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无标题章节

早上五点一刻,被黄花荣的电话吵醒,“妞,通知你一声,本姑娘又谈恋爱了。”

“哦。”我并没有太多惊讶,这姑娘向来都是桃花运满格,但来得快去得也快,不知道这次又是哪家公子上辈子造了孽这辈子踩了雷,碰上了这个中了恋爱不超两个月魔咒的女巫。

“反正姐这次是铁了心跟定他了,你丫得祝福,祝福知道不。”

“你哪次不是铁了心,哪次不是心似铁把别人甩掉,话说你也不小了,能不能靠点谱。”

“就知道你这没好话,得了,本姑娘心情好不跟你等单身狗计较。改天该看看,保证亮瞎你的眼。挂了。”

我放下手机,再无睡意。又是一个百无聊赖的周末。

我是陈曦,是这个世界上最平凡的那种姑娘。平凡的工作,平凡的外表,平凡的生活,每天为了生存计较点滴。

我有两个死党,一个是刚刚打电话秀恩爱的黄花荣,她其实名字很响亮,黄荣,只是明眼人实在没有办法昧着良心把她和传说中的黄蓉联系到一起,便给她加了个花,毫无违和感。但不得不说,她很漂亮,很劲爆的那种漂亮,男人拒绝不了的那种漂亮。

还有一个是沈雪,她本人跟名字一样,干净纯粹,她身上有一种特殊的沉静的气质,再加上明朗的笑容,任谁都会多留意两眼。但她最令人羡慕的,是有一个好男友和一份温暖长久的爱情。连黄花荣都感叹,世间竟有如此美好的感情。确实,高中到工作,早恋到订婚,不是所有的情侣都这么圆满。

我拉开窗帘,天已经蒙蒙亮了,窗台上摆着的绿萝依然绿的那么纯粹,而令我惊喜的是,那一盆盆长寿花竟然一夜之间都开了,不约而同,轰轰烈烈。如果是几年前,我肯定会忍不住的想,这,是不是预示着什么呢。

而今,我依然为花开欣喜,但也仅仅是因为花开了。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的心变得风轻云淡,再不起波澜。沈雪说,爱情总是能改变一个人,好的坏的,总之都是会改变的。是啊,曾经,我也触碰过爱情,为它哭为它笑,最后被它折磨的体无完肤。

简单的洗漱过后,我打开电脑,准备敲字。这几乎成了我每个周末的惯例,宅在房间里,写大片大片的故事,白水,饼干,音乐,不看时间,也丝毫不介意这种孤单。

沈雪的电话就是这个时候打来的,只是那个时候我还没有想到,这个电话,会让我的生活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这个点不和你们家小金温存,找我干什么。”

“找你干什么,还不从实招来,你在哪留情了。”沈雪从来不没边际的话,这个问题让我着实受惊。

“你还不知道我啊,清心寡欲,都成老尼姑了,什么留情不留情的。”

“那我告诉你两个消息,一个是好消息,一个是更好的消息,你先听哪一个。”

沈雪很少这么贫,更别说在大早上了。

“好消息。”

“我在贴吧上看到了一个寻人启事。”

“那跟我有啥关系,我这没丢人,也没藏人。”

“关系大了,算了,电话里说不清楚,你收拾一下来糖巢请我喝奶茶吧。”

“啊?”

那边已经挂了。不应该啊,沈雪怎么突然被黄花荣附身了,这语气,这做派,不会是小金怎么了吧。可明明她说的是好消息啊,得了,不想了,正好饿了,去了就知道了。

依然是T恤牛仔裤,依然是素面朝天,随意抓了两下头发就出门了。这就是单身的好处吧,想怎样就怎么样,不用为了谁刻意的注意形象。糖巢是一家很小但很雅致的奶茶店,平时经常跟沈雪黄花荣来这胡侃,它离我住的地方并不远,步行十分钟就到。

