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知文化传媒企业

(一)文化传媒企业的含义

党的二十大提出,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的重大任务,当前文化产业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新动能、新引擎,而文化企业则是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主力军。

2018年,国家统计局颁布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文化及相关产业包括:一是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具体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和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活动(42);二是为实现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所需的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和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包括制造和销售)等活动。

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从文化传媒类别的层面来看,文化传媒行业主要是指文化及相关产业中利用各种现代传播方式开展文化产品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生产活动的行业。文化传媒行业可以细分为影视及院线、游戏、互联网视频、广播、出版发行等子行业。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提高、技术迭代升级的背景下,传统媒体和新型媒体融合发展,文化娱乐行业持续呈现多元化、差异化的发展趋势。

文化传媒企业,是指利用各种现代传播方式,例如电视、网络甚至广播、杂志来进行不同文化之间交流的企业。文化传媒企业主要是从事提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服务等文化服务的一类企业,具有典型的信息服务类企业的特征同时,文化传媒企业所传播的内容又具有强烈的文化艺术内涵,加之中国文化传媒企业特殊的意识形态属性,其又是文化事业单位的一部分。因此,可以把文化传媒企业纳入为从事信息服务业与文化产业交叉产业的一种企业。文化传媒企业的存在主要依存于文化产业的推动,其内涵实质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而不断丰富,从经济学范畴可定义为:文化传媒企业的主要目标是利润最大化,企业主要投入无形资产,涵盖人力资本、文化创意等,利用大众媒介来传播文化并提供文化创意产品,且这些精神内容是获取利益的主要手段。

文化传媒企业的目标是取得高质量、爆发性的收入,主要面对消费者的文化需求,以信息为载体,提供相关信息资源服务,包括电影和电视的传播、文章发布和授权、提供网络信息和其他形式的服务。(43)

(二)文化传媒企业分类

本书研究的文化传媒企业是指经营文化传媒的组织,它们主要采用传统及现代化的传播技术与手段,通过传媒进行文化的传播以及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在“互联网+”技术的持续推动下,文化传媒企业从传统的纸质媒介时代逐渐转为数字化信息时代,传统媒体不断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进一步壮大了传媒企业的整体力量。(44)结合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文化传媒企业大体可以归纳为如下几类:

1.新闻信息服务类企业,包括新闻服务、报纸信息服务、广播电视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

2.内容创作生产类企业,包括出版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及创作表演服务、数字内容服务;

3.创意设计服务类企业,包括广告服务、设计服务;

4.文化传播渠道类企业,包括出版物发行、广播电视节目传输、广播影视发行放映、艺术表演、互联网文化娱乐平台;

5.版权服务类企业,包括版权与文化软件服务类企业;

6.会议展览服务类,包括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类企业;

7.文化经纪代理服务,包括文化活动服务、文化娱乐经纪、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文化贸易代理服务、票务代理服务类企业。

(三)文化传媒企业性质

文化传媒企业具有轻资产特性,且文化传媒产品是不会被消费用尽的文化传媒企业的产品,如电影、影视剧、游戏等产品,被消费者使用之后,不会使价值被耗尽,这一特征与稀缺性不同。由于文化传媒企业的轻资产特性,不需要投入过多的固定资产,而消费者往往是大众群体,数量较多,因此边际利润较高。(45)文化传媒企业具有高风险性,受到受众影响大。文化传媒企业在提供文化类产品或服务时,其受众人数、制作产品的成本都没有过大的变动,且文化类产品前期投入高,制作周期长,在完成之前无法产出效益,因此文化传媒企业的沉没成本较高,具有高风险的特征。此外,文化类产品在受众影响较大的情形下难以事先对产品效果作出准确的预测与判断。文化传媒企业具有平衡商业价值与社会影响的特点。文化传媒企业文化类产品受众较广泛,影响的受众人数较多,除了传播资讯、信息之外,还有娱乐大众的功能,因此,文化传媒企业在保证自身经营的同时,也需要把社会价值容纳进企业对日常经营的考虑范围,在提供、传播相关信息时,不能忽视对社会产生的影响。文化传媒企业作为普通企业的一员,也具有组织、经济、盈利、独立的特点。由于其经营对象为信息服务及文化产业,文化传媒企业还具有独特的艺术属性、商品的经营属性及轻资产属性。

