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讲故事背后

——莫言《讲故事的人》读解

陈思和

2012年12月7日下午,瑞典时间17点30分,莫言登上了庄严而朴素的瑞典文学院讲堂,开始向全世界的文学爱好者和他的读者,宣读一份被称为诺贝尔讲演的文章:《讲故事的人》。这份备受关注的演讲稿,据莫言本人说,他只花了两天不到的时间就完成了初稿,可见是胸中自有块垒,如鲠在喉,必须一吐而后快。演讲的内容犹如题目,是由一系列故事组成,这些故事,有的是他亲身的经历,有的是从别处借来的,也有些是以前他在其他文稿里提到过的。演讲没有发表宣言式的理论主张,没有阐述自己对当今世界的看法,更没有直接回答近一个多月来海内外舆论中针对他获奖而起的攻击、批评和论争。一切均在故事中。讲演分三个部分:母亲、写作、个人的理念。

一、以母亲的名义,站在大地上诉说

这一部分的演讲是由一段即兴的题外话开始的,莫言祝贺一个年轻的母亲(瑞典学院常务秘书的夫人)在两小时以前生产了一个女儿。由此,他回忆起自己的母亲,他的母亲已经去世了,而且尸骨无存,早已经融化为大地的一部分。因此母亲又成了土地的象征,这也是《丰乳肥臀》里大地母亲的文学意象。莫言说他站在大地上的诉说,就是对母亲的诉说。我觉得,这句话更合理的解释是,莫言“站”在大地上诉说而不是“对”大地诉说,那么,作为大地象征的母亲不是莫言的倾诉对象而是他的倚仗,也就是说,莫言是站在大地上诉说,是以大地母亲的名义对大家说,这是一种表达庄严的言说。

正因为如此,“母亲”在莫言的讲演里被神圣化、虚拟化了。与其说莫言在向全世界的听众介绍自己的母亲,不如说,他是在介绍自己的成长经历,一个人格是怎样在不断的被教育中完善起来的。母亲固然是伟大榜样的示范,而“自我”才是真正的诉说中心。莫言了不起的地方也在这里体现出来了——一个获得了世界级荣誉的成功人士,一般来说在这个时候思念母亲,荣耀自己的成长经历,都是司空见惯的,而盘旋在莫言此时此刻思想中的,恰恰是一种深深的忏悔。这让我想起了卢梭的《忏悔录》。莫言所举的童年过失,有些似乎是不可原谅的性格缺陷:逃避责任的怯懦、睚眦必报的狭隘,自私而缺乏同情心,贪图小便宜不够诚实。四个故事以后,他又强调了自己曾经对于死亡的恐惧。一个人选择这个足以荣耀自己的时机,却面对全世界的听众和读者,这样一件一件地抖搂出自己的“家丑”,用字狠劲,毫不留情,坦率得让人心惊。譬如,他说自己曾面对一个老年乞丐怒声说“你要就要,不要就滚”;还有,他贪小便宜时,“有意无意”地多算了买菜老人的钱,等等。难道莫言就不能选用一些更加平淡、更加谨慎的词来描述自己的缺点吗?但是莫言就是这样不留面子地说了出来,他是用母亲的名义忏悔自己曾经有过的童年过错,这些过错,几乎都可以说是与生俱来、难以泯灭的性格弱点。他仿佛在大声告诉一切想了解他敬爱他迷恋他甚至嫉恨他的人,“我曾经就是这样一个人。人所具有的缺点我都有,但是我还有一个人所不具备的优点,我能够无掩饰地把曾经有过的错误公布出来。”而这些缺点、弱点、致命的伤害,都因为他母亲的身教言传而被提醒、被正视、并且企图被克服,因而,他的人格在忏悔中获得了拯救和提升。他的文学前辈巴金生前大声疾呼要“讲真话”,在今天的莫言演讲中获得了真诚的体现。因此,母亲部分的话语包含了两套意义。积极的意义是:母亲如何以美好的人格榜样教育他和培养他。消极的意义是:他向卢梭致敬,向巴金致敬,以母亲的名义进行一场真诚的灵魂忏悔。虽然莫言在小说里也曾经多次出现类似的艺术形象,但毕竟是虚构的,而今天公开演讲中的“我”就不能说是虚构了。如果说,忏悔是演讲第一部分的关键词,那么,我们将要讨论莫言自曝的种种性格缺点究竟从何而来?是一般的人性弱点还是在特殊情况下形成的心理伤害?他在今天这样的特殊场合诉说这一切究竟有什么意义?这是演讲的重要部分。作者不是孤立地暴露自己童年时期的性格缺陷,而是通过一个个成长故事,把几十年中国农村的苦难史串联起来,环境与性格成为一种现象的两面。