我一进门就看到了窗边的沈雪,还有两个男人的背影。一个是小金,沈雪的未婚夫。另一个背影,很熟悉也很陌生。沈雪冲我招了下手,两个男人同时转过身来。那一刻,那张脸,我失神了。怎么会有那么像的两个人,周彦汐,这个名字又猝不及防的震碎了我看似平静的心。漫天的过去从来都没有像那一刻那么汹涌。

随后,我毫不犹豫地逃出奶茶店,像逃命一样,随便去哪里都好,不要再让我看到,不要再让我想起,也不要再让我心痛一次。

我跑了很久,脸上有水滴下来,不知道是汗还是泪。我敲着黄花荣的门,或者说是砸,她打开门的一瞬间,我再也控制不住的抱住她哭出声来。

沈雪也追来了。她们都懂,这个世界上能让我这么歇斯底里的只有一个人。这几年,我们像是约好了一样对那三个字绝口不提,越是刻意不去想,越是忘不掉,一个人瞬间变成一滩血,这不是忘记不忘记那么简单的。

等我稍微平静下来,沈雪叹气说:“没想到这么久了,你还是放不下。可是陈曦,你不能一辈子活在回忆里。”

黄花荣帮我把眼泪擦干,“妞,别这样,天底下好男人多的是,再说,他也不希望看到你这样。”

我抬起头,这才看清黄花荣画了一半的脸,本来就张扬的面相现在看来更像个女鬼,“耽误你约会了。”

“你丫说什么呢,姐今天啥都不干了,就陪你,只要不把天捅下来,我和沈雪都奉陪到底。”

“我想,去看看他了。”

城郊,墓地。这还是我第一次来。或许,也是在这一刻,我才静静地接受了现实。照片里的他依然微笑,还是熟悉的样子。

周彦汐,三年了,我还是来了。这一次,是为了重新开始。我知道你现在肯定很快乐,再也不会有人否定你当画家的梦,再也没有人阻止你跟心爱的女孩在一起,天堂里没有分离,没有悲伤,没有失控的车,也没有一个叫陈曦的傻姑娘惹你不开心了。你走之后,我没有哭过,也没有提起过你,你安安稳稳地躺在我心里最深的那个地方,我从来不让任何人走近,也不让任何人打扰。现在的我,活成了你最希望的那个样子,淡然,安逸。而以后,我要忘记你了,因为你不在的日子里,我知道你要我笑靥如花。

一大束满天星,是我送你的最后的礼物,也是送给过去的最真的缅怀。

我微笑着转过身,沈雪和黄花荣都伸出手,你看,这个世界上,仍然有那么多人爱我。

回家的路上,我听沈雪讲了他的故事,他叫陆然,不是周彦汐。

“我是无意间看到那个帖子的,说要找一个姑娘,在又见遇到的,短头发,左手系着红绳,总是穿黑衣服。那不是你是谁啊。那句话说的煽情哦,什么,你守着你的秘密,我只想安静的守着你。听这说话的调调,感觉可能会跟你对头。只是没想到,他们那么像。”沈雪摇了摇头继续说,“这可能就是缘分吧。”

可能是因为每次去又见只是为了用酒精麻痹自己,所以我并不知道,在我望着酒杯出神的时候,他在看我。

黄花荣难得正经地看着我说:“该来的总是要来的,你要做的就是打开自己。”

这一晚,我们三个挤在我的小床上,像上学时那样,聊八卦,聊男人,聊各自的未来。

周日,我又被电话吵醒,却是一串陌生的号码。

“陈曦,我是陆然。”

这个半路杀出来的男人,让我不得不直面过去的男人。

“恩,我知道你,有什么事。”

“等会一起去中心广场放风筝吧。”他不罗嗦,直奔主题。

“为什么。”

“因为,我想见你。”

这通电话吵醒的不只是我自己,两个好姐妹也睡眼惺忪的坐起来。“谁啊。”

“陆然约我放风筝。”

