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逃离与回归

莫言的军队生涯平淡无奇。他在渤海边的黄县驻防,成为一个无线电监听部门警卫班里著名的农活好手。他虽然成功地当上了兵,但在这个毫无提干希望的警卫班里,他干的仍然是农活。苦闷之余,莫言又拿起了笔,开始创作

莫言对于自己生养于斯的那片土地,可谓是爱恨交加。在散文《超越故乡》里,莫言写道:

十八年前,当我作为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在高密东北乡贫瘠的土地上辛勤劳作时,我对那块土地充满了刻骨的仇恨。它耗干了祖先们的血汗,也正在消耗着我的生命。我们面朝黄土背朝天,比牛马付出的还要多,得到的却是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凄凉生活。夏天我们在酷热中煎熬,冬天我们在寒风中颤栗。一切都看厌了,岁月在麻木中流逝着,那些低矮、破旧的草屋,那条干涸的河流,那些土木偶般的乡亲,那些凶狠狡诈的村干部,那些愚笨骄横的干部子弟……当时我曾幻想着,假如有一天,我能幸运地逃离这块土地,我决不会再回来。[37]

黄县旧营房,现在已成民房。一九七六年莫言“连头也没回一下”地离开故乡来到这里当兵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逃离故乡”是莫言生命中的一段晦涩的主题,这个愿望驱使着他越走越远,但文学创作激情也越来越异化,以至于压抑在身体深处无法喷涌。一九七六年二月十六日,当莫言爬上装运新兵的卡车时,当那些与他同车的小伙子流着眼泪与送行者告别时,他说自己“连头也没回”一下——他感到自己如一只飞出了牢笼的鸟,浑身轻松,充满了飞翔的快感。他觉得故乡已经没有任何值得自己留恋的东西了,希望汽车开得越快,开得越远越好,最好能开到海角天涯。他看厌了,受够了,新兵莫言希望彻底割断与家乡的关系。当运兵汽车停在一个离高密东北乡只有二百华里的军营,带兵的教官说到了目的地时,新兵莫言感到深深的失望:这是一次不过瘾的逃离,故乡如一个巨大的阴影,依然笼罩着他。

然而,故乡就是故乡。故乡是那种你可以反抗可以憎恨可以热爱可以潸然泪下但是无法选择的宿命的出生地——它笼罩着你牵绊着你,它让你对它爱恨交加,让你对它无可奈何,让你通过各种方法,重新记忆它,描写它,想象它,甚至故意去遗忘它。但无论怎么样,最终你都要回到它那里去。故乡是一个无法解开的结,一片无法走出的沼泽。美国作家托马斯·沃尔夫说过:“我已经发现,认识自己故乡的办法是离开它;寻找到故乡的办法,是到自己心中去找它、到自己的头脑中、自己的记忆中、自己的精神中以及到一个异乡去找它。”[38]

捷克作家米兰·昆德拉说:生活在别处!

中国的作家莫言内心深处一直盼望着能“生活在别处”——对故乡的逃离,就是对故乡的另外一种回归。莫言对此深有体会,他写道:“两年后,当我重新踏上故乡的土地时,我的心情竟是那样的激动。当我看到满身尘土、满头麦芒、眼睛红肿的母亲艰难地挪动着小脚从打麦场上迎着我走来时,一股滚热的液体哽住了我的喉咙,我的眼睛里饱含着泪水……那时候,我就隐隐约约地感觉到了故乡对一个人的制约。对于生你养你、埋葬着你祖先灵骨的那块土地,你可以爱它,也可以恨它,但你无法摆脱它。”[39]

