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见病诊断与用药
- 戴德银 黄茂涛 张德云
- 4839字
- 2024-11-04 21:00:19
第五节 常见食物中毒急救与用药
毒蕈中毒
毒蕈又称毒蘑菇、毒菰、毒菌蘑菇、毒莪子等。毒蕈是一类大型真菌,所含有毒成分可分为:①肝脏毒素(毒肽、毒伞肽);②神经毒素(毒蝇碱、异唑类衍生物、蟾蜍素和光盖伞素4种);③胃肠毒素(蘑菇酸、胍啶);④溶血毒素。
【临床表现与诊断要点】
毒蕈中毒临床表现可分以下4型。
(1)胃肠类型 多为误食(尤其是未熟透的)红蘑菇、乳菇属、粉褶蕈属、黑伞菌属、白伞菌属(白蘑属)和牛肝蕈属中的一些毒蕈所致,国内报道以红菇属最多。中毒潜伏期0.5~6h,初起为恶心、呕吐、上腹不适、流涎,继之出现以脐区或上腹部为中心的阵发性腹痛,部分病人呈绞痛。剧烈腹泻、呈水样便,便中有红细胞、黏液,无里急后重。每日可腹泻十余次,可伴有水、电解质失衡和周围循环衰竭。重症在出现胃肠道症状后,迅速休克、昏迷、抽搐、全身性出血、呼吸衰竭、短期内心搏骤停而死亡。文献报道病死率50%~95%。
(2)中毒性肝炎型 占毒蕈中毒致死的95%以上,由毒伞蕈、秋孢伞蕈、丝盖伞蕈、环栖菇属中的一些毒蕈引起,临床过程可分为6期。
① 潜伏期:误食后6~72h发病,多在24h内发病。常无症状,可照常活动,多不被注意。
② 胃肠炎期:突发上腹部和腹部剧痛;随即出现前述胃肠炎型相同的表现,伴有头痛、头昏、倦怠无力。症状持续1~2d后缓解。重症在出现胃肠炎症状后迅速恶化、休克、呼吸衰竭、心搏骤停而死亡。
③ 假愈期:胃肠炎症状自行缓解后,能起床活动,少量进食,呈“病愈感觉”。此期进入脏器的毒素与靶细胞结合,逐渐损害器官实质,导致进行性功能障碍。
④ 内脏损害期:中毒后1~5d(平均2~3d)出现以肝、脑、肾、心为主的内脏损害,以肝损害最重,表现为肝肿大、黄疸、肝功能改变、转氨酶升高,可导致急性或亚急性肝坏死、肝缩小、黄疸加重、烦躁、意识模糊,甚至肝昏迷。可发生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C)。肾可同时受累,出现少尿、无尿、血尿、蛋白尿和肾功能衰竭。
⑤ 精神症状期:多在内脏损害后出现,如烦躁不安、谵妄、淡漠嗜睡、抽动、反复惊厥,可发生昏迷,死于呼吸衰竭。部分人出现精神失常、哭笑、数日后逐渐安定。
⑥ 恢复期:经2~3周后肝功能好转,症状缓解,4~6周多能痊愈,无后遗症。
(3)神经、精神型 误食含有毒蝇碱(成人致死量为0.15g)、豹斑毒伞、毒蝇蕈、丝盖伞属、杯伞属中的一些毒蕈可引起神经型中毒。潜伏期10~30min,除有前述胃肠炎症状外,与乙酰胆碱效应相似:瞳孔缩小、流涎、流泪、出汗、脉缓;重症血压下降,呼吸不稳、谵语、抽搐、昏迷、精神错乱、幻视、幻觉。
柠檬黄伞、花褶伞、橘黄裸伞和牛肝蕈属中的一些毒蕈可致精神型中毒,表现为幻觉、狂笑、手舞足蹈、行动不稳、共济失调,形如醉汉。如小美牛肝蕈可引起“小人国幻觉”。少数可出现精神分裂症状,病程可长达1~3个月,极易误诊为精神分裂症。一般愈后良好。
