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卡曼特和露露(2)

一座城市不可能不影响一个人的生活。不管你觉得它是好是坏,它都像是精神领域里的万有引力,深深吸引着你。夜晚,内罗毕上空笼罩着一层薄雾,闪闪发光,从农场都能看得到。看着它,我就会思绪远游,回忆起欧洲的那些大城市。

刚到非洲的时候,肯尼亚还没有汽车。所以,每次去内罗毕,我们或是骑马,或是套上六头骡子,赶上马车去。到了城内,我们把马或骡子拴在一个叫“高地运输”的旅店的马厩里。那时候的内罗毕杂乱无章,能看到漂亮的新型石头建筑,也能看到满是波纹铁皮的商铺、办公楼和小平房的街区;街道两侧的桉树长长地向前延伸,空荡荡的路面上尘土飞扬;法院、本地事务部和兽医部的办公楼都是脏兮兮的,真是佩服这里的政府官员,竟然能在这些熔炉一样的小黑屋里处理任何事务。

但它毕竟是一座城。在这儿,你能买到各种东西,能听到各种各样的新闻,能在饭店里享用午餐和晚餐,还可以去俱乐部跳舞。这里生机盎然,像奔腾的流水一样充满活力,像所有年轻的生命一样时时刻刻都在成长,每一年都有新的变化。即使只是出去游猎一段时间,你都能感受到这种变化。一座富丽堂皇、豪华气派的新政府大楼落成了,还配有精致的舞厅和漂亮的花园;几座大酒店拔地而起;各种农业展览、花卉展览令人印象深刻。内罗毕说:“尽情地享受我,享受好时光吧。我们不会再在如此年轻的时候相遇了。抛去一切束缚,让我们一起贪婪地享受吧。”我和内罗毕是心灵相通的。有一次,我在街道上开车的时候,突然就有了一种感觉,觉得如果没有内罗毕的这些街道,整个世界就不存在了。

内罗毕的原住民和有色人种移民所生活的城镇比白人的城镇大得多。斯瓦希里市位于通往穆海咖俱乐部的路上。它的名声不太好,肮脏艳俗,却始终充满活力,几乎每一秒钟都会有事情发生。这里的居民把装煤油的罐子砸平,搭建起房屋,房屋上有着各种斑驳的锈迹,看起来很像珊瑚石,就在这样僵硬的石化结构中,高级文明的精神逐渐消失了。

索马里市离内罗毕很远。我想,这大概是因为他们要把妇女们藏起来的缘故。我在非洲的时候,有几个漂亮的索马里女人几乎全城闻名。她们聪慧迷人,就住在集市区,给内罗毕的警察们带来了不少麻烦。但普通的索马里女人可都是忠厚老实、规规矩矩的,从来不会到城里抛头露面。在索马里市,四面都有大风吹来。街上光秃秃的,毫无遮阴之物,到处尘土飞扬。这样的环境一定会让索马里人想到自己家乡的沙漠。但欧洲人可不一样,即使他们几代人都住在这里,也不能像索马里这个游牧民族一样,完全无视周围的环境。这儿的房屋毫无规则地散布在光秃秃的地上,好像是用一蒲式耳[6]的四英寸[7]长铁钉钉在一起的,看起来很不牢固,只能支撑一个星期。但当你走进这些房屋,你会发现,室内整洁清新,弥漫着浓郁的阿拉伯熏香。房间的地上铺着雅致的地毯,墙上挂着精美的帘幔,还摆着各种铜器、银器,以及刀刃锋利、带着象牙刀柄的宝剑。索马里女人们高贵优雅,热情快乐,笑起来像银铃一般。我有一个索马里仆人,名字叫法拉·亚丁。在非洲的时候,他一直跟在我左右。因为他,我在索马里村落里就像回到家一样悠闲自在。我参加过村里的很多宴会。索马里人的婚礼隆重盛大,带有强烈的民族风情。有一次,我以贵客的身份进入新房参观。新房的墙上和婚床上都挂着各种古老的编织物和绣品,微微地发着光芒。新娘有一双乌黑的眼睛,身体拘谨僵硬,穿着沉重的绸衣,头上挂满了金饰品和琥珀,看起来好似某个元帅的权杖。

肯尼亚的索马里人都是牲口贩子和商人,他们在村里养了一些小灰毛驴和骆驼,用来驮运货物。骆驼出自沙漠,它们傲慢坚韧,能够忍受人世间所有的苦难,像仙人掌,也像索马里人。

索马里各部落之间存在严重的纷争,这给他们带来很大麻烦。不过,他们对这件事的感受和看法与局外人不一样。法拉属于哈布尔·尤尼斯部落,在部落纷争方面,我自然是站在他这一边。有一次,索马里市的杜尔巴·汉蒂斯和哈布尔·查奥罗之间发生了大规模枪战。当时枪声不断,还有人放火,造成十到十二个人死亡。最后政府介入,枪战才停止。法拉在部族里有一位年轻的朋友,名字叫赛伊德。这个小伙子文质彬彬的,常到我们的农场找法拉。仆人们有一天告诉我,赛伊德去拜访一个哈布尔·查奥罗部族的家庭,刚好碰到一个暴怒的杜尔巴·汉蒂斯族人。这个人向墙上乱放枪,子弹穿墙而过,刚好射中了赛伊德的腿部。听到这个消息后,我心里感觉很难过,就去安慰法拉,他生气地大喊:“什么,你说赛伊德?他的命真大。真想不通,他为什么非要跑到一个哈布尔·查奥罗人家里去喝茶?”

