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清末乡村自治文化的培育

尽管在各种力量的联合推动下,我国传统乡村管理思想开始其近代演变的历史进程,然而在极其复杂多变的现实实践中遇到重重阻力,为此,乡村教育的初步普及、自治人才的培养、自治宣传与研究,亦即乡村自治文化的培育,就显得十分必要、重要,这不失为清末乡村管理思想历史演变的背景之二。

一 清末乡村教育的初步发展

乡村自治事业的推进有赖于文化教育的普及,没有最基本文化素质的村民不可能具有自治意识,更不可能自觉地践行自治权力,维护自身利益与社会公正,从根本上保持社会稳定发展。清人端方曾经指出,“非教育普及,则民智何由启发”《两江总督端方等奏江宁筹办地方自治局情形折》,光绪三十四年正月初九日(军录),佚名辑:《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下册,文海出版社有限公司1981年印行,第718页。

清朝末年,国家内忧外患,经济发展缓慢,各类灾害频繁,广大人民最基本的生存权都不能得到保障,史载:“水潦之余加之旱魅,百姓典衣无食,卒死艰难,灾民哀鸿遍野,乡间灾黎谋生绝路,触目惊心。”《申报》1887年2月10日。在此种历史情形下,村民无暇顾及自身文化教育问题,国家在这方面也力不从心,乡村教育发展十分缓慢。清人樊增祥指出,“学堂之难,难在无学生,又难在无教习。通都大邑招考诚不乏人,若荒僻小县,秀才犹不知书,而况童穉,故曰无学生也。既改书院为学堂,则乡塾师不任教育,当取稍习时务者为之师,而天文、舆地、西文、西语就地取材,百不获一,聘之远方无此力量,故曰无教习也”《批郃阳县仇令禀》,出自樊增祥:《樊山政书》卷十二,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275页。。清朝末年,我国乡村社会中的文盲、半文盲占据乡村人口的绝大多数,文化教育水平可谓十分落后,边远地区更甚。

为了改变乡村教育严重落后的状况,使得乡民具有一定的现代知识,保证乡村自治事业的开展,政府与社会都加强了劝导乡民读书识字的工作。

其一,学堂、教育会、劝学所、识字会、识字学塾与基础知识的普及。以广西为例,史载:“教育为宪政本源,比年以来,学司整顿提倡。光绪三十四年两学期各项学堂人数,比较上年增多九千九百余名,宣统元年上学期小学人数,比较上年增多一万两千八百余名。风气渐开,人知向学。惟是桂省地方异常贫瘠,办学、就学两者均难,非急筹办简易识字学塾,俾年长失学及贫寒子弟得有从学之区,教育未由普及。间有边僻地方设塾较迟,文报未达,亦经严切督催,一律赶设。并有教育会、劝学所组织简易识字会,于通衢广众之间,将三五字义指画口诠,老幼男女均可听首传习,不必设校,不必延师。先经学司于分年筹备教育案内详定通行,以期编造识字国民,以促宪政进步。”《广西巡抚张鸣岐奏广西第三届筹办宪政情形折》,宣统二年二月二十八日(朱折),佚名辑:《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下册,文海出版社有限公司1981年印行,第776页。由此看来,尽管面临着诸多困难,但是通过各种途径、各种形式的办学,广西地区的基础教育工作还是取得了一定进展,这无疑为自治运动的开展打下了一定基础。

其二,地方官府、劝学所与开塾教课、改良私塾。以四川为例,史载:“饬提学司转行各属,责成地方官劝学所实力筹设。复经刊行各属,督令开塾教课,并由司将各属具报设属之数,共计就原有小学附设者两千零二十处,就祠庙公所创设者六百零六处。其预为规划,应俟逐年筹设者九千零一十七处,仍一面注重养成师资,认真改良私塾。”《四川总督赵尔巽奏四川第四届筹办宪政情形折》,宣统二年八月二十八日(军录),佚名辑:《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下册,文海出版社有限公司1981年印行,第795页。私塾是乡村中最普遍的教育机构,大量私塾的相继设立无疑推动了乡村教育事业的发展,配合了乡村自治的实施,这方面地方政府与劝学所可谓功不可没。

