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三大文明皆覆灭,文明战胜了野蛮?

历史上有个争论,一直持续到今天:到底哥伦布是不是发现美洲大陆的第一人?

有很多种说法,有人说北欧的维京人莱夫早在公元1000年左右就到了美洲;也有人说,中国的郑和也到过美洲且比哥伦布早了70年。

其实,准确来说,最早到达美洲的,既不是哥伦布,也不是郑和,更不是什么莱夫,而是被哥伦布称为“印第安人”的原住民,包括玛雅人、印加人和阿兹特克人,只不过这些人现在基本都被消灭了,剩下的很少一部分在美洲大陆上的保留地里很佛系地活着,争不争这个“美洲发现者”的名头对他们来说早已没有意义。

你如果去过加拿大首都渥太华的文明博物馆,就会在原住民展厅里惊奇地发现一件事:这些原住民怎么和我们中国人长得这么像?

你得到这个结论一点也不稀奇,因为现代史学家比较一致的说法是,美洲原住民,也就是印第安人,应该是在距今天7万年到1.5万年之间,由亚洲的东北部跨过了白令海峡,到达美洲的。为什么他们和中国人长得像?因为同属蒙古人种。

那么,为什么那时候他们可以跨过白令海峡?是造船术先进吗?不是,因为那时候是地球上的最后一个冰河期,海面大概下降了130米到160米,水深只有几十米的白令海峡就露出了一座陆桥,把亚洲东北部和今天美国的阿拉斯加州连了起来,当时以打猎为生的亚洲东北部猎人很有可能就是尾随一些猎物的踪迹,穿过了白令海峡,来到了美洲,成为创造美洲远古文明的始祖。

这些亚洲人也不是在同一时期来到美洲的,不同部落到达美洲的时间不一样,在美洲大陆上迁徙的距离也不一样,最远的走到了南美洲,形成了印加文明;近一点的,在中美洲形成了玛雅文明和它的继承者阿兹特克文明——这三者即美洲早期的三大文明。当然,还有更晚的、走得更近的,就是今天生活在加拿大的因纽特人,不过他们不是我们讲述的重点。

三大文明的覆灭

美洲三大古文明中的玛雅文明应该是我们中国人最耳熟能详的一个,前些年一度流行的“2012世界末日”说法,究其根本原因,就是玛雅人惹的祸,也可以说是一个玩笑。原因是这样的,玛雅人的天文很发达,发达到什么程度呢?我们有时候听评书,听见说书人描写古代那些足智多谋的人,比如说刘伯温、诸葛亮等,都要加上一句,叫“前知五百年,后知五百年”,玛雅人比他们还牛,人家是后知上千年,一本历法,直接编到了公元2012年12月22日。

后来的人没事就瞎琢磨,他们为什么只编到这一天?那这一天肯定非常特殊。琢磨来琢磨去,就琢磨出一个“世界末日”的说法来,加上很多神汉、神婆的推波助澜,结果很多人就相信了。

据说,玛雅人在中美洲住了很长时间之后,在公元800年左右,也就是哥伦布登上美洲约700年前,一夜之间,突然就彻底消失了,扔下了大批未完工的宫殿、城市和建筑。

他们到底因为什么原因而消失,现在我们也不知道答案。

这确实是一件很神秘的事情,别说几百万的人口,就是一万人,突然搬走,也会留下一点痕迹,但玛雅人走得是那么决绝,一点线索也没给后世留下。

玛雅人消失之后的两三百年,从北边又来了一个衣衫褴褛的部落,他们就停留在玛雅人原来活动的中美洲,即今天的墨西哥,然后部分地继承了玛雅文化,这也是哥伦布和西班牙人来到美洲之后,接触并毁灭的第一个美洲文明,叫阿兹特克文明。

阿兹特克文明被摧毁的过程很魔幻,也很有戏剧性。在1519年,哥伦布登上新大陆的27年之后,西班牙有一支不到1000人的部队,来到了中美洲,他们的首领叫科尔特斯。

在他的率领之下,只用了不到5年的时间,这伙人就征服了阿兹特克帝国,攻占了首都特诺奇蒂特兰,并毁灭了整座城市。后来,在这片废墟上,他们又建立起一座新城,这就是今天的墨西哥城。

