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克思主义民主集中制思想与当代中国政治发展
- 辛向阳
- 4466字
- 2021-03-26 20:09:35
第五节 科学对待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民主集中制理论
一 历史地看待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民主集中制理论
在分析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民主集中制理论问题上,我们的基本观点是:
首先,要历史地具体地分析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提出的无产阶级政党的建党组织原则和制度是民主制的观点。我们应当把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在具体条件下的分析与马克思主义的一般原理结合起来理解。马克思、恩格斯在1847年共产主义者同盟成立时提出民主制的组织原则,是基于至少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彻底摆脱其前身正义者同盟的密谋组织制度;二是其成员不过几百人,在这样一个规模很小的组织内实行完全的民主制是可能的。我们既不能简单地把共产主义者同盟在特殊条件下实行的完全民主制简单地移植到现在党的组织建设中,如在一个拥有8000万党员的组织内实行这种任何一个重大决定都交由各个基层支部讨论的民主制就不现实了;我们也不能简单地否定其民主制包含的科学精神。
其次,要辩证地分析民主与集中的内在关系,不能把民主制与集中制对立起来。有的学者提出:“民主制强调党员的民主选举权利,强调少数服从多数;集中制则强调领导的权力和意志,强调多数服从少数;民主制强调党的权力中心在党的代表大会,集中制强调权力中心在领袖个人,或者在一个领袖集团。可见,党的民主制与集中制的对立,实际上还是民主制与专制制在党内的对立。”我认为,这种观点不符合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本意。当马克思讲“在民主制中,国家制度本身就是一个规定,即人民的自我规定”“专制制度必然具有兽性”时,他分析的是封建专制制度与资本主义民主制的斗争,并不是在党的组织原则上讲民主与专制问题的。政治民主制与专制制度在一定意义上是对立的,但民主制与集中制并不是对立的。把民主制说成是绝对的好,把集中制说成是绝对的坏,这是一种形而上学的分析方法。恩格斯曾经讲:“把权威原则说成是绝对坏的东西,而把自治原则说成是绝对好的东西,这是荒谬的。”有的学者还引用马克思在1868年10月致施韦泽的信中讲的“集中制的组织对秘密团体和宗派运动是极其有用的,但是同工会的本质相矛盾”的观点来说明党的民主制与集中制是根本对立的。其实马克思这里指出的思想很明确:秘密团体和宗派运动一般采用高度集中的组织方式,而工会运动不适用这种方式。这里决没有党的民主制与集中制是对立的思想。实际上,马克思在致施韦泽的信中接着说,在拉萨尔联合会中有三个来源不同的独立权力机构:(1)由工会选出来的委员会;(2)由普选产生的主席;(3)由地方选出来的代表大会。“这样一来,到处都是冲突,而竟说这样有利于‘迅速行动’! ”这种离开集中制的所谓民主导致的只能是党的软弱无力。无产阶级要组织起来,成为坚强的无产阶级政党,就一刻也离不开民主集中制。
最后,要准确地理解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民主集中制的思想,就应当科学地理解马克思主义的建党理论。马克思、恩格斯的民主集中制思想是无产阶级建党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理解这一思想,不能脱离对无产阶级政党性质的理解。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认为,无产阶级政党是与资产阶级政党完全不同的政党。恩格斯曾经讲:“各地的经验都证明,要使工人摆脱旧政党的这种支配,最好的办法就是在每一个国家里建立一个无产阶级的政党,这个政党要有它自己的政策,这种政策显然与其他政党的政策不同,因为它必须表现出工人阶级解放的条件。”无产阶级政党的组织原则也必须表现出工人阶级解放的条件,这就是无产阶级强有力的组织性、纪律性。能够体现这一精神的无产阶级政党的组织原则就是民主集中制。如果把无产阶级政党的组织原则仅仅理解为所谓的民主制,不但容易把无产阶级政党降低为资产阶级政党的水平,而且会丧失无产阶级先锋队的作用。
