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论文和培训总结

开阔视野,汲取经验

——为发展我国体育事业不懈努力

河北省体育局青少年业余训练管理中心张宏峰

通过参加国家体育总局2011年竞技体育后备人才训练管理专项赴德国研修班的学习,使我大开眼界,思想理念得到了进一步的更新,特别是在体育管理以及青少年培养方面感触颇深。

一、德国青少年竞技体育的组织结构

德国由16个州组成,是一个联邦制的国家,拥有8,200万人口,有超过2,760万人从事体育运动。设有91,000个体育俱乐部,950万名青少年注册会员(7~14岁最多)。

德国奥委会下辖16个州体协、国家级少体校、奥林匹克训练基地和62个专项体育协会。目前,德国有39所少体校(国家级),19个奥林匹克训练基地,100所体育特色的重点学校。其中体校主要开展田径、游泳、足球、手球、柔道、划船等项目。

每个州体协下属有很多的专业协会和体育俱乐部。

二、少体校是基础

德国青少年的体育培养过程呈现“三角形”,其中少体校是青少年运动员成为顶级运动员的基础,奥委会重点关注苗子的成材。

体校长期保持与普通学校、体育协会之间的联系,保证从事体育训练的孩子们健康成材。对不同孩子们的发展有不同的培养方式,提供最好的教育服务,既有培养体育专才的功能,也有为社会服务的义务,兼有体育部门与社会各方面支持的待遇与权益。体校的长期发展,主要由教练员、家长及社会共同努力完成体育训练、文化教育两大目标,体校的发展充分与社会接轨,履行社会责任。

进入体校的一般标准:入学年龄段一般为10~15岁,小学五年级开始进入体校。一看青少年运动员本身是否适合专业发展;二要接受一定的训练教育才能进体校;三是由于每个州的教育大纲有所不同只能招收本地区的学生(按就近或本区域内入学);四要完成前期的文化教育计划方能入学训练,为今后进入体校肩负双重任务打基础。对于特殊的有潜力的好苗子,体校将提供必要的生活、训练等方面的保障。体校学生的管理体制有“走训制和三集中制”。

三、体育俱乐部的作用

体育俱乐部在德国这块土地上可以说比比皆是,德国人非常热爱运动。俱乐部入会方式完全自愿,对青少年入会实行优惠政策(只是象征性的收费),对家庭经济状况不好的青少年,还可以免费。俱乐部是发现体育人才的“摇篮”,在德国的体育俱乐部中,青少年的人数占有相当大的比例。他们根据自己的爱好,选择设置不同项目为重点的俱乐部,而且还可以选择两家以上的俱乐部来进行锻炼和兴趣培养。在这期间,如发现“苗子”,俱乐部就采取“加课”的形式,重点培养。达到一定水平,可代表俱乐部参加各级比赛。青少年的比赛,均是由单项协会主办。德国的青少年之所以能够积极踊跃地参加体育活动,主要跟德国的教育体制有关。德国的教育没有我国的高考制度,学生升大学主要看高中阶段平时的考试成绩,根据成绩的高低,可以选择不同的大学。没有了“高考”的压力,学生和家长自然减轻负担,再加上德国崇尚让孩子自然成长的理念,所以德国的青少年生活的非常轻松。

四、体育资助基金会的促进作用

德国体育资助基金会成立于1967年,目的是:通过公益活动、私人活动,达到促进运动员技术水平提高的作用。德国体育资助基金会成立以来,已资助4.4万名运动员,包括600名少年体育天才。40多年来,已出资3亿5千万欧元。资助形式包括:物质、精神、教育、训练和生活等方面。