莫言出生于1955年,他演说的五个故事的时间顺序是:第一个故事发生在1958年“大跃进”办公共食堂的时代;第二、三个故事发生在20世纪60年代初的“自然灾害”时期;第四个故事应该是在“文革”前夕(作者辍学之前),第五个故事则是发生在60年代末的“文革”时期了。因为1970年莫言已经15岁,不大可能因恐惧母亲死亡而大哭。但是,第二个故事的后半部分,那个搧母亲耳光的麦田看守员已经成为老人而莫言企图去报复的时间,只能发生在70年代,莫言15岁前后到21岁参军之前。而从1958年到1970年代这10多年,是中国农村最受折腾的时期:“大跃进”造成农民的极度贫穷;3年的大饥荒把农民拖到了死亡线上;人民公社对农民土地和农作物的无情剥夺,造成了农民对管理体制仇恨对立的情绪;1963年以后由于农村实行了部分宽松政策,允许自由买卖,才有了莫言卖白菜的悲喜剧;“文革”时农村经济凋敝,农民生活在贫病交困之中,人的生命贱如微草,才有了孩子对死亡和失去母亲的恐惧。总之,贫困、饥饿和死亡,是笼罩在童年莫言心头挥之不去的阴云。俗话说:“人穷志短”。极度贫困造成了人性的怯懦、狭隘、斤斤计较以及铤而走险,饥饿逼得人们疯狂争夺、人情淡漠、自私冷酷,而在死亡的幻觉下,人们对生活充满了绝望。这样的生活现实在莫言小说里曾被演化为大量生动感人、如泣如诉的文学故事,而在演讲里他再现这样的生活场景,为他的忏悔提供了一个背景:苦难的生活不仅摧毁人的身体,也腐蚀了人的心灵,成为人性发展中一股往下堕落的力量,为滋生邪恶准备了适宜的温床。

母亲形象在故事中出现,显然是精神的象征,是与现实层面的假恶丑对峙的人性力量所在。母亲不是来自神国的天使而是一个普通的贫苦农民,她是莫言生命的赐予者,血缘遗传基因的根本之源。这是讲演中莫言开始忏悔的第一句话“我是母亲最小的孩子”的用意所在。母亲给予的向上的血缘力量与现实影响中的向下堕落的人性力量之间的一场旷日持久的争夺战,成就了莫言作为作家的人格。莫言是一个从来不讳言人性弱点并敢于夸张描写的作家,而对于这一切弱点而生的悲悯之情,则来自他的母亲。莫言在演讲里用前所未有的干净美好的语言来抒发对母亲的赞美,为人们理解他的作品提供了另外一种途径——人性的提升,不是靠外在于人性的现实世界的教育影响,人性的拯救力量是自我的力量、血缘的力量和本能(遗传)的力量。这是一种真正的人文主义的立场。我以前解读莫言小说的时候从未想到这一点,而因为演讲中母亲形象给了我如此启发,接下来我们就能理解下面一段母亲对儿子说话的象征意义:

 

我生来相貌丑陋,村子里很多人当面嘲笑我,学校里有几个性格霸蛮的同学甚至为此打我。我回家痛哭,母亲对我说:“儿子,你不丑。你不缺鼻子不缺眼,四肢健全,丑在哪里?而且,只要你心存善良,多做好事,即便是丑,也能变美。”

