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体育事业发展模式及其借鉴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体育运动学校 范春阳

作为一名基层体育工作者,我非常荣幸地参加了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2011年竞技体育后备人才训练管理专项赴德国研修班。虽然培训时间短,但收获很大,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对自己的工作有很大的帮助,值得总结的地方很多,在此结合工作实际,谈一下学习的体会和感受。

一、德国体育事业的特点

(一)政府引导,社会办体育

德国发展体育事业,主要依靠社会力量,体现的是“小政府、大社会”。政府主管部门,主要工作是发展群众体育,为体育工作发展筹措资金,建设体育设施,开展体育培训。而选拔队员、组织训练、举办赛事、资助运动员等,主要由非政府组织来完成。如:德国最高体育组织——奥委会,是德国非政府的体育联合组织,在组织、资金和专业化方面独立,主要负责运动员的选拔、训练、举办体育比赛等。民间组织——体育基金会对运动员进行资助,学校体育基金会组织青少年备战奥运会活动、开展校际运动会;俱乐部开展训练和承办比赛。目前德国8,200万人口中从事体育的有2,760万人,有91,000个体育俱乐部,750万志愿者。

(二)体育场馆开放率高

德国体育场馆通常节假日作为公众参观日,大部分都是对外开放的。如学校体育场馆,上课期间由学校负责使用。学生在校期间,教育部门负责管理使用学校体育场馆。晚上、周末和节假日,由体育部门负责管理使用学校体育场馆。这是政府对教育部门和体育部门的职能配置。学校体育场馆对社会开放一般不收费。当学校提出需要维护体育场馆时,体育俱乐部可协商给予一定数额的经费,上报体育部门下拨。

(三)注重运动员的全面发展

在德国,对青少年运动员实行的是“平行教育”,青少年运动员必须以学习为主,在完成学业的情况下,进行体育训练,不能因为训练而影响学业。所以体育班的学生都是下午下课后参加专项训练。如果因比赛影响了学习,体校就会组织老师为学生补课,保证学生跟上普通学生的学习进程。同时体校十分注重与老师、家长的联系,及时了解学生的情况,并重视对运动员心理的了解和疏导,专门有心理老师进行一对一的辅导,帮助运动员解决训练和学习的压力,甚至帮助运动员解决来自同学、家庭以及社会的影响和压力,帮助运动员成长过程中独立性格、人格的建立,使运动员有良好的心理素质,为今后的学习、工作、训练打下良好基础。另外,体育基金会对运动员实行平行生涯资助,一名运动员,不论处在小学、职业培训(职业学校)、大学、工作(公务员、警察、军人)的哪一个阶段,基金会都要资助他们做到体育与学习工作上的平衡,或者说体育与学习工作相得益彰,解决运动员的后顾之忧。

(四)教练员管理规范

在德国,教练员持证上岗,有专门的机构对教练员进行培训、考核,颁发教练执照,并对教练员进行继续教育。群体教练员在一个月内完成120学时的培训任务,主要课程是青少年体育、青少年法律和群体项目知识,获得德国奥委会签发的教练员执照,三年有效,在德国全国通用,三年后继续到体育中心补修课程,补修课程与原课程有一半内容不重复。体育专业教练员执照需要到专项协会去申请,三年后必须到专项协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德国的教练员分为A、B、C三级。

(五)运动员训练科学、合理

在德国,针对不同年龄、水平的运动员,训练时间、方法有所不同,以保证运动员的健康。运动员按水平高低分为A、B、C、D四级,A级为最高级别,D级为最低级别,从D级到A级的训练过程又分为基础训练(GLT)、加强训练(ABT)、衔接训练(AST)和高端训练(HLT)四个阶段。一名优秀运动员从D级到A级大约需要10年的时间。如:德国体操运动员5~6岁每周训练4~6小时,7~8岁每周训练6~12小时,9~10岁每周训练12~18小时,11~14岁的男子运动员每周训练16~20小时,女子则每周训练17~23小时。

(六)体育社会功能明显

在德国,无论是体校、俱乐部、体育中心,他们更多的功能是社会功能,也就是发挥体育的教育功能。如:法兰克福青少年体育中心,他们通过体育训练不仅传授体育技术、技能,更主要的是通过体育锻炼教育来这里训练的各类学员,该怎样做人、该怎样对待社会、该怎样为社会承担一份责任。在德国,人们认为体校是一块社会净土,没有斗殴、吸毒等现象,非常有纪律。有的地区建立俱乐部或组成球迷协会,通过体育活动吸引社会闲散人员,帮助他们改变对社会的认识。

二、认识和体会

(一)德国注重通过体育运动来实现教育的目的,注重运动员的可持续全面发展,在青少年训练阶段实施“平行教育”

法国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学习,不能因为训练、比赛而影响学习,也不能因为是尖子运动员就让其放弃学习,其平行生涯理论在实践中得到了很好的贯彻,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较好的解决了我国举国体制下长期未能解决的学训矛盾问题,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平行生涯理论的核心是在全国统一的教育体系下促进青少年运动员的发展,这种发展包括教育和运动成绩两个方面。我国注重为提高运动员运动成绩而给予各种优惠政策,往往容易造成运动员文化教育方面的缺失,从而导致运动员不能全面发展,最终造成诸多运动员退役后无法适应社会而带来的一系列问题。目前是社会在抨击,家长在呼吁,体育工作者也在着急,相关部门也在积极的想办法,但效果还未有明显的改善。这是我们青少年运动员训练的一个痼疾,既需要从机制上进行改变,也需要教育、体育管理者在观念和认识上的改变,更需要体教两家协商、配合,拿出实际可行的解决方案,形成法律法规,切实保障青少年运动员的文化学习。

(二)德国社会办体育的运作模式成熟

德国奥委会负责全国的体育工作,下设的体育协会负责本地区的工作,各单项协会开展体育活动、选拔运动员;体校、俱乐部培养运动员;体育中心开展各类培训;体育基金会开展资助活动。我国运动员社会资助体系没有形成。也应从体制和政策上鼓励和促进发展各种形式的体育基金会,号召企业家、慈善家等有识之士关心体育,关心运动员的成长,引入社会资金,以弥补体育经费的不足。

(三)德国更注重体育的社会功能

德国体育的责任更多是社会性的,也就是发挥体育的教育功能。体育训练不光是传授体育的技术、技能,更主要的是通过体育锻炼教育学员,通过教育走上对社会有用的道路,为社会服务。相比之下,我们国家还没有这样的俱乐部,我们大多数人仅仅把体育简单理解为竞技体育,忽视了体育的教育功能。我们应该思考德国的这种模式,发挥体育的社会功能,把提高运动员的全面素质,成为社会有用的人才作为终极目标。

通过学习我感到中德文化各有渊源,中德体育各有所长。我们可以借鉴德国的模式和理念,如注重文化知识的学习,运动员的长期发展规划等,结合我国的国情,根据地区实际,设计出适合我们自己的发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