其三,附设、开办土塾、学塾。以云南为例,史载:“现据昆明各属陆续禀报,计设学五十九所,学生共一千九百余人,复据沿边学务局禀报,先后成立土塾计一百三十五所,学生共四千一百八十余人。查此项学塾,欲谋推广,自以附设为便,迭经通饬各厅州县于城内所办初等小学,或高等小学,及繁盛乡镇所办高等小学堂内,先行附设,次则于城乡初等小学附设,又次则于各项学堂附设,其于户口稀少向无学堂者,或人民程度较低,不能遽设初等小学者,均酌量地方情形,借地另行开辟。”《云贵总督李经羲奏云南第四届筹办宪政情形折》,宣统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军录),佚名辑:《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下册,文海出版社有限公司1981年印行,第804页。如同四川一样,云南地区也大力推广各类私塾,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财政、师资等各方面的限制,这一地区大力倡导附设私塾。

就文化教育普及而言,传统教育的利用、扩展固然必要,然而新式教育也十分重要。清政府予以特别关注,史载:“至本年关于学务,尚有各省所应办者,如学部分年筹备事宜清单内开:设立存古学堂,开办图书馆,省城初级师范学堂及中小学堂兼学官话。又学司拟订筹备教育年表,续办初级师范,推广汉语学堂,设立官话讲习所,改良调查风俗,改良宣讲所,一律成立。”《开缺新疆巡抚聊魁奏新疆第三年第一届筹办宪政情形折》,宣统二年八月二十五日(朱折),佚名辑:《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下册,文海出版社有限公司1981年印行,第780页。由此看来,这些新式教育主要有存古学堂、初级师范学堂、中小学堂、汉语学堂、官话讲习所、图书馆等,可谓形式多样,这无疑有利于新式教育在清末中国的发展。

固然,清末乡村教育的初步发展为乡村自治奠定了一定的基础,然而就自治文化的培育而言,乡村自治人才的培养、自治宣传与研究不失为重中之重。

二 清末乡村自治人才的培育

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自治人才的培养、自治研究与思想宣传,以打造具有现代文化知识,尤其是具有自治意识的国人,即成为推进清末乡村自治事业的关键所在。毕竟,占中国绝大多数人口的村民是乡村自治最终的践行者与受益者。值得注意的是,在清末这场自上而下的自治运动中,当局者认识到人才培养的重要性与优先性。

例如,陕甘总督长庚指出,“惟是办理自治,事属创举,必先造成自治之人才,而后可收自治之效果”《陕甘总督长庚奏甘肃设立地方自治筹办处并地方自治研究所情形折》,宣统二年八月二十八日(军录),佚名辑:《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下册,文海出版社有限公司1981年印行,第751页。。清人赵尔巽认为,“试办地方自治,拟先编订制度,培养人才。惟是奉省地方朴塞未闻,自治之义士绅未能尽解,何论编氓,非与培养人才,以为实行之储备,则虽编制尽善,而徒法亦终以不行”《盛京将军赵尔巽奏奉天试办地方自治局情形折》,光绪三十三年三月十八日(朱折),佚名辑:《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下册,文海出版社有限公司1981年印行,第716、718页。。为此,这方面工作成为乡村自治早期的重点,人才培养形式不一,其中包括自治讲习所、自治研究所、审判研究所、检验学习所、监狱学堂、政法学堂、绅校、公民养成所、筹办公所、事务所、律师传习所等。兹简单介绍如下。

