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银城,下城区与上城区的交界线上的一座酒馆。
一名混不吝的年轻男人坐在了那儿,打量着一名年纪颇大、风韵犹存的妇女。
“瞅什么瞅,这张脸是假的。”
那个中年女子一身美艳的旗袍,身躯玲珑浮凸,一举一动勾人心魂,浑身散发着一股骚气与贱气,惹人注意。
可她说话的时候却是寒冷的,冰冷之至,不带什么感情,浓烈的杀气证明了她从尸山血海里走出的,绝不是伪装能扮演得出的。
”你是方七娘?”年轻人不敢置信。
作为一个杀手,隐藏自己的存在是重中之重,可她这份打扮……走在路上不说是万众瞩目,肯定会给人带去挥之不去的印象。
风骚犹存。
方七娘道:“你呢?一个毛头小子,乳臭未干,还敢走到我的面前跟我谈交易?”
表面上……从这个年轻人的身上,方七娘看到的全是幼稚与不成熟,青涩与白痴,纯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蠢货。
实际上……
作为一个家族族长的心腹,要真能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年轻人,那个家族早灭亡了。
“价钱,我们族长与你谈好了。一千万,买这个男人的人头。”
“好。先给我五百万作为定金,事成之后,再给我五百万。”
年轻人抱着胸,靠在靠背上:“方七娘,其实一点我不太懂。凭什么你什么也不做,能从我们手里取走五百万?”
“凭什么你们什么也不付出,要我冒着生命危险为你们杀人。”
良久。
年轻人笑了。
“方七娘,你要是杀了那个人,我们不给你尾款,你会怎么做?”
“所以,我要五百万。”
方七娘与年轻人对视了一眼。
“我给你五百万,你什么时候把人杀了?”年轻人询问道。
分明只是一个问询,却显得咄咄逼人。
方七娘一脸淡定:“不知道。”
年轻人道:“连个时间也不给,我凭什么认为你不是在坑我。”
方七娘指了指照片上的人:“先生误会了。五百万买的不是这个人的命,买的是我的命。”
天知道这是不是委托人的陷阱。
方七娘要是执行任务的时候落入了圈套,那就是死路一条。
年轻人点头。
这事,说得越是坦白,越是能让对方安心。
遮遮掩掩,那是要不得的。
年轻人道:“您放心,他要是活着,我们家族就会死无葬身之地。我不会坑你。”
“或许。”
又是沉默。
“时间。”
“一个月。”
年轻人挑眉问。
“一个月之内杀了他?”
“不,一个月之内不成功,你们找其他人。”
年轻人生气了。
“我花了五百万买了个寂寞。这个世上多的是要钱不要命的亡命之徒。”
方七娘不咸不淡。
“抱歉,我是惜命。可你知道这一点仍找上了我这个惜命的,不找要钱不要命的亡命之徒。”
亡命之徒很多很多。
乱世么。
可那群低劣的亡命之徒办得成事吗?不过是败事有余的废物。
不惜命的杀手其实上不了台面。
“成交,这是五百万。”
“好大一笔钱,我希望能拿到剩余的五百万。”
这个风骚的女子认完了酬金,转身便走,丢下了一句话。
贪财?
年轻人喃喃道:“这个女人真危险。与她合作,家主是随意妄为,还是……他的人。”
这个女人确实危险。
并非强大。
而是危险。
尸山血海里走出的气息绝不是假的。
那股浓重血腥的杀气,真不知道是杀了多少人能造就的。
用她,杀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年轻人……浪费了。
……
……
【出云伍】
费睿泽道:“皇热,这两天你出门的时候当心点。云彻络该向你动手了。”
这是一个致命的因素。
云彻络。
那个神经病专门忽悠其他人做事,借刀杀人。
“那我的任务怎么办?”
【出云伍】里安排任务,多劳多得,少劳少得,按劳取酬。
同时,指定的任务必须要完成。
“你出钱,让凌庭薇帮你完成任务。”
“不就是把任务给她做吗?”
【出云伍】的作风也能了解。
谁干活,谁拿钱。
把任务交给其他人做,经常的。
举例,队长徐歌瞧不上的小任务,酬金较小,于是把任务让给了其他人。
“是的。”
皇热顿时不乐意了。
“呵,我自己怎么办?我的胃口大,饿死太悲剧,不干。”
说罢,皇热走出了大门,执行任务去了。
费睿泽正在整理情报,目光从屏幕上抬了抬,看了一眼门口。
皇热已经走了。
费睿泽打了个电话。
“凌姐,请你办件事。”
凌庭薇正在云浅争的房间里,照顾她。
“没兴趣。”
“凌姐,云彻络可能要向皇热下杀手,你负责在暗中守护他。”
“不干。”
“皇热要是死了,我们这等小角色估计是不会出太大问题。看在队友的份上,我们应该不至于是死路一条。”
费睿泽说了一句堪比天书的话。
【出云伍】这个队伍里能听得懂这句话的……
“你胡说八道什么?”凌庭薇冷冷道。
凌庭薇是一个个性寒冷的女子,所以她的声音寒冷并不奇怪。
云浅争却是蕙质兰心,她宁静如水的心境能感知出凌庭薇的情绪产生了些许不可控的波动。
费睿泽镇定自若:“急了,凌姐,你急了。放心,我这个小角色只能瞎猜。帮不帮皇热在你,我胡说八道什么不重要。”
“不帮。”
“行,让他听天由命。”
……
……
月夜。
凌庭薇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里。
“好狡猾的狐狸,这次杀不了她,下一次,得要皇热自己应对了。”
她知道孕妇绝对不能接触血腥。
她擦掉了自己唐刀锋刃上的鲜血,到卫生间里清洗了一下身子。
之后,她换了一身侍女服,带上清洗过后的刀进了云浅争的房间。
这个危险的时候,凌庭薇必须刀不离身。
云浅争道:“你去杀人了?”
宛若天生天赋,光明温暖的云浅争可以轻易感知出一个人的杀气。
凌庭薇道:“让她逃了。”
那个中年女人的逃命能力可谓是一绝,比她差不了多少,不分伯仲。
云浅争道:“这个人好对付吗?”
要是让她逃走,接下去面对这份危险的就是皇热。
暗箭难防。
凌庭薇道:“我差点死了。”
并非说谎。
要是一丝|不挂,凌庭薇全身上下绝对找不到一丝伤痕。
形容一场战斗,那就是完胜。
完胜不代表不危险。
凌庭薇之所以没受伤,是因为她为了活下去就不能受伤。
这么直接说死亡,可能也过分了点。
准确讲:为了赢,她不能受伤。
凌庭薇要是受了伤,那就是她逃命。
云浅争问:“皇热打得过她吗?”
凌庭薇道:“要是擂台上,徐歌能在三个回合内砍死她。遭遇战,徐歌遇到了那个女人,找不到什么活命的可能。”
这话是告诉云浅争。
战斗与活命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论战斗力,徐歌可以碾压那个女人,那个女人找不到什么活命的可能。
可真要玩命,场地不限,时间不限,方式不限,徐歌是玩不过那个女人的。
那个女人身上的血腥与杀气很重很重。
云浅争握住了凌庭薇的手,焦急道:“那怎么办?你们队长打不过,小热更不行!”
徐歌是五阶,皇热只是个三阶。
实力过于悬殊。
“谁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