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之后,他获得了一次去西班牙留学深造的机会。在别人求之不得的机会,在他却没有非去不可的理由,最后他把名额让给了别人,按照最初的想法留在编审小组从事西语研究工作。
几年之后,他的研究取得了一些成果,在拉美文学研究学会里有了一席之地,于是又一次出国的机会摆到了他的面前。这次他没有拒绝。一来他在编审小组待了足够长的时间,已经没有继续待下去的理由;二来他也想出去走走,看看这个步入新世纪的新世界是否像那些真知灼见者流说的那样振奋人心。在帕帕的推荐下,他去了秘鲁圣马科斯国立大学任教。
利马城是名副其实的沙漠之城。干旱的气候对常人来说或许是种煎熬,但对他而言却是弥足惬意的,可以说相当惬意。
在卡彭街,殖民建筑的孑遗,熟悉的乡容乡音,合乎口腹之欲的饮食之味,种种一切都紧密连结着他的切身所感,仿佛置身于岛城的古老街区,奇特的归属感平息了他体内汹涌的暗流,让他在大洋彼岸度过了一段舒心宁静的日子。
到秘鲁的第三年,他认识了一个来自拉利伯塔德大区切彭省的华裔女作家。女孩比他小两岁,读的是历史学专业,在一家华人创办的文学杂志当专栏作家,用西班牙文写华人移民故事。他是那家杂志的读者,读过她写的几个短篇小说,文笔很不错,故事也写得很不错。
女作家住在老城区中央广场附近,平时喜欢到唐人街的华人圈子里取材,无意中听人说起了他,一位从BJ来的喜欢吃炒饭喝印加可乐的青年教授,除了年纪的那部分——他青年时代已经过去——其它几点都是事实。女孩读了他翻译的几本书,之后用中文给他写了一封信,约他在爱情公园附近的海玫瑰餐厅见面。
栈桥餐厅闻名遐迩,对他来说更接近一种心灵的慰藉。他之所以答应见面,有很大一部分是出于私心。他对她的职业很感兴趣,希望能从她身上找到一丝多年来令他魂牵梦萦的那个人的影子,但是失败了;她太年轻,也太娇弱,不符合他记忆中的形象。
女作家的着装是西式的,言谈举止间散发着优雅气质,优雅而不失热情。她简单介绍了自己,然后说起他的译作,坦言她很惊讶,那不像一个他那样的年轻人能达到的水平,更像是一位经验老到的老翻译家的手笔——只有亲身经历过文学大爆炸的人才能对作品的语言和意境把握得那样恰到好处。他呷了一小口咖啡,客气地点点头,把那些话当成是一种褒扬。
窗外潮声起伏。午后的海面上浮动着点点黑影,看不清是海鸥还是冲浪者。他一边听着她的话,一边在心里想着岛城。女作家看出了他心不在焉,不再说话,安静地品尝面前的特色番石榴甜品。
他们在餐厅里度过了一个悠闲的下午,直到太阳快落山时才谈起正事。她说了自己的诉求,她有两本书是写十九世纪移民潮的,评论和市场还算不错,她希望他能把它们翻译成中文。当然,她完全可以自己做这项工作,但她没有勇气重读自己的作品,而翻译自己的作品无异于把走过的路重走一次,对她来说那是比写作更甚的折磨。
他隐约能理解那种感受,但并没有急于答应——作品的优劣显然不能听作家的一家之言。她看出了他的疑虑,说不必着急,让他看过书之后再做答复。
半个月后,他约她在老地方见面,作为回礼请她吃了鲑鱼饭和炭烤牛肉,答应做她的翻译。
在翻译的过程中,他开始重新审视这个年轻的女作家,审视华裔身份如何影响了她的思维方式。他不断地在语法和词汇上提出修改意见,而她出乎意料地全盘接受,表示如果再版会照此修改。他们频繁地见面,广泛地交流,在不知不觉中陷入爱情。他没有想太多,认为感情是一件自然而然的事。那时他已经过了幻想的年纪,也的确下定决心认真开始一段感情。
