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受政府雇佣的替代办法是个人自由的保障
比所有这些管理上的考虑都要重要的,是私人企业作为个人自由的一种保障的意义。这种议论是有充分根据的,尽管它往往被一些资本主义的狂热信徒歪曲了,他们把个人自由和资本主义发财致富的许可证甚至和巨大公司的经济权力等同起来。虽然富人的财富和大公司的权力也能用来限制一些人的自由,这些人是直接或间接为他们工作的或依靠他们所控制的产品的,但在近代,个人自由系滥觞于私人企业的开放,一个人不靠国家雇佣来谋生的可能性可以防止他对代表国家的雇主的过度屈从,这一点依然是不错的。当然,如果要保卫民主的话,这只是需要发展和维护的许多力量当中的一个,单单这个力量不能够保证民主,凡是对保卫民主有帮助的东西都是值得重视的。
统制经济可能认为,作为对保卫民主的贡献,甚至资源配置在效率方面的某种牺牲也是值得的,虽然一种政府要考虑到这一点并能提供适当的保障,尽管它是百分之百集体主义的。
在完全竞争无法继续存在的场合——像我们考察过的不变报酬的情形——可能靠反投机来勉强保持它。政府保证竞争价格,将会粉碎一切垄断的企图,这种垄断是靠企业联合或把企业扩充到足够大的规模来对买卖价格施加垄断力量建立起来的。如果一切工业都可以自由加入(free entry)的话,也可取得同样结果;在自由加入的条件下,一旦任何垄断形成,它抬高产品价格或压低要素价格,新企业马上会冲进来以便抓住超额利润的机会,这就使价格和产量恢复到最适度的水平。这里困难在于,一个大公司或联合企业往往能够威吓小型的新企业,所以唯一有效的竞争是政府的竞争。这种情形促使我们回到集体主义的解决办法,不过要由政府和私人企业实行竞争。政府机构要遵守这条“规则”(使vmp=vmf),私人企业要使利润成为最大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