西班牙军队只有1000人,虽然今天对阿兹特克帝国当时的人口数量还有分歧,但根据托马斯·惠特摩尔计算机模型的分析,当时墨西哥谷地有150万人,整个帝国大概是1600万。我们这里少算一点,按1200万算,首都特诺奇蒂特兰人口大概是20万左右,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城市之一,“干净,整洁,充满秩序”这几个字是当时一个西班牙士兵在日记里给我们留下的记载。但结果却是,1000人的西班牙军队来了,1200万人的阿兹特克崩溃了。

美洲的最后一个原始文明——印加文明,在今天的南美洲。

1533年,西班牙人皮萨罗率领169名西班牙士兵,诱捕了这个拥有1000万人口的印加帝国国王阿塔瓦尔帕——其实说“诱捕”是不正确的,因为西班牙人是在几万名印加人眼皮子底下,直接抓住了他们高贵的国王。然后皮萨罗就和印加人进行谈判,如果印加人用黄金堆满一间长6.6米、宽5.5米、高2.7米的房间,就放了他们的国王。

想象一下,你家有一间36平方米的卧室,里面从地板一直到高达将近3米的天花板,都是黄澄澄的金子,那是什么感觉?

印加人答应了这个要求,但遗憾的是,西班牙人就像他们一直做的那样,根本没有遵守诺言,还是绞死了这位印加国王。

当然,西班牙人还是比较“仁慈”的,在绞死阿塔瓦尔帕之前,拿着《圣经》问他,你是否愿意皈依天主教?这位印加国王以为皈依了就算是与西班牙人一伙的了,会被释放,连连点头。可惜的是,西班牙的修士冷酷地点点头,说道:“既然皈依了,就不用烧死你了。”随后,把他勒死了。

接着就是印加人的大崩溃,据说最后残余的还不想屈服的印加人全部逃进了深山,剩下的大部分做了西班牙的奴隶。

现在你知道了,在欧洲人到来之前,这片大陆上有三大文明,两个帝国,等到西班牙人来了,20年不到的时间,这一切都没有了。只剩下无数的奴隶和他们挖出来的一个又一个的矿坑。那么,为什么这些数量庞大的土著抵挡不了几个欧洲人?

你要知道,印第安人和西班牙人之间的人数对比是相当悬殊的,一个西班牙人要面对的是将近一万个土著,可是结局却是西班牙人胜利了,而且还是完胜,这样,我们就要来问一句“为什么”。

西班牙横扫美洲的利器

在我看来,印第安人的帝国之所以在很短的时间内覆灭,主要原因有三点。

第一点是装备。相对于印第安人,西班牙人身上有三件“极品装备”。第一件是火枪,毋庸置疑,这是印第安人闻所未闻的。不用真的击中,只要枪一响,印第安人转身就跑。

第二件是盔甲,当时的印第安人根本就没有铁器,西班牙士兵身上用铁片制成的盔甲,对于他们来说,就相当于铜墙铁壁,是他们那竹制弓箭和木棒完全无法攻破的防线。

第三件武器可能会让你大吃一惊,那就是战马。你要是说,不对啊,电影、电视里那些印第安人不是个个都骑在马上吗?战马怎么成了西班牙人的利器了?

这里必须纠正一个常识错误,那就是在哥伦布到达美洲之前,美洲的印第安人是没有马的,他们驯养的最大野生动物就是狗,驯化野马这种事,他们既没有那个能力,也没有那个需要。平时搬个家,走个亲戚,印第安人是既不骑马,也不拉车,就靠两条腿和一双手。不骑马是因为没有马,至于说不用车拉,是因为他们也没有发明轮子。

