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政治观念(2)

所以归结起来,一方面,卢梭思想中的潜在矛盾曾经演化成我们社会中的现实矛盾,从而加剧了我们深陷其中的历史困境,使得我们甚至到现在都不能清醒地自拔;而另一方面,我们现实中的固有矛盾,也曾放大或显微卢梭思想中的潜在矛盾,从而落实、验证甚至夸大了其思想中的多义性,使得对于卢梭的理解变得更加容易。——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中国革命史的复杂案例,以及后革命时期对于这种案例的沉重反思,才有可能为世界范围的卢梭研究提供一种富于价值的独特参考。由此,即使是从思想自身的发展来看,中国的痛苦磨难都不会白白遭受,也都有可能在一种充满创造的重新解说中,被赋予普世层面的意义。

写到这里,就要回到最初述及的问题上来:面对第戎学院当年提出的悬赏问题——“论科学与艺术能否敦风化俗”,其实不管卢梭朝哪个方向发挥,是从正面来肯定,还是从反面来否定,都有可能讲得振振有词,也都有可能一举成名。现代西方文明这枚吊诡的硬币,原本就带有它的正反两面,所以,如果人们可以祭起启蒙运动来鼓吹它,当然也可以祭起浪漫主义来唱衰它。——在这个意义上,卢梭就这么下意识地振臂一呼,正所谓“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居然恰恰捅到了西方文化的腰眼,指向了这只正在开屏的孔雀那发臭的后臀,道出了这个正凯歌行进的现代文明的疑点和痛处。我想,他那篇文章的不朽贡献恰在于此,它至少让人们把事情看得更全面了。

与此相似,尽管卢梭在《民约论》中的论证并不一定就那么严丝合缝,然而这位公认天性敏感的作者,所同时感受到的对于“自由”和“公意”的要求,也反映了现代文明的一体两面。正因为这样,我们就不能仅仅跟从英美的理解,或者哈耶克和伯林的解释,甚至仅仅跟从史华兹的援引,把卢梭当年对于“公意”的理性思考完全视作值得敌视的毫无价值的东西。真要是这样的话,卢梭那本著作的下一半也就不会明里暗里和有意无意地对于当年的法国——俄国——中国,产生如此强大的吸引力了。毫无疑问,从法国革命到俄国革命再到中国革命,都存在巨大的历史教训,有时简直就是犯下了“反人类”的罪行。然而,我们在接受和牢记这种教训的同时,也必须更加深刻地意识到,“吃错了药”并不代表“从未生病”;恰恰相反,这种病症至今仍然表现为痼疾,而且“没有公意”实则和“没有个性”一样,都使我们这个社会不堪其苦。

由此又不免想起哲学家康德,想到他对“世界政府”的构想。尽管从一方面,我仍然同意克雷格·卡洪(Craig Calhoun)的判断,即眼下还没到“后民族”的时代,因为民族国家作为现成的一道篱笆,还可以用来抵御一下全球化的负面;可另一方面,站在这块有限的思想浮冰上,我同样意识到了滑到另一边缘的危险,因为只要不能上升到世界主义的高度,人们就不过是大大小小的各式井蛙,也就有可能仅仅出于同样的短视,便不约而同地葬送共同的长远利益,甚至整个地导致全体人类物种的毁灭。——因此,正如爱因斯坦早就指出过的:

我们要活下去的唯一希望,就在于创立一个能够运用司法裁决,来解决各个国家之间的冲突的世界政府。

在这个意义上,如果再回到卢梭的话题,就应该最后补充一句:其实无论卢梭本人的相关写作在理论上是否周密和能否成立,“公意”本身都是值得向往的,只不过在曲折的现代历史中,围绕着究竟如何汲取、认定、凝聚、提炼、表达、代表、实现和验证公意的问题,无论在思想层面还是制度层面,都出现过极为悲惨的重大闪失,甚至使刚过去的那个世纪正如伯林所形容的,简直是整个人类史上最为残忍的世纪。——如何把“远近高低各不同”的卢梭形象投进具有思想热力的强大熔炉中,以期通过哪颗更加周详清通的头脑,去重铸出更高的思想完整性来,这正是摆在当代哲学面前的重大使命。

2012年3月30日于清华园立斋

对韦伯的阅读才刚开始

——《马克斯·韦伯》中译本后记

这本小书,是我跟当年社科院博士班的同学谢维和合译的,算起来那已经是二十多年前的往事了。我们当时所使用的本子,是英国Ellis Horwood&Tavistock Publication公司的1982年版。而到此书译出时,则是1987年,赶上了正在势头上的“走向未来”丛书,所以初版下来就印刷了不下十万册。——不过由于时间的剥蚀,又受到那个时代的图书印制水平所限,真在书架上留存下来的恐怕也并不很多吧!