五、“平行教育”全面发展

在德国,我们一共听取了33位官员、专家及基层管理者的授课。上至德国内政部、奥委会官员,下至中小学校的校长,无一例外地都非常重视青少年运动员的学习。德国是9年制义务教育,国家法律规定,每一个公民必须完成义务教育的学习。德国是小学4年(6~9岁),中学为9年(10~18岁)。在我们所到的德国内政部、德国奥委会、汉堡州体育部、法兰克福市体育局、少体校、奥林匹克训练基地等许多单位,都把青少年的学习放在第一位。一名非常有希望的体育苗子,如果学习不合格,各级体育训练单位或是教练员都有责任要求该学生先把学习补习好,然后才能回到运动队中训练。德国青少年的情况往往是运动专业好的学生,学习成绩也很突出(这一点和我们国家的情况正好相反)。突出的感觉就是,德国非常重视青少年的学习状况。在德国,教练员不光要传授体育专业知识和技能,教练员更是一名社会工作者。教练员在传授体育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同时,也要担负起教育青少年正确认识社会、尊重社会、尊重他人和对社会负责的人生态度。所以说,青少年运动员的学习和体育训练并称两大教育。在各级各类学校或基地训练的青少年运动员,学习和训练要平行发展。如果运动员代表训练单位参加比赛而耽误了学习,他们也会采取补课、辅导的办法,甚至派文化课老师到赛地利用比赛之余,给运动员上课来完成运动员的课程。

我们总结的12个字,反映了德国体育管理的理念,即:“以人为本,教育为先,全面发展”。

六、坚持“举国体制”发展体育事业

作为体育工作者,我们希望中国的体育事业蒸蒸日上,早日实现“体育强国”的目标。虽然德国的国情和体制与我国不一样,但现在他们也在学习我国一些好的做法,来加快发展和提高体育运动成绩。其中“举国体制”的做法,就是他们要学习的。现在德国内政部每年投入1亿5千5百万欧元、国防部每年投入8千万欧元、财政部每年投入250万欧元、外交部每年投入500万欧元、健康妇女部每年投入600万欧元(投入到诸如:奥林匹克训练基地、少体校、国际比赛、场地设施和器材、教练员工作、医疗恢复和心理辅导、残奥会、特奥会等等),来发展德国的体育事业。所以,我国一定要坚持“举国体制”的做法,坚持走中国特色的道路,发展我国的体育事业。

七、建议与思考

(一)应加大对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指导和扶持力度

我国的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虽说与德国的体育俱乐部性质上不太一样,但也有许多共同点。德国的青少年体育人才大都从体育俱乐部中发现,而且德国的体育俱乐部所开展的项目不仅囊括了奥运会的所有项目,还有许多非奥运项目,这就为各级训练单位的选材提供了大量的“素材”。体育俱乐部在德国是最基层的体育活动场所,应该说比我国的少体校或运动学校档次低,但是俱乐部规范的管理和运作以及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态度却是需要我们学习的。所以,我们应该从专业的角度加大对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指导和扶持力度。

(二)应加强对各类体校或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监管

国家体育总局对全国各级各类体校和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都有一定的资金扶持,这些单位也确实为我国的体育事业做出了不小的贡献。各省市优秀运动员可以说大都来自这些单位,是各省市竞技体育后备力量的人才库。所以说,我们没有理由不重点关注。关注他们的发展、关注他们的管理、关注他们的招生、关注他们训练条件的改善等等情况。还要积极协助他们想办法,协助他们解决实际工作中的困难和难题,同时也有责任和义务帮他们纠正错误,改正不足。上下拧成一股劲,为我国体育事业的不断发展,贡献各自的力量。

(三)要注重青少年运动员的全面发展

各级训练单位,要切实重视青少年运动员的文化学习。大家都知道,真正到达“塔尖”的往往只是极少一部分,而大多数青少年运动员会因为种种原因离开体育这一行,那么这些青少年就要面临重新择业的问题。因此我们不能只重视运动员的运动成绩,而忽略了他们的文化课学习以及自身修养的培养,使他们的人生发展出现偏差,我们必须注重青少年运动员的平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