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成长

我是个早产儿,我妈赵晓娟说我刚出生的时候,所有亲戚朋友都说,这个孩子怕是活不了。连自己吸奶水都不会,怕是会饿死。

于是我妈每天只能挤出奶水,一点一点的喂给我。就这样过了一个月,有一天我妈说:“孩子,你再不自己吸奶水,怕是要活不了了。”

于是我那天就奇迹般的吸到了奶水。我人生第一次努力的活下来了。

父母听算命的先生说,我命中有很多劫难,得要去大海边认一块屹立在海边山旁的大石头当父母才可解我这许多劫难,保佑我平安的成长。

于是,逢年过节,我的亲生父母总带着我去祭拜我的石头父母。我想这是一种精神寄托,也是一种精神上的期望。

到了入学的年纪,那个时候没有说要上幼儿园的,只有上学前班的,于是我懵懵懂懂的开始了我人生的学生生涯。

犹记得第一次考试语文零分,开大会的时候,在小伙伴们上台领奖的时候,而我却被校长点名上台打了一个板子,只记得当时屁股火辣辣的痛,眼泪死死地憋在眼角里,那是我人生第二次挨了这么重的打。第一次是我带弟弟沈杰去玩,从树上摔下来的时候,父亲也是狠狠的打了我一板子,也是这种火辣辣的痛。

也是我学生生涯唯一一次的责罚。我虽说是早产儿,可我聪明着呢,那个零分只是人生的一次意外,也是开启我光辉的学途之笔啊。

第二年开始,我就是那个年年拿第一,年年拿奖品的三好学生了。我的优秀让父母老师亲戚朋友都对我爱护倍加,其实最重要的是我天生一副弱不禁风,惹人怜惜的身子骨,更是他们疼爱的源头。

可我不是个安静的小女子。爬树、和男孩子打架都不在话下。只是这些光荣总是给我带来灾难啊,当我每一次从树枝上飞下来的时候,我就告诉自己,下一次就不要爬那么高了。

每次摔下来的时候,我妈总是远远的看着,然后奔跑过来,你不会以为我亲爱的母亲是因为担心而迫不及待的吧,错错错,她的手里还拎着一直小棍子啊,那是要暴揍我的节奏啊。

于是我每一次摔下来的时候,第一反应不是要看哪里摔伤了,而是要抓紧时间逃脱母亲的责打。

幸庆的是,每一次我都只是皮外伤,我想母亲也是知道的,所以她才想要让我记住你摔疼了,你还要被打。

谁让我不听她的话,每一次出门的时候都是说好好玩,不要爬树哦,我总是乖乖的点头。却最终抵不过小孩的玩性和遗忘性。

我和男生打架是因为他们总是喜欢欺负我。唉,怪只怪小时候男生的幼稚,对喜欢的女孩子,表达喜爱之情的方式就是想着办法来欺负她。而我也不是好欺负的小孩。

就这样我的童年就在这些小打小闹中度过了。

童年时代的我,在父母老师和邻居的叔叔阿姨的印象中是一个读书很好的也很乖的小孩,就是有点小顽皮而已。

我是以小学第一名的毕业成绩考进我们那里的中学的,在那个海边的小城市,在当时我也算是个小名人。

初中三年一直也是丰功伟绩的第一名,英语数学语文,该拿的奖项一项也不少,每一次开大会领奖最多的也是我。

从小体质虚弱的我,一直都是瘦瘦高高的。那个时候的自己很乖,在学校认真听讲认真学习,是老师眼中的三好学生。回到家里,帮父母做家务,洗衣做饭带弟弟。

那个时候的我一心向学,每天比别人付出的努力多很多。初三的时候更是每每累到睡在书桌上,夜半灯光,别人的梦乡不知道是怎样的,而我的梦里是解不开的数学题还有反复识记的单词。

我的优秀是我付出努力得来的。在别人玩耍的时光里,我和书本打交道,数学题、物理题、化学题、英语单词都是我的好朋友。回报我的是年年拿的奖学金,我失去的是什么,其实我到现在也不知道。

