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场篮板保护得不错,防守没办法,他们的火力就是那么猛,大家已经尽力了,”队长说,“关键是我们自己的进攻没有打出来,跑出机会了都投不进空位,太紧张了。尤其是你,裴彪,八中一,这个命中率有点不像话。”
名叫裴彪的小前锋擦着汗:“昨天吃坏肚子了,拉了一天,今天实在有点儿手脚发软。”
队长想了想:“要不然下半场你先休息休息。冯斯,你顶小前锋,多绕掩护,有机会就出手。不过防守得卖点力气,别吊儿郎当的。”
“我会的。”冯斯简洁地回答。
此时这所大学已经开学了。现在正在进行的,是一年一度的以系为单位的篮球联赛。这一场是整个赛季的第一场比赛,周宇玮所在的系对上了冯斯所在的系。周宇玮是球队绝对主力,而刚升上大二的冯斯只是个替补,上半场并未出场。
“菜鸟一般都是坐板凳的,很难有上场机会,你们真的不用来。”赛前冯斯对宁章闻和关雪樱说。
“能上一分钟也好,”宁章闻说,“我在这所学校呆了快三十年,一场正经的篮球赛都没看过呢。”
关雪樱也表示出对她从未看过的篮球赛的浓烈好奇心。冯斯拗不过两人,把比赛时间和地点告诉了他们。他没想到上场机会来得那么快,下半场刚开始就得披挂上阵,而且是在己队大比分落后的时候。
但是他却没有感到丝毫的紧张。己方中锋跳球取胜,他快步跑到底角三分位置,接到传球后一记稳稳的跳投,球刷筐而入。分差缩小为9分。
在同系学生们的欢呼声中,冯斯一边回防一边暗暗纳闷:怎么我的手就这么稳呢?
此后的比赛中,虽然对手的实力还是略占优势,但冯斯表现得相当活跃,除了拿手的中远投之外,防守也很卖力。这个系队菜鸟的积极表现也点燃了全队的斗志,下半场进行到十分钟时,双方分差已经缩小到了5分,鹿死谁手还未可知。
这是从父亲去世后,冯斯打的第一场正式比赛,他发现自己在赛场上的心态起了很大变化。过去他在篮球场上,要么就是满不在乎过于放松,要么就是不小心被激起了火气、导致心态失衡;而现在,他能始终保持足够的专注度和兴奋度,既不紧张,也不懈怠,而且在攻防两端无论和对手发生什么样的肢体接触,都一点不觉得生气。论实力,他其实仍然比不上队里首发的学长们,尤其防守经验不足,但良好的心态让他有了出色的发挥,俨然成了下半场的奇兵。
对方叫暂停的时候,他才有时间梳理一下自己的心绪。他意识到,这半年里发生的事情,已经在不知不觉中将他改变了许多。在经历了那么多生死边缘的事件后,他变得更加成熟,更加能控制那些乖戾暴躁的负面情绪。而在过去,哪怕是观众中有人冲着他喝一句倒彩,他都会有扑上去干一架的冲动。
人终究还是会长大的,冯斯不知道自己此刻究竟是欣慰还是怅然。
“打得好!继续这么干他们!”学长们拍着他的肩背鼓励着他。
暂停过后,球赛继续。对方的防守策略起了变化,之前在防守冯斯时表现不佳的小前锋被换了下去,换上了一个身材更高一些的球员。但这名球员并不负责防冯斯,而是去盯冯斯这边的大前锋。
负责防守冯斯的换成了对方的大前锋:周宇玮。
冯斯的心微微一沉。他发现,当看着周宇玮的脸时,那种久违了的阴暗情绪似乎又开始在心里发芽了。
事实上周宇玮并没有做错什么——冯斯和文潇岚在名义上始终只是好朋友,从来没有确立过关系,向一个单身女生表白是理所当然的。而且如同文潇岚一再强调的,周宇玮的确是一个不错的人。向文潇岚告白成功后,每次见到冯斯,他的表现都很得体,既没有那种“你看你喜欢的姑娘被我撬走了”的骄傲,也没有那种故做出来的带有怜悯的热情。而且他也从来没有阻止过文潇岚去宁章闻家聚会,虽然他应该清楚,冯斯多半会在哪里。
但是这样理性的分析还是无法约束情感上的波动。看到周宇玮,他就是会觉得不爽,觉得烦躁不安,觉得有一种无名邪火在悄悄上升。
偏偏周宇玮对他的对位防守很见成效。冯斯个头不小,但周宇玮比他还高出半个头,而且双臂颀长,反应也快,对于主要靠跳投得分的他造成了严重的干扰。和周宇玮对上后,他三次出手都没有中,两次在周宇玮长臂的干扰下投偏了,一次直接被赏了个脆生生的大帽。
对方的士气又起来了,连得分能力并不强的肉盾型中锋都在篮下强吃得手,分差重新回到12分,而比赛只剩下了最后五分钟。对于这种业余级别的篮球赛来说,五分钟追回12分是相当困难的。球员们都有些沮丧,队长叫了暂停,除了说几句“不要放弃”之类的打肿脸充胖子的话,在战术上也做不出新的调整了。
暂停回来,全队都显得很焦急。得分后卫在外线仓促出手三分,球根本没有碰到篮圈,直接撞到篮板反弹回来,双方内线球员谁也没有拿到这个长篮板,球正好落到了冯斯手里。他一咬牙,不再选择跳投,而是运球直扑篮下,三步上篮。
这个非常规的选择让周宇玮也没有预料到,补防的时候节奏已经慢了半拍。情急之下,他挥出的手臂没有碰到篮球,而是正打在冯斯的手臂上,紧跟着,高壮的躯体也撞在了冯斯身上。两人在半空中失去平衡,同时摔在了地上。球场四周响起了一片惊呼声。
裁判的哨声立刻响起,判了周宇玮一个违体犯规。周宇玮顾不得自己的手臂在水泥地上擦出了血,连忙把冯斯扶起来。
“真对不起,”他一连声地说,“我一下子没有收住。你没事儿吧?”