 

如果我们把前面莫言陈述的一系列忏悔故事联系起来看,似乎可以把这段话中关于相貌“丑陋”的意象置换为上述性格缺点的总称。一个坦白了自己种种错误缺点、还沉浸在罪恶感中的孩子转向母亲倾诉:我难道真的有这么“丑”吗?母亲依然不是神,而是一个普通的农村妇女,她安慰儿子的话很简单:(一)你是健全的,从劳动的观点看,健全的人能够劳动,就是美的,怎么会是“丑”呢?健全来自遗传,遗传决定了美丑。(二)心存善良,善良不是外在的教育所致,而是生命中的本能所致,善良从人的内心出发,抗衡现实的邪恶,于是就要“多做好事”,以内心对抗外力。而遗传和本能,只能来自母亲(先人的象征)的血缘。母亲对莫言如是说,意味着生命的本能提升莫言,转“丑”为美。这样,莫言作品的被解读,有了一个新的视角。

二、向拉伯雷致敬:来自生命本原和民间的理想倾向

母亲形象以正面的意义出现在莫言的诺贝尔演讲之中,不知道是否出于巧合,她解释了莫言创作中的一个最重要也是最为人忽略的问题:理想的倾向。因为诺贝尔遗嘱里明确提出,文学奖是奖励给创作出具有理想倾向的优秀作品的作家,所以,一个世纪来,围绕着什么是“理想的倾向”,争执不休。

这种争论几乎从一开始就发生:法国伟大的自然主义作家埃米尔·左拉就是因为作品中描写了大量粗俗的社会现象和人性丑恶,被排除在获奖者的行列之外。但是,左拉没有理想吗?且不说左拉在德莱弗斯事件中挺身而出,发扬了卢梭、伏尔泰的光荣传统,高举起现代知识分子的旗帜,我要说的是,正是埃米尔·左拉,第一次将人体生命内在的遗传因素写入了文学作品,作为制约人们善恶良知的超越性力量,人类理想才有了新的理解和解释。而在左拉之前,所谓的理想一般是与宗教信仰、政治信仰以及某种神秘力量导致对未来的美好想象联系在一起的。因此,理想是属于个人生命以外的彼岸世界,是帮助人类克制自身肉体欲望和生命本能的超越性的精神力量。在中国古代就有所谓“存天理,灭人欲”的信条。在今天的中国,依然是鼓励人们要用崇高的道德理想(其实是一种符合主流意识形态的理念)来克制人的欲望。在这些道德理想主义者看来作为一个肉体的人是不美好的。而当左拉引进生命遗传基因对人的命运的制约以后,关于人的解释就不同了,左拉笔下描写的人物,善良邪恶不是取决于外部社会,而是取决于生命内部的遗传基因。因此,决定人的性格和命运的力量在于人类自己,左拉开创了西方将近一个世纪的现代主义小说的基本观念。而人类遗传基因科学的研究成果也证明了他的预见性,但是,在110年以前,传统的理想观念妨碍了诺贝尔文学奖的评委们正确认识左拉创作中具有的全新的理想倾向。左拉所描绘的人性中的种种丑恶粗俗现象,诸如暴力、犯罪、性、贪婪、酗酒、非理性的疯狂等,都是来自人类遗传基因。这种遗传基因与社会制度的非正义性结合起来,才导致了善良的泯灭,所以人类要改变自己的命运,唯有从认识自己性格中与生俱来的缺陷为起点,战胜自己和提升自己。理想产生于遗传基因中的善的力量,所以左拉在晚年的《四福音书》中高声赞美繁殖,人类的繁殖(遗传)才是人类的福音。

