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语言文学研究(二〇一五年春之卷/总第17卷)
- 河北师范大学文学院主办 崔志远 吴继章主编
- 4108字
- 2020-08-29 12:14:20
一 中外融会,认识人类语言本质的同一性与具体民族语言特质的差异性
在语言研究、教学与运用的实践中,我们认识到,用汉字书写的汉语在语义表达上与以拼音文字书写的印欧系语言是有重要区别的。但是,承认汉语研究的民族特征绝不是否认和排斥人类语言的共性,尊重汉语传统语言研究的优秀成果,也绝不是否认和排斥现代语言学理论与方法在汉语研究中的重要作用。
从1981年出席中国语言学会第一届年会起,至今已有30余年了,我从自己的亲身经历中感到,在如何将普通语言学理论与汉语研究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过程中,我国语言界一直存在着不同的观点和意见,也确实存在由于过分强调语言的民族性或共性一面而将二者对立起来的情形。学者们或者将语言学与其他学科乃至自然科学相类比,认为“不存在国界”;或者主张“以字为本位来研究汉语”。从对上述两种形式相对、实质相辅的观念的思考中,我们认为:讲某种民族语言的特殊性不能违背语言学的一般规则;讲人类语言的共性,又不能脱离具体的民族化的语言。吕叔湘先生曾经说过:“‘词’在欧洲语言里是现成的,语言学家的任务是从词分析语素……汉语恰好相反,现成的是‘字’,语言学家的课题是研究哪些字群是词,哪些是词组。汉语里的‘词’之所以不容易归纳出一个令人满意的定义,就是本来没有这样一种现成的东西”,而是“汉字、音节、语素形成三位一体的‘字’”。“专门指音义结合体的时候,最好管它叫‘语素’”。[1](P41-45)诚然,汉字是一种现成的单位,但却不能作为语言的基本单位;文字是语言的书写符号,但不是语言自身。因此,语言的基本单位只能从语言自身去寻找。拼音文字所书写的是词,汉字所书写的除了能够独立运用的词以外,还有大量不能独立运用的构词语素。语素是汉语表义的最小单位,而语素又有独立成词和不能独立成词的区别。因此,如果说印欧系语言进行语义研究的基本单位是“词”的话,汉语语义研究的基本单位应当分为“语素”和“词”两个层级。这样,既承认汉语的特殊性,又同普通语言学理论相沟通。
由于汉语与印欧语的基本单位不同,汉语与印欧语在组词造句规则上也会有不同。汉语缺乏系统的形态变化,在研究汉语的语义、语法问题时,就要尊重这种事实,不能简单套用印欧系语法规则进行比附。比如,汉语“副+名”的组合比较常见,如何解释和说明这种现象,就涉及人类语言的共性与汉语民族性的关系问题。一般来说,能否受副词修饰是区分谓词(动词、形容词)与体词(名词)的重要标志,而“副+名”结构,汉语不仅古已有之,二种观美目前有增多的趋势。对此,语言学者往往从两个方面进行解释:一是词性转化说(又分为两种情况,其一是认为“副+名”结构中的副词已不是真正的副词;其二是认为“副+名”结构中的名词已不是真正的名词,而是形容词或数量结构、谓词性结构);二是省略(隐含)动词说(认为在副词与名词之间隐含着一个省略的动词“是”“有”“要”等)。二种观点长期争论,莫衷一是,甚至一些语言学大家也徘徊于不同观点之间。这个问题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在汉语语法学界就一直存在很大争议,历时近半个世纪,至今众说纷纭。这种情形,既表明了这一问题的复杂性,也提示我们调整研究思路的必要性。借鉴现代语言学理论,立足于汉语事实,应如何看待这一问题呢?
其一,汉语“副+名”现象形成的基础(可能性)——汉语语法功能的“隐含性”。我们认为,汉语中的“副+名”结构虽然是一种特殊的现象,但却是客观存在的语言事实。这种副名结构客观存在的可能性,基于汉语语法功能的“隐含性”。缺乏显性形态的汉语,其语法功能呈隐含性。语法功能是指语法范畴的成员在语法组合中分布的总合,具体地说,就是其所充当的角色及相关的搭配关系。词的具体分布与形态都是其语法功能的外在表现。因此,对于具有系统形态变化的印欧系语言来说,人们可以从分布与形态两个方面认识词的语法功能,而形态是词的语法功能显性的形式标记,具有直观性的特点。相反,对于缺乏系统形态变化的汉语来说,人们主要是通过词的分布来认识其语法功能,而词的分布只有在具体的句法结构(即语法组合关系)中方能得到充分的显现,这就决定了其语法功能通常表现为隐含性的特征。这种语法功能“隐含”的特征直接导致两方面的结果:一是词的“兼类”(这里取广义,包括稳定的“兼类”与临时的“活用”)——在语义相容的情况下,指称、陈述的转化(即名词、动词、形容词的词类转换)相对自由[2];二是在非常规组合(特殊搭配关系)中,词的功能彼此影响,发生“互动”,使一些词在词类(或功能)呈现“中间状态”。我们认为,对此与其按传统的语法观念强行归类,不如客观地认识和说明这种语言现象。以语义组合为核心的汉语缺乏系统的形态变化,其语法功能具有“隐含”特征,因而具有相对的灵活性。正如吕叔湘先生所说:“由于汉语缺少发达的形态,许多语法现象就是渐变而不是顿变,在语法分析上就容易遇到各种‘中间状态’。词和非词(比词小的,比词大的)的界限,词类的界限,各种句子成分的界限,划分起来都难于处处‘一刀切’。”[3](P11
