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农村调查(总第10卷·村庄类第9卷·长江区域第2卷)
- 徐勇 邓大才主编
- 526字
- 2020-08-29 07:51:41
第三节 杜家剅村的建制变迁
不同时期杜家剅建制情况各不相同。宋朝时期,县以下才有完整的行政建制,设乡、里、保和甲四层建制。元朝时期,县下建制与宋朝不同,设村、社、里、甲。明朝时期,沔阳州下设五乡,以下编户一百里,乡里下设保甲,杜家剅辖于咸宁乡季平里。清循明制,唯保甲有别,杜家剅隶属于沔阳县九一四保。民国初期,沔阳县下设区,区下设乡,民国末年,废区设乡,乡下编保甲,实施乡、保、甲三位一体管理体制,杜家剅隶属于第十区戴市乡百一七保。1953年沔阳县下设区、乡(镇)、村三级。1958年,废除区、乡、村建制,建立“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农村人民公社下设大队、中队、小队。未久,公社以下建制变为管理区、大队、小队。1961年,恢复区级建制,遂将公社改为区公所。区以下设公社、大队、生产队。1975年,洪湖县实行撤区并社,设社、大队、生产队。1984年,按机构改革要求,撤销人民公社,设区建乡,杜家剅隶属于戴家场区(原戴市区解放后改为戴家场)百桥乡。1987年要求撤区,实行“镇管村”的体制,并设置戴家场镇百桥乡办事处进行管辖。后来,撤销办事处,设置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由于政权更迭频繁和国家管理需要,杜家剅建制范围和隶属关系变化较大,大部分时间呈现扩大趋势,见表1-2。
表1-2 不同时期杜家剅村建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