1.艺术属性

文化传媒产品的艺术属性决定了文化传媒企业也承袭了这一特点,文化传媒企业的产品作为一种精神文化产品,让文化传媒企业不同于生产及经营物质产品的一般性企业,文化传媒企业在某种程度上肩负了艺术创作的责任,被赋予了独特的精神和文化属性。加之我国文化传媒产业的形成发展并不成熟,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对文化传媒业的发展影响巨大,以至于文化传媒产业始终带有“事业单位性质,企业管理”的色彩。由于文化自身的政治和社会属性,其内容涉及特定主题的道德、思想等精神活动,加之文化传媒企业的事业单位性质,赋予了此类企业肩负着文化艺术宣传的责任。

2.商品经营属性

商品的经营属性源自文化传媒企业的经营对象——信息服务产品和文化产品,众所周知,它们是一种提供给消费者的付费产品,已经完全具备可用于经营的商品属性。文化传媒企业经营对象的商品属性赋予了其作为价值创造载体的功能,文化传媒企业通过提供文化产品及文化信息增值服务从而创造价值,必须重视经济效益与投入产出比。文化传媒企业和其他一般的企业一样,经济属性必须置于首位,从而实现利润的最大化、产品的价值补偿以及增值的目的。计划经济时代,我们比较多的是关注文化传媒产品的艺术属性,但忽略了它的商品属性。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商品属性渐渐受到人们的重视,文化传媒企业的价值载体功能也日益彰显,我国文化传媒企业改革的本质就在于其经营对象的商品属性的重现。(46)

3.轻资产属性

轻资产属性,即文化传媒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它的文化创意和经营模式等无形资产上,而不是土地、厂房、机器设备等传统意义上的有形资产。与固定资产的规模相比较,文化传媒企业全部资产中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的规模较大。文化传媒企业在生产产品时,需要较多的流动资产,而且文化传媒企业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往往投入不高,相对而言,在企业技术、市场销售、员工配置等方面投入较大。简单来说,传媒产业的发展主要靠“人”,人的因素至关重要。人的因素包含了人的创新精神、管理才能、主观能动性、个人影响力等个人素质,而这些个人素质是无法靠实体投资获取的轻资产。在文化传媒企业的实际运营管理中,“名人”“领袖”效应通过影响消费者偏好进而引起企业盈利能力的提升,这就是个人素质的作用体现。

4.规模经济

文化传媒产业的“二次销售”原理决定了它有着特别的盈利模式,在向消费者提供信息服务及文化产品的同时还利用受众的注意力推销其他诸如广告等增值业务。这种特殊的盈利模式使文化传媒业的核心竞争力来源于产业链前端的文化创意及后端的文化服务。正因如此,文化传媒企业需投入大量的无形资产。同时,伴随着信息化的不断深入,传媒企业要提高市场竞争力,还必须形成一个从产品生产,到招商赞助,到产品推广,再到后续的维护服务的全产业链,形成一套完整的产业流程,最终实现规模经济。

这个过程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由于文化传媒企业具有初始成本高、复制成本低的特点,并且此类企业的成本投入和品牌效应的形成存在很大的时滞,因此,文化传媒企业价值的生成过程是一个伴随着资本集聚的漫长过程。当企业初具规模,其平均成本便会逐渐下降,这就是现如今文化传媒企业多进行兼并重组的原因之一。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从“自信”到“自信自强”,是文化产业更深刻、更高远的奋斗目标,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新思路,指明了发展的方向,更为文化企业注入了“强心剂”。当前,我国文化产业已经进入经济建设的主战场,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动能、新引擎。文化企业则是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主力军。文化传媒产业作为国家扶持的重点行业,作为与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息息相关的民生行业,作为一个不断变革创新的朝阳行业,(47)有着巨大的发展前景。

文化传媒产业是传媒产业的发展延伸,其利用现代科技的传播速度,实现文化的传播以及不同国家、不同民族文化之间的交流,这对促进各国的文化交流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近年来,随着中国文化传媒产业发展环境的不断优化,新媒体发展迅速,为中国文化传媒产业带来了新的活力,在逐步开拓传媒产业市场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科技含量。文化传媒产业正呈现出强势的发展态势,并带动了其他相关产业的发展。文化传媒产业在大众化传媒产品的市场竞争中有着鲜明的市场竞争格局,在利用传媒企业多年积攒的资源与优势,开发出受众所喜爱的媒介产品,促进文化传媒产业的市场化和产业化运作;在保证我国文化传播产业正向发展的同时,清扫产业发展的障碍,加快文化传媒产业市场化运作和产业化的进程,帮助我国文化传媒产业释放较大的经济推动力,扩大我国文化传播产业投资主体的来源,实现融合的多元化,学习并创新发达国家文化传媒产业的市场运作机制,完善我国文化传媒产业的发展结构,以及市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从而构建出适应我国文化传媒产业发展的环境。(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