就像托马斯·沃尔夫一样,远离了的故乡成了莫言心中的一颗生命种子,总有一天,在气候和土壤都合适的情况下,这颗美妙的种子会生根发芽,长成参天大树。一个人无法脱离他的故乡,就像一条河流肯定有源头一样。只有这种真切的故乡感受,才是作家施展拳脚的大舞台。这座鲜活的舞台具有广阔无边的特性,各种风景事物,各种人物事件,各种声色草木,都是作家的武器和道具。很多作家丢失了故乡,也就丢失了自己的随身武器,变成了一个没有内功的侠士,只能徒劳地挥舞着一把纸糊的大刀,用锡纸营造刀光剑影的假象来吓唬普通老百姓。但对于真正的读者来说,这种花架子不值一提。莫言心中一直装着“故乡”这锅酱汤。它在莫言的身体里发酵,散发出浓烈气味,使他在外界诱惑自己偏离内心方向时,给他指引出前面正确的路途。对于一名真正的作家而言,是否要返回自己的故乡,如何寻找到返乡的路途,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现实中大多数所谓的作家,都迷失在现代城市和现代文明的声色犬马中,失去了心中的故乡和真正的情感,为一些表面上的喧嚣所左右,被自己的欲望所牵引。他们的文字都是浮泛在浊流上的枯枝败叶,没有一点鲜活的色彩,没有一点生命力。很多时候,生命力值可以作为评判一部作品优劣的尺度之一,最优秀的作家在创作时,总能从自己的人生经历中,看到一条清晰的、芳草萋萋的小径——所谓严肃文学由此而来。而那些与自己生命和感悟无关的、只是外在地追写各种惊悚怪事而试图讨好读者趣味的小说,则大多是通俗文学。简单地区分,即严肃文学与作家的生命体验深切相关,几乎所有严肃作品,都可以视为作家的“自传”。鲁迅、沈从文、萧红、福克纳、托马斯·沃尔夫,这些有自己文学国度的作家莫不如此,而俄国大文豪列夫·托尔斯泰的文学起步,也是在高加索服兵役时创作的《童年》,并以此受到前辈屠格涅夫的赞扬。美国作家海明威说:不幸的童年是作家的摇篮。青年莫言对此印象深刻,当他成名立万重新甜蜜地回忆起艰苦岁月时,有些“虚伪”地说:当然,幸福的童年也是作家的摇篮。但从自己的童年、少年记忆中,回到真实的世界,是作家表达的最重要基础。

莫言在写作萌芽前期,曾被浮泛思虑所牵制,总想表达一些大而无当、空洞无物的主题。莫言回忆自己的创作经历时说道:

“一九七八年,在枯燥的军营生活中,我拿起了创作的笔,本来想写一篇以海岛为背景的军营小说,但涌到我脑海里的,却都是故乡的情景。故乡的土地、故乡的河流、故乡的植物,包括大豆,包括棉花,包括高粱,红的白的黄的,一片一片地,海市蜃楼般地,从我面前的层层海浪里涌现出来。故乡的方言土语,从喧哗的海洋的深处传来,在我耳边缭绕。”[40]

一九八〇年,莫言在保定军营。彼时,莫言是一位很受学员欢迎的政治课教员

故乡的声音如此众声喧哗,故乡的情感如此奔放热烈,由故乡这个生命的喷发地涌现出来的爱是那么的真切,一个人是很难不为之而情动的。然而,受到传统文艺思想和僵化创作模式左右的“文青”莫言,误以为这种活泼新鲜的、发自内心的情感是有害的,他努力地抵制着故乡的声色犬马的诱惑,拼命地要让自己爱上那些抽象的“高大全”事物。他扭过头去,违背自己的真情实感,费劲地去写海洋、山峦、军营,写这种命定的主题和意象,为此他感到情感极其别扭,语言无比枯涩。

对于那些类似命题作文般人云亦云的东西,莫言感到痛苦和无聊:“虽然也发表了几篇这样的小说,但一看就是假货,因为我所描写的东西与我没有丝毫感情上的联系。我既不爱它们,也不恨它们。在以后的几年里,我一直采取这种极端错误的抵制故乡的态度。”[41]

像很多的作家一样,莫言“为了让小说道德高尚,给主人公的手里塞一本《列宁选集》,为了让小说有贵族气,让主人公日弹钢琴三百曲……”[42]

莫言一直为此而感到苦闷,也不得不痛苦地加以反思:“就像渔民的女儿是蒲扇脚,牧民的儿子是镰柄腿一样,我这个二十岁才离开高密东北乡的土包子,无论如何乔装打扮,也成不了文雅公子,我的小说无论装点了什么样的花环,也只能是地瓜小说。其实,就在我做着远离故乡的努力的同时,我却在一步步地、不自觉地向故乡靠拢。”[43]

