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列宁主义的民主集中制思想与实践

谈到列宁的民主集中制,国内外有一种观点认为:这一理论缺乏思想来源,是列宁头脑发热的产物,没有什么科学依据,是不成熟和片面的理论,由此给俄国带来了独裁与专制。原美国共产党党员贝特兰·D.沃尔夫在1948年出版的《三个制造了一场革命的人》中讲:1905年“列宁在他的反对派的攻击下,在巨大的和不可抑制的群众行动的影响下,被迫把自己的学说由赤裸裸集中主义修正为较为含糊其辞的‘民主集中制’。然而,在我们力求理解列宁掌权后的俄国时,在我们考察共产国际的形成时,我们必须记住列宁的这种片面的概念,因为它带来了一个独裁主义的党并由此建立了一个独裁主义的国家”。转引自叶卫平《西方“列宁学”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132页。有的国内学者讲:列宁在俄国建立了工人阶级政党,考虑到俄国是一个落后的封建专制大国,列宁的建党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当时十分强调集中制和组织的严格纪律性,要建立一个革命组织,要求党员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尽管列宁称他所提出的‘集中制’是‘民主’的,但这个‘民主集中制’的重点是‘集中’,这一贯为列宁所强调。列宁的治党思想的双重性以及由于当时所处的环境使他更多地强调集中,这为斯大林日后通向个人独裁留了一道门路。斯大林主政后,为强化个人集权,加快扼制党内民主,通过消灭所谓‘反对派’而使党内民主化为乌有,使‘民主集中制’蜕变为绝对的集中制、恐怖的集中制。”《“民主集中制”的本质与毛泽东的集权思想》, http://www.exam8.com/lunwen/zheng-zhi/zhengzhizhe 2011-01-09//2011—01—12。这里的意思就是,由于民主集中制只是特定时期的特定产物,不是长远的、有科学思想支持的理论,因此它的长期实施造成了苏共党内民主损失殆尽。这些观点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