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最终章。谢幕

第四十六章最终章。谢幕

1879年,是同治十八年,这一年同治皇帝载淳和他都是二十四岁。

自从几年前的朝廷内部大清洗之后,太后归政,年轻的皇帝重振朝纲,历时十四年,终于将大权握到了自己的手里,成了大清史上另一部传奇,而作为载淳的首席幕僚,沈哲也顺理成章的成为了大清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军机处行走。

所有人都说他前途无量。

也所有人都渐渐对他开始心服口服。

这几年,他却是做了不少事。

比如,他成了亲,新娘是他的老相识马蒂尔德,按照中国的传统,门当户对,因此,马蒂尔德·马尔蒙小姐买进他家门槛时候的身份是法兰西第三共和国的重要人物,马尔蒙爵士的女儿,这层身份,让无论是他的朝中大臣,京城百姓还是皇上都对这桩婚事甚为满意,好像就此就可以和法兰西结下姻亲之盟一样。

而对于他来说,唯一的好处,就是马尔蒙听他的话,从来不问他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什么是好,什么是坏,好像他的价值观,就是她的价值观一样,这样的女人适合来当他的妻子。

比如,他组织考察团再次出访美国,只是这一次,他自己没有参与,却在考察团里安插了自己的学生。

比如他凑请皇上找个借口敦促**和**来京面圣,一次来巩固西藏与朝廷的联系。

他向法国贷款,巨额的贷款,可能清廷一百年都难以还清,但是这个时代,只要有足够的实力,欠钱的就是大爷。法兰西爱财,却又喜欢给别人贷款,只是他们发家致富的重要手段,但是另一方面又是他们的软肋,一旦他们贷款给某个国家,就会时刻小心着不让这个国家失去偿还贷款的能力。

他还做过一些更大胆的事。

比如私自压下了来自美利坚的数封电报。

这些电报无一例外,均与当年那一批留美幼童有关,带队的官员说,这些孩子不能在美利坚这个鬼地方继续呆下去来,好多人把辫子都给剪了,穿西装,戴礼帽,学得和洋人一样一样的,甚至钻习雕虫之技而至四书五经于不顾。长此以往,必定要忘本背宗的。

电报送到军机处,沈哲自然不会同意,当朝就把这几封电报给压了下来,后来电报多了,甚至那官员自己跑了回来要将情况禀明圣上,但是圣上哪有那么多空闲,接待的,自然又是沈哲。

沈哲费了好大的耐性才听完该官员的诉苦,等到这官员吐尽了肚子里的苦水,才说道:“不好意思呀,大人的心意,在下恐怕不能向皇上明言。”

那官员的脸登时就绿了,心想,这是咋个回事儿嘞,但是他虽然身在美国,但是也知道眼前这个二十多岁的小子是皇上面前的红人,得罪不起。

沈哲又说:“那年皇上派大人跟随留美幼童出国,所为何事?”

那官员不明就里,直接中招:“自然是监督留美幼童不要忘本。”

“那就是了。”沈哲笑笑,“如此这般,即便是当年的留美幼童真的是忘本背祖,那也是大人您的责任,不能说是当年皇上和太后的决策失误吧,当年的留美幼童半途回来绝对不可能,如果要换的话,大概只能把大人您给换了。”

那官员一句话说不出来,知道没有希望在座争斗,没几天,就悻悻地回了美国。

当然纸包不住火,更何况沈哲也没想掩盖,没有多久,皇上知道了此事,当所有人都以为,皇上会给这个恃才傲物,恃宠而骄的年轻人一点颜色,让他收敛一点的时候,载淳却没只是淡淡的说了句:“朕看这事办的不错,挺好的,再说了,这也谈不上什么欺瞒不报,本来就是总理衙门分内的事。”

那一刻,所有人都知道,这个年轻人正如日中天,他的地位没人可以撼动。

但是载淳总是让人大跌眼镜,他喜欢出其不意,剑走偏锋,很多人推测,这一点,也是当年沈哲向年轻的皇帝教受洋文的时候,载淳顺便学来的,但是沈哲明白根本不是,这是他们都共有的特性,他和皇帝之间的共同点。

同治十八年,他二十四岁,这个所有人都觉得他会扶摇直上的时候,紫禁城里一道圣旨,剥夺了他全部的荣耀。

原因很简单,半个月前和英吉利谈判,沈大人为朝廷向英吉利购买了一批军火,而这批军火的预算恰恰是本来打算重修圆明园的,跟英吉利人自然不敢不讲信誉,最后也只得缓了圆明园的工程,这次年轻的皇帝怒了,终于决定给这个嚣张的臣子一点颜色看看。

他记得载淳龙颜震怒,但是越怒,他就越觉得是像在做戏一般。

载淳说:“沈哲你好大的胆子,你是不把朕放在眼里了吗?”

