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农业与农民生活
农业进步是一切社会进步的基础,正如马克思所说:“超越于劳动者个人需要的农业劳动生产率,是一切社会的基础,并且特别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
农业耕作方法:三圃制和牧耕
远古时代欧洲农民采用的耕作方法是单田制,也就是拓垦一片土地后进行种植,当地力衰竭之后,便弃置不用,再重新开垦一片。后来在生产实践中逐渐出现了二圃制。二圃制(二田制)是将一片土地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耕种,另外一部分休耕以恢复地力。8世纪后期在塞纳河和莱茵河中间肥沃的平原上又出现了“三圃制轮作”。三圃制也叫三田制,这是农业耕作的一种新技术。在过去的二圃制下,只有一半土地可以栽种谷物,另一半土地则休耕以恢复地力。第二年,休耕的土地种上庄稼,另一半土地休耕。三圃制则将可耕土地分成三部分:一块休耕地(A);一块秋播地(B),主要种冬小麦、黑麦和大麦;一块春播地(C),大部分种植燕麦以及豆科植物。第二年作物轮换,A→C; B→A; C→B;第三年,C→B; A→C; B→A,这样就完成了一轮循环,第四年开始下一轮循环。
“三圃制轮作”模式具有很多优点:(1)在不同季节两次种植,能够分散一次种植的风险,从而使因歉收而造成的饥荒率下降。(2)使全年犁田的劳动力分布更为均匀。(3)由于三圃制种植了相当数量的燕麦,而燕麦是最好的喂马饲料,食燕麦的马可以用来替代牛,作为耕畜,以大量节省劳动力。同时,豆科作物的种植一方面可以通过豆类的固氮性而维持土壤肥力;另一方面可以使人们在饮食中获得更多的植物蛋白,以补充动物蛋白的不足。
三圃制轮作有如此多的优点,但在欧洲的传播速度却较慢,这令许多历史学家感到费解。诺斯的研究认为,三圃制在地广人稀的条件下,并不能在人均效率上超过二圃制,只是随着人地矛盾的加剧,在边际收益递减规律开始发生作用,导致农业必须进行集约经营的情况下,三圃制才会被广泛应用于农业生产中,所以,它在12世纪才最终越过英吉利海峡,传到英格兰。
三圃制的长期采用,难免会使一些土地地力下降。为了解决这个难题,15世纪时,英国农民又发明了牧耕农业,也就是“将三圃制和草场结合,轮作由3年扩展到6年(1.冬谷物;2.春谷物;3.休耕;4到6或者4到9.草地)”。1560年之后,这种耕作方法得到迅速推广,在1590—1660年达到最高潮,并在生产中居于主导地位。牧耕农业方式可以进一步提高粮食和饲草的产量,还可以改变土壤结构,增加肥力,节省劳动力,生产出更多的农业剩余产品,从而为城市的兴起奠定基础。
农业生产工具:铁犁和马
中世纪的农业生产中,最主要的生产工具就是耕犁。耕犁起源于罗马,大部分构件都是木制的,只有犁头上有少量的铁,古罗马诗人维吉尔称之为曲柄犁。这种犁只适用于地中海地区松软的土地。中世纪早期农业生产工具的进步大约始于6世纪,其标志就是带轮“重犁”的出现和使用。与早期的轻型耕犁不同,“重犁”有犁刀、犁铧和犁壁,犁刀固定在犁铧前面,便于切入农田和控制切口的方向,犁铧平行固定在犁壁上,犁壁的作用是将犁起的土壤翻向一边,这样有利于除灭杂草,铁制的犁刀、犁铧和犁壁使土地的深耕成为可能,三者结合使犁耕变得更有效率。成型的“重犁”还装有轮子。“重犁”在中世纪早期并没有在不列颠广泛使用,只是到了11世纪以后,由于大面积的垦荒需要,盎格鲁—撒克逊民族才在土壤黏稠的英格兰平原上普遍使用了“重犁”。“重犁”有几个突出的优点:首先它能翻耕黏稠的土壤,这样的土壤能够较好保持土壤中的水分和肥力,所以产量比沙土地大,从而单位土地面积能生产更多的农作物;其次,由于“重犁”设计得较为科学,在犁地的过程中能够完成多项有利于农作物生长的活计,所以节省了劳动力;再者,“重犁”的使用能够形成犁沟,从而方便田间排水。但是,这种“重犁”亦有一大弊端——重量大,需要8头牛才可以拉动,而有8头牛的农民很少,所以只能由几个农民结成一个耕作队把牛合并在一起耕田,这就培育了农民的合作意识且提高了集体处理事情的能力。