当然,也曾见过一个印制较好的本子,可惜那件事却更加败兴,我早已在文集《浮世绘》中“立此存照”了,不妨当个笑料再讲一遍:

说来也巧,前几年我曾在歌德学院的图书室里,偶尔翻拣到了由“结构群”印行、由黄丘隆主译的《马克斯·韦伯》,当时顿觉满心欢喜,因为自己一直对这位社会学大师保持着浓厚的兴趣,并还亲手译过一本同名的书。我原以为,既然台湾的学者在韦伯研究方面起步得较早,他们一定会比自己选得更精、译得更准;可没曾想到,才粗翻数页我就瞧出了几分破绽——此书不仅跟自己的译本在选题上“撞了车”,而且还居然句句都翻得“所见略同”!我此时虽已心起疑窦,却总还不敢相信世风能败坏到这种地步,遂不得不揉揉眼睛仔细查看。此事还是请列位看官来明断罢:这位黄丘隆先生当然是有可能碰巧和我选译了同一本书的,但他何至于把所有的文句都译得跟我那个本子毫厘不爽呢?特别是,他又何至于同样犯下了那几处我自己后来后悔不迭的错误呢?而尤为匪夷所思的是,他又何至于同样想到要在那几段较为费解的文字下面添加本属可有可无的“译注”呢?所以,既然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发生如此之巧合,我也就有理由很快地做出判定:这本书虽白纸黑字地标在别人名下,却千真万确地就是自己那个译本的更加无耻的海盗版![4]

此番幸得译林出版社的朋友襄助,重新买到此书的中文版权,使我们终于有机会去订正那些“后悔不迭的错误”了!回想起来,当初动笔翻译此书的时候,大陆学界对于韦伯还知之甚少,而他那些招牌式的观点和术语,也都还未能构成普遍的知识背景。正因为这样,如今听起来恐怕难以置信,其实只是在上下文的不断冲撞中,我们才突然醒悟到,“calling”一词在韦伯的行文中,大概是有“天职”这一层意思的;至于书中偶然出现的“media”一词,则翻遍了手边的英汉词典,也想不到它竟然可以译成“媒体”,来泛指一切刊载新闻的传播工具,——当然还老老实实地附加了原文,以便理解有误的话,别人也可以一眼就看出我们的错误。

实事求是地说,尽管以现在的计量标准看,当年的那种印量已经足可算作畅销书了,可我们这个早出的译本,在彼时方兴未艾的“韦伯热”中,并没有受到什么追捧。——其中主要的原因大概在于,它并没投合当时的社会心理,去塑造一个可以替代伟大导师“马克思”的、再度作为真理化身的“马克斯”;恰恰相反,它倒是从来都没有忘记,在扼要概述韦伯思想的要点之后,只要是有话要说,就马上提出理智的质疑。

后来从互联网上读到,来自伦敦城市大学的社会学家弗兰克·韦伯斯特(Frank Webster)有一句评论,说此书带有“巨大的趣味性和不恭敬”(enormously entertaining and irreverent)。不过我们当初翻译它的时候,却没有这样的感觉,倒觉得其中充满了平衡感:一方面,用原书编者彼得·汉密尔顿(Peter Hamilton)的话来说,无论在什么地方讲授社会学,韦伯的“名字总是跟涂尔干和卡尔·马克思结合在一起,被奉为社会学家的三位现世的神明”;而另一方面,再用原书作者弗兰克·帕金(Frank Parkin)的话来说,“‘所有针对韦伯的写作其实都出于敬畏。’而我试图不让自己对韦伯成就的敬畏蜕化成为崇拜。”

