相互竞争,其他相关假设与上述模型一致。
1.消费者需求
消费者从网络i得到的剩余为v(p)= maxqu(q)- pqv'(p)= q(p)
价格需求弹性是,让vij、qij、uij表示为:v(pij)、q(pij)、u(qij)
接听电话(被叫)用户效用是γu(q),这里γ∈[0,1],假设主叫与被叫的呼叫模式是平衡的,消费者加入网络的需求由边际消费者决定,即:
这里,wi=αi[v(pii)+γu(qii)]+αj[v(pij)+γu(qji)]-Fi=αihii+αjhij-Fi
hij= v(pij)+γu(qij)
消费者的位置x =α1,因此,如果消费者加入网络1,所得到的额外效用,A是运营商1得到的非对称市场份额,在位与声誉模型隐含着网络具有比较优势。
模糊上式得:
企业的利润为:
消费者剩余为:
社会总福利是:
上述等式表明,给定市场份额α1与α2,社会最优的接入价格水平pij=。这一接入价格水平位于成本以下,因为运营商内部化了呼叫外部性。如果vi=(1 +γ)u(qi)- ciqi是来自网间呼叫的社会最优数量得到的效用,社会最优的市场份额可以极大化:
特别情况下,如果成本相同,社会最优市场份额为:。
2.网内与网间均衡的价格结构
情形一:线性定价。本部分研究的主要目的是归纳得出依赖非对称市场份额的网内与网间价格结构的均衡特征。首先,考虑非线性定价即Fi=0,勒纳指数规定为:。
我们得到下列命题:
命题1:对任何给定的市场份额网络i的网内与网间的价格结构在两个勒纳指数之间有如下关系:
γn与αi的斜率向下。证明略。
两个勒纳指数之间的上述关系是穿越垄断点的一条直线。假如不存在网内与网间的呼叫外部性,勒纳指数是相同的。这与LRT模型中的结论完全一致。另外,如果是γ一个很小的正向量,或者, Lij与Lii同步增长;如果γ很大,当Lii增长时,Lij不能下降。但依我们前面的假设Lij>Lii,即网间的勒纳指数通常高于网内的勒纳指数,这就意味着如果接入价格高于成本,网间价格就高于网内价格。
网间的结构指数高于网内勒纳指数的原因是,呼叫外部性给予竞争对手一个额外的效用,通过提高网间价格来限制呼叫步长,以此改善其相对的竞争力优势。由此得到两个重要的观察结果:
第一,由于两个勒纳指数的斜率与市场份额呈现下降关系,拥有较大市场份额的运营商将会拥有较高的网间结构指数,如果两个网络运营商在网内的勒纳指数相同,也就是有相同的网间成本(包括接入价格)与网内价格,大网的网间价格将会高于小网的网间价格。
第二,在小网的网间价格低而网内价格与大网相同,两个竞争性的成本差异的网络,即使在平衡呼叫模式下互联流量的非平衡状况,接入领域的赤字也将会对小网产生持久的负面影响,这一赤字来自大网网内强劲的被叫的呼叫外部性的内部化。因此,这一结果并不产生于大网的反竞争性行为。
在成本非对称性指数较小环境下,对市场均衡的比较静态分析的结论与成本对称性网络环境下得出的结论相同。因而,在比较静态分析下,我们暂时考虑两个网络对称时的市场份额均衡作为成本对称性的近似替代。先假设两个网络的市场份额对称,然后把这些结论与成本非对称性网络的网内或网间定价作比较。
命题2:线性定价的对称的纳什均衡,下列比较静态结果存在:
(1)网内与网间价格在主导运营商(从属运营商)的差值随着事先非对称性A的引入而增长(下降),如果γη<k(k>1),每个消费者的固定成本fi足够小,α>cji(终端成本)。
(2)网内价格在互惠接入定价下下降,网间价格则上升。因此,网间与网内价格差增大。
(3)网内价格与竞争程度或替代程度负相关,而网间价格与竞争程度成正相关(γη>1)或负相关(γη<1)。网间或网内差值或增加或下降。
(4)网内价格与呼叫网络外部性的大小呈负相关。如果(γη>1),或(γη<1)与α- cji足够小,网间价格与网内/网间函数就会增大。
离开较低的价格水平,从属运营商选择一个非常低的网内与网间价格差。由于主导运营商索取较高的价格水平,从属运营商的均衡的市场份额小于+ A,其所获得的利润高于在网络市场份额对称情形下的水平。