(4)溶血型 由误食鹿花蕈、褐鹿花蕈及赭鹿花蕈所致。潜伏期1~2d。初起腹胀痛,伴剧烈呕吐、腹泻、头痛、倦怠,随后出现肝脾大、肝区疼痛、黄疸、血红蛋白尿等。重症有心律不齐、谵语、昏迷、抽搐;尚可有肾小管变性、坏死,导致急性肾功能衰竭,预后不良。
【防治措施与用药】
1.学会识别毒蕈,不误食;野蕈应充分烹饪熟透后才食用。
2.一旦误食毒蕈中毒,立即催吐(忌用阿扑吗啡);用1∶2000高锰酸钾液,3%~5%鞣酸溶液或0.5%活性炭混悬液等反复洗胃。导泻可用50%硫酸镁40~50ml(适用于腹泻次数不多的病人)内服,但禁用于中枢神经系统抑制患者。可用温生理盐水或肥皂水高位结肠灌洗,每次200~300ml,连续2~3次。
3.呕吐剧烈者,应大量输液,在保证水、电解质平衡的前提下,可给予利尿药,使毒素从尿中大量排出。
4.解毒药。①阿托品适用于毒蝇伞、豹斑毒伞中毒,皮下注射0.5~1mg,每0.5~6h重复1次,直至瞳孔散大、心率增加、症状缓解。②巯基络合剂,适用于白毒伞、毒伞、鳞柄白毒伞等肝脏损害型毒蕈中毒,早期使用有一定效果。5%二巯丙磺钠成人用5ml,肌内注射,儿童酌情减量,或用葡萄糖注射液20ml稀释后静脉注射,每天2次,以后逐渐减量,连用5~7d。③青霉素(皮试阴性)与细胞色素C联合应用,抑制α-毒伞肽与蛋白结合,降低α-毒伞肽的致死性。
5.对症处理。出现急性中毒性肝病、心肌炎、溶血性贫血、休克、肾功能衰竭、脑水肿时,应及早应用氢化可的松或地塞米松(甲泼尼龙)控制症状,甘露醇降颅内压,防治感染和应激性溃疡等。应用维生素K1,防治DIC发生。使用肝细胞生长素,促进受损肝细胞修复。
发芽马铃薯中毒
马铃薯俗称土豆或洋山芋,未成熟或发芽的块茎含有毒物质:龙葵碱、毒茄碱、胞质素、细胞凝集素等。未成熟、青紫皮的马铃薯或发芽马铃薯含龙葵碱为25~60mg/100g,甚至高达430mg/100g。毒素遇醋酸极易分解,高热、煮熟透亦能解毒。
【临床表现与诊断要点】
误食未熟透的青紫皮马铃薯或发芽马铃薯后数十分钟至数小时发病。初感咽喉部及口腔有烧灼感和痒感,继有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偶有黏液血便。轻者1~2d自愈。重者因剧烈呕吐,引起水和电解质紊乱、脱水、血压下降、体温升高;并出现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头晕、躁动、谵妄、昏迷、瞳孔散大、耳鸣、全身痉挛、呼吸困难、脉快而弱,最后因呼吸麻痹而死亡。
【防治措施与用药】
1.禁食青紫皮或发芽的马铃薯,避免食用未彻底烹饪熟透的马铃薯食品。
2.发现中毒后立即催吐;用1∶5000(或1∶2000)高锰酸钾、0.5%鞣酸或浓茶洗胃,也可用2%碳酸氢钠溶液洗胃。并用植物油、液状石蜡、香油等油类导泻药导泻;或服用硫酸钠、硫酸镁导泻,或高位灌肠。
3.输液,及时纠正脱水及酸碱失衡;呼吸困难时积极给氧,适量予呼吸兴奋药、人工呼吸,甚至机械辅助呼吸,维持呼吸功能。
4.其他对症治疗从略。
白果(银杏)中毒
白果又名灵眼、佛指甲,是银杏科植物银杏树的成熟种子,常作干果熟食。有敛肺定喘、止带缩尿的功能,中医用于痰多喘咳、带下白浊、遗尿、尿频。生食有毒。有毒成分为白果酸、白果醇、白果酚、银杏毒和氰苷。白果酸和银杏毒有溶血作用,并可引起中枢神经系统和胃肠道损伤,偶有末梢神经功能障碍。白果中毒儿童多见,大多由生食或食未熟透的白果引起,成人中毒量20~300粒,儿童10~50粒。加热处理和烹饪熟透可减轻毒性
