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苟的真谛!
- 从杂役娶妻开始建立长生家族
- 一天一个南瓜
- 2615字
- 2024-11-17 15:44:37
本想偷袭李清墨的4名血灵宗修者在出手之前,竟然被李清墨反过来偷袭了。
他们没有防备,全部被扶桑地刺刺中。
嚓!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
三名修者的小东西连同身体和大脑一起被刺穿。
他们瞬间被秒杀了。
而血海由于修为达到炼气境八层,他的反应非常快,在最后时刻用出了护身符。
在扶桑地刺刺到他的胯下时,一道金色的屏障从他的身下闪现。
铛!
护身符帮他挡下了致命的攻击,没有让地刺刺穿他的身体。
但是他的小东西已经先一步被扶桑地刺刺穿了。
感受着下身传来的剧痛,血海悲愤难忍的掉起了眼泪。
曹了!
没有了这玩意,我之后怎么和老牛村的刘阿姨快活啊?
我还怎么追求宗主夫人啊?
血海跳出草丛后,低头看着鲜血淋淋的裤裆,确认自己那小东西真的没有后,猩红的双眼顿时喷出怒火。
曹!
没了,我真的没了!
我以后都没有机会得到宗主夫人了!
虽然服下玄阶的丹药后,可以让那玩意重新长出来。
但是长出来后会比原来弱小。
除了防止像太监一样尿湿裤子之外,基本没有其他作用。
所以那玩意没了就是没了。
血海感觉自己的未来一片黑暗,他愤怒的将通体红色的朴刀指向李清墨。
“你这个阴险的杂役,你出招怎么那么阴狠,只会从下面来的,你有人性吗?”
血海质问一声后,炼气境八层的可怕杀意犹如洪荒猛兽般释放开来。
李清墨面对着扑面而来的强大威压,丝毫没有畏惧之色,反而笑了起来。
这是以性命相搏的战斗,还讲什么人性。
为了胜利,他可以不择手段。
而且扶桑地刺本来就是从地底刺出的。
就是容易对男性修者造成致命打击,以及对某些女修造成重创。
这是技能特性,和李清墨内心的想法无关。
他的心中毫无愧疚的感觉。
不过三位美女却没有李清墨的淡定,她们虽然看到血海的裤裆不断流血。
但是能感知到他强大的修为,以及那压倒性的可怕杀意。
她们都像是被巨石压胸,脸颊瞬间失去血色,即使拼命吸气,也无法呼吸。
她们已经被血海的可怕灵压压制,成了待宰的羔羊,完全失去了战斗或是逃跑的能力。
这就是强者对弱者的碾压。
不过李清墨曾经达到炼气境八层的修为,他在巅峰时期的实力和血海是一样的。
并且他经历过惨烈的血战以及濒临死亡。
所以他的道心坚如磐石,完全没有受到血海杀意的影响。
李清墨缓缓走到三位美女的前方,挡在他们和血海之间。
三位美女此时才勉强可以呼吸。
哈——
她们双手按住胸口,疯狂的吸气。
李清墨没有看她们,对着血海厉声问道。
“你的7位同伴和4只妖兽全都死光了,你不逃跑,还想来送死吗?”
李清墨挑衅的话语让血海的眉头一皱,他厉声怒骂。
“我的修为达到炼气境八层,遇到一个炼气境二层的杂役,需要逃跑?”
“你的脑子是不是坏了……啊!”
血海想到了什么后,突然露出了我明白的笑容。
“你是法器和符箓用完,灵气也耗尽,没有办法继续战斗,所以想虚张声势,要把我吓跑吧?”
“哼,不得不承认,你这个杂役鬼点子真多,但是这种招数,对我无效!”
血海举起手中的赤色朴刀,自信的说道。
“让我血海来教你,在修仙的世界里,实力才是最重要的!”
血海突然将手指放在刀刃上,轻轻一按。
鲜红的血液从手指渗出,快速流进刀刃里,被刀刃全部吸收。
赤色朴刀吸收了鲜血后,突然散发出耀眼的红光。
夺目的鲜红光芒将整个黑夜照亮,那和鲜血一样赤红的红光,不仅诡异,还散发出强烈的杀意。
孙彩艳想到了什么后,突然惊呼。
“夫君,这是血灵宗著名的灵刀,饮血朴刀!”