命题3:比较静态下,对较小非对称网络,在两个网络的非对称程度很高时,我们得到主导运营商与从属运营商的行为特征差异结论:
(1)呼叫外部性γ。γ价值减少超过网间价格的下降程度对从属运营商而言是比较低的,即从属运营商的网间价格在γ下降时可能会降低。
(2)互惠接入价格a。接入价格的变化会带来从属运营商的网内价格的变化大于主导运营商,主导运营商的网间价格的提高快于接入价格水平的变化,而从属运营商的网间价格提高速度较慢。
现在考虑两部定价情形:
Jeen等(2004)与Berger(2005)得到利润最大化的价格结构,先设市场份额αi不变,将Fi=αipii+αjv(pij)-αiγu(qij)+ ki代入利润函数中,然后再对这些变量求得极大化利润,得
如果如果,Lij=1。
网内价格内部化被叫的效用导致最优的网内价格水平位于边际成本以下。另外,网间价格水平仍然位于边际成本以上而且提高自己的市场份额,通过限制用户呼叫步长,较高的网间价格水平降低了竞争对手网络的吸引力。均衡情况下的固定费:
现在我们来分析运营商实施两部定价情况下的比较静态结果,由于同样的原因,均衡的市场份额不能由分析性发现,我们再次运用对称性情形下的比较静态均衡。
命题4:从两部定价的对称网络的比较静态结果有:
(1)网间价格与网内/网间价格的差值会随着较小的事后接入价格的增加而增加,小网则相反,同时网内价格将不发生变化。
(2)在互惠接入价格下,网间价格与网内/网间价格的差值的增加与固定费下降,而网内价格则不发生变化。
(3)在两个网络竞争强度提高的情形下,网内与网间价格都不发生变化,但固定费用下降。
(4)在呼叫外部性增大的情形下,网内价格下降而网间价格与网内/网间价格的差值会增加。
在两部定价下,依据(10)式、(15)式与(18)式可以得到两部定价下的固定费为:
特别地,当时,上述两个网络对称时的比较静态结果在非对称情形下演变为:
(1)呼叫外部性γ:呼叫外部性增大,导致主导运营商的网间价格上升速度快于从属运营商。因此,拥有庞大网络用户基数的大网,自然也提高网间价格。
(2)竞争替代程度t:考虑参数t越大,主导运营商的网间价格会上升,而从属运营商的网间价格会下降,即从属运营商会采取攻击性策略以获得竞争策略效应。
(3)互惠接入价格a:主导运营商的网间价格与网内/网间价格的差值在接入价格提高的背景下其增长速度快于从属运营商。
因此,无论是在线性定价还是在非线性的两部定价下,我们的分析得到了同样的结论:在非对称网络环境里,主导运营商将会索取较高的网间价格,导致较高的网内/网间价格差。高的互惠接入定价扩大了这一差值,呼叫终端的价格歧视对运营商来说是其最大化利润的必然选择。对这种策略管制部门在进行反竞争行为调查时,重要的是这种策略属于排斥竞争的不正当策略,对竞争的妨碍是否存在以及程度如何。
3.网内/网间的价格歧视策略和反竞争效应分析
这个问题实质上是在位的主导运营商能否借助网间与网内的价格歧视策略,是否具有反竞争行为或者是否属于掠夺性定价,或者主导运营商这一策略是否阻碍了它的正常发展,比如基础瓶颈的投资激励、新业务的展开与电信新技术的采用。
极端情形下,在位的主导运营商可以制定一个绝对低的网内价格水平,将从属运营商高的客户全部窃取,以至于对手被挤出市场。同时,高的网间价格可以降低竞争对手网络被叫的效用。因此,掠夺性定价的效用就将体现出来。一个更有趣的问题是,网内/网间价格结构是否来自有限制的掠夺性定价,即不招致从属运营商立马退出市场,而是主导运营商限制从属运营商的利润与现金流,使得从属运营商很难在预测利润的基础上对竞争性瓶颈环节进行投资或改善网络的覆盖以提高其服务质量。我们考虑这样一种市场构造特征安排:对于给定的从属运营商的利润水平,主导运营商是否在较低的网内价格中进行了最优的抵消?这样一种主导运营商的价格结构安排是否可以很容易地加以识别,特别是在成本不可观测时。