【临床表现与诊断要点】
误服中毒潜伏期平均为3~4h,最短为1h,最长为16h。先出现消化道症状,如恶心、呕吐、腹痛、腹泻、食欲缺乏;随即有神经系统症状,如烦躁不安、恐惧怪叫、头昏、头痛、精神呆滞、惊厥、肢体强直,外界轻微刺激即可引起惊厥,随后四肢无力,甚至瘫痪。重者出现皮肤发绀、发热、昏迷、瞳孔散大、光反应迟钝或消失、口吐泡沫、呼吸困难或肺水肿。接触核仁或肉质外皮可发生接触性皮炎。孕妇服食熟白果过量时,可发生流产。
【防治措施与用药】
1.避免生食。即使熟食也应彻底烹饪熟透,食量不可过多,吃时要除去绿色的胚(下锅前去种皮和果仁胚),采集时避免与种皮接触。经口服中毒者,应立即催吐、洗胃、导泻、补液等。
2.中毒6h内应用1∶2000高锰酸钾溶液洗胃,洗毕后灌服硫酸镁20g或用温生理盐水高位结肠灌洗。静脉补液,纠正水、电解质失衡,促进毒物排泄。
3.将病人置于安静室内,避免因各种刺激而引起惊厥,可给予地西泮(安定)0.2~0.5mg/kg,静脉注射;10%水合氯醛0.5ml/kg保留灌肠。并给予10%葡萄糖注射液加维生素C静脉注射及对症治疗。重症可用氯丙嗪肌注或人工冬眠。
4.甘草绿豆汤治疗白果中毒有一定疗效。
5.对症处理,防治并发肺炎等。
木薯中毒
木薯是我国广东、广西、江西、湖南、河南等地的主要杂粮之一。毒性成分是一种氰苷。
【临床表现与诊断要点】
木薯中毒一般为生食或加工不当食后引起。食生木薯50g即可引起中毒,食500g以上可发生严重中毒。食后2~3h出现症状。先有黏膜刺激症状,如咽喉瘙痒、灼热感,继而恶心、呕吐、腹泻、水样便、肝肿大、乏力、心跳加快、血压升高、发绀。重症患者口中可散发苦杏仁味,癫痫发作,甚至意识丧失、大小便失禁、休克等。
【防治措施与用药】
1.参阅“氰类灭鼠药中毒(氰化物中毒)”。一旦发现木薯中毒,应及时催吐、洗胃、导泻。
2.预防木薯中毒,避免生食。新鲜木薯先剥刮掉内皮(含氢氰酸90%),洗净后放入锅内煮沸,换清水再煮沸1次。煮木薯汤不能饮用。取出木薯在清水中浸漂24h,再煮或蒸熟后食用。亦可将剥刮去内皮的木薯在清水中浸漂6d,每天换清水1次,可去除原氢氰酸的73%;再切片、晒干备用。
河豚毒素中毒
河豚又名江豚、鲀角,分布在我国沿海和长江下游。河豚毒素主要有河豚毒和河豚酸,主要存在于河豚的睾丸、卵巢、卵、肝、肠组织中,有些河豚的肌肉也有剧毒。河豚毒素(氨基过氢喹氮杂茂化合物,C11H17N3O8),具有箭毒样作用,毒素的毒性相当稳定,用盐腌、日晒、煮沸、高压、高温121℃均不能完全破坏。
【临床表现与诊断要点】
1.有误食或烹饪不当食用史。食入河豚毒素后,极易从胃肠道吸收,并迅速排出体外。对胃肠道有局部刺激作用,先引起感觉障碍,随后发生运动神经麻痹。严重中毒者出现脑干麻痹,导致循环衰竭而死亡。