内罗毕市场区的大型商业中心全部被印度人占据。像杰范吉、苏莱曼·弗吉和阿利迪娜·维斯拉姆这些印度大商人,都在城郊置办有小别墅。他们偏爱石雕式的楼梯、栏杆和花瓶。所用材料是从肯尼亚质地松软的石材上切割下来的,有些粗制滥造,看起来很像小孩子用粉红色玩具砖搭建出来的。就连茶餐派对上的印度糕点都是雕花式的,和他们的别墅一样。他们经常在花园里举办茶餐派对。印度人聪明、文雅,爱四处游历,但非洲的印度人都是贪婪的商人,面对这样的人时,你根本不知道他只是一个普通人,还是一个公司的头目。我曾经去过苏莱曼·弗吉的家。有一天,我竟然在他家的商铺大院里发现他们在降半旗。我赶紧问法拉:“苏莱曼·弗吉去世了吗?”“半死不活了。”法拉回答。“难道他们在半死不活的时候下半旗?”我又问。“苏莱曼死了,可弗吉还活着。”法拉说。

接管农场之前,我非常喜欢打猎,也常常出去游猎。但接管农场之后,我就把猎枪收起来了。

马赛族是一个游牧民族,几乎家家养牛。他们是农场的邻居,就住在河对岸。那时,常常有马赛人过来找我,跟我抱怨说狮子把他们的牛吃了,求我拿枪去把狮子打死。如果能做到,我一般都会去。有时,我会在周六到奥朗吉平原上打一两头斑马,给农场上的工人们开荤。此时,我的身后总是跟着很多基库尤年轻人,他们对打猎常常抱着乐观的态度。我也会在农场上打鸟。在所有的鸟类里,麻雀和珍珠鸡是最好吃的。

后来的很多年,我都没有出去打猎。但我们还是会常常谈起那段出去游猎的日子。当时的露营地依旧深深印在脑海里,就好像你已经在那儿生活了很久。甚至连在草地上留下的车辙,都记得一清二楚,就像一个好朋友的容貌一样。

在游猎的日子里,我见到过一个水牛群,一共有一百二十九头。它们通体黑色,体型巨大,像是很多铁疙瘩,头上的角威猛有力,不断地在水平方向摇晃着。它们一头接一头地从古铜色的天空下走过,走出晨曦中的薄雾,看起来好像不是一步步接近我,而是就在我眼前突然被创造出来,然后被派到了凡间。我也见过在茂密的原始森林里穿行的象群。阳光透过繁盛的藤蔓斑斑驳驳地洒下来,象群缓缓地向前行进,好像是要去世界的尽头赴一场约会,看起来极似一条放大了的波斯地毯边线——地毯古老且价值连城,边线由绿色、黄色和深棕色渲染而成。我还多次见到过横穿平原的长颈鹿队伍。它们浑身散发出一种奇特的、独一无二的、植物式的优雅,就好像不是一群动物在行走,而是很多花朵在缓慢移动。这些花朵硕大无比,非常罕见,带着长长的茎和斑点。我也看到过两只犀牛在清晨漫步。晨间的空气太过寒冷,它们的鼻子有点受不了,总在那儿吸气喷气。它们像两颗有棱有角的巨石,在长长的山谷里互相嬉戏,一起享受着生活。我甚至还见到过高贵的丛林之王——狮子。有时是在日出时分,当弯弯的残月还挂在当空时,草丛在月色下泛着银光,平原一片灰蒙蒙。狮王猎杀归来,满面红光地穿过平原,向家的方向走去,像一道黑线一样从草丛中掠过。有时是在正午时分,狮王的家族躺在低矮的草丛里午睡,它就躺在正中央。我还见到过它躺在自家非洲花园的金合欢树树荫下小憩,树荫面积巨大,地上柔软无比,躺在上面如在春日般凉爽。

每当在农场上感到无聊的时候,我就会想想这些,然后心情就会愉快很多。现在,这些巨大的野生动物依然在自己的王国里好好地生活着,如果我愿意,我就可以走出农庄,去拜访它们。它们近在咫尺,给农庄平添了一丝明亮和欢悦。法拉对农庄的事务越来越感兴趣,但他仍然和其他一些土著老仆人一样,期待着再次出去游猎。