尽管左拉开创了现代文学的道路,但是他并没有改变人们对于理想的认识。人们认同左拉在德莱弗斯事件中作为斗士的形象,却极不尊重他作为小说家的成就,没有意识到捍卫真理斗士的理性选择与自然主义作家的非理性描写是同一个不可分割的人格体现,都是反映了人的生命的欲望和追求。而延续着左拉的非理性艺术创作道路的西方作家,如斯特林堡、乔伊斯、伍尔夫、普鲁斯特、里尔克、格奥尔格等,都没有进入诺贝尔文学奖这一荣誉的行列,这种情况到了20世纪40年代以后才逐渐发生扭转,尤其是在威廉·福克纳、巴勃鲁、聂鲁达和加西亚·马尔克斯等一批重要作家获奖以后。但我之所以从左拉开始谈起,是因为左拉的人生和创作标志了两种对理想的不同演绎可以同时存立:前一种理想倾向于人类对于美好未来的勇敢追求和斗争精神,而这个美好未来的标准既是人类理性选择的结果,也是外在于人的生命的一种被确认的原则。在多元角逐的国际政治斗争中,这一原则在不同政治语境下也被赋予了多元的解释;而后一种理想倾向于对人的生命元素及其文化历史的追寻和发现,歌颂人的生命力量,并通过对人性的深刻描写来认识人性,充分肯定人应该通过自身的力量来掌握自己的命运,而不是消极地被拯救。这种追求更多地倾向于人文的理想和文学的理想,应该说,经过了100多年的传承和实践,这两种理想主义的倾向都得到了诺贝尔文学奖的尊重并且有所反映,这次莫言的获奖表现了这一点。莫言的创作无疑属于后一种理想倾向的传统。我这样来区分理想的内涵,并非认为作家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种理想标准来作为自己安身立命的追求目的,如果有作家同时承载了两种理想的责任,并在文学的创造中开拓新的艺术境界,这当然是最好的状态,但是在充满冲突误解和社会异化的当今世界,企图真正做到两者的完美结合并非一厢情愿可以做到,尤其是在中国特殊而严酷的现实环境之下。莫言的选择,我以为是一种长期在苦难和屈辱的环境下心灵压抑的必然结果,也是中国作家的生存智慧和岗位意识所决定的。作为写作者,他把一切内心的痛苦、抗议和挣扎统统融入虚构的文学世界,创造了中国现实的真实场景和人性力量的复杂内涵。但是一旦走出这个明亮的文学世界则一团昏暗,三缄其口。真正做到“莫言”了,这是中国特殊环境下的特殊选择。当年鲁迅拒绝共产党领导人李立三要他公开抗议国民党政府以及流亡苏联的建议,宁可在白色恐怖下进行隐晦的有实效的杂文书写;当年钱锺书在“默存”的自我警戒下躲进书斋皓首穷经,完成了传世的学术著作《管锥编》;当年陈寅恪双目失明,凭惊人的记忆来“著书所剩颂红妆”,完成了不朽的历史传记著作《柳如是别传》;当年沈从文在放弃写作、改行文物研究的自我规训下,完成了中国古代服装史和大量的潜在写作;当年无名氏(卜乃夫)在埋名隐姓10多年的隐居生活里,完成了200万言的灵魂自白书《无名书》;当年巴金忍受年衰病痛,怀着巨大隐忧,用曲折的文笔吞吞吐吐地写出了真心忏悔的《随想录》,成为80年代知识分子的良心。似乎不能说这些作家都没有知识分子的勇气和社会责任感,也不能说他们缺乏心灵自由和担当责任。在一个摧毁文化理想的年代里,真正承接知识分子理想血脉的,正是这些作家和他们的作品。如果我们只赞美广场上人们的大声呐喊而无视铁屋子里默默挣扎的人们的努力,并不能算是真正的知人论世。莫言性格中有怯懦的因素,这在演讲中已经被他自己揭发了出来,那个因为怕挨打而躲在草垛里整整一天的小男孩,就是莫言的心理写照。在他讲到自己走上文学道路之前的经历时,有个令人感兴趣的隐喻:少年放羊娃莫言躺在草地上仰望白云,幻想着狐狸变美女的奇迹出现,可是当一只真的火红色的狐狸从草丛里跳出来,“我被吓得一屁股蹾在地上,狐狸跑没了踪影,我还在那里颤抖”。现实中的狐狸如此可怕,而幻想中的狐狸竟如此美好,这个悖论也是莫言所有文学创作的出发点。莫言在演讲中发出的“对于一个作家来说,最好的说话方式是写作,我该说的话都写进了我的作品里。用嘴说出的话随风而散,用笔写出的话永不磨灭。我希望你们能够耐心地读一下我的书”的呼吁,也是我们理解莫言演讲中关于写作部分的出发点。有些话,是不能被当作轻飘飘的风吹过耳朵的。