另外,采用“重犁”耕田还使田地的形状发生了变化,即由方形田变为条形田。田形变化之缘由有两种解释:一种解释是,因为“重犁”需要8头牛牵引,掉头不方便,所以在“重犁”的使用过程中频繁掉头是没有效率的。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其一直犁到田地的尽头。这样一来,就把方形田变成条形田。另一种解释与耕犁“犁板”的装置有关。“犁板”一般装在右侧,耕地时把土翻在右面。耕地时,去和来走的方向不同,所以翻土的方向也不同。为此,需要事先计划出一块足够宽的地段,然后在地段中央做成一条埂,耕地时沿着埂来回耕种,每一边的土都翻在倾向埂的方向。这样就可以先耕种一块地,然后再耕种第二块,两块地之间是犁沟,用来排水。于是,田块的长度就由地形、倾斜度等决定,而宽度就由排水的需要等因素决定,太宽没有足够的犁沟排水,太窄又浪费土地,最终导致方形田变为条形田。以上两种解释都有道理,都有利于提高耕作效率,而且还破坏了原有的土地界标,利于协作意识的培养。
16世纪前后,耕犁进一步改进,农民因地制宜,制造出不同式样的犁具:双轮犁、独轮犁、无轮犁和荷兰犁。在耕犁改进的同时,牵引耕犁的牲畜也发生了变化,由耕牛变成效率更高的马。这与马具的进步有直接关系。古代的轭固定在绕过牲口胸部的皮带上,皮带勒在牲口的气管上,牲口拉得越用力,被皮带窒息得就越厉害。从很多古代绘画和雕塑上可以看到,马匹为了顺利呼吸空气而不得不扭过头去,这必然会降低马的牵引力。到公元900年前后,可能是受到中亚的影响,人们发明了马颈轭。这种装置固着在马的肩部,不会使其窒息,从而将马的牵引力提高了4—5倍,使它很快就取代了缓慢而笨拙的牛。另外公元9世纪末在欧洲出现的马蹄铁使马的应用更加广泛。12世纪英国的许多文献中都提到过马犁的使用,法国更早。但马并没有真正取代牛而成为农业耕作中的主导,直到十三四世纪,马与牛还共同担负耕地任务。具体情况参见表3-1。
表3-1 公元1300年马在庄园与自耕农场从事拖曳的牲畜中所占的比例(以地区计)%
资料来源:〔美〕约翰·兰顿,《中世纪英国农业的一场悄悄的革命:公元1100年至1500年的马耕》,译自《今日历史》1989年7月号。
图3-1 中世纪在封建城堡附近干活的农民
(图片来源于网络)
这一时期,农业技术得到迅速的提高和发展。英国、法国、德国和意大利都出现了不少关于农业耕作的书籍,如英国沃尔特·德·亨利的《田庄管理》、无名氏的《田庄管理》以及《佛列他》等著作。这些著作的出现说明了人们对农业生产的关注和研究以及农业生产在技术上的进步和经验上的积累。
边疆运动:耕地面积扩大