“我去,多大了还放风筝,俗不俗啊,不去不去。”黄花荣对约会的定义是烛光晚餐,她理所当然认为除此之外都是浪费时间。还是沈雪沉得住气,“出去玩玩也好,管他放什么呢,重要的是心情要好。”

“那你穿什么啊?”黄花荣提出了这么个建设性的问题,“跟男人约会可不能穿得太怂,掉份儿,本姑娘给你参谋参谋。”说着便去翻我的衣柜,“陈曦,你丫是小学生吗,这都是什么跟什么。”

“她去放风筝,又不是走红毯,舒服是最重要的。我觉得就穿一身运动吧。”

“哪有穿运动去约会的。”

“总不能穿礼服吧。”

我好笑地看着这两个女人你一言我一语,这件事,她们反而比我还上心。而结果是沈雪被小金打电话叫去看新房,黄花荣也被新男友拉去见朋友。两个重色轻友的女人。我还是像平时那样随意的穿着,简单整理一下就去赴约了。

天气出奇的好,春风吹在脸上竟然有一种温柔的感觉。他站在广场中央冲我招手,很休闲的打扮,他和他一样,挺拔,阳光。我向他走过去,告诉自己,他是陆然,他不是他。

他说:“我第一次见你就是在这里,你抬头看着别人的风筝,不知道你在找什么。后来在又见遇到你,你总是看着酒杯,眼睛空空的,我忍住不去打扰你。后来我经常去又见,每次都能看见你,同一个位置,同样的表情,因为你,去那里成了我的习惯。”

他自顾自笑了,“其实,有一件事不知道你记不记得。”

我看着他的眼睛,其实两个人有很大的不同,他比他的眼神温柔得多。“那天,是你吗?”

那是周彦汐离开我的第750天,我在又见醉的不省人事。后来我做了一个梦,梦到周彦汐来接我回家,轻轻地把我放在床上,我甚至感觉到他在我额头上亲了一下。我拉着他的手说,别走。

醒来后我发现那并不是我的家,周彦汐也不在身边,枕头上放着一张字条:不要喝那么多酒了,什么都没发生,下次再让我遇到我可没有这么好的定力了。

“那晚我一直在你身边,你像个小孩子一样把自己蜷起来,你拉我手不让我走的时候,真的想告诉你,我不会走。”陆然无奈的笑着说,“说实话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对你上头了。”“谢谢你。”这句感谢,为着他的出现。

那天我们并没有放风筝,而是一直走,一直走,走到我都不知道,他何时牵起了我的手。

“陈曦,让我陪你吧。”

这个春天,有太多事始料未及,比如,黄花荣订婚了。

“我知道你们肯定难以接受这个现实,可真的,本姑娘这次是想安定下来了。”不知不觉,黄花荣已经打破了恋爱不超两个月的魔咒。

晚上,黄花荣约了沈雪和我一起吃饭,六个人,三对。我终于见到了传说中的靖哥哥魏恒,不折不扣的青年才俊,样貌,谈吐,学历,家世都是上乘,难怪黄花荣就这么被征服了。这是第一次如此团圆,看样子大家也都高兴得很,大有不醉不归的劲头。

沈雪这个平时不怎么说话的美女子突然站起来说,“我宣布一件事,小金,我怀孕了。”我看到小金一脸惊喜,随后起身抱住沈雪,“宝贝,咱们结婚吧。”

那一刻,我相信爱情是永恒的。

陆然似乎深有感触,回家的路上,一直说,他们都已经修成正果了,我们要等到何年何月啊。

我抬头看着他孩子气的表情,“等下一个月圆之时吧。”然后我们都笑了。

后来陆然问我,“陈曦,你是什么时候爱上我的呢。”

这就又是一段回忆了,只是这段回忆,想起来心是暖的。

从“放风筝”那天开始,我和陆然自然而然的在一起了。沈雪告诉我,给他一个机会,也是给自己一个机会。他会像变魔术一样突然变出两张电影票,会毫无征兆的拉上我去旅行,会带我吃各种奇形怪状的东西,会在半睡半醒间说,陈曦,我一直在呢。

沈雪开始准备婚礼的事情,由于小金工作抽不开身,她拉上我和黄花荣两个免费劳力逛完了家电逛床饰,看到不食人间烟火的女神沈雪为着大大小小的生活用品奔走并乐此不疲的样子,我不禁想,爱情,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呢。

很久之后,黄花荣问我:“陈曦,你说,什么才算是真正的爱情呢?”