她称呼他为大翻译家,他则称呼她为大作家,两个人相处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讨论拉美文学,而几乎一半话题都是围绕着略萨和马尔克斯。讨论并非总是和气顺遂的,时常会不欢而散,但很快就会重归于好,即便发生了最糟糕的情况,他也什么都不用做,只要安静地等在海边就行了。从一开始他就以那样一个雕塑般的忧郁形象被女孩爱着,坚信爱他的人终会投向他,就像轮船终会投向大海。
大作家喜欢穿蓝绿色的衣服,像行走的胡曼蒂湖,性格和眼睛都像湖水一样清澈纯净。
那里也是他们常去的约会地之一。在那个时候,徜徉于湖光山色之间,他竟想到了未来,想到了和一个女人共度一生。平心而论,她的确是一个堪称完美的人生伴侣,无论是在生活上还是在工作上,她带给他的令他身心开阔的东西比任何人带给他的都要多得多,而且好得多。作为女人本身给他的感觉也是那样,作为女人她是有十足魅力的,作为女作家的魅力更在多数女人之上。她就像一个生活在现代文明体系中的古代印加人,一身兼备时尚思维和古老智慧,而且——显而易见——后者多于前者。她说西班牙语,对他说汉语并不介怀,也从不要求他在任何存在差异的事情上做出选择,强迫他放弃他一贯的立场和方式而与她保持一致。
大作家对一切人情世故洞若观火,对自己交往的这个男人也是如此。她明白他的位置、他的高度、他的方向、他的距离,以及建立在那一切之上的最终姿态——以一种近乎绝望的孤僻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女人对男人付出的感情她对他付出的只多不少,而他也切实感受到了,一个现代女性表达爱意的方式让他自惭形秽。
当然,他也爱她,至少他是那么想的。爱是一种翻译,是把两个人的语言翻译成同一种语言,而男女之情是一种能量转移,两个人的关系遵循能量守恒定律。所有他从她那里得到的一切,他都希望以同等的分量返还给她,而事实却是,他并没有那样的能量,心有余而力不足。于是他不断向内挖掘,渴望发现一种可以令激情永葆鲜活的事物。
直到有一天,他站在午夜的栈桥上,透过月亮的镜子看见一个男人在现实的沼泽里泥足深陷,他意识到他是在埋葬自己,同时也在埋葬她。他认为是时候结束他们的关系了,但他却无法开口,没有办法对她说出决绝的话。他们已经是肌肤之亲,亲密无间,形如一人,他无法把自己的一部分割裂出去。
最后,还是她帮了他的忙。早在他发现问题之前,大作家就已经察觉到了他的困境。为了靠近她,他甘愿放弃自己的个性;为了离她更近,他拆掉了他的荆棘墙;为了维持他们的关系,他牺牲他的才华来成全她的文学之固。那一切她都看在眼里,也很感动他那么做,相信他对她绝非虚情假意,但那并不能掩盖感情背后的事实:他的爱是残缺的,是不完整的,是一种近乎冷漠的细水长流。他始终保留了情感中核心的部分,就是最热情最有温度的那个部分。她是在风的边缘感受着风,永远也无法走到中心之地,对她来说永远也没有真正的激情可言。一切缺乏激情的努力都只是徒劳,只能是绝望的消耗,其结果也只能是令两个人精疲力竭,最终彻底垮掉。
有一次,在马丘比丘,她鼓起勇气把那一切对他说了。本来她的想法是写信给他,但思考再三之后觉得那样过于残忍,还是当面说更好些——语言,即使破坏性再大,最终都会消散在风中。一切语言皆可随风而逝,更何况还是从古老圣城吹来的风。
她的想法很好,认为在那样的环境说那些话他会更容易理解,也就更容易释怀。最终他确实理解了,也释怀了,不过那是多年以后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