革命的队伍就是锻炼人。青年莫言参军来到了渤海湾畔,除了站岗放哨之外,平时还是干自己熟悉的养猪种菜之类的农活。第二年全国恢复高考,领导以为小学还没有毕业的莫言是高中毕业生,让他也报名考解放军工程技术学院。对士兵莫言来说这是难得的“提干”机会,也许一不小心考试成功,他就“鲤鱼跳龙门”,成为真正的国家干部了。在拼命复习的那几个月,缺乏数学等理科底子的莫言让家里给自己寄来大哥的高中数学教材,没日没夜地拼命自学,还请部队里一位湖南老兵帮忙辅导数学,并时常跑到附近中学去找那里的老师帮助自己解答疑问。

一九九九年,莫言回到黄县营房,发现二十年前拼命复习备考时写在墙壁上的数学公式犹在,感慨万千

这样半年下来,他虽然自我感觉不至于交白卷,但考试成绩很难说会有多好。他正起劲地复习时,领导又突然宣布说他不用去参加考试了。莫言如释重负,也惆怅莫名。对于军营这段时光,莫言的回忆不多。军营并非天堂,也不是个有趣地方。在这环境里,枯燥乏味是难免的,精神苦闷更是很多人的共同体会。那时,莫言简直是毫无出路,既不能提干,也不能升学,看起来条条大路都堵上了。如果他退伍返乡,此前的一切希望和憧憬,一切的努力,一切的美好愿望,都会化为泡影。但在莫言的人生路途上,总是在适当的时候,出现一个适当的贵人,来帮他走上需要的道路。

在那个时候,莫言所在的警卫班几乎毫无提干可能,但莫言却因为自己的劳动技能和自学来的文化,为自己找到了一线生机。保定局领导来视察,班长莫言带领士兵“表演”收割麦子。他有意炫技,让其他人在另一边割麦子,自己一个人在另一头割。这个在乡村里不太合格的青年农民,到了部队里变成了超级务农能手。他一个人割的麦子超过了其他战友加起来的麦子,而且又快又好。有人告诉领导说,部队里这个小管很不错,会写小说,文化水平高,还做文化教员给战友们补课,是个很有培养前途的战士。领导很爱才,听说警卫班班长小管不错,就记在了心里,后来部队开了一辆大卡车去海边,领导还让小管同志到汽车驾驶座里一起坐。对于这辆大卡车,莫言后来在自传体作品《变》里,有过很详细的描写,根据他的说法,这辆嘎斯大卡车从抗美援朝时一直用到七十年代,老司机对它了如指掌,也产生了超出平常理解的珍爱。有一次,局领导吩咐士兵莫言和卡车司机送年货到北京的直属上级那里去,一千多里地,这辆老嘎斯卡车刚开跑就趴窝了。他们反复研究,还到修理厂找师傅诊断,怎么样都找不到问题。最后,还是莫言爬到车底下,拆开油路,才发现是上次维修时,要塞区后勤处的修车师傅好心眼地给这辆老革命汽车放了一个新型的陶瓷过滤罩,却因孔眼太小供油不畅,以至于老卡车跑不起来。

扔掉过滤罩之后,汽车快乐地跑了起来。

一九七八年一月十八日,参军两年的士兵莫言竟然有机会来到了伟大首都北京,心里激动得像卡车过坎一样蹦跳。他还和司机张师傅以及后来将会代替张师傅驾驶这辆车的另外一名士兵,在北京天安门广场合照了一张相。那张照片里,莫言眼睛并不小,脸上有一种其他战友缺少的光芒。

一九七九年国庆,莫言和战友在天安门合影

一九七九年秋天,莫言喜事临门,七月份他回家和相过亲的杜勤兰结婚,新婚后两个星期不到,部队就发来电报让他速回部队。回到部队里,领导让他立即收拾行囊,搭车去保定训练局报到。双喜临门,战士莫言从渤海湾调到狼牙山下,在一个训练大队当一名战士级别的政治教员,每天训练那些高中毕业生。

这些高中毕业生训练学习两年,毕业后就是正排级干部。但他们的教官莫言却因没能提干而一直当着战士,享受着每月二十四元工资的最高战士待遇。然后,“因为久久不能提干,前途渺茫,精神苦闷,便拿起笔来写小说。”[44]

