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任务二 药物对机体的作用——药效学

学习目标

1.能知道药物的作用、药物的基本作用、药物作用类型中的一些基本概念。

2.能利用药物作用的两重性知识为临床提供合理的用药指导。

3.能了解药物作用机制。

药物效应动力学简称药效学,是指研究药物对机体的作用规律和作用机制的科学。药物对机体的作用简称药物的作用,是指药物与机体组织间的初始作用;药物的效应是指药物初始作用引起机体器官原有功能的改变(既是药物作用的结果,也是机体反应的表现)。例如,肾上腺素能与心脏的β受体结合并激动受体,是其药物的作用;同时引起心率加快、心肌收缩力加强、皮肤黏膜及内脏血管收缩等,是其药物的效应。药物的作用与药物的效应,是前因后果的关系,但经常是将两者互相通用。

工作项目一 药物的基本作用

药物的基本作用是指药物对机体功能活动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调节机能 有两种结果:其一,药物能使机体组织器官原有生理功能增强。例如,肾上腺素能兴奋心脏和升高血压;咖啡因能兴奋中枢神经系统和心脏;干扰素能提高机体的免疫功能等。此作用称为兴奋作用。其二,药物也能使机体组织器官原有生理功能活动减弱。例如,吗啡能产生镇痛和呼吸抑制;普萘洛尔能使心脏抑制和血压降低;阿托品有抑制腺体分泌和松弛胃肠平滑肌的作用等。此作用称为抑制作用。

兴奋作用与抑制作用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过度兴奋会引起惊厥,长时间的惊厥会转为衰竭性抑制,过度抑制使功能活动接近停止,称“麻痹”。

2.抑制或杀灭病原体 化学治疗药物可干扰病原微生物的生长繁殖,在机体防御功能的共同参与下达到防治疾病的作用。

3.补充体内必需物质 维生素、微量元素和激素等,可通过补充机体的不足而呈现治疗作用。

工作项目二 药物作用类型

一、局部作用和吸收作用

这是根据药物是否被吸收而划分的。

1.局部作用 是指药物与机体接触后未吸收进入血液,仅在用药部位所出现的作用。例如,酒精、碘酒等对皮肤黏膜的消毒作用;普鲁卡因的局麻作用;口服抗酸药和导泻药等。它们所产生的作用均为局部作用。

2.吸收作用 是指药物从给药部位吸收进入血液后,分布到机体各个部位而发生的作用。例如,口服地西泮呈现镇静催眠作用;口服或肌肉注射阿莫西林抗全身感染;直肠给药小儿退热栓等。它们产生的药物作用均为吸收作用。

二、直接作用和间接作用

这是以药物作用的因果关系而划分的。

1.直接作用 又称原发作用,是指药物在所分布的组织器官直接产生的作用。例如,强心苷对心脏的正性肌力作用;消毒防腐药对环境杀灭病原微生物的作用。

2.间接作用 又称继发作用,是指直接作用而引发的其他作用。例如,去甲肾上腺素有升高血压、并可产生减慢心率的作用。前者是激动血管平滑肌中α受体的结果,属于直接作用;后者是其使血压升高引起降压反射的结果,属于间接作用。

三、选择作用和普遍细胞作用

这是以药物作用的选择性而划分的。

1.选择作用 是指药物进入机体后对不同组织器官的作用性质或作用强度方面的差异。例如,强心苷对慢性心功能不全的心脏,有高度的选择性作用,小剂量就能产生正性肌力作用,但对正常心脏的作用不明显;对骨骼肌和平滑肌,即使应用很大剂量也无作用。

任何药物都有其特定适应证和不良反应,药物作用选择性常是药物分类的依据,也是临床选择用药的基础。掌握药物的选择作用和适应证,有利于做到对症下药,减少不良反应,发挥药物的最佳疗效。

2.普遍细胞作用 是指药物对与他所接触的组织器官都有类似的作用。其作用特点是:选择性低,作用广泛,毒性较强。由于这类药物大多数对细胞原生质产生损伤性毒害,故又称为“原生质毒”或“细胞原浆毒”。例如,酚能使细菌和人体蛋白质变性;恶性肿瘤的化疗,不良反应多见且严重,也是由于其对机体组织细胞和癌细胞均有杀伤作用。