2.进食河豚后0.5~3h迅速发病,最初感上腹不适,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口渴、口唇发麻、全身软弱乏力、麻木、共济失调、眼睑下垂、腱反射减弱或消失,甚至出现瘫痪。以后出现呼吸浅慢、不规则,血压、体温下降,脉搏慢、传导阻滞、瞳孔散大、言语不清、呼吸困难、发绀,最后出现呼吸、循环衰竭。死亡病例的病程多在发病后4~6h。毒素在体内解毒和排泄甚快,如果发病后8h未死亡,大多能康复。
【防治措施与用药】
1.水产部门应采取措施严禁销售河豚并销毁河豚,加强“河豚有毒,不能食用”的宣传,学会识别河豚,以防发生河豚中毒。
2.一旦发生河豚毒素中毒,早期可用1%硫酸铜溶液100ml口服、或阿扑吗啡5~6mg皮下注射,催吐;并以1∶5000高锰酸钾溶液或0.5%活性炭悬液洗胃,再口服15~30g硫酸镁导泻,高位清洁灌肠。
3.同时补液、利尿,促使河豚毒素排出体外,可用L-半胱氨酸50~100mg/d,加入输液中静脉滴注。维持水、电解质平衡,可用高渗葡萄糖液、甘露醇、呋塞米等。
4.肌肉麻痹者,可用士的宁2~3mg,肌内或皮下注射,3次/d。重症加用氢化可的松100~200mg肌内注射或稀释后静脉注射,每日1次,以减轻中毒反应。
5.可肌内注射或稀释后静脉注射阿托品2mg,或山莨菪碱注射液20mg,或东莨菪碱0.5mg,每15~30min 1次,直至阿托品化,呼吸正常且稳定。
6.可试用鲜芦根捣汁服用解毒。
鱼胆中毒
民间有生食或和酒吞服鲜鱼胆的现象,以为鱼胆有“明目止咳、清热解毒”的作用,故有鱼胆中毒发生,死亡率约16%。引起鱼胆中毒的鱼种有草鱼、鲤鱼、鲢鱼、鲩鱼、鳙鱼(胖头鱼)等。鱼胆汁中含有一种具有极强毒性的蛋白质分解产物(胆汁毒素),不易被乙醇和加热破坏;鲜鱼胆汁中含有胆酸、水溶性鲤醇硫酸酯钠,后者使钙内流,溶酶体稳定性降低,引起细胞受损;鱼胆中多种过敏物质(氢氰酸、组胺等)也可影响人体健康。误服鱼胆后发现氧自由基增多,自身氧化性细胞损害可能是鱼胆中毒致多脏器损伤发生的机制之一。
【临床表现与诊断要点】
1.中毒轻重与服鱼胆大小和数量有关。初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消化道症状,多发生在吞服鱼胆后30~90min,最迟者于8h后发病。重症可伴有呕吐咖啡色液和排出酱油样稀水便;6~12h后可出现巩膜黄染、肝区胀痛、食欲下降、尿色深黄;随后出现腰部酸胀疼痛、少尿或无尿,肾区叩击痛;可伴有胸闷、心慌、气促、发生急性肾功能衰竭。少见吞服鱼胆后发生中毒性脑病(四肢抽搐、口吐白沫、不省人事)。
2.实验室检查,可见尿常规、肝肾功能异常;血清肌酶升高;心电图ST-T改变,Q-T间期延长,可有异位搏动、房室传导阻滞等。极重症可死于肝、肾、心等多器官功能衰竭。
【防治措施与用药】
1.预防鱼胆中毒,加强宣传教育,避免误食鱼胆。
2.一旦发现中毒,应及时彻底洗胃,然后再将5%碳酸氢钠溶液100~150ml灌入胃内,每2h 1次,直至呃逆、干呕消失。吞服鱼胆超过1h就诊者亦应洗胃。
3.对症补液、利尿,以促进毒物排出体外;纠正水、电解质紊乱,保护肝、肾、心脏功能,忌用肾损害性抗生素。可酌情应用氢化可的松或地塞米松控制症状。对症支持治疗。
4.有条件时对重症患者进行腹膜透析、血液透析或预防性透析治疗,效果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