在旷野中,我学会了尽量避免突发性的动作。猎物们通常很温顺,但也很警惕,它们可以在你最不注意的时候迅速逃匿,这是它们的天赋。在保持安静这方面,任何家禽都比不过野生动物。文明世界中的人类已经丧失了这种技能,他们必须安静地向大自然学习,才能被大自然接受。尤其是猎人,他们需要学习的第一项技能就是慢慢移动,不要有任何突然的行为。带着摄像机狩猎的猎人们更需要这项技能。狩猎时,猎人们不能按照自己的想法前进,而是要跟着风的方向,依照地形的色彩和气味,和大家保持一致的速度向前。有时候,猎物会把某个动作重复很多遍,那猎人们就要跟着它们一起动。

一旦捕捉到非洲的节奏,你就会发现,这种节奏适用于非洲的一切事物。我从狩猎中学习到的技能对我和土著居民的相处很有帮助。

热爱女人和女性气质,是男性的特征;热爱男人和男性气质,是女性的特征。同样道理,热爱南方国家和民族,是北欧人的特征。诺曼人就爱上过很多南欧国家,先是英国,后是法国。在18世纪史书和小说中,会经常出现一些贵族,他们不厌其烦地到意大利、希腊和西班牙游历,虽然身上没有任何南欧人的特质,但却被南欧的那些完全不同于自己国家的事物深深吸引。在古代,每当德国和斯堪的纳维亚的画家、哲学家和诗人们第一次来到佛罗伦萨和罗马,他们都会双膝跪地,对这片土地顶礼膜拜。

北欧人极其没有耐心,但对异邦世界却极其包容,这看上去很奇怪,很不合逻辑。但这就像女人们很少能真正激怒男人,男人一般也不会特别讨厌或彻底拒绝女人的逻辑一样。所以,急躁轻率的红发北欧人虽然无法忍受国人和亲人的荒谬无聊,却可以无限度容忍赤道上的国家和民族。他们以极大的谦卑和温顺,接受了非洲高原的干旱、中暑,家畜的瘟疫和仆人们的无能。尽管对方与自己之间存在差异,但还是可以与之融为一体,并融洽地和他们相处交往。在对这种交往融合的可能性的坚持中,北欧人逐渐失去了个体意识。但南欧人和混血民族就缺乏这种坚持,他们对此不屑一顾,甚至还会指责和咒骂。这就像男人们总会瞧不起那些坠入爱河,整日唉声叹气地思念恋人的男人;也像对自己男人不愿意付出耐心的理智女人会对格丽泽尔达的行为表示愤慨一样。

而我,刚到非洲几个星期,就爱上了当地人。这种爱,是一种不分年龄阶段、不分性别的强烈包容。对于我而言,发现这些黑色人群极大地拓宽了我的个人世界。想象一下,一个天生喜欢小动物,却在没有任何动物的环境里长大的人,某天突然有机会接触到了动物;一个天生喜欢树林和森林的人,在二十岁的时候才第一次踏进森林;一个天生对音乐敏感的人,在成年之后才第一次听到音乐。来到非洲之后的我,就是这样的人。开始与非洲土著人交往后,我常常会去听管弦乐队的演奏。

我的父亲曾在丹麦和法国军队担任过军官。有一次,他从杜佩给家人写信。当时他还是一名中尉。在信里他这样写道:“回到杜佩后,我就是一名军官了,要带领一个纵队。这个活儿其实挺辛苦的,但是感觉特别棒。我们热爱战争,这是一种激情,就像对其他事情的激情一样。你爱手下的士兵,就像爱年轻的姑娘,而且爱到发狂。这两种爱互不排斥,这一点姑娘们都知道。但是,对姑娘们来说,你每次只能爱一个;而对士兵的爱,则可以辐射到整个兵团,如有可能,你还希望范围可以再扩大一些。”我和当地土著的相处也是如此。

想要了解土著人是很不容易的。他们的耳朵很灵,很容易逃得无影无踪。如果你惊吓到他们,他们会在一秒钟内遁入自己的世界,就像野生动物突然受到惊吓,逃跑消失一样。即使你和他们熟悉后,如果你问他们一个问题,他们也不可能直接告诉你。比如,你如果直接问他,你有多少头牛,他们会故意逃避着回答:“就像我昨天告诉你的那么多。”欧洲人觉得这种回答很伤感情,但这种直接的询问同样也会伤到土著的感情。如果你死缠烂打地问下去,非要他们解释自己的行为,他们会尽可能对你让步,让你陷入一种古怪的、可笑的空想中,把你引入错误的方向。就连土著小孩,都有这种老扑克牌玩家似的技能。这些玩家不会在意你是高估还是低估他们手中的牌,只要你猜不透真正的牌就可以了。如果你突破防线,进入他们的生活,他们就会用蚂蚁的方式来对待你。蚂蚁们会在你用棍子指进它们巢穴时,以极大的耐性,默默地、迅速地把被破坏的地方清理干净,就像要抹掉某种不得体的行为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