中世纪欧洲的“边疆运动”是指11—13世纪的拓边殖民运动。11世纪时,西欧有了一个比较安定的社会环境。在黑死病造成欧洲人口巨大损失之前,欧洲经历了将近四个世纪(950—1347)的人口持续增长。相对于人口的增长速度而言,农业生产工具和耕作方法的进步所带来的产量增长不足。所以,人口对土地的压力一直存在。从11世纪末开始,就有不断增长的迹象表明农业已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粮食需求。粮食的缺乏不仅仅是由于歉收,更主要的是由于农业生产率与人口增长率之间的不平衡。在这样的压力下,十二三世纪,欧洲出现了大规模的人口流动,大量的农民加入到垦荒者的队伍,去开发边远地区的森林、沼泽和荒地,诺斯称之为“边疆运动”。“大批人群涌向斯拉夫平原,德意志移民和荷兰移民开发了西班牙北部荒原,整个欧洲在发展着,在法国如同大多数邻国一样,人们对大面积的处女地进行拓垦,与此同时,人口在增长。”边疆运动以前,法兰西土地面积的一半以上、低地国家和德意志的2/3、英格兰的4/5,都没有耕作。但是通过边疆运动,“在三个半世纪的时间内,在西方各处,牺牲荒地与森林所完成的伟大而坚定的开垦工作,甚至取得了更大的结果。没有一个时期的农业耕地的垦辟曾经以这样的纪律与热忱进行过。被自由和财产的诱惑所吸引,成千上万的拓荒者响应僧侣、主教、君主、领主和自治团体的号召,通过烧掉丛林和寄生植物、用斧头砍伐森林、用锄头挖出树根等所谓砍伐灌木的方法,来为进行犁锄耕种铺平道路”。
边疆运动之后,英国的耕地面积有了显著扩大,德国也由欧洲森林最稠密的地区之一变成了森林覆盖率最低的国家。根据德国史学家阿贝尔的估计,1300年德国的耕地面积可能已经达到1500万公顷,与1800年的耕地面积相当。1300年法国的耕地面积也比今天大。边疆运动还使土地资源和矿产资源得到了开发和利用,森林、沼泽、荒地缩小了,耕地、牧场、果园扩大了。边疆运动创造了更多的粮食和原料,保障了人口和城市经济的发展。由于教会是当时垦荒的先驱者,因此随着边疆运动的发展,基督教文明覆盖范围扩大,使一些地区摆脱了蛮荒落后的状态。随着居民区的不断扩大和居民点的不断增多,自然环境对社会交往造成的障碍逐步被打破,地区间的经济、文化交流不断加强。如在德意志,边疆运动之前,“一个11世纪的传道士经过其中某些部分,能够独自骑行,在五天之内看不到一点人烟”,而通过边疆运动,“在所有沿路两旁,或沿森林边缘,建立了大的农场。”这就方便了人们的交往。边疆运动还改变了欧洲的经济格局,使得欧洲的整体感加强,扩大的市场体系由此形成。布罗代尔认为:“正在形成中的欧洲是拓荒的产物,是发展农牧业的产物”。随着低地国家的兴起和波罗的海贸易区的形成,欧洲的重心开始从古典的地中海地区转移到北欧平原。
园艺、果艺、葡萄种植、畜牧业广泛发展
边疆运动的开展,为农业发展开辟了道路,不但谷物种植有了长足的进步,而且园艺、果艺、葡萄种植业也都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当时,除了种植普通的蔬菜以外,还有从东方引种的冬葱、向日葵、菠菜、茵陈蒿和茄子等。沿地中海一带的国家,用灌溉方法保持园圃的肥沃,供应西方各国蔬菜。意大利、西班牙东部和法兰西南部到处是茂盛的果园,为各国提供橘子、杏、无花果、石榴、柠檬和杏仁等。橄榄树在西西里、托斯卡纳、卡斯蒂尔、下阿拉贡和下加达鲁尼亚以及整个西班牙东部种植得较为广泛,它们把橄榄油输出到各地。
农民在合适的地区种植葡萄。“在法国的卢瓦尔的中下游地区,在巴黎盆地以及塞纳河下游地区,在拉昂河和苏瓦松河的周围地区,在香槟以及比利时地区,都适合于种植葡萄。在德国,则是莱茵河和摩泽河沿岸地区适于种植葡萄。”中世纪时,“消费葡萄的数量比今天多得多”。当时畜牧业也是比较发达的,牲畜不仅提供肉类,而且还能提供肥料。“《萨利克法典》把猪分为出自第一囿或第二囿或第三囿的仔猪、草场上的仔猪或者是田里的仔猪、喂养的仔猪、断奶的仔猪、老母猪、下崽的母猪、阉猪和公猪。”“加洛林时期的赋税册把马分为牡马,一岁口的、两岁口的、三岁口的小公马和小母马;牛被分为耕牛、母牛、小母牛、小公牛和公牛。”“小家畜(猪、绵羊、山羊)在数量上比马多也比牛多。绵羊提供羊毛、皮革和肉。”“家禽比羊和猪更多一些,鸡和蛋是要定期上缴的赋税;此外还有鹅,少量的家鸽和鸭子。有些农民还有蜜蜂,提供腊和在中世纪唯一的甜化剂——蜂蜜。”农业和畜牧业还没有包括农民的全部劳动,他们还要把农产品加工成面包、黄油和奶酪等。
