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乔欢欢:我掐死你!

不一会儿。

田璐回到教室,周围顿时安静下来。

曹大宝不好再闷头复习,于是拿过试卷,试着先做一遍。

庆幸的是,每看到一道题目,他都能瞬间想起与之相关的知识点,试卷做起来毫无压力。

同时,在做这些试题时,也相当于是在复习,能够加深和理顺记忆,倒是一举数得。

“有挂辅助,比我前世掌握的还要全面和深刻。”曹大宝暗喜,记忆深刻,做作业时得心应手。

时间一晃,第一节晚自习结束,曹大宝只剩下作文没写了,心里有种说不出的充实感。

“黑驴,一块儿上厕所去!”李剑强拍拍曹大宝的肩膀笑着喊道。

“黑灯瞎火的,带手电没有?”曹大宝随口问道,合上钢笔笔盖,搁在课桌上,起身站了起来。

李剑强摇头道:“不知道要停电,没事带手电干嘛?去不去?”

“去!”曹大宝点头道,看向乔欢欢笑着说:“欢欢,麻烦让一让。”

乔欢欢提了提凳子,整个胸都装进了课桌肚兜里,微微蹙眉抱怨道:

“香香那边也可以走,你每次都走我这边。”

“她那边还有方惠莲,我要过两个人,肯定走近的道啊!”曹大宝边走边双手晃着她肩膀说。

乔欢欢俏脸微红,回头嗔怪的瞪了他一眼,笑着娇声骂道:“你要死啊!要把我肩膀捏碎了!”

“娇气!”曹大宝笑呵呵道,说完拔腿就跑。

“别走,你说谁娇气?”

乔欢欢柳眉一扬,追了上去,一直追到外面走廊上,看到光线不好才停了下来。

“哼,等你回来再找你算账,敢说我娇气!”

曹大宝出了教室,陆陆续续聚集了十多个同学一起去厕所,有人带了手电,倒是方便照亮。

好似上厕所或上小卖部这事儿,同学喜欢拉同学一起,越热闹越好。

“听说下学期咱们学校就要搬到新校区了,那边的设施非常好。”高大个梁正庆开口说道。

这家伙十五六岁,却有一米八高,所以外号又号180,瘦瘦高高的,留着黄头发大中分。

曹大宝高一米七五,体魄雄健力气大,后来因为去工地干活太苦,肩挑背扛,一直没再长高过。

李剑强叹了口气说:“怪只怪咱们运气不好,初一时就在说搬到新校区,我眼巴巴等了三年。”

“你若实在想去新校区,也不是没办法。”曹大宝接话道。

李剑强皱眉道:“不管啥办法,我们都要毕业了,现在谈这个还有卵用啊?”

“咋没用?下半年静水中学要办高中,录取分数肯定不太高,你直接报考就行。”曹大宝笑道。

李剑强摇头轻笑道:“我疯了才报静水中学,初中毕业后,打算出去打工喽!”

“我也要去打工,地方都联系好了,我舅舅在温州一个五金厂当组长。”梁正庆接话道。

曹大宝默默点头,当初他也是这种想法,可以说,静水中学九成以上的毕业生都没再继续读书。

不单单是观念的原因,和当地经济水平也有关系,大多数家庭根本无力负担孩子读更多的书。

在东渝县,城里的人先不说,只说农村人,靠近长江边上的一般种了水果和蔬菜,收入会高些。

但其他地方的人,几乎都只靠着女人在家种地喂猪和男人在县城干苦力挣钱。

并且壮劳力在外边儿还不能呆太久,隔三差五就要回去一趟,帮忙干农活。

忙活一年上头,温饱都难以解决,不是大家不努力,而是没技术没人脉,能做的事确实太少了。

就像曹大宝的父母,进城十余年,虽然存了十多万,但做什么事一直犹犹豫豫,不敢下手。

正当他们找好门路,破釜沉舟买船后,却又时运不济,不但本钱赔的溜光,还欠着一屁股外债。

后来他们一直没敢做大生意,只开了个饭馆挣点起早贪黑的辛苦钱,普通人试错的机会太少了。

……

从厕所回来,上课铃声也响了。

曹大宝刚坐下,乔欢欢就悄悄伸出右手掐他的大腿。

“欢欢,我劝你温柔。”曹大宝眼疾手快,抓住她柔软的小手,笑呵呵道。

乔欢欢心里慌乱,俏脸瞬间红润起来,恼怒骂道:“放手,不然我掐死你!”

“你既然说还要掐我,那我不放。”曹大宝直摇头。

乔欢欢咬着嘴唇,本来伶牙俐齿的她,突然词穷起来,支支吾吾好半晌,才小声告饶道:

“不骂你了,快放开!”

“说话算话?”曹大宝狐疑看着她。

乔欢欢见他不信自己说的话,心里有气,羞愤警告道:“劳资蜀道山,再不放我就告老师了。”

“切……无趣!”曹大宝把她的手放开,拿出试卷和作业本,准备写作文。

乔欢欢心一软,正要道歉,田老师却走了进来,于是不敢搞小动作。

“作文想要写好,除了掌握必要的技巧外,还需要大量阅读课外读物,增长见识,勤于思考。”

曹大宝除了英语有些偏科外,其它科目成绩都还不错,比如语文当中写作文,就一直颇有天赋。

他当学徒时,因收入少,还曾写过文章向一些杂志投过稿,挣了些稿费,才度过了艰难的日子。

所以这会儿在写作文时,倒是不觉得太难,唯一需要注意的是不能超纲,弄清题目要求和限制。

“放假后抽时间去书店,找几本初高中满分作文看看,把握一下分寸。”曹大宝暗忖道。

“对了,我是不是可以通过写稿子挣些稿费?找爸妈拿钱用,不如自己有钱用。”

他现在岁数太小,做别的不太方便挣钱,写小说什么的倒是一个好门路。

这时就听田璐在前边儿开口说道:“抓紧时间做试题,下课前交卷。”

众人闻言,顿时紧张起来,之前可没说要交卷。

曹大宝看了一眼田璐那清丽的脸蛋儿,婀娜的身材,收敛心神,认真的写起了作文。

教室里一支支蜡烛、一盏盏煤油灯燃烧着,光线昏昏淡淡,朦朦胧胧。

笔尖在纸上沙沙作响,空气中弥漫着浓郁的墨香。

曹大宝脑子里像是装了一个超级计算机,思绪极快,眨眼就打好了作文的腹稿,用心写了起来。

他写的行楷字体,笔道流畅、潇洒多姿,说起来好笑,这字他是跟英语老师学的。

英语老师姓高,书法相当好,曹大宝从初一开始模仿着写,练了几年倒是练的有模有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