其二,汉语“副+名”现象形成的现实条件(现实性)——汉语副词与形容词语法与语义上的关联性。就语法功能的大类来说,汉语的“形容词”“副词”同属于具有“修饰”类的表述功能。汉语的副词,是一个成员众多、内部成分复杂的词类,而且其中不少成员属于兼类词。据相关学者的研究,副词与形容词、副词与区别词、副词与动词的兼类最多;而区别词,又称为属性词或非谓形容词,其也为形容词的一个小类。可见,副词与形容词的兼类是汉语的一个重要特征(据有的研究者统计,仅在《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中明确标明形、副兼类的词就有140余个,而且还有些应标未标的,实际上远远多于这个数目),这有其语义与语法方面的深刻原因:这种“兼类”的形成,一是与词所处的句法结构有关,形容词“充当状语——或者说进入状位,无疑是一条极为重要的途径”[4](P346);二是“兼类”的两个义位语义上有相通之处。汉语的副词(特别是组成典型副名结构的程度副词)相当一部分来源于形容词,说明二者语义上具有相容性,或者说是一个连续统。有些词,如“突然”“过分”“经常”“直接”等,离开具体的句法结构,我们很难确定它们的基本功能是副词还是形容词。从汉语语文辞书的释义中,我可以明显看到某些词语从形容词义项衍生出副词义项的发展轨迹。如:
老:形很久很久以前就存在的;时间久的(跟“新”相对): ~厂|~兵|~朋友|~革命|~根据地|这件大衣式样很~了。
副很久:老张近来很忙吧,~没见他了。
(《现代汉语词典》(以下简称《现汉》第6版)
其三,汉语“副+名”现象的制约因素——名词一般具有描述性的语义特征。汉语中确实存在“副+名”现象,但并不是所有的名词都能出现在“副+名”的位置上。正如邢福义先生所指出的:“虽然副词可以修饰名词,但是同副词修饰动词、形容词比较起来,无论如何,也只能算是特殊现象”,而且“名词受副词修饰时,总要受到或大或小的限制,不像副词修饰动词或形容词那样自由。”[5]目前对于词义的分类有多种分析方法,但就实词中名词、动词、形容词三大主要词类来说,其词义的核心是概念义(或“理性义”)。名词的概念义,可以首先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表示人或事物的类属,即类属义;另一部分表示人或事物的特征,即特征义。名词所含的特征义又可以从不同角度进行分类:可以是对名词内涵进行说明、限制的限定性语义特征,也可以是对名词内涵进行描写、修饰的描述性语义特征。而名词所含语义特征的不同,对其在语言中的组合功能有明显影响。从目前常见的典型的“副+名”(即“程度副词+名词”)用例看,这些与副词组合的名词一般具有描述性的语义特征,又有人称为“性质名词”。例如:这个地方很郊区\她打扮非常新派\他假装特学问\这个人真饭桶\ 这个人太草包。这里,“郊区”“新派”“学问”“饭桶”“草包”具有描述性语义特征是不言而喻的。词类是词的语法分类,“词的语法意义的类型就是词的词类性质。”[6](P128)这种语法意义是指词在组合中的意义类型,即词所具有的“指称”“陈述”“修饰”等之类的表述功能。而“形容词”“副词”同属于具有“修饰”类的表述功能。区分在于前者可以修饰名词、动词、形容词;后者一般只修饰形容词、动词,不修饰名词。但当该名词具有描述性语义特征、并在一定语境中得以显现的时候,它就具备了与副词搭配的条件。而且,名词的内涵意义越丰富,其与副词组合的可能性就越大。
其四,汉语“副+名”现象的认知基础——汉民族长于具象思维的心理机制。汉语中“副+名”大量存在,归根到底与汉民族的具象思维特征有关——汉民族思维心理的比附、联想性,反映在汉语表达上的特征就是可视性、形象性,即用具有某种特征的具体事物表示该特征义。汉语的“副+名”的结构方式,凸显了名词内涵的描述性的语义特征,在语言表达上产生独特的丰富性、形象性。如:这位解放军同志比雷锋还雷锋|这个地方很郊区。这里的“还雷锋”中的“雷锋”,“很郊区”中的“郊区”,不仅具有丰富的内涵,而且隐含着一种具象的语义特征,恐怕是用任何一个相关的形容词都是难于取代的。
总之,在语言研究中,既要认识人类语言本质上的同一性,又要承认不同民族语言特质上的差异性。就词汇学领域来说,以汉字记录的汉语与以拼音文字记录的西方语言的差异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汉语词形的二重性(“以音表义”和“以形示义”);其二,是汉语语素可分的现实性(汉字——音节——语素三位一体)。事物的可分性是认识事物的根本途径。得注意的是:在语音研究上,西方拼音文字记录的是音素,与记录“语素-音节”的汉字相比,可分性强,具有天然的优势;在语法研究上,印欧语言具有形态标志,与基本没有形态变化的汉语相比,也具有其特定优势;而在语义、词汇研究上,汉语的独立书写形式是汉字,它所记录的是语素,与记录的基本单位是词的印欧语言相比,可分性强,为我们认识和揭示其内在特征与规则提供了条件,同样具有其特定的优势。只要我们深刻认识并充分利用这种优势,不仅可以突破语义(词义)研究的许多难题,而且汉语的语义学、词汇学研究应当而且可能走在世界的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