我想是我对当时的我很满意吧,所以没有遗憾,那个时候做了自己本该做的事。

听父母的话,听老师的话,做个好孩子,好学生,很乖,特别的乖。在别人的叛逆时光里,我选择努力做个好姑娘。

时光已过三年,我以学校第一名的毕业成绩考上了当时的省重点高中。老师、父母、亲戚都为我高兴。

而我开始了第一次离家住校的生涯,是父亲送我来报的名,然后带我买了生活用品。

当父亲转身出校门的那一刻,我的泪水轻易就滑下来,一路上努力憋住的泪水,终于忍不住了。

我依赖了父母这么多年,虽说也是个十四岁的姑娘了,可我心里柔软,意识到接下来的时光里,要自己一个人面对生活了,嗯!是学校生活。

只有放假才可见父母一次,心里就难受得慌。一开始每每听到父亲话筒里传来的声音,泪水总是止不住的滑下来,总觉得有多少的委屈让泪水诉说了去。

打小就是个爱哭的命,听不得一句重话,在学校里,住在一起的同学,大家都是家里的宝贝,多少都有些碰撞,委屈了也自己忍着。

所以听到父母的声音,就想把委屈都说出来,终究还是告诉父母自己很好,同学对我也很好,学校也很好,学习也很好,吃的也很好,都很好。

是的都很好,只是这里比我拼命学习的人很多,比我成绩好的人也很多,所以心里有了落差。也不是自己不努力,科目很多,我也有我的喜好,第一拿不到,不过年级名次也不低,还算是个好学生吧。

高中本就是个多事的年华,十三四岁的少女,豆蔻年华里,多少会有些春心萌动。

我也开始了我的初恋,一场忘不掉的叛逆的初恋,一个纠纠缠缠多年的他。如果我有预知的能力,我将选择此生与他擦肩而过,但是人生很多时候都是后知后觉的。人生也没有后悔药。

于是别人的叛逆期早已在初中的时光里度完了,而我的叛逆期才在此刚刚开始。

他,一个看着干干净净的男生,和所有我见到的男生不一样,那些男生都穿着几天没洗的衣服留着臭汗的异性体,对我来说他们就是绝缘体。

我是个有点洁癖的女生,所以这样一些男生我总是会远远避之,更何况怎么会对他们有喜爱之情。

直到我遇见了他,那是一个暑假,我回家了,在我家的小县城里。在那样一个傍晚,穿着一件白T恤的他,看着那么干净,那么腼腆,就那样对着我笑,脸上浅浅的两个酒窝,是我多年以后始终无法忘怀的美好。我走过去,原来是我的初中同学顾谬。

当时只觉得时间真是个好东西,把一个小毛孩养成了一个高高大大的大男生,很简单的对话。他问我:“你一个人吗?”

我说:“没,我和爸妈还有叔叔一起吃饭,我吃饱了,出来走走,你呢?”

他说:“我们出来吃饭,晚上去玩,你有空吗,一起吧?”

我迟疑了一下,说:“好的。”

父母对我管教很严,平时出去和同学玩一下都要跟他们一一交代,有哪些同学,还有一定要几点之前回来。所以我很少晚上出去玩,很多时候同学的聚会都很少去。

要是平常我多半会说不去的,可不知道为何,今晚就想给自己一个玩的机会,也许是在学校里枯燥的生活,也许是他轻轻地一个笑容触动了我的心,也许都有。

第一次去酒吧,自己从来没玩过,酒也不会喝,游戏也不会玩,就安安静静的坐在那里,坐在他的身边,看着他玩的尽兴,他问我想喝什么想吃什么,很温暖。

我看着他,转动一双大眼睛,只说了一句话:“想喝可乐。”

然后他露出灿烂的笑容,在我的耳边说了六个字:“沈瑜,我喜欢你。”

我承认,那是我听过的最好听的声音。

生命中有很多美好的赠与,有一种美好是你心里喜欢着的那个人,刚好也喜欢着你。这是生命的赠与,遇到的人都应该好好珍惜。他送我回家的时候,我说:“我明天要回学校了,顾谬同学。”

他拿过我手里握着的手机,输入他的号码,“保持联系。”顾谬笑着跟我说再见。

我挥挥手,转身上了楼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