二 民主集中制原则是无产阶级政党的根本性质所要求的
有的学者提出,民主集中制无论是作为原则还是制度,都源于它是俄国革命的特殊时期的特殊产物。这种观点讲:列宁领导的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实在是万般无奈而选择民主集中制的,在专制制度的俄国根本没有条件实行民主制;在专制统治的情况下,既然与其坐而待毙,不如奋起斗争,为此党就只能通过民主集中制的方式,把党员和人民组织起来。其言外之意就是说: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只是无产阶级政党在专制统治下的权宜之计,不具有普遍意义。实际上,我们看到,民主集中制原则是无产阶级政党的根本性质所决定的,不是由秘密时期的特殊性所决定。
民主集中制原则是由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所决定的。无产阶级是大工业产生的最革命、最先进的阶级,它是被剥夺了任何生产资料所有权,同一切剥削阶级、压迫制度根本对立的阶级,因而最富有革命性。无产阶级的社会地位和阶级特性,决定了它肩负着推翻资本主义制度,最终消灭阶级,把人类从阶级压迫和剥削制度下彻底解放出来的伟大历史使命。这样一个阶级具有其他阶级所不具备的优秀品质,包括甘愿为远大理想放弃眼前利益、勇于捍卫真理、组织性纪律性强、步调一致等,这些优秀的品质会反映到无产阶级政党的建设上来。恩格斯曾经在1849年底—1850年2月写的《德国维护帝国宪法的运动》一文中讲:“无产阶级所具有的这些品质是:自尊心非常强,决不肯对他们阿谀奉迎;眼光远大,决不肯被这些‘民主派’先生们所利用,然而每次发生推翻现政权的运动的时候工人阶级总是拿起武器奔向前方,在任何革命运动中这些品质都直接体现着无产阶级的党。”这样一个阶级的存在与成长是无产阶级政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根本基础。
民主集中制原则是由无产阶级政党的根本性质所要求的。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一再强调要使无产阶级在决定关头强大到足以取得胜利,无产阶级必须组成一个不同于其他所有政党并与它们对立的特殊政党,一个自觉的阶级政党。这样一个自觉的阶级政党不是个人偶然的自由组合,也不是党的各级组织的简单总和;不是党员共识重叠的集合,也不是特殊利益群体的凑合,它是根据党的纲领与章程,按照先进的组织原则组织起来的有组织的队伍。这种先进的原则就是民主集中制。这种原则的精神就是民主团结、统一纪律。恩格斯在1881年写的《工人党》中讲无产阶级的政党必然是民主的政党,同时又是有纪律的党:“在英国只有工人党才可能是真正民主的政党。”又说:“可是任何民主的政党,无论在英国或在其他任何国家,除非具有明显的工人阶级的性质,就不可能取得真正的成就。”那么什么是具有明显的工人阶级的性质的党呢?恩格斯在1893年9月22日在柏林社会民主党人大会上发表演说指出:“德国社会民主党是全世界最统一、最团结、最强有力的党,由于它在斗争中有冷静的头脑、严格的纪律和蓬勃的朝气,它从胜利走向胜利。”可以说,民主、团结、统一、纪律,这是无产阶级政党的基本要求,而这也是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主要内涵。
三 民主集中制原则是无产阶级政党发展规律所要求的
无产阶级政党的成长与壮大有自身的发展规律。这些规律都包含着对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要求。