我读演讲中的第二部分内容没有产生太多的新鲜感,关于莫言的写作我并不陌生。不过当演讲稿的第一部分从母亲的形象发展而来的对遗传基因和本能力量的思考,还是让我感到了一些兴奋。莫言的创作美学,在世界文学传统中可以溯源到拉伯雷的《巨人传》。这种书写民间“下半身”文化、张扬人性狂欢力量的方式,对莫言来说简直是驾轻就熟,浑然天成。但是莫言小说里还是他的中国元素,那就是人物对于苦难命运的忍受以及对由此引起的痛苦心灵的忍受。莫言向读者介绍的第一部作品是《透明的红萝卜》,他说:“我认为《透明的红萝卜》是我的作品中最有象征性、最意味深长的一部。那个浑身漆黑、具有超人的忍受痛苦的能力和超人的感受能力的孩子,是我全部小说的灵魂,尽管在后来的小说里,我写了很多的人物,但没有一个人物,比他更贴近我的灵魂。”莫言如此来归纳自己创作的艺术形象黑孩,看得出他强调的是这个人物承载苦难的特殊能力和特殊方法,这是莫言小说最关切的地方,也是最心痛的地方。他深深地知道,中国农民的身上承载了千百年的沉重压迫与精神腐蚀,他们的无意识里弥漫着沉重的苦难意识难以表述出来,或者说他们是被剥夺了表述痛苦的言说能力,反而采取了冷漠的情绪来对待苦难;同时,他们的沉默并不说明他们没有丰富的内心情感世界,也不说明他们没有作为一个人追求美好生活的生命能力,这就是《丰乳肥臀》《四十一炮》《生死疲劳》《蛙》等小说展现给我们的中国农民的真实形象。所以,《透明的红萝卜》里那个聋哑孩子的形象还孕育了更为重要的元素,那就是理想性。黑孩最后做了一个“透明的红萝卜”的美好的梦,把一块在现实生活里被捶打冶炼的铁疙瘩,变成了透明灿烂的红萝卜,这是黑孩发自生命的理想所在,尽管它起源于一个梦。奇怪的是,在这部分演讲里,莫言提到了他的一系列重要小说作品,却没有介绍他最重要的代表作《红高粱》,只是在谈到生活真实与艺术虚构的区别时,才轻描淡写地引用了他父亲对前来责难莫言的人们说的一句话:“他在《红高粱》中,第一句就说‘我父亲这个土匪种’,我都不在意你们还在意什么?”《红高粱》是中国当代文学中新历史小说的开山之作,也是代表作。《红高粱》之前,中国当代文学中的“历史”都来自主流意识形态的党派教科书,如果是关于抗日题材的作品,大陆当代文学一定是写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的抗战,在台湾文学里一定是写国军的抗战,而《红高粱》第一次摆脱了两种党派的视域而直接引进了民间抗战的视角,抗日英雄余占鳌——我爷爷——是一个土匪,他所爱的女子——我奶奶——是一个酒店老板娘,他们杀人越货、浪漫风流、元气充沛、无拘无束地生活在这一片广袤无边的高粱地上。正是这些英雄豪杰、风流女子登上了历史舞台,演出了有声有色的历史故事。用民间的立场取代党派立场和意识形态立场来书写历史还原历史,才是我们认识《红高粱》的价值所在,也正因如此,莫言开创了一种民间理想主义的道德境界,这是中国当代文学创作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转变。以后,民间理想主义取代了道德理想主义和党派理想主义,有一批重要作家创作了民间理想主义的优秀作品,如张承志从西北穆斯林哲合忍耶教派中吸取力量写出了《心灵史》,张炜站在民间大地创作了《九月寓言》,王安忆在上海怀旧寻梦的民间性中创作了《长恨歌》,严歌苓用民间智慧来对抗土改暴力而创作了《第九个寡妇》,还有苏童的《米》、阎连科的《受活》、韩少功的《马桥词典》等优秀作品,都是民间理想主义的代表作,在这里,我明白了莫言只选了父亲这段话的用意,“我父亲”是小说里的人物,并非是真实生活中的莫言父亲,但老人的话却好似一种智慧的嫁接,把小说中的民间理想主义的立场转移到作家血缘所承传的理想传统。所以,理解莫言文学的理想倾向是来自生命血缘和生命本能以外,还必须注入第二种特质“民间性”,这也是来自拉伯雷的传统。而莫言把这种传统与自身的血缘传统联系起来了。莫言在演讲中还先后提到了前辈作家沈从文和他的恩师、军旅作家徐怀中,除了表示他在文学创作中的传承和谦虚以外,他提到沈从文似乎也是在向诺贝尔文学奖表达一种敬意,沈从文是第一个进入了“诺奖”评委视野的中国作家。那年(1988年),因为沈从文去世而失去了进入讨论的机会。沈从文也是一位乡土性很强的作家,在党派纷争斗士林立的20世纪三四十年代,沈从文自觉地退回到自己的湘西家乡,书写了大量的乡土故事,如著名的《边城》和《长河》,在民间立场和生命力量的开掘中抒发了自己的人生理想。

