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文献综述

自Houthakker(1951)利用横截面数据对居民电力需求进行实证研究以来,出现了大量针对能源需求的实证研究,这一时期的研究一般都隐含假设存在稳定的能源需求函数,研究所得到的结果严重依赖于所获得数据的质量。近二十年来,单位根检验和协整等计量方法的出现以及居民消费数据质量的提高,无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都出现了大量用协整技术对居民电力需求的实证研究。这些研究大致可以分为两类:

一类采用总量数据,一般将居民生活用电量表述成价格、收入和其他变量如气候或者城镇化率的函数。Dergiades和Tsoulfidis(2008)采用柯布—道格拉斯函数将美国1965—2006年的人均居民电力需求表述为人均实际收入、居民电价、作为电力替代品的加热用石油的价格、全年制冷和取暖天数及人均居住面积的函数;Emmanuel Ziramba(2008)采用半对数线性模型将南非1978— 2005年的人均居民电力需求表述为人均GDP、居民电价和时间趋势项的函数;Narayan和Smyth(2005)采用对数线性模型将1969—2000年澳大利亚人均居民电力需求表述为人均实际收入、居民电价、民用天然气价格以及制冷和取暖天数的函数;Holtedahl和Joutz(2004)采用半对数线性模型将中国台湾人均居民电力需求表述为城镇化率[1]、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电价、作为电力替代品的石油的价格的函数。此外,Zachariadis和Pashourtidou(2007)、De Vita等(2006)、Galindo(2005)、Hondroyiannis(2004)、Hunt等(2003)、Nasr等(2000)、Bose和Shukle(1999)、Beenstock等(1999)、Pesrran等(1998)、Silk和Joutz(1997)的研究都属于这一类型。

另一类方法采用调研数据,Labenderia等(2006)利用1973—1974年、1975—1984年及1985—1995年的共48个季度的家庭支出调研数据,采用修正的“几乎理想的需求模型”[2]估计居民家庭能源和非能源消费品之间的价格和收入弹性;Filippini和Pachauri(2004)利用1993—1994年对印度近30000户城镇居民家庭支出的调研数据,来估计经济变量(收入和价格)和家庭特征对居民电力需求的影响。此外,Larsen和Nesbakken(2004)、Leth- Petersen (2002)、Filippini(1999)以及Poyer等(1977)的研究也都属于这一类。上述实证研究的结论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模型的变量选择、计量经济方法、所使用数据的频率和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所得到的居民电力需求的长期收入弹性在0.37(中国台湾)—2.94(巴基斯坦),长期价格弹性则在0.20(韩国)—0.56(印度尼西亚)。而短期价格弹性和收入弹性一般为长期弹性的一半。从上述这些研究中可以归纳出影响居民电力需求的两类关键因素分别为经济因素和季节性因素,使用总量数据更容易得出经济因素对居民家庭电力需求的影响,但很难观测到居民家庭特征(人口规模、居住条件、电器购买和使用行为)对电力需求的影响;使用调查数据可以更为准确地表述居民家庭的电力需求,但是前期数据搜集的工作量巨大,而且估计的结果显著的受到数据质量的影响。本文列出了部分实证研究结果(见表1)。

表1 居民电力需求弹性的部分实证研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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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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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PC表示面板协整,STSM表示结构性时间序列模型,JOH表示Johansen协整方法,RR表示岭回归方法;符号“—”表示无报告弹性;“to”表示用不同的模型或样本数据得到的结果;“/”表示用不同方法得到的结果。
资料来源:参考文献[27]。

林伯强(2009)将居民按照收入水平五等分,通过调整估算出的城乡居民电力消费的价格弹性得到不同收入阶层居民电力需求的价格弹性。任月明等(2008)研究了2000—2005年不同省市居民人均生活用电力和人均收入之间的关系,估计出居民电力需求的收入弹性,但没有给出关于居民电力需求的价格弹性。齐放等(2009)利用2005—2009年中国国家电网辖区内的29个省市自治区的居民电力收入和消费数据,估计出居民电力需求的价格弹性为-0.16。李虹(2011)在研究取消居民电价补贴时依据齐放等(2009)估算出的价格弹性对不同收入阶层的居民电力需求的价格弹性进行估测。本文的研究是对居民电力需求弹性的补充,同时也为居民电力需求侧管理及居民电价规制政策评估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