无产阶级政党是在批评与自我批评中发展起来的,这是一个基本的规律。恩格斯在1882年10月20日致伯恩施坦的信中讲:“看来任何大国的工人政党,只有在内部斗争中才能发展起来,这是符合一般辩证发展规律的。”这种内部斗争要想发挥积极作用,不会导致党的分裂,就必须确立民主集中制原则,使党内的争论限制在一个制度的框架内。只有以民主集中制原则为基础的争论、批评和自我批评才能造就一个富有活力、朝气蓬勃的无产阶级政党。
无产阶级政党的党员数量随着无产阶级解放事业的推进是不断增长的,这也是一个基本的规律。同样,我们看到,什么时候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什么时候党员的数量越多,党的战斗力就强大;反之,一旦削弱甚至放弃了民主集中制原则,党员数量越多,战斗力就越低,党就面临着瓦解的危险。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德国社会民主党和苏联共产党的发展都给我们以深刻的启示。先看一下德国社会民主党。从1869年成立的德国社会民主党是在民族国家范围内建立的第一个马克思主义工人政党。从1869年成立到1914年破产,德国社会民主党存在45年。其党员人数从1870年的1万人,发展到19世纪90年代初期的十多万人。由于实行无产阶级政党的组织原则,德国社会民主党具有强大的战斗力。1895年,恩格斯在著名的《卡尔·马克思〈1848年至1850年法兰西阶级斗争〉一书导言》中讲:“德国工人仅仅以作为最强有力、最守纪律并且增长最快的社会主义政党的存在,就已经对工人阶级事业作出头一个重大贡献。”但在恩格斯逝世后,德国社会民主党的组织原则逐步转向资产阶级议会民主制原则,党员的人数虽然还在不断增加,但它已经逐步由无产阶级政党走向了改良主义的政党。德国社会民主党党员“由1906年的约38万人猛增到1914年的108万人。党组织迅猛发展引起党内官僚政治的滋生。对于这些人来说,党的理想和最终目标已经降到次要地位,他们关心的首要问题是保住自己待遇优厚的工作岗位”。在这种组织制度变化下,德国社会民主党很快就变成了一个帮助资产阶级镇压工人阶级的政党了。再看一下苏联共产党的变化。由于代表了广大工农群众的根本利益,再加上有严密的组织制度,布尔什维克党党员从1917年俄国二月革命时的1万多人迅速增加到十月革命时的30万人,并带领俄国人民取得了伟大的十月革命的胜利,击退了14国武装干涉、平定了国内的反革命叛乱。正是依靠苏联共产党在民主集中制基础上的坚强领导,几百万苏联共产党党员在20世纪40年代带领成千上万的苏联人民击败了法西斯,捍卫了社会主义制度。到了1991年苏联亡国苏共亡党的时候,有着1500万党员的苏联共产党没有一个人站出来捍卫自己的政党。其中原因复杂,但有一点,这与苏共在1990年抛弃了民主集中制原则有很大关系。在1990年2月的苏共中央全会上,戈尔巴乔夫提出“重新认识民主集中制原则,重点放在民主化和党员群众的权利上面”。1990年7月,苏共28大召开,戈尔巴乔夫在大会报告中公开批判“民主集中制”原则,说“党内有一股主张把这条原则从党章中删掉的强烈情绪,因为过去的全部实践已使这条原则声名狼藉”。在大会通过的党章中,正式取消了“党的组织机构、全部生活和活动的指导原则是民主集中制”这一条文。苏共的亡党由此而注定,1500万党员的大党基本上就成了一盘散沙,到1991年苏共被解散前已有420万人退党。苏共的亡党恰恰不是一些人讲的苏式民主集中制的失败,而是背离民主集中制原则的结果。当今俄罗斯社会学的“泰斗”奥希波夫的观点值得注意。出生于1929年、现今已81岁高龄的根纳吉·奥希波夫是俄罗斯科学院院士、社会政治研究所所长、社会科学研究院院长。在近60年的学术生涯中,奥希波夫与俄罗斯政界关系密切,在学术界享有很高的声望。2010年4月,中国社会科学院学术代表团访俄,笔者作为代表团的成员与奥希波夫等俄方学者座谈。奥希波夫谈到,戈尔巴乔夫执政期间,社会上已经出现了多个反苏的力量,如苏共“民主纲领派”。奥希波夫和他的同事们马上出版了一部书,集中收集了瓦解苏共的种种案例,其中一本是“民主纲领派”会议的速记稿。速记稿中披露,当时苏共“民主纲领派”代表人物波波夫就讲:“我们的行动不要考虑人民,我们就是要故意造成全面商品紧缺和局势紧张状态。”“民主纲领派”完全抛弃了民主集中制,成为了反苏反共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