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杀出一条血路

若问天底下哪方江湖势力最强。

那么答案一定有很多个。

也会有很多人因为各自答案而争得面红耳赤,吵得不可开交。

甚至刀剑相向。

可是,若要问江湖上哪方势力名声最好。

那么答案一定只有一个。

聚义庄!

有一个好名声很重要。

除了受人敬仰满足虚荣心外,关键时刻还能救命。

正如当前。

因为聚义庄的好名声,无数江湖人因一腔热血而自发前来。

阳光正好。

落叶飘飘。

前方大步走来一个人。

鲜衣华服,脸铁青,一柄铁剑斜插在肩后,一双眸子却像是出了鞘的剑,正盯面前之人。

他道:“阎信?”

“......”

他再道:“你这魔头终于来了。”

“......”

他有些怒道:“别以为装作不出声的样子,就可以混淆过去。”

“......”

被人如此无视,他岂能不怒。

这是一个少年,一个在江湖名利场中苦苦挣扎的少年。

像这样的少年,在江湖上还有很多很多。

很多很多这样的少年,一同来到了这里,企图一战成名,企图杀一人成名。

“杀!”

剑光一闪。

剑已出鞘。

快如闪电般刺向阎信心脏。

那是穿心的一剑。

他也只会这一剑。

不只有多少贼人死在他这一剑上。

光会这一剑,就足够他在江湖上闯荡了。

那些贼人中,当然不包括阎信。

他的剑很快,可是阎信的刀更快!

他没有刺穿阎信的心,却随着剑刺出,咽喉突然感到一阵冰冷。

阎信的刀已然划开了他的咽喉。

剑“咣”得掉到地上,他双手死死捂住喉咙,好像这样,就能阻止血往外流。

阎信连一句话都懒得说。

向一个死人说话,简直是天底下最无聊的事情。

他瞪着他,眼珠凸出。

“噗”得前倒在地上。

这样的人有很多,阎信一路上也杀了很多这样的人。

一路走来,步步是血,步步是尸。

他注定要杀出一条血路!

也有很多人在临死之际醒悟,磕头求饶,磕得脑门是血。

阎信依然痛下杀手,他不是一个善良之人,尤其在被渔墓婵算计了一次之后。

那次惨遭算计让阎信明白了一件事:善良代表软弱,软弱必遭灾祸!

正午暖阳。

刀上之血已滴尽。

刀未入鞘,也没时间入鞘。

前来送死之人很多。

眼前,又来一个。

碧天。

长街。

碧天连长街。

阎信站定。

百姓在路两旁,伸头张望。

初时他们会怕,但是在死了一上午的人之后,他们不再那么怕。

毕竟虽有死人,但死得人又不是他们。

西楚尚武,百姓自然也见惯了江湖厮杀,在确定不会祸及池鱼之后,甚至还会点评一二。

为他们无聊生活增添了许多乐趣。

在碧天和长街衔接之处,突然出现一点红,如流星般飞了过来。

那是一匹胭脂马。马上是一个红衣女子。

阎信听到马蹄声距自己越来越近。

马冲到他面前。

马上红衣女子居高临下。

剪水目瞳只盯着他手中的刀看了一眼。

纤纤玉手已勒住缰绳。

连百姓都在感叹。

好俊的马。

好美的人。

那是一个艳如玫瑰的女子。

可玫瑰都是有刺的。

“在下公孙灵琳,今日来除此魔头,还江湖一个朗朗乾坤!”

红衣女子骑马背上,朝着周遭百姓抱了抱拳,顿时惹来一片欢呼叫好声。

她人美。

声音更美。

她很享受这一刻。

全然没把面前阎信放在眼中。

她如此,阎信亦是如此。

他心中已有了一个女人,眼中岂会再容得下别的女人。

“......”

阎信无话,只是冷冷看着她,只是冷刀一亮。

公孙灵琳转头望向他,明眸盯着他,柳眉扬起,大声道:“你这魔头竟敢害君子剑遗孤!今日,我便为民除害!杀了你这混帐王八蛋,拿去喂狗!”

阎信那冰冷目光,让她很不舒服。

公孙灵琳手里长鞭一甩,像毒蛇般朝着阎信脸上狠狠抽了过去。

阎信一动不动,好似吓傻了一样。

那长鞭也并未抽到他脸上,而是抽到了他脚前一寸的地上。

“好!”

两旁再响起叫好拍掌之声。

公孙灵琳得意极了,嘴角忍不住上扬。

今日之后,她公孙灵琳之名,恐怕会响彻整个江湖,也不知能不能登上麒麟榜。

公孙灵琳笑讽道:“原来你是个木头人啊,难怪不会说话,也不会动。”

好听的银铃笑声在长街上回荡。

纵使被她冒犯,也令人心甘情愿,难以生气。

阎信握刀手背上,青筋狰狞。

他握住刀的手,稳如磐石。

他的身子挺得笔直,脸上没有半分喜怒哀乐的表情。

脚下铺了一层厚厚的枯叶。

充斥着一股肃杀气氛。

他只是看着。

就只是这么看着,便让公孙灵琳感到说不上来的害怕。

她明明还活着,却好像自己已经死了。

害怕死亡是生物的本能,那股窒息感令她想要丢掉面子,转身逃跑。

“你......你想干什么!”

公孙灵琳脸有些白,又惊又急,怒道。

她像极了一条狗。

一条只会嗷嗷叫的狗。

一条只能通过嗷嗷叫来掩饰自己内心恐惧的狗。

她已是一条母狗。

阎信握住刀的手只是轻轻一颤,她忽然想通了,什么面子,都不如自己的命重要。

公孙灵琳一扯缰绳,骑着马转头逃,像离弦之箭一样,逃得飞快。

她还是怕阎信追上来,

待冲出十来丈,

身子忽然凌空一跃,好像燕子,飞入了路旁一家客栈中。

好像她只要一进这家客栈,就没有谁敢欺负她。

阎信走得很慢。

慢且扎实。

客栈一楼只有一张桌子。

若是哪家客栈敢只有一张桌子待客,那么这家客栈一定有别的来钱渠道。

否则用不了多久,一定会关门。

即使酿得酒再好喝,厨子手艺再高超,也一定会关门。

实际上,这家客栈本来有十八张桌子,如今却只剩下了一张。

那张桌子正对着门口。

有个人正在饮酒。

那个人穿着很华丽。

华丽得奢侈。

不止穿得奢侈。

喝得、用得也很奢侈。

桌上有金樽。

金樽有酒。

酒是琥珀色、光泽柔润。

这个人已经买下了这家客栈,只为住他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