那时候,临近部队的保定市有一个市文联主办的文学刊物叫《莲池》,莫言写完小说之后,是“寄过去,退回来,再寄过去,又退回来。终于,有一天,收到了《莲池》的一封信。”[45]这封回信上,一名编辑希望莫言能去编辑部谈谈。他把这封信翻来覆去地看,激动得一夜没合眼。第二天一早,就搭上长途汽车赶到保定市。《莲池》那位编辑叫毛兆晃,五十多岁,穿一身空空荡荡的、油渍麻花的中山装,身上散发出一股浓浓的烟臭。他在自己的编辑部里“接见了”莫言。他说莫言的小说有一定基础,让他回去改改。莫言回到部队后,感到不好改,干脆新写一个寄给毛老师,毛老师说,还不如上一个呢。莫言受到了很大的打击。但他不气馁,另辟蹊径,把两个小说杂糅到了一起,又送到了编辑部。

河北保定文联《莲池》杂志编辑毛兆晃老师。发现莫言的文学“伯乐”

莫言发表在《莲池》上的处女作《春夜雨霏霏》

就这样,莫言在《莲池》上正式发表了第一篇小说《春夜雨霏霏》。这篇小说以一名士兵回家探亲为故事线索,写家乡里妻子的美好品德,有莫言自己生活的模糊影子。这年秋天,莫言的女儿管笑笑出生。但他们夫妻长年分居两地,女儿一直在高密老家与母亲、奶奶一起住。八十年代末,莫言在高密县城买了一个屋子,才让妻子和女儿搬进了城里。直到一九九七年,莫言的妻子杜勤兰和女儿管笑笑的户口才正式调到北京,分居了十八年的夫妻才正式团聚。莫言也才能每天吃到妻子包的白菜馅饺子。

接着,《莲池》又发表了他的第二篇小说《丑兵》,也有他自己的一点影子。

后来,毛兆晃老师还到部队看望过士兵莫言,参观了狼牙山,并对那里的石头表示喜欢。为感谢文学伯乐毛老师的栽培,得知毛老师喜欢养花养草养石头之后,一次进城时,莫言用一个麻袋背了两块大石头给毛老师送礼。这礼物足足有八十多斤,可谓是礼轻情义重,不是一般的重,因为他背着这两块大石头走了十几里路。这个礼物把人家毛老师吓了一大跳,毛老师说,你背这么大两块石头干啥?我只要拳头般大小的石头。不过,毛老师还是请累得大汗淋漓的士兵莫言吃了饭。

莫言写给《莲池》编辑毛兆晃老师的信

后来,莫言又写了一组短小的水乡小说,得到了毛老师的赞扬,说是有点孙犁的味道,还让他去白洋淀体验生活。不过,这次体验生活并不成功,他也找不到前辈孙犁写白洋淀的那种革命激情。莫言待了不久就溜回部队了。接着,《莲池》发表了莫言的第三篇小说《因为孩子》,“看起来写的是水乡风情,其实写的还是我老家那点破事。”[46]莫言在这里置换了经验,把自己的切身体会,塞进了“水乡风情”的酒瓶里去。通过这次创作,他明白了:“摆着一副体验生活的架势下去体验生活,其实是一件荒唐的事情。”[47]故意去“体验”的生活,其实不是作家本人的生活,而是外在的生活。反映在作品里,就是形似,而不是真正的情感流露。缺乏真情实感的小说,就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只有一个花架子、空架子。现代白话文小说的先锋鲁迅先生,最早也是最彻底地体会到了这一点。他的小说,绝大多数都是以故乡为背景的,写儿时朋友“闰土”的那篇小说,干脆就叫做《故乡》。其他的小说,《狂人日记》、《阿Q正传》、《社戏》、《祝福》、《孔乙己》、《孤独者》、《长明灯》、《坟》等,都有坚实的故乡背景。鲁迅虽是大才,但他写城市背景的小说如《伤逝》、《肥皂》等远不如故乡背景的作品。鲁迅的深刻批判意识,正是从他对自己故乡的深刻体会和痛彻情感出发,从而达到振聋发聩的惊人艺术力量。“鲁镇”给鲁迅提供了一个施展拳脚的舞台,在这里,他可以轻而易举地叙述,无需为寻找小说的语调而操心,也不必吃力不讨好地渲染小说的叙事背景。鲁迅对自己的故乡太熟悉了,写到鲁镇时,他只需用寥寥几笔,就把鲁镇的气氛惟妙惟肖地烘托出来。无论他是写“阿Q”还是“孔乙己”,是“爱姑”还是“祥林嫂”,因为气氛熟悉,个个都呼之欲出。在鲁迅这里,故乡“鲁镇”既是他的精神家园,也是他剖析国民性的手术台。