首先,自治讲习所、自治研究所与人才培养。

纵观整个乡村自治实践的历史进程,自治讲习所与自治研究所的设置与功能发挥十分重要,而其中的人才培养即是其一,史载:“但事当草创,官民均未谙习,现在人手必以讲解研究为始基。俾人人皆知自治模范,颁发调查选举人名表式及投票规则等项,邀集同志分期研究。另设自治研究所,由各府厅州县保送品学兼优之绅,授以较深之学科,以培养议员之知识。此时办法,惟有开民人之知识,使其互相讲习,而发起其自治行政之心思。”《山西巡抚宝棻奏山西筹办咨议局情形折》,光绪三十四年十二月十五日(朱折),佚名辑:《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下册,文海出版社有限公司1981年印行,第694页。由此可见,自治讲习所与自治研究所的重要性,可谓乡村自治之前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当时,各类自治研究所培养出了大量专门人才,史载:“查直隶前经设立自治研究所,选送学员者一百二十余属,毕业者将近千人。今未送学员各属,均选送三人入所研究。此外有自费来学者亦准选送附学,现共有学员二百五十一名。”《直隶总督陈夔龙奏直隶第三届筹办宪政情形折》,宣统三年二月二十六日(《政治官报》),佚名辑:《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下册,文海出版社有限公司1981年印行,第809页。依据学习成绩,这些学员有相应的毕业等级,以广东为例,史载:“第一届甲班,最优等二十二名,优等二十一名,中等二十七名,补考优等一名。第一届乙班,最优等二十二名,优等五十七名,中等三十一名,补考优等一名。第二届丙班,最优等十六名,优等五十一名,中等三十三名,下等三名。”广东地方自治筹备处:《广东地方自治筹办处第二次报告书》(不分卷),宣统二年(1910年)铅印本,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藏。出自中山大学图书馆、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清代稿钞本》第50册,广东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121—127页。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自治研究所多为官方所设,但其中亦不乏民间设立者,其创办人为有实力的绅士。史载,“各省自治研究所,除官设各所作为模范外,其各地方士绅自愿照章设立者,均得呈明该管官批准照办。惟该所所长,应有该所公举通晓法政品学优裕士绅一员,呈请自治筹办处核派”《东方杂志》1909年第5期。,而“绅民有未经禀请自行设立者,均通饬各属调查,一律饬令补交章程办法,核明是否合法再予立案”广东地方自治筹备处:《广东地方自治筹办处第二次报告书》(不分卷),宣统二年(1910年)铅印本,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藏。出自中山大学图书馆、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清代稿钞本》第50册,广东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94页。。在士绅办理自治研究所的活动中,政府一方面予以积极支持,另一方面对其严加管理,以减轻财政支出及工作压力,可谓官民双益。

其次,审判研究所、学习所、监狱学堂与政法人才的培养。

乡村自治实质是一种近代意义上的依法治理乡镇,它已不再全靠乡规民约来维持乡村秩序,这无疑需要大量精通近代法律制度的人才。为此,政府通过各种途径培养一定数量的政法人才。史载:“至审判研究所,录事、书记、承发吏学习所,现已次第毕业,检验学习所亦已提前毕业,审判官吏尚可就地取材,监狱学堂已经开学。”《广西巡抚张鸣岐奏广西第三届筹办宪政情形折》,宣统二年二月二十八日(朱折),佚名辑:《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下册,文海出版社有限公司1981年印行,第775页。

再次,政法学堂、绅校与人才培养。

在全国上下自治人才的培养过程中,政法学堂、绅校也发挥了不小的作用。史载:“咸以地方自治为法政之一部分,因就原设法政学堂、绅校,扩赁房屋开办,讲员、管理员即在法政、官绅两校教职人员内慎选派冲,藉资节省。现一面督饬讲员认真讲授,并缩短暑假时期,俾得早日毕业;一面饬由该所将讲义札发各厅州县,加印多张,分给本籍士绅就近研习。俟研究所各生毕业后,再各赴本籍设所传习、讲演,庶官绅咸知自治之有裨地方,将来实行兴办,不致别生障碍。”《湖南巡抚岑椿萱奏湖南筹办地方自治设立自治研究所情形折》,宣统元年六月二十七日(朱折),佚名辑:《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下册,文海出版社有限公司1981年印行,第749页。由此看来,为培育足够的政法人才,保证乡镇自治的顺利进行,政府有意识地以政法学堂、绅校为基地,进行了一系列努力,其中包括扩大学校规模、就地聘请教师与本地士绅、就近研习讲义、毕业学生回本籍办所传习等。