这位弗兰克·帕金教授,既敢这么“人人平等”地向祖师爷叫板,自非等闲之辈。这位早岁毕业于伦敦经济学院、后来荣休于肯特大学的学者,也是当今英国社会学的一位名家,尤以研究社会分层与社会流动而著称。除了这本普及性的小册子,他还出版过不少更加厚重的论著,如《中产阶级激进主义》(Middle Class Radicalism,1968)、《阶级不平等与政治秩序》(Class Inequality and Political Order,1971)、《社会分析与阶级结构》(The Social Analysis of Class Structure,1974)、《马克思主义与阶级理论》(Marxism and Class Theory,1979)、《社会主义社会中的阶级与阶层》(Class and Stratification in Socialist Societies,1981)、《克里彭多夫的部落》(Krippendorf's Tribe,1985)、《身心店铺》(The Mind and Body Shop,1987)和《涂尔干》(Durkheim,1992),等等。值得一提的是,他的《阶级不平等与政治秩序》一书,还曾列入我后来向译林出版社提交的书目,作为“人文与社会译丛”的备选项目,只可惜至今也未能被落实。

我们这个译本问世之后,此书在英文世界里又由Routledge于1992年推出了修订版,而作者也为此新写了序言。眼下,趁着中文世界也将推出新版,我们正好把这篇新序也翻译出来,增补进去。大家从中可以读到,尽管从旧版到新版只相距短短的十年,但那个短暂的历史的瞬间,却可以说是地覆天翻,以至于在作者本人的心目中,所谓“马克思”和“马克斯”这两位神明,其权重也悄悄地发生了倾斜——

随着事态的发展,韦伯的思想看来远比马克思及其助手的思想,更能经受得住时间的剥蚀。由于社会主义体制在苏联和东欧的崩溃,后者的可信性受到了无可挽回的损害。

作者还在新序中交代说:

在这个修订的新版中,我只是进行了相当细小的改动,主要是删除了一些不合时宜的字句,并进行了某些细微的风格变动。不过,考虑到晚近出版的书籍,对于“进一步阅读的建议”我则详有扩充。

鉴于这种情况,我们就对“阅读建议”同样进行了增补,因为那注定有益于读者;与此同时,考虑到他那些文字斟酌打磨恐怕跟读者的理解没多大关系,而且即使想要跟进也不知如何去大海捞针,就暂时放过了那些细微的“风格变动”。

还应向读者交代的是,尽管此书的主旨并不是推销韦伯,而是把他放到理性的天平上精确地衡量,然而,或许正是因为这一点,它反而向我展示了韦伯思想的活力。——甚至可以这么说,恰因为从一开始就没有再度落入迷信,我反而觉得韦伯周遭的一切都更加迷人,以至于它对我此后的心智发展起到了相当的吸引和诱惑作用。对这一点,我曾在《用书铺成的路》中有所回顾:

实际上,我对于社会理论的日趋浓厚的兴趣,恰恰是从阅读、乃至于动手翻译(或组织翻译)韦伯开始的。这位社会学大师之深具原创性的不朽著作,以及由此衍生的针对这些著作的永恒争论,曾使我涉入了一个崭新而独立的智力领域:它已不再只是本体论或认识论体系的某种附庸或推绎,而照样可以满足最激越的想象和施展最透辟的思力;另外更重要的是,它已不再要求把终极关怀寄托在实际生活之外,而足以使之结成某种精神的超越存在形式,来同须臾不能稍离的人间问题构成持续的紧张。坦率地说,这种取向跟一个深受儒家文化熏陶的心灵的潜在祈求是恰好相通的。[5]

回忆起来,有这么一件值得记下的往事,最能说明自己当时的志趣转移。那是在上世纪90年代初,受到巨大刺激的我,正一边在歌德学院恶补德文,一边琢磨着申请洪堡奖学金。不过,根据自己当时对德国学界的了解,那边的世界级思想家也所剩无多,唯有伽达默尔和哈贝马斯算是硕果仅存。这样,有一天我就跟李泽厚老师谈起,不知到底申请哪一位更好。给我印象很深所以至今都没忘记的是,李老师不假思索地就一口咬定——那当然是伽达默尔啦!我当然理解他的选择理由,但我心里却还是偷偷地打鼓:就算伽达默尔的治学方向更贴近自己当时的美学专业,可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倒还是哈贝马斯的论说对象让自己更觉得解渴和过瘾……

虽说到后来,并没有实现计划中的德国之行,但那两个领域对自己的拉扯,却可以说是越来越强烈了。——这才是自己后来连博士论文都懒得修改就一头钻进“中国研究”及其背后的“社会思想”的深层心理原因!不过,由于林林总总的缘故,我却一直把真实的原委闷在心里,直到觉得讲出也无妨的时候,才在一篇序文中这样来追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