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吃鱼的快乐!

这时代的西北人,不喜欢吃鱼,很大原因是不会做鱼,勉强做出来也费油,吃了补充的脂肪和热量又少,远不如猪肉。

但这些对赵春都不是问题。

他上辈子住的地方附近就有一个天然湖,鱼类丰富,捕鱼和做鱼吃,是他日常的一部分。

各种各样的鱼,只要湖里有,就会以各种味道出现在他的餐桌上,清蒸,水煮,红烧,油煎等等,反正各种各样的吃法,他都会尝试一遍。

吃来吃去,也就渐渐摸索出各种鱼最好吃的做法,也包括搪瓷脸盆里的草鱼和花鲢。

“小春,你看看我们就这点油,还准备吃到月底呢,这要是做鱼,不得一下子用完啊?”

赵秀蹲在脸盆旁,忧愁地望着鱼。

“这有何难,既然油不够,我们就不用油。”赵春开始刮鱼鳞,将鱼收拾的更干净一些。

“那我更搞不懂啦,你来做,姐给你打下手。”

“行啊,那这样,我们就做一个清蒸草鱼,一个酸辣花鲢。三姐,家里葱姜蒜有吧?”

“葱和蒜都有,但没有姜娃娃,只有姜粉行不行?”

“么麻达,再跟咱爹问问,有没有烧酒搞点过来。”

“行,我去找。”

趁着三姐去找酒,赵春快速将两条鱼处理完毕,又用清水清洗干净,等赵秀回来,让她帮着剥葱和蒜,再搞点泡制的酸白菜和泡椒,全部都准备好。

美中不足的是,家里没有酱油,原因当然是吃不起。

酱油属于提味道的调料,家里只有盐,醋和辣椒粉,赵春也只能将就着使用。

他让赵秀烧火,将葱蒜切好,花椒和姜粉也放在边上,将酸白菜和泡椒切成碎末备用。

等到锅烧热后,点了一丢丢油,将酸菜沫和泡椒炒香,然后加一马勺水,再把洗干净的花鲢放进去,盖上锅盖。

“这就行了?”

赵秀本是做饭能手,从六七岁就开始做饭,味道比两个姐姐都做的好,父母也一直夸,周围邻居也都知道她很贤惠。

但今天她只能沦为坐在灶台前的烧火人。

看着原来锅台都不靠近的弟弟,开始着他的表演,她不知道赵春为什么会使用刀,而且使用的还不错。

若说捞鱼是跟别人学,那刀工呢,这东西也不是一朝一夕能练好的啊。

还有,之前她还怀疑赵春认不认识各种调料,毕竟之前都是做好饭,他来吃吃就行,吃完饭嘴一抹就走,也不会想着洗碗做啥。

但现在看起来,这些都不是问题。

简单熟悉后,他就能将所有用具和调料使用的非常熟练,就仿佛已用过很多次,完全是游刃有余。

“差不多了。”

鱼很快就煮熟了,厨房里飘荡着一股浓浓的酸菜和鱼香味,赵春将锅盖拿起,将调制好的盐醋水撒在鱼上,再次盖上锅盖。

约莫一分钟后,将鱼从锅里拿出来放到盘子里,洒上葱花和香菜。

“好啦,香喷喷的酸辣鲢鱼做好啦!”

赵春端着碟子,挑了一块没有刺的鱼肉喂到赵秀嘴边,赵秀还在烧火,手是脏的,赵春喂来便没拒绝。

鱼肉进嘴,软软糯糯,香味直冲味蕾。

“好吃不,三姐?”

“好吃,真是好吃,原来鱼可以这样做,我还听人说要很多油呢!”

“油多有油多的做法,油少也不是不能做,我再给咱们做这个清蒸草鱼……”

接下来,赵春又按照熟悉的套路,将草鱼清蒸出锅,在大锅做鱼的时候,后锅小锅则是热点窝窝头,鱼做好后,后锅的窝窝头也热软,刚好可以一起吃。

“姐,你看着火,大概20分钟就能出锅,我先去处理下这几只松鼠。”

“就烧火,不用做其他什么吗?”

“对,火小点,保持锅里的温度就行,火太大就烧焦了。”

“知道,这不就和蒸馒头一样。”

“哈哈,差不多,不过这个比蒸馒头简单多了,不怕气漏出来。”

赵春交代完,出门提着松鼠去窑头收拾。

刚好看到赵大年和林美琴从门里出来,赵大年便说帮着一起收拾,赵春也没拒绝,跟着父亲一起将松鼠剥皮处理。

一张松鼠皮可以卖五毛钱。

赵春可没膨胀,虽然他今天赚到一百八,但那毕竟是因为有罕见的大鳜鱼,否则也就几十块钱。

他可不相信,一直能靠运气过日子,要真正过好,还是需要脚踏实地,长期打算。

红白鼯鼠已苏醒,被关在一个鸡筐里,这家伙不用杀死,价格会打折扣,直接卖活的,遇见个识货的,估计能卖十几块钱。

赵大年原本想着帮赵春处理,可等他处理完一个,发现赵春第三个都已经开始动手,不由惊叹,“春娃,你动作咋这麻利?”

赵春心想这算什么,我还没有真正提速,就是怕吓到您老人家。

他笑道:“也没多快,可能是跟长宽在外面玩,经常剥黄鼠皮锻炼出来了。”

两个人正说着,就听到大门“嘎吱吱”被推开个缝,一个脑袋从门缝里探进来,没看到这边父子,倒是看到站在厨房门口的林美琴。

“婶子,我春哥在家吗?”

“啊,是娟娟呀,在呢,快进来!”

“哎。”

大门被推开,传来一阵轻快的脚步声,一个身穿粉底玫花褂子的年轻姑娘来到内院,刚好赵春才收拾完直起腰,迎面就看到她。

一个印象里很模糊的脸瞬间变得清晰。

这是王希娟。

是相隔几户的邻家姑娘,比他小一岁,从小两个人就一起玩,算是青梅竹马,关系一度很好。

但王希娟家中途出了事情,王希娟的爹在镇上的砖瓦厂拉砖,因为喝酒,某天傍晚连人带砖掉进沟里,摔断了脊柱,变成残疾。

为给她爹看病,她跟街道在外面做生意的混子倒爷借了一笔钱,将自己变相卖了。

临走那天,抱着赵春哭成泪人,偏偏赵春那时候还不懂感情,只是以为她是因为和自己这个朋友分离而难过。

直到多年之后,当妻子去世,临死前他忽然就明白当初这姑娘的难过,回忆起她曾经对他说过的一些话,方知对方很喜欢他。

悲伤的不止是和她喜欢的人离别,而是埋葬了爱情,为爱情在哭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