最后,公民养成所、筹办公所、事务所与人才培养。

有关公民养成所,史载:“又由该局设立公民养成所,为武昌、汉阳两府试办自治之预备,业于上年四月开办,期以年终毕业。”《湖广总督陈夔龙奏湖北第一年筹办宪政情形及第二年预备事项折》,宣统元年闰二月十四日(朱折),佚名辑:《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下册,文海出版社有限公司1981年印行,第769页。有关筹办公所、事务所,史载:“现计依限设立筹办公所或事务所者二十八属,提前设立筹办公所者八属,各所学生研究毕业,足为办事之资。”《广西巡抚张鸣岐奏广西第三届筹办宪政情形折》,宣统二年二月二十八日(朱折),佚名辑:《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下册,文海出版社有限公司1981年印行,第773页。由此看来,上述三个自治培训机构也培养了不少急需的自治人才,取得了一定成效。

三 清末乡村自治宣传与研究

清朝末年,全国上下初步发展基础文化教育与培养自治人才的同时,亦在一定程度上加强自治知识、自治思想的宣传,借以培育人们的自治意识,减轻人为障碍,加快乡村自治的历史进程。例如,史载:“该县属乡民因调查滋事,阻碍自治进行,仰即将首犯惩办,一面仍应实行宣讲,勿令再醸事端。”《批震泽县禀镇属因调查户口乡民滋事解散情形请鉴核由》,出自苏属地方自治筹办处:《江苏自治公报类编·批牍类》第523册,文海出版社1989年影印本,第25期,第84页。

首先,宣讲所、宣传员、城乡宣传社与自治宣传。

清末自治宣传的形式多种多样,而宣讲所、城乡宣传社、宣传员可谓其重要体现。有关宣讲所,史载,“来牍阅悉,所请将自治宣讲所,就原有二处之外,复在清嘉坊口圣帝殿内推广一处,自八月初一日为始,于自治前途甚有裨益,深仰热心,应准立案”《批自治调查研究会会长蒋绅等呈报推广宣讲所由》,出自苏属地方自治筹办处:《江苏自治公报类编·批牍类》第523册,文海出版社1989年影印本,第37期,第139页。,“推及宣讲所、白话报各事,各属类能照章兴办”《湖南巡抚杨文鼎奏湖南第四届筹办宪政情形折》,宣统二年八月二十八日(军录),佚名辑:《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下册,文海出版社有限公司1981年印行,第789页。。有关城乡宣传社,史载:“且各属筹办自治事务,所调查一切,以及各城镇乡分设宣传社,在在需员。”广东地方自治筹备处:《广东地方自治筹办处第二次报告书》(不分卷),宣统二年(1910年)铅印本,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藏。出自中山大学图书馆、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清代稿钞本》第50册,广东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119页。有关宣传员,史载:“目前教育未周,识字之民尚少,设有误会,流弊滋多,乃遴派曾习法政、熟谙土风之绅士为宣讲员,周历城乡宣讲自治利益。”《北洋大臣袁世凯奏天津试办地方自治情形折》,光绪三十三年七月二十二日(军录),佚名辑:《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下册,文海出版社有限公司1981年印行,第720页。毋庸讳言,上述三种宣传形式可谓切中时弊,简单而有效。