四、药物作用的两重性

药物作用具有两重性,既可产生对机体有利的防治作用,也可产生对机体不利的不良反应。两者之间往往是相互联系,伴随发生的两种作用性质完全不相同的表现形式。

(一)治疗作用

是指药物所产生的符合用药目的的作用,是有益于防治疾病的作用。根据治疗作用的效果,又分为对因治疗与对症治疗。

1.对因治疗 也称治本,是指消除原发致病因素,彻底消除疾病的治疗。例如,青霉素对某些病原微生物有杀灭作用;甲硝唑抗滴虫和阿米巴原虫等。

2.对症治疗 也称治标,是指改善疾病的症状,减轻病人的痛苦的治疗。例如,度冷丁有镇痛作用;阿司匹林有解热镇痛的作用;抗酸药有中和胃酸的作用等。对症治疗虽然不能消除病因,但在某些危重急症。例如,休克、惊厥、心力衰竭、高热、剧痛时,对维持生命体征,争取时间采取对因治疗措施至关重要。

在临床实践中,对因治疗与对症治疗,两者不能偏颇,应该根据病人的具体情况灵活运用。遵循祖国医学“急则治其标,缓则治其本,标本兼治”的原则,指导救死扶伤,妥善处理对因治疗与对症治疗关系。

(二)不良反应

是指不符合用药目的,给病人带来不适或痛苦的反应。根据发生情况,归纳为以下几种。

1.副作用 是指药物在治疗剂量时出现的和用药目的无关的作用。给病人带来的不适或者痛苦,一般症状较轻,危害不大。产生的原因是由于药物的选择性较低,作用较广所致。

每种药物的副作用和防治作用不是固定不变的,当其中一种作用被用于治疗目的时,其他效应则成为副作用。例如,用阿托品解除胃肠平滑肌痉挛性疼痛的同时,由于抑制腺体分泌,出现口干、皮肤干燥等副作用;当阿托品作为麻醉前给药时,其抑制腺体分泌的作用则成为防治作用,而松弛平滑肌,引起术后肠麻痹和尿潴留则成为副作用。

因此,一般情况下副作用是可以预知的,并可以减轻或避免。例如,用麻黄碱治疗哮喘时,可导致失眠,同时给镇静催眠药,可以对抗其他的中枢兴奋作用。

2.毒性反应 是指大剂量或长时间用药引起的严重的不良反应。发生的原因或是用药剂量过大、或是用药时间过久、或是机体对药物敏感性特别强等因素所致。老人、小儿、孕妇、体质弱者等,是药物毒性反应的易发特殊人群。例如,链霉素对小儿,易损害听神经而致耳聋;氯霉素抑制骨髓造血功能而引起贫血等。

短期内过量用药所引起的毒性反应,称为急性毒性,多损害循环、呼吸和神经等系统的功能。长期用药使其在体内蓄积而引起的毒性,称为慢性毒性。多损害肝、肾、内分泌等功能。药物三致(致畸、致癌、致突)作用,属于慢性毒性中的特殊毒性。

3.过敏反应 又称为变态反应,是指机体受药物刺激后发生的异常免疫反应。其发生与药物的剂量大小和作用的强弱无关,而与过敏体质有关,临床症状相似。常见表现有皮疹、药热、哮喘等,严重者可引起过敏性休克发生。

因此,临床上应用青霉素、链霉素、普鲁卡因等药物时,一般依次做到:一问(有无过敏史)、二试(皮试)、三观察(观察给药后的反应)、四治疗(休克的急救)等,是防治药物过敏性反应发生的操作程序。

4.后遗效应 是指停药后,血药浓度降到有效浓度以下残存的药物效应。例如,睡前服用巴比妥类催眠药,次日早晨起床后,仍有头晕、困倦、嗜睡等宿醉现象,这时,喝点浓茶可缓解其现象。