冯斯没事儿。虽然看起来摔得很重,但多年来丰富的打架经验让他在摔下去的一瞬间就收好四肢,倒地后就势滚了几滚,抵消冲力。尽管肩背摔得很疼,但并没有任何部位伤到,事实上,只需要休息一两分钟缓一缓,他就能继续比赛。
冯斯晃晃脑袋,慢慢站直身体。他的目光扫过球场旁边,文潇岚看向他的目光里充满了关切,似乎还有一点内疚。显然她是在内疚自己的男朋友伤到了冯斯,这种与她原本并无关系的内疚,不知怎么的,就像是一瓢沸腾的油,浇到了他的心上。
那股邪火再也压制不住,凶猛地燃烧起来,烧掉了所有的克制和理性。冯斯猛地挥起拳头,重重打在了周宇玮的脸上。
夜里十点。
冯斯躺在床上,只觉得脑子里乱哄哄的,怎么也平静不下来。白天发生的一切仍然像电影画面一样,在脑子里翻来覆去反复播放。观众们惊愕的脸……裁判“驱逐出场”的坚决手势……队长愤怒到扭曲的面孔和“你他妈傻逼啊!”的狂吼……队友们无奈的表情……宁章闻的摇头苦笑……关雪樱捂住嘴害怕的样子……
还有文潇岚隐隐含着泪水的双眼。还有周宇玮从地上爬起来,吐出一口血沫,摆了摆手:“我没事儿,不用换人。”
最终系队以20分的分差惨败。对冯斯的追加处罚决定暂时还没下来,但可以肯定的是,哪怕这个赛季他还有参赛的机会,队长也绝不会让他出场了。他多半会被直接开除出队。
这倒不是什么大事,篮球对于冯斯一向只是一种有趣的游戏,而不是非要拼死拼活竞争的信念,不能打就不能打呗。但他怎么也想不通,当时自己是怎么脑子一热冲着周宇玮拔拳相向的。
周宇玮那个动作确实有些危险,但冯斯能确定,他是无意的,那只是业余篮球手无法精确控制防守动作的结果。更何况两人一起摔倒后,周宇玮不顾胳膊还流着血,就抢过来扶自己,也算是很有诚意了。而自己这一拳挥出去……完全是把自己变成了一个万众鄙视的浑蛋,简直比浑蛋还浑蛋。
被别人当成浑蛋浑球倒也罢了,一想到文潇岚会如何去想,他就觉得心底像被钢针刺过一样一下一下的疼。在文潇岚面前,他最不希望流露出的就是这种近乎心胸狭窄的表现,为此他甚至好长时间不和对方见面,就是担心自己尖锐的毒舌不小心说出些让人不愉快的话。但是现在,他似乎是把最丑陋的一面都暴露出去了。
真他妈丢脸!冯斯狠狠在自己的脑门上拍了一下。他开始体会到了那种恨不能地球裂开一条缝、自己好钻进去把自己人道毁灭掉的感觉。
正在胡思乱想着,宿舍里的呼叫系统响起来了:“冯斯!冯斯!到一楼来,有人找!”
冯斯有些奇怪,如果是文潇岚等熟人,来之前会先打电话;他还给不会说话的关雪樱买了个便宜手机,教会了她发短信。会用呼叫系统来找自己的,一般应当是陌生人。可是哪个陌生人会在晚上十点的时候来拜访自己呢?
难道是周宇玮的兄弟来找茬?冯斯苦笑一声,那样倒也好。这件事本来就是自己做错了,正在心里憋得难受呢,假如能让周宇玮出出气也好。想到这里,他翻出长裤长衫穿在身上,走下楼去。
来到宿舍一楼的门厅,四处晃了一晃,却并没有看到想象中那一群摩拳擦掌的彪形大汉,正在纳闷,背后有人拍他肩膀,一个清脆的声音说:“你就是冯斯吧?”