其次,在自治宣传中,自治话报、白话广告、自治学社、白话告示与白话公报也不失为重要的形式。

其一,有关专门自治话报,有学者指出,“1906年以来,地方自治思潮高涨的第一个突出现象是鼓吹、宣传和讲解地方自治的报刊大量兴起。从国内到国外,从内地到沿海,从城市到乡村,国人创办的以‘自治’命名的报刊大量涌现”汪太贤:《从治民到民治:清末地方自治思潮的萌生与变迁》,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第255页。,连官方也积极提倡自治话报的创办,史载:“复饬处编纂自治话报,按期分发,责成各地方官派员分头宣讲,俾共知选举为公民之特权,被选为与闻政事之始基。”《贵州巡抚庞鸿书奏贵州第一年筹办宪政及现办情形折》,宣统元年二月初十日(朱折),佚名辑:《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下册,文海出版社有限公司1981年印行,第762页。由上可知,自治话报成为当时自治宣传的重要形式之一,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其二,白话广告、自治学社与自治宣传。史载:“复编印法政官话报,分发津属州县以资传习,并将自治利益变成白话,张贴广告,以期家喻户晓,振聩发聋。乃设自治研究所,饬津郡七属选送士绅之阅历较多、素孚乡望者,四个月毕业后,各回原籍设自治学社,为定学社通则,以研究所得者传习之。”《北洋大臣袁世凯奏天津试办地方自治情形折》,光绪三十三年七月二十二日(军录),佚名辑:《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下册,文海出版社有限公司1981年印行,第720页。

其三,白话告示、白话公报、自治浅说与自治宣传。有关白话告示与白话公报,史载:“现在各省自治筹办处,或撰拟白话告示、白话公报、自治浅说,以期开通愚氓,办法甚为得宜。”《宪政编查馆大臣奕劻等奏报各省筹办宪政情形折》,宣统二年十一月十三日(军原),佚名辑:《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下册,文海出版社有限公司1981年印行,第798页。这里尚需指出的是,不仅现代报刊、学社等不同程度地成为自治宣传的阵地,而且白话宣传亦为时代所需。时人指出,“原来地方的事是人人有份的,自治的事是人人应该做的。况且自治的书道理很高,文法很深,不是读书人本难通晓,就是各种报纸有文法的,也是如此,如今要使一般人都晓得,《自治报》所以定要用白话”《湖南地方自治白话报缘起》,《湖南地方自治白话报》宣统二年二月第一期。

如果说自治宣传机构与刊物成为清末自治思想传布的主要途径,那么来自官方与民间的自治演说则更为直接、更为有效。这方面学界已经进行了很好的研究,汪太贤:《从治民到民治:清末地方自治思潮的萌生与变迁》,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第265—285页。兹不赘述。最后尚需指出的是,为配合自治运动的开展,在清末自治宣传活动中,汉语学堂、官话讲习所《开缺新疆巡抚聊魁奏新疆第三年第一届筹办宪政情形折》,宣统二年八月十五日(军录),佚名辑:《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下册,文海出版社有限公司1981年印行,第780页。也相继建立,同样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清末乡村自治运动前期,自治人才培养、自治知识与思想宣传、自治研究可谓三项重要而基础性工作。在当时,自治研究所的举办引起了朝野上下的关注,乃至地方督抚大员多次上奏朝廷。佚名辑:《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下册,文海出版社有限公司1981年印行,第745—750页。

自治研究方面,各类自治研究所固然是重心所在,例如:史载,“查省城地方自治研究所第一二届,业已办理完毕,毕业学员已有三百二十五名,而各属官绅闻风兴起,禀请遵章设所研究者,亦复不少”广东地方自治筹备处:《广东地方自治筹办处第二次报告书》(不分卷),宣统二年(1910年)铅印本,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藏。出自中山大学图书馆、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清代稿钞本》第50册,广东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120页。,然而一些地区的研究社也功不可没,以广东新会江门自治研究社为例,其章程规定:“第一章:定名;第二章:宗旨;第三章:权限;第四章:社员;第五章:名誉赞成员;第六章:社长;第七章:办事员;第八章:书记员;第九章:会计员;第十章:编辑员;第十一章:调查员;第十二章:经费;第十三章:事务所;第十四章:会议;第十五章:选举;第十六章:支社,本社得于各乡设立支社;第十七章:附则。”新会江门自治研究社编:《新会江门自治研究社章程》,十八甫维新印务局铅印本,出自中山大学图书馆、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清代搞钞本》第50册,广东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571—576页。尽管我们仅从章程中还不能看到这一地区性学社所发挥的作用,但毕竟出现了这种专门性机构,可谓分工精细、规章完备,已具有一定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