三、集体主义体制中,个人何为?

莫言在众多媒体,主要是西方媒体的争议声中走上诺贝尔奖讲坛。他本来可以对媒体的误解与攻击置之不理,因为能够代表桀骜的中国登上这个西方神圣讲坛的事实已经说明了他的胜利,但是他还是愿意回答那些误解与攻击,方式仍然是讲故事。他说“尽管我什么都不想说,但在今天这样的场合我必须说话”,又说“我是一个讲故事的人,我还是要给你们讲故事”,上面的两句话,让我一度把这一部分的三个故事解读为莫言在西方媒体面前的自我辩护。后来细读之下,我觉得我的理解不全面:因为第一,这三个故事并不是专门针对西方媒体或者是误解他、攻击他的人说的,我在之前似乎读到过相关内容的故事;第二,莫言也没有必要在这样一个重要时刻去质对一部分心存误解或者别有用心的舆论,那么,我们可以把这三个故事看作是作家站在世界讲坛上对更多的听众讲述的寓言,他通过三个故事表达了对人们所关心的个人与社会、体制和宗教的三重关系的见解,同时也表达了自己对文学的真善美问题的思考。第一个故事,还是从莫言的自我忏悔说起,他说了在念小学时的一次告密事件:在集体参观“忆苦思甜教育展览”时,几乎所有的同学都为了表示悲伤而努力装出痛哭的样子,只有一个同学没有这样做:“有一位同学,脸上没有一滴泪,嘴巴里没有一点声音,也没有用手掩面,他睁大眼看着我们,眼睛里流露出惊讶或者是困惑的神情。”这一群10岁左右的孩子,在20世纪60年代的强迫性政治教育下已经开始出现了扭曲心灵的伪善性格,把原来发自内心感情真实的“哭”演变成为政治上表示进步的举动。不仅如此,由于伪善而不自然的行为本身对孩子来说就是一种折磨,所以他们特别害怕看到有人在这个集体中不参与表演的行为,伪善者特别讨厌的就是真诚,因为在真诚面前,伪善者就感到了作假的困难。那位没有参与痛哭表演的同学并不是什么有觉悟的先驱者,而只是心灵中的单纯善良暂时还没有受到戕害。但是很快灾难就来了,有十几个同学向老师告发了这个同学,其中也包括莫言。于是这个同学受到了警告处分。单纯的孩子在虚伪成风的环境下生活会变得异常艰难,他只活到40多岁就死了,莫言从这个事件中看到了:当众人都哭时,应该允许有的人不哭,当哭成为一种表演时,更应该允许有的人不哭。