所以说,相比于西班牙人,印第安人就等于是全身赤裸,手里拎了一根牙签。

第二个原因是迷信。在印第安人古老的神话描述里,很多神都是从茫茫大海上走来,并且骑着奇形怪状的动物,手里拿着同样奇形怪状的武器。

这个描述和当时突然出现的西班牙人太像了,以至于很多印第安人完全把西班牙人当成了神,在思想上就放弃了抵抗。

印第安人完全打不过西班牙人的最后一个原因是疾病。欧洲人第一次看到成群的印第安人在他们面前打着寒战,浑身长满红色斑疹,最后口鼻流血而死的时候,一定是惊异非常,而且躲得远远的,害怕这种怪病传染到自己身上来,但后来他们就明白了,这是一种在欧洲曾流行过的传染病,叫“天花”。

相对于印第安人,老祖宗已经得过这种病的西班牙人对它有更强的抵抗能力,他们随之发现只要把欧洲的一些流行疾病,比如说腮腺炎、麻疹、霍乱等散播开来,印第安人就完全无法招架了。

可以这样说,这就是最早的生物武器,并且使用的时间还挺长,根据美国学者亨德里克·房龙的《美国往事》(Ashort History of Discovery From the Earliest Timesto the Founding of Coloniesin the American Continent),甚至到了1732年的时候,英国国王还给自己手下的将军阿默斯特写信说:“给那帮印第安人送去一些天花患者用过的毯子,让他们传染上瘟疫,你要用一切可以使用的手段去根除那个令人讨厌的人种。”

其实说到底,这些从欧洲带到美洲的传染病,才是阿兹特克帝国的千万人口在短短几十年之内只剩下100万的根本原因。

印第安人里也不都是甘心跪倒在这些“神灵”面前的软骨头,在认识到这些外来人根本就是强盗之后,尽管由于上述三大原因而导致强弱对比悬殊,但还是有人进行了不屈的抵抗。

比如哈瓦部落的酋长阿图依,从1496年开始,一直奋战到1515年。在被俘之后,西班牙人一贯的把戏重演,满口仁义道德、自诩为上帝子民的教士拿着《圣经》劝他:皈依天主教吧,你就可以上天堂。这位阿图依酋长的回答,几百年以后仍然是掷地有声,他很骄傲地说:“烧死我好了,有你们西班牙人的天堂,我不去!”类似阿图依这样的抵抗,断断续续地持续了300年。

成群结队劫掠忙

强盗当然不止西班牙人,跟随着他们的脚步,葡萄牙人在16世纪40年代,也就是1540年左右,也来到了南美洲。他们占据了今天巴西的位置,并骄傲地宣布,这里从此以后这就是葡萄牙的国土了——当然,原来这块土地上的居民是怎么想的,完全不在他们的考虑范围之内。

如果你看过美洲地图,就会明白,那时候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几乎占据了中美洲和南美洲的所有土地,因为西班牙和葡萄牙的语言都属于拉丁语系,所以后来人们习惯把这一大片土地称为“拉丁美洲”。一直到今天,拉丁美洲国家的官方语言还是以西班牙语和葡萄牙语为主,而那里的人民,有很大一部分是西班牙、葡萄牙、非洲人和当地土著的混血儿,现在统称为“拉丁美洲人民”。

欧洲的两颗“大门牙”在美洲发了大财,发了财的人都容易显摆,西班牙和葡萄牙在拉丁美洲获得的海量金银让他们在欧洲好一顿嘚瑟。

这样一来,欧洲其他国家的绅士们哪里还坐得住,他们是不会眼睁睁看着西班牙和葡萄牙在新大陆上横行抢掠的——这么好的事情,怎么能少了自己的份呢!

于是,100多年的时间里,法国人、荷兰人、丹麦人、英国人纷纷拥入美洲,就连你今天没听过的,一个叫库尔兰的欧洲小公国,也在美洲建立了自己的殖民地,一时之间,美洲大陆上鸡飞狗跳。

这些欧洲人不仅从印第安人那里横征暴敛,把大量非洲黑人变成自己的奴隶,而且对于一起来发财的欧洲同类,逮着机会也是要狠狠地咬上一口。即使是神圣的教皇大人拿着笔,在美洲地图上给大家画好边界,说,你们都是我的子民,在新大陆上要相亲相爱,共同发财,那也不好使,利益面前,该出手时就出手。