中国另外一个拥有自己现实和心灵“故乡”的名家是沈从文。在沈从文这里,湘西就是他想象、虚构、美化、诗性的故乡。跟鲁迅的故乡不同,沈从文的故乡充满了“桃花源”的气味,飘浮着一种田园诗的气息。沈从文的“故乡”,是传统知识分子的梦境的真实再现,是一个知识分子的精神乌托邦。沈从文迷恋自己的“乌托邦”边城,他把污秽都扫掉了,剩下的是唯美的东西。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沈从文的写作出发点不是切入社会的深处对其中的邪恶、不公加以鞭挞、批判,而是塑造一个想象的精神空间,可以在那里“诗意地栖息”。沈从文的小说是一种优美的作品,但不是有力度和深广度的作品,从而也不如鲁迅的作品那样具有强烈的社会震撼力。

像鲁迅一样,莫言对自己的故乡爱恨交加,只不过莫言一开始采取的是错误的排斥的态度。跟自己内心的呼唤作斗争无疑是很痛苦的。一种外界强加的思想,通过潜移默化的蛮横方式,对作家和普通读者都造成非常大的压迫力。你是听从内心的召唤,尽力地去表达自己的真情实感呢,还是臣伏于大众逻辑和政治逻辑,拼命地想写出一种符合社会要求的政治要求的作品呢?这其中的努力和斗争,有着非常激烈的形态。对于久已疏远了自己内心的作家来说,写点遵命文学倒也习惯成自然,一旦需要,他们就可以很快地进入某种枯板的自动写作的程序当中。从这个角度来看,莫言没有被贫下中农推荐上工农兵大学,反而是一件好事。如果在那个时期上中学,莫言身上最难能可贵的那些自然秉性,可能就会被老师们布置的没完没了的作业、没完没了的写虚假作文摧毁殆尽。

二〇一一年八月,莫言来上海书展当嘉宾。期间他对我说,你批判语文很了不起,我很赞同。我以前也写过文章批判语文。

上世纪九十年代末,莫言曾撰文讨论当时的语文教育,他反思说:

我读过我女儿的从小学到高中的应试作文,几乎看不出什么变化。倒是她遵照她的中学老师的嘱咐写的那些对她的考试毫无用处的随笔和日记,才多少显示出了一些文学的才华与作为一个青春少女的真实感情。可见孩子们也知道,写给党和国家看的文章,必须说假话,抒假情,否则你就别想上大学。如果我们的这种教育方法真能把我们的后代培养成除了相信马克思主义之外什么都不相信的“红色接班人”,那就这样搞下去吧!

但事实恰恰相反,孩子们在上学期间就看出了教育的虚伪,就被训练出了不说“人话”的本领,更不必说离开学校进入复杂的社会之后。

仔细一想,我们的孩子用两种笔调写文章的现象,在某种意义上是继承了传统。在漫长的封建社会里,那些学子们,用一种笔调写应试的八股文,用另一种笔调填词赋诗写小说。做八股文是正业,关系到个人前程;填词赋诗写小说是副业,是野狐禅。[48]

莫言内心的真情仍然保有原始状态,他体验这种实在情感的能力和勇气,至少不被那种陈腐的气息所压倒,还多少为自己内在的冲动而感到疑惑。这种疑惑,在他寻找到属于自己的表达声音时,就形成了一种真正的叙事力量。这时的莫言体内,显然存在着两股力量。一种是家乡的召唤,一种是现实的禁锢。两者在他体内斗争,展开了拉锯战。作为写作者的莫言本人,在那个时候,反而是局外人。他是一个被支使和被压迫的人。他无法独自达到自由的言语状态。对于一名作家来讲,这种状态体现在文字上,就显得比较干涩,无味。自如、从容、欢快的叙述,对于莫言来说,还要假以时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