5.继发性反应 又称治疗矛盾,是继发于药物治疗作用之后的一种不良反应。例如,长期应用广谱抗生素,导致菌群失调症,而出现二重感染现象。

6.停药反应 又称反跳现象,是指长期用药而突然停止用药后,而出现比原有疾病加剧的现象。例如,长期应用β受体阻断药普萘洛尔抗高血压,若突然停药,而出现血压骤升,心律失常,甚至产生急性心肌梗死或者猝死。

7.药物依赖性 是指某些药品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产生兴奋或抑制效应,出现强迫性使用或定期使用药物的行为。根据药物使人产生的依赖性和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通常分为精神依赖性和躯体依赖性两种。

(1)精神依赖性 又称心理依赖性或者习惯性,是指持续用药突然停药,在精神上出现渴望连续用药的行为,以求达到舒适满足感。能引起精神依赖的药物称之为精神药品。如镇静催眠药可产生精神依赖性。

(2)躯体依赖性 又称生理依赖性或成瘾性,是指反复用药造成身体适应状态,产生欣快感,突然停药就会出现戒断症状。其表现为烦躁不安,流涎、流泪、流汗,腹痛、腹泻,困倦,背部和肢体疼痛,肌肉抽搐等综合征,甚至危及生命。有强烈再次用药的欲望,会不择手段地获得这类药物,这对个人、家庭和社会容易造成极大的危害性。例如,吗啡、度冷丁等,临床与科研上称之为麻醉药品,依法管理和使用。

工作项目三 药物作用机制

药物作用机制是阐述药物为什么起作用和如何起作用诸方面的问题。了解药物作用机制,有利于理解药物作用和不良反应,更好地指导临床安全、有效、合理地用药。药物作用机制繁多,后续工作任务中会一一介绍,在此仅介绍受体学说。

受体理论是从分子生物学水平阐明生命现象的生理和病理过程,是解释药物的作用、作用机制、药物分子构效关系的一种基本理论。

1.受体 是指存在于细胞膜上或细胞膜内的大分子蛋白质,能识别并特异性地与配体结合,产生特定的生物效应。

2.配体 能特异性地与受体结合的物质,包括神经递质、激素、自体活性物质及药物等。

3.药物与受体的相互作用 药物与受体结合起来后,通过生理、生化功能的改变产生应有的效应。药物要产生效应,必须具备两种特性:一是有药物与受体结合的能力,即亲和力;二是药物与受体结合后产生效应的能力,即内在活性。于是,可将药物分成如下三类。

(1)受体激动剂 是指与受体有亲和力又有较强内在活性的药物。作用特点:能兴奋受体,产生明显效应。例如,吗啡激动阿片受体,产生镇痛作用。

(2)受体拮抗剂 是指与受体有亲和力但缺乏内在活性的药物。作用特点:能与受体结合,不能兴奋受体,不产生效应,但能阻断激动剂和受体的结合,与激动剂有对抗作用。例如,纳洛酮本身无明显药理作用,但在体内与吗啡竞争同一受体,产生对抗吗啡的药理作用。

(3)受体部分激动剂 是指与受体有一定亲和力,而内在活性较弱的药物。作用特点:与受体结合后,只能产生较弱的效应,即使增加浓度,也不能达到完全激动剂那样最大效应。相反,因占领受体,并削弱激动剂的部分作用,即表现出部分阻断作用。所以,部分激动剂具有激动剂和拮抗剂的双重作用。例如,镇痛新可引起较弱的镇痛作用,但与吗啡合用,可以对抗吗啡镇痛效应的发挥。

4.受体的调节 长期应用受体激动剂,可产生药物耐受性,是由于药物引起相应受体数目减少所致,称之为向下调节。同样,长期应用受体拮抗剂,若突然停药,可引起病情反跳性加重,是由药物使受体数目反射性增加所致,称之为向上调节。例如,长期应用镇静催眠药、抗高血压药而突然停药,可引起反跳现象。

思考与练习

1.列出药物作用的基本类型。

2.举例说明副作用与防治作用之间的关系。

3.举例说明如何正确应用对因治疗和对症治疗。

4.解释受体、受体激动剂和受体阻断剂的基本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