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内涵

一、工业化的内涵

(一)工业化的概念

对于狭义的工业化,比较有代表性的是《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中的定义,认为工业化是一个过程,是制造业或第二产业在国民经济中比重及其就业比重不断上升的过程,简而言之,工业化即工业发展。

对于广义的工业化,发展经济学的创始人之一张培刚先生定义为,“工业化是国民经济中一系列基本生产函数(或生产要素组合方式)连续发生由低级到高级的突破性变化(或变革)的过程”张培刚,《发展经济学教程》,2001年。。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工业化包括农业产业化、工业产业化和服务产业化。

(二)工业化的模式

张培刚根据发动者的不同,将工业化分为三类:个人或私人发动的工业化、政府发动的工业化、政府与私人共同发动的工业化。根据这一划分,大致上可以将英国和美国的工业化归为私人发动型,前苏联的工业化归为政府发动型,日本和德国的工业化归为政府与私人共同发动型。一般来说,私人发动的工业化往往属于“渐进型”,政府发动的工业化则属于“激进型”或“革命型”。渐进型工业化往往始于消费品工业,如纺织工业和食品工业;激进型工业化则往往始于资本品工业,如重工业。

(三)工业化水平的衡量标准

在经济学上,有关工业化发展阶段的划分理论主要有:霍夫曼划分理论(消费品工业净产值/资本品工业净产值)、库兹涅茨划分理论(产业结构变化)、钱纳里划分理论(人均GDP)、塞尔奎因划分理论(就业结构变化)和科迪的划分理论(制造业增加值占总商品生产增加值的比重)等。普遍用于反映工业化阶段演进的核心指标有以下几个。

(1)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工业化初期人均GDP一般为280~560美元,中期为560~1120美元,后期为2100~3300美元。

(2)制造业增加值占总商品生产增加值的比重:国际上的划分标准将这一指标低于20%的国家划入非工业国,20%~40%为正在工业化的国家,40%~60%为半工业化国家,60%以上为工业化国家。

(3)就业结构:农业劳动力占全社会劳动力的比重,工业化初期为80%以上,中期为50%~80%,后期为25%以下。

(4)城市化水平:一般认为工业化国家的城市化水平应在6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