“那是玄阶的武器,据说拥有吸血后威力增强的效果,你要小心啊!”
李清墨在30年前和血灵宗死战过,他比道听途说的孙彩艳更了解饮血朴刀的能力。
那是血灵宗用特殊的法术锻造的武器,刀刃在吸了血后,变得异常锋利。
不仅能轻松砍破法衣,还拥有一个特殊的破刃效果。
可以增加对砍时,敌人武器的破刃值。
武器的破刃值在达到顶点后,就会被砍断。
如果面对黄阶武器,饮血朴刀可以一刀砍断。
所以饮血朴刀的隐藏效果非常强大。
由于血灵宗不对外售卖,所以黑市售卖的价格高达20块中品灵石一把!
是普通玄阶武器价格的2到3倍!
杀死一只玄阶狼妖的赏金也只有50个中品灵石,只能够买两把!
由于这把饮血朴刀的价格如此昂贵,李清墨看到后没有感到恐惧,反而是兴奋的双眼发光。
只要杀了面前的血灵宗修者,他就能捡走这把神器了!
李清墨兴奋的笑道。
“你说的没错,在修仙界中,实力最重要,但问题是,大部分人总是无法看清自己的实力,傻傻的跑去送死。”
血海缓缓走向李清墨,沉着冷静的说道。
“别再说这些废话了,你只有炼气境二层的修为,还是一个杂役,你的法器和符箓已经用光了,你是吓不了我的。”
“真的是这样吗?”
李清墨嘲弄般的一问。
同时将手伸进储物袋里,像是要拿出什么。
血海没有停下脚步,不屑的笑道。
“如果你真的有手段对付我,会立刻拿出来使用,才不会提前警告!”
“你不要再用这种虚张声势的手段了,我血海的智商高达200,你的小手段对我是没有用的!”
李清墨自信满满的摇头。
“如果你知道我没有后手,又怎会慢悠悠的走过来呢,以你和我的修为差距,你应该直接冲过来,一刀将我砍死。”
“你走的那么慢,说明你还是忌惮我的手段。”
血海闻言眉头一挑,他犹豫片刻后,厉声回答。
“我不是怕了你,我一向是这么谨慎的人,按照修仙界的说法,就是苟。”
虽然血海话是这么说,不过他还是进一步放慢了步伐。
他变得像是蜗牛一样,一小步,一小步的慢慢靠近李清墨。
虽然前进的速度慢,但在遇到危险时,他可以第一时间跳跃躲闪。
这能最大限度的降低自己被偷袭的风险。
李清墨发出放肆的嘲笑声。
“白痴,就你这种强行送的行为敢说自己苟?”
血海全神贯注的观察着李清墨的一举一动,同时自信满满的反驳。
“哈哈,我知道有很多天真的修者认为,所谓的苟就是躲在家里做乌龟,永远不出门。”
“他们妄想天上会掉馅饼,让藏在家里的自己捡到,但是就现实而言,这种行为叫做守株待兔。”
“机遇和机缘都是要靠自己抢回来的,该出手时就出手,这才是苟的真谛!”
“所以我总是躲在后方,冷静观察战场局势,在等到最后一刻,确信自己拥有100%的胜算时,我才会出手,所以我总是活到最后。”
“这就是我的苟道!”
血海对自己的苟道非常自信,而道心越是坚固的人,他们的实力越强大。
血海并没有夜郎自大,他的实力真的远超李清墨。
就算是小东西废了,身受重伤的现在,李清墨面对他还是没有任何胜算。
不过血海忘记了一点,战场的形势是千变万化的。
李清墨打不过他无所谓,他叫来的援军赵红媛能打过他就可以了。
李清墨看到从远方飞速跑来的一道倩丽红影,他露出了畅快的笑容。
“苟东西,你的理解完全错了,太过苟就是胆小,反而会延误战机,所以你是不能活到最后的。”
“现在,就是你的死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