比如说,著名的西班牙珍宝船一度就是其他各国眼里最美味的肥肉,在本国政府的支持下,英国、法国和荷兰的海盗们都曾经大显身手,在中美洲加勒比海上神出鬼没,多次劫掠西班牙往本土运送黄金白银珠宝的船队。最后,没有5支以上的军舰护航,西班牙人再也不敢在大西洋上航行。这段历史,前些年被拍成了著名的系列影片,名字叫《加勒比海盗》。

可怜土著受摧残

对于印第安人来说,自己的阿兹特克和印加帝国崩溃了,侵略者越来越多了,他们悲惨的日子就这样降临了。

这件事就像哥伦布在他的日记中写的那样:这些人做奴隶一定是很不错的,给我50个人,我可以把他们全部征服,供我们随心所欲地使用。

哥伦布是这样写的,他本人也是这么做的,第二次远航回到欧洲时,他指着船上带回来的印第安奴隶,大声地呼喊:“让我们以圣父、圣子、圣灵的名义,源源不断地把这些奴隶运到这里来吧。”这话是相当霸气,也相当残忍。

但有一点肯定是哥伦布没想到的,他的后继者们马上就发现,为什么要那么费事把这些奴隶运回欧洲?美洲才是这些奴隶们应该劳作的地方,他们驱使着成群的印第安奴隶替他们寻找金矿,并把他们圈在一起,命令他们日夜不停地从矿井里挖出金子和银子,如果达不到他们要求的数量,这些可怜的印第安人就要被砍去双手,然后在流血中凄惨地死去。

这里举一个典型的例子,说明当时印第安人的凄惨处境。

加勒比海附近有一个叫阿拉瓦克人的印第安种群,他们就是第一个与哥伦布接触的印第安部落,也是他们把哥伦布的船拖到了岸上。后来当欧洲人用鞭子驱赶他们去挖金子、干苦力的时候,这些人实在不堪忍受种种残酷的折磨,纷纷开始服食一种有毒的木薯,成部落地大规模自杀。

更加令人不忍叙述的是,部落里的母亲们联合起来,互相交换着杀死刚出生的婴儿,所有这一切,就是为了让自己,还有子孙们逃过西班牙人的奴役。

结果不到两年,这个最初25万人左右的种族锐减到12万人,并最终在1650年,也就是哥伦布登上新大陆的150多年后,彻底灭绝,这个最初跳进大海欢迎欧洲人的族群,就此在人类的名单上永远消失了。

文明战胜野蛮?

现在我们就要问一句,是印第安人不够文明吗?教科书里面不是说,文明最终战胜了野蛮吗?

对于这个问题,我只能这样回答,持这种说法的人,要么是对历史不是很了解,要么就是睁着眼睛说瞎话。所谓的“文明战胜野蛮”,不过是胜利者的一种自吹自擂而已,他们不仅仅想从战场上打败对方,而且还要给自己一个“文明”的称号。

当蒙古铁骑横扫欧亚大陆的时候,伊斯兰的圆月弯刀劈开君士坦丁堡大门的时候,什么文明、理性,统统靠边站。再如大宋王朝多方面强过蒙古,但武力不足以自保,最终仍挡不住蒙古铁骑。综观历史,不过如此,印第安人,也是如此。

我们来回顾一下,玛雅人有高度发达的天文历法知识,阿兹特克人把20万人的首都管理得井井有条,不说别的,就是干净程度也比16世纪欧洲那臭气熏天的巴黎强得多,何况印加人还有高度发达的灌溉系统和傲视当时所有大陆的农耕技术。

卡萨斯的《印第安人史》,加利·纳什的《红色,白色和黑色:早期美国的民族》,还有霍华德·津恩的《美国人民的历史》这些历史书籍,证明了大多数印第安人是温文和善、爱好和平的。近代学者约翰·克里尔甚至曾经在一个遥远的印第安人部落生活了一段时间,他的描述是:“如果我们也能过上那样的生活,那世界就是一个永不会枯竭的世外桃源,将会出现一个永恒持久的太平盛世。”

这些,难道都不是文明的表现?

他们之所以在16世纪一夜之间被摧毁,被奴役,只是因为他们当时在武力上确实还是“幼儿园”水平。

落后所以挨打,就是这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