真正的爱情不仅仅是让人心动,更重要的是让人安定下来吧。人一生中会遇到无数个人,会有很多人让你留意,会有一些人走进你的心里,也会偶尔有那么一个人,不经意间就长在了你心尖上,然后被生生拔掉,流血,留疤。直到最后,有一个足够勇敢足够温暖的人来轻轻覆盖住这个伤疤,它没有消失,却再也看不到了。

遇见周彦汐的那年我十七岁,他吻了我的脸我就以为可以跟他一辈子,那时候我根本就想象不到,我会失去他,会放下他,会给另一个男人更成熟更完整的爱。所以说,爱情是天时地利人和的东西,少一个差一点都不行。

沈雪的婚礼在春天的最后一天,她穿着白色的婚纱,对小金说我愿意。我承认我是被感动了,十年的爱情长跑,他们终于等到了这一天,我不知道未来的他们会不会争吵,会不会像其他夫妻一样为了柴米油盐面红耳赤。但我可以确定,他们一辈子都不会分开,因为承诺,我们都相信承诺。

我转身看到黄花荣,她竟然掉了眼泪,我轻声告诉她,你也会有这么一天的,因为我发现,魏恒看她的时候,眼睛都会发光。这还是周彦汐告诉我的,喜欢一个人的时候,眼睛真的会发光。

她们是幸福的,而我转身,正好迎上陆然的眼神。

陆然篇

那天我因为工作的事情心烦去广场上散步,遇见一个女孩,说不上多漂亮,却很特别。她呆呆地望着别人的风筝,那是我第一次看到一个姑娘有那么绝望的眼神。我想,在她身上,肯定发生了很多刻骨铭心的故事。后来某一天,我一个人去又见打发时间,正好碰上这个熟悉的身影,同样的眼神,痴痴的望着酒杯,我竟然很心疼,为着这么一个神经质的姑娘。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喜欢上她了,总之从那之后我经常去那个酒吧,她看酒杯,我看她。

她守着她的秘密,而我就这么静静地守着她。不打扰。也不离开。

直到有一天,她喝得大醉,在酒吧里嚎啕大哭,她说,你为什么要离开我。我突然就有冲动带她走。我把她抱上车,开了房,说出来自己都不信,我就这么看了她一晚上。这是一个怎样的姑娘啊,她又有怎样的故事。她睡得很熟,像个孩子一样,我忍不住吻了她的额头,她说,别走。

我不会走。接近你的那一天就已经决定不走了。可怕她醒来会觉得尴尬,我在天亮的时候留了一张字条就离开了房间。

我发了一个寻人启事,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样做,或许是早已注定,我竟然找到了她最好的朋友。我把这一切讲给她听,她也告诉了我陈曦的一切,原来她叫陈曦,真好听的名字。沈雪带我去了那个地方,照片上的人跟我有相似的眉眼,沈雪告诉我,不要试着代替他,陪着她放下他吧。

她看到我的第一反应我并不感觉惊讶,只是我心疼,因为我的出现,会直接撕开她的伤疤,但也只有这样,才能愈合。

后来的后来,我牵起了她的手,她还是会愣神,看到车来车往的时候还是会害怕。可是慢慢的,她的眼神里不仅仅是绝望。那真是像星星一样明亮的东西,开始在她的眼睛里,熠熠生辉。

陈曦告诉我,遇见我的那一天,她的花都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