沈哲说:“臣不敢。”

“不敢?”载淳冷笑了两声,仅仅是两声,两声之后,冷笑就变成了一声叹息。载淳说:“瑄瑜呀,你忘了吗?你帮我夺得今时今日的权力,我们曾经并肩作战,‘臣不敢’这句话,你对皇额娘说过不下百次,但是结果呢,你说不敢的事,恰恰就是你之后会做的事。”

很多人都说沈哲这次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而这糊涂的一时,就恰好赶巧不巧地踩中了皇上的心理禁区——圆明园是载淳的心病,他的父亲享用过这个园子,他的祖父,曾祖都想用过,因此他也要享用,他的儿子,孙子也必须享用。圆明园在载淳的心里,不只是个皇家园林,还是帝国荣耀的象征,他重修圆明园是告诉列祖列宗,他重振了大清两百多年积累的光辉和荣誉。

可是沈哲不识相,愣是让这个理想成为了幻想,也怪不得皇上不拿他开刀。

这是很多人的看法,但却恰恰不是两个当事人的想法。

接到圣旨的时候他很平静,他虽然没有想过这一天会来得这么快,但是也并不觉得这有什么好奇怪的,且不论早在一个月以前,尚劼就说过他,若不收敛,恐怕皇上忍不了他多少时候,尚劼那小子乌鸦嘴,他早在琉球的时候已经见识过了。

他知道自己会有这么一天,这一天什么时候到,怎么到,他都不会觉得奇怪,他在朝中有背景,但是他没有根基,他的一切荣耀是载淳给的,因此载淳可以让他上天,同样就有本事让他入地。

数年前的那场“大清洗”的时候他就想过,那场笼罩在整个京城之上的血光之灾,为他肃清了所有政敌,也同样肃清了他的价值,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这是规律,象春种秋收一样,神都难以改变,更何况他只是一介凡人。

皇上没有杀他,只是夺他的官爵,已经是念在了主仆的情谊。

他一路幽幽南下,马蒂尔德的继父重金请他去一展宏图,他婉拒了,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此时,他只想回家。

回到家里的那个晚上,他和他的父亲坐在凉亭中,二人沉默,久久无语。

他不知道应该说什么,他的确没有做过什么善事,但是他没有做错,他不后悔,不管怎样他都不后悔。

他抬起头,想要说这些话,眼神正好撞见他父亲颧骨上褐色的老年斑,他粗略算了算,才有些惊惶的返现,按照他从前空间历史的记载,他的父亲病逝,正是在这一年,心中莫名地被狠狠刺了一下,他不知道那是怎样一种力量,只这一下,就让倔强他登时改了口:“父亲,是孩儿的错,一时冲动,才丢了功名,让祖宗蒙羞了。”

“不。”他感觉到他父亲的手拍了拍他的手背,手和声音一样,苍老而温暖“你没有错,正相反,为父时至今日才真正觉得你无愧是沈家的子孙。”

“那父亲认为孩儿做的是值得的吗?”

“值得。”这句肯定不带任何含糊,几乎是紧接着那个“吗”字就冒了出来“值得,你做的每一件事都值得你付出今天这样的代价,而你做了那么多事,你已经赚大了。”

沈哲沉默了,摇摇头,又突然笑了。

他父亲见状问道:“你笑什么?”

“没什么。只是突然觉得当一个让父亲满意的儿子,也挺好。”

沈哲一直觉得,他在这个他在这个世界上的价值已经到了尽头,但是事实告诉他那个所谓的莫须有的尽头还在很远的前方,知道十几年以后,甲午战争结束,在东京和谈的会馆外,那个日本浪人的太刀刺穿了他的心脏的时候,他的生命将要终结之时,他觉得,这下他的价值也应该结束了。

但是事实上,仍然远远没有。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