冯斯回过头来,发现面前站着一个装扮有些古怪的姑娘,看样子应该是个和他年纪差不多的大学生。她长得挺漂亮,五官精致,尤其高挺的鼻梁有些异域的色彩,个子虽然不算太高,身材却很匀称。按理这样的天生美女应当更在意衣饰的搭配,但她现在却穿着一身运动服一样的肥大的中学生校服。
没错,真的是中学生校服,胸口还绣着这所大学附属中学的校徽。难道是这年头中学生发育得格外成熟?冯斯一边胡乱猜测着,一边还是回答:“是我。你是?”
“我叫姜米。”对方简短地回答。
“姜米?”冯斯愣了愣,“八宝姜米鸭的那个姜米?”
“没错,也是姜米莲菜的姜米。”
“名字不错……不过我好像不认识你。”
“我也不认识你。我来找你,是因为我妈认识你。”
“等等!你难道是……”
“是的,我妈的名字叫詹莹。”
九月初的北京,夏日的热度还未曾完全退去,所以校内的冷淡杯小店还在抓紧最后的时间赚钱。姜米对这种中国式的消夏方式甚为感兴趣,刚一坐下就把各种小吃要了个遍。
“您也不用那么着急展示吃货的风采吧……”冯斯喃喃地说,“你的中文相当流利啊,和我见过的一些华裔不太一样。”
“我爸和我妈本来就都是从国内去到美国的,又不是那种中文都不会说的ABC,”姜米说,“他们挺注重培养我的中文能力的,我还会说贯口呐——蒸羊羔蒸熊掌蒸鹿尾儿烧花鸭烧雏鸡儿烧子鹅……”
“行了行了!我知道您多才多艺了!”冯斯连忙打断她,“还有你这身超凡脱俗的校服是从哪儿偷来的?”
“谁偷啦?这是我买来的!”姜米往玻璃杯里咕嘟咕嘟倒着啤酒。
“买来的?”冯斯一愣。
“是啊,下午我在这学校附近转悠的时候,正巧遇到这所大学附中的学生放学,就拦着他们商量让他们卖一套校服给我,”姜米把杯里的啤酒一饮而尽,满脸都是惬意,“我拦了好几十个人,才遇到一个愿意卖给我的。”
“你还真执着……话说你买这玩意儿干什么?”冯斯啼笑皆非。
“好玩啊,我在美国念书的时候,没有穿过这种校服,”姜米把校服宽大的袖子卷上去,露出白皙的小臂,“我妈跟我说,得穿一次这样的衣服,才能体会到中国式青春。”
“你说起你妈妈的时候……好像并不难过?”冯斯看着姜米的脸。这张青春靓丽的面庞上此刻正带着快乐的笑容,的确并没有显露出什么悲伤。
“难过也没有用啊,死了终归是死了,”姜米毫不躲闪地和冯斯对视着,“我现在在你面前大哭一场,向你倾诉两个小时我是如何思念她,她就能活过来吗?”
冯斯愣了愣:“这个……当然不行。”
“既然这样,我为什么要哭丧着脸?”姜米一摊手。
“话虽这么说……算了!”冯斯也抓起啤酒杯,一饮而尽,“不说这些了。你这次来找我,是为了什么?”
“还用问吗?当然是想找你帮忙,查清楚我妈的死因、完成她未完成的心愿了。”姜米说。
“你这话简直说得像让我带你逛逛北京城吃吃小吃那么轻松,”冯斯搔搔头皮,“可你是怎么找到我的?”
“我妈是一个很谨慎的人,尤其是从事考古工作,最担心重要资料丢失,所以平时有备份的习惯。而我破解了她的icloud密码,在那里面找到了她的日记和一些资料,包含了她这次来中国的全部原因。”姜米说。
“你是一个黑客?”冯斯很是意外。
“黑客谈不上,兴趣来了的时候学过一点而已,”姜米并没有显得骄傲,反而充满了懊恼,“但我的动作实在是太慢了,在我侵入的时候,另外有一个未知的敌人也同时侵入,导致了资料受到损坏。唉,还是学艺不精……”
“未知的敌人?”冯斯眉头一皱,“那最后存留下来多少?”
“这么说吧,前因基本清楚,但后续进展却有很多日记被对方提前删除,”姜米说,“这就是为什么我们需要自己再去调查一次的原因。”
“好吧,有前因也足够重要了,那你赶紧给我讲一讲詹教授来中国的原因。”冯斯有些迫不及待。这个谜团已经困扰了他很久了,他确实十分迫切地想要知道,这位考古学专家究竟为了什么了不起的要紧事而赶回中国,而且一定要找到他。虽然可以肯定此事一定与魔王有关,但有趣的是,从两个人的对话中,冯斯发现詹莹其实对魔王、附脑、家族等等概念一无所知。也就是说,她并不知道冯斯“天选者”的身份,纯粹是从另外一个方向找到自己的。
难道那会是一些有助于解开魔王身份之谜的重大线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