考虑一个掠夺博弈的结构,那里的纳什均衡我们可以称为掠夺性均衡,定价方式采用线性方式,给定从属运营商的网内价格与网间价格及最大化的利润水平,主导运营商的定价问题为:
求解这个掠夺性均衡的第一步,我们可以考虑主导运营商在市场份额固定时的最优价格结构。我们发现:
命题5:主导运营商线性定价下的掠夺性均衡,网内/网间价格结构可以近似地由下式给出:
这里,u≥0,是条件的拉格朗日乘数,从属运营商的价格结构由给定。
如果接入价格不以成本为基础,这一结果意味着在掠夺情形下,主导运营商的网间价格结构会改变,即将接入价格水平位于边际成本以上。主导运营商的网间价格会很高,这来自主导运营商的终端呼叫对从属运营商利润的正面影响:如果从属运营商接入价格高于成本,主导运营商会进一步提高网间价格,限制从属运营商那里的呼叫步长,以此减少从属运营商在终端接入的获利动机。在理论上,接入价格低于边际成本,主导运营商将会采取相反的价格竞争策略:由于从属运营商在每次被叫上都会失去现金流,主导运营商会选择一个较低的网间价格来增加它的通话时长。另外,如果接入价格等于成本,在网内/网间价格关系上将不会发生变化。
命题6:如果运营商在线性定价下竞争,而且假如主导运营商并不企图将从属运营商赶出市场,而只是施加其竞争的难度,会有:
(1)当掠夺程度提高时,会有主导运营商的网内价格快速下降,而网间价格先降后升且超过纳什均衡下的水平。因此,主导运营商网内/网间价格同时慢慢下降,导致了在网内与网间价格差的缩减。
(2)在掠夺性均衡态里,规模报酬的递减:任何进一步削弱从属运营商获利能力的努力会增大主导运营商的成本。
市场主导运营商大幅度降低它的网内价格,从竞争对手那里掠夺客户。另外,网间价格的敲定来自两个网络相反的动机:当一个较高网间价格具有限制从属网络呼叫外部性与减少从属网络在呼入端接入收益两个功能时,一个低的网间价格可以吸引来自另一个网络的消费者。当从属网络的市场份额因掠夺水平上升而变小时,网间价格对主运营商的消费者而言其重要程度就下降了,从属网络运营商的消费者接听来自主导网络用户的呼叫就成为主导运营商定价策略的一个必需的选项。在这样的市场构造下,主导运营商的最优价格结构安排显著地提高了网间价格水平。
命题7:在一个掠夺性均衡里,运营商两部定价,从事掠夺的主导运营商的价格结构有如下特征:
这里u>0,是的拉格朗日乘数,遭受到掠夺的从属运营商的价格结构由(16)式决定。
将上述命题与作比较,发现网内价格维持它的价值,但是,如果接入价格高于成本,网间价格就会上升。
命题8:如果两家运营商在两部定价下进行价格竞争,如果主导运营商实施限制掠夺竞争策略,有:
(1)当掠夺程度提升时:①两家运营商的网内价格保持不变,主导运营商的网间价格增长迅速,从属运营商的网间价格下降微弱。②主导运营商的网内/网间价格差值强劲攀升,从属运营商的网内/网间差值下降缓慢。③两家运营商的固定费下降。
(2)存在规模报酬递减的倾向,即限制掠夺的成本会上升。
这样,我们又获得了一些有关限制掠夺市场构造效应:掠夺有利于纳什均衡构造的两部定价,价格结构是一个高的网间价格水平与一个较低的固定费的组合,通过低的固定费吸引用户加入主导运营商网络。因为,高的网间价格减弱了从属网络用户的呼叫外部性,在两部定价下的这一效应与线性定价情形下的效应没有什么区别。出现在不同定价样式中共有的掠夺市场构造是由于主导运营商的网内/网间价格差增加强劲,而从属运营商却没有什么大的改变。两种情形下的网间价格的攀升的目的是减弱呼叫外部性。
在上面有关主导运营商的网内/网间价格的限制掠夺策略的讨论中,我们并没有看到主导运营商存在着驱逐竞争对手然后提升零售市场价格的动机。而且,在存在呼叫外部性情况下,限制掠夺的成本也在上升。结合这两个方面的考虑,笔者以为,非对称网络的纳什均衡存在于非对称性网络环境下网内/网间价格歧视的任何一种定价方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