在一个以集体主义为原则的社会环境里生活过的人,对这个故事都会产生共鸣,当一部分人对某种外在理想原则作了绝对的确认以后,这部分人就成为一个“集体”,他们在共同的理想原则下生活,为同一的理想而奋斗;这对于自愿加入这一团体的个别成员来说是没有问题的,因为对理想的信仰,无论宗教、政治、党派都需要克服个性的欲望和权利,以最大能量奉献于理想事业;但是当这个原则扩大到集体以外的范围,要求集体以外的人也必须遵从这个集体选择的理想原则,这就变得荒诞和非理性。这在某种理想被强调到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原则(即真理),并且利用集体的统治力量、国家形式,使它成为人人必须遵从的教条之时,荒诞也可能变成一种实践,它会覆盖所有影响所及的人的个性选择。中国儒家强调,“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一种王道,但事实上人类世界历史上无数的战争、冲突、杀戮、镇压、刑法等,都是在“己所欲,必施于人”堂而皇之的正当理由下进行的。这是人类通往奴役之路还是通往自由之路的最初分歧点。一旦选择了奴役之路,那就意味着个性的毁灭,所有的人必须被迫伪装成服从,尽量使自己取得与集体的同一性。因为只有在这种集体的同一性下才能获得安全感。这个“安全感”是建立在异己者不安全的威胁之下的。所以,莫言把“当众人都哭”和“当哭成为一种表演”分为两个阶段是有道理的,前一阶段只是集体与个人的异己关系,而后一阶段,则是在个人已经被毁灭的前提下,个性是否还有消极存在(不伪装)的可能。我突然觉得,莫言的这个故事解决了巴金生前呼吁“讲真话”的前提条件。巴金的呼吁曾经遭受到许多人的讥笑、讽刺和鄙视。那些讥笑者故意混淆和模糊巴金提议“讲真话”的背景,把“讲真话”曲解成小学二年级学生就可以做到的低级要求。但是在巴金和他的同辈人看来,在中国的特定政治环境下要做到“讲真话”,根本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所以,也曾有人提出过,如果实在不能“讲真话”的时候,可以保持不说假话。“讲真话”和“不说假话”也是两个不同环境下的产物,后者是退而求其次的不得不为之的保持操守的措施。莫言的这个“小学生装哭”的故事,明确地分出了两类“不哭”的允许范围和限度。