园艺、果艺和葡萄种植业的发展为市场提供了种类繁多的商品,扩大了商业贸易的范围,也丰富了城市生活。据阿萨·勃里格斯(Asa Briggs)的《英国社会史》说,公元600年左右,萨克逊人最常种植的谷物是大麦、燕麦和小麦。中世纪时期,由于法国盛产小麦、水果、优质葡萄和水产品,从而丰富了人们的饮食。那时,饮料已经有葡萄酒、莓果酒、熟酒、啤酒等,果品也已经有苹果、梨、李子、山梨、栗子、扁桃、木瓜、榛子、无花果、樱桃、葡萄、葡萄干等。在《中世纪的生活》中也有相关记载:“蔬菜为富含蛋白质的蚕豆和做肥肉片豌豆或鲸油豌豆吃的豌豆,新鲜或晾干吃的一些菜豆、卷心菜、韭菜、萝卜、葱头、莴苣、水田芥……果品有樱桃、草莓、桃子、覆盆子、醋栗、无花果、欧楂、扁桃、榛子、胡桃、栗子、梨、苹果、木瓜,十字军以后还有杏子、甜瓜。”
农业制度、组织与农民生活
中世纪早期,超过90%的人口生活在农村,所以了解当时的农业制度和组织及其变革是很重要的。农业制度是领主和依附农结合在一起的领地制,包含了经济、政治、社会的诸多因素的复杂体。从经济方面看,“领地制的持有者是国王、教会和贵族,他们借助于一定制度支配大地产,这个制度的特点就是财产和劳动分开:领主自己并不经营他的地产,而是使用依附农,他把土地转让给农民使用,农民为此要缴纳赋税、服徭役”。中世纪中期的时候,这种制度由于领主收入的下降和农民的流动,开始发生变化。田产虽然是一个重要的收入来源,但是传统的农业制度已经不能满足领主和农民的利益诉求,租赁制开始出现。开始的时候,是半租赁的形式,地产和牲畜依然归租赁人所有,承租人要把收成的一半交给他。大约在13世纪,租赁期限的时间不断延长,开始是3年、6年、9年,后来就变成了12—24年,到了15世纪就实行世袭的租赁制了。领主不再通过自给自足的经济形式满足自己的需求,而开始在城市的市场上购买部分产品。于是,封闭经济开始向开放经济转化,自然经济开始向商品经济过渡。
图3-2 中世纪的庄园
(图片来源于网络)
一部分依附农居住在领主的庄园之中,另一部分则有自己的农庄。农庄的集合体或者说居民点演化成后来的村庄。形成村庄之后,农民的组织形式发生了相应变化,领主不再有囊括一切的权力,村庄开始具有一定的独立性,这体现在对村庄事务的合作和协商上。田地的形状改变之后,特别是中世纪中期实行三圃制的轮作以后,耕种就是村民一起商讨、共同劳动的事情。条形田地和三圃制促进了大块土地的形成,全村庄的土地被分成两个大块的“敞地”,一块有待于秋季种植,一块休耕。每一块“敞地”都拥有共同的篱笆墙,每家每户的土地不需要再分别围上篱笆,这样便节约了生产成本。既然耕作需要合作和协商,就必然需要一定的组织以使全部耕地都在全村会议的严格控制之下耕作。因此,北欧地区的“重犁”耕作减少了农民的个人主义,而在农民之间建立了一种管理生产的自治制度。这样的农民,一旦进入城市,就会争取使自己成为自由民,而这种斗争常常取得成功。显然,这与“敞地”之下农民的自治习惯,有密不可分的关系。
总而言之,中世纪的农业发展为城市兴起奠定了一定的物质基础和精神基础;农业的生产技术进步和农业生产率的提高,为城市提供了足够的农业剩余;农业组织的发展培育了农民的合作和自治精神,从而为城市文化的产生贡献了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