第二个故事,看上去过于简单,寓意也不明确。故事发生在他当兵期间,莫言一个人在看书,老长官推门进来,显然是找平时坐在莫言办公桌对面的那个人。当时那个人不在现场,于是老长官自言自语地说:“没有人?”虽然用的是问号,但明显不是在问莫言。少年气盛的莫言被这种漠视他存在的态度所激怒,于是冲动地抢白老长官:“难道我不是人吗?”这样的调侃话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是经常会遇到的,并没有什么尖锐的含义。但这事发生在30多年前,是上世纪80年代初人道主义思潮刚刚在中国思想界发生作用的时候。在这个背景下大声疾呼“难道我不是人”,留下了思想解放运动的痕迹。但是,莫言在这里偷换了对话中“人”的概念。老长官说的“没有人”,是指他所要找的那个“人”,而敏感的莫言则把“人”泛化成为所有的人、概念的人,成为大前提,于是就有了小前提“我也是人”,这是典型的80年代初的人道主义思潮影响下的思维方式。那么,莫言感到内疚的是什么呢?是对老长官不够尊重任意抢白?是故意曲解了老长官说的“人”的所指?我想最主要的还是,老长官作为领导漠视了作为下级军人的莫言的存在。所以他描写了当时的心情:“我洋洋得意,以为自己是个英勇的斗士。”这是一个向体制要人权的寓言。契约是双方的,作为一个下级军人珍视老长官的权威,那么他必然在乎老长官对自己是否在意。难道我不是人吗?其实是抗议老长官对他的漠视。但是,我们似乎也可以反问莫言,难道你是不是“人”,还需要问老长官吗?你需要由老长官来证明你是一个人吗?这又回到了第一部分中的故事,当莫言告诉母亲,别人都嫌他“丑”而欺侮他时,母亲告诉他:“你并不丑啊!你五官不缺、四肢健全,为什么说你丑呢?关键还是你自己能否心存善良,能否多做好事。”所以,一个人是“丑”还是“美”,要通过自己的遗传基因、内心本能以及实践来证明,而不是依靠别人的眼睛来确认。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推论莫言后来真正感到内疚的,应该是他“洋洋得意,以为自己是个英勇的斗士”的幼稚行为。“难道我不是人吗”的提问需要看对象,看你是对谁提出这样的问题。联系到前一个故事,如果是要这个假哭的集体认可你是一个“人”,甚至是个“模范的人”,那你的前提就是“必须咧开大嘴嚎哭,或者用唾沫抹在眼睛里冒充眼泪”。我们从莫言的小说中看,从《透明的红萝卜》《红高粱》开始,莫言笔下的大多数人物几乎都没有人把他们当作人看的,而他们在自身的生活实践中,以那种大胆无畏、放荡无度的元气淋漓的生活方式(像余占鳌、九儿),或者不屈不挠、九死不悔的倔强的生活选择(像西门闹、蓝脸),为自己谱写了一个大写的“人”字。这才是个人的选择,个人用自己的实践来证明自己是一个独立的人,这样的人才是真正的人,具有独立价值的人,在这个意义上他们也是美的人。

第三个故事,是莫言从老一辈那里听来的。这个故事似乎涉及个人与宗教的关系。莫言在演讲词里公开说:“那时(指童年——引者)我是一个绝对的有神论者,我相信万物都有灵性,我见到一棵大树会肃然起敬。我看到一只鸟会感到它随时会变化成人,我遇到一个陌生人,也会怀疑他是一个动物变化而成。这种万物有灵的民间宗教,当然不能简单归为佛教还是道教,或者是其他什么宗教。我以为莫言从小接受的是民间最普遍的有神论,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举头三尺有神灵。我们人类做什么事,并不知道是善还是恶,只有当你做了以后才能知道,因为有“神”的眼睛高高在上。在雷电交加面前,这8个泥瓦匠可能都是无辜的人,因为处境危急,才使人生出疑惑,需要选择一个“坏人”,通过惩处他来拯救其他人。这不是什么英雄行为,而是古代的活人祭祀的野蛮方式。但是在离我们现在并不遥远的历史上,这种野蛮祭祀的现象曾经频繁地出现过,每一次政治运动都会抛出百分之五的人进行活体祭祀,用他们的牺牲来保护大多数怯懦者的短暂安全。于是集体就犯罪了。所以当8个无辜的泥瓦匠决定选其中一个无辜的人作为牺牲的时候,另外7个人就犯罪了,受到了神的惩罚。这个故事显然不是来自西方的宗教故事,而是一个被世俗化了的中国民间神话。这个故事仍然没有离开忏悔的主题,但是忏悔的主体扩大了,不再是莫言个人的忏悔,而是他把自己融入了这个有罪的群体,提出了集体忏悔的精神要求。人不是天生有罪的,而是在他人即地狱的人世间,你随时可能被当作有罪的人给抛出去,也可能因为抛了别人而犯罪,被压死在雷电击毁的庙宇里。于是,你到底做那个被选出来的泥瓦匠还是另外7个被压在废墟里的泥瓦匠,只能由你自己来选择。

第一个故事讨论体制内的人如何使自己保持真实;第二个故事讨论体制内的人如何来证明自己的价值;而第三个故事则是讨论在一个扭曲的体制内,人何以为善。莫言是一个讲故事的人,他因为讲故事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学术月刊》2013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