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归纳

要点一:物质及其存在方式

从哲学上看,世界上的万事万物归结起来无非是两大类现象:物质现象和精神现象;人类的活动归纳起来无非是两大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我们认识和看待这两大类现象和两大类活动,都不能不涉及存在和思维的关系问题。存在和思维的关系问题又称为物质和意识的关系问题,构成了全部哲学的基本问题。

(一)哲学基本问题
(二)哲学的物质范畴

理论意义:物质是不依赖于人类的意识而存在,并能为人类的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

第一,坚持了唯物主义一元论,同唯心主义一元论和二元论划清了界限;第二,坚持了能动的反映论和可知论,批判了不可知论;第三,体现了唯物论和辩证法的统一,克服了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的缺陷;第四,体现了唯物主义自然观与历史观的统一,为彻底的唯物主义奠定了理论基础。

(三)物质的存在方式

要正确地认识物质世界,还需要进一步把握物质的根本属性或存在方式,以及运动着的物质的基本存在形式。

1 根本属性

物质的根本属性是运动,运动是标志一切事物和现象的变化及其过程的哲学范畴。物质和运动是不可分割的,运动是物质的运动,物质是运动着的物质。

2 运动和静止

物质世界的运动是绝对的,而物质在运动过程中又有某种相对的静止。相对静止是物质运动在一定条件下的稳定状态,具体包括两种状态:空间的相对位置暂时不变和事物的根本性质暂时不变。

运动的绝对性体现了物质运动的变动性、无条件性,静止的相对性体现了物质运动的稳定性、有条件性。运动和静止相互依赖、相互渗透、相互包含,“动中有静,静中有动”。无条件的绝对运动和有条件的相对静止构成了对立统一的关系。

3 存在形式

时间和空间是运动着的物质的基本存在形式。时间是指物质运动的持续性、顺序性,特点是一维性,即时间的流逝一去不复返;空间是指物质运动的广延性、伸张性,特点是三维性,即空间具有长、宽、高三方面的规定性。

物质运动总是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中进行的,没有离开物质运动的“纯粹”时间和空间,也没有离开时间和空间的物质运动。物质运动与时间和空间的不可分割,证明了时间和空间的客观性。具体物质形态的时空是有限的,而整个物质世界的时空是无限的。

(四)物质世界的二重化

一方面,世界分化为自然界与人类社会。人类社会与自然界的不同主要在于,在自然界中一切都是自发产生的,而在人类社会中一切都打着人的意识的印记,是人有目的的实践活动的结果。自然界与人类社会不是截然分开的,而是交叉重叠和相互作用的。

另一方面,世界分化为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客观世界是不依赖于人的思想意识而存在的现实世界,包括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主观世界是指人的意识、观念世界,是人的头脑反映和把握物质世界的精神活动的总和。

人的实践活动是自然界与人类社会、客观世界与主观世界相分化的关键,也是它们相统一的关键。

要点二:物质与意识的辩证关系

(一)物质决定意识

意识是人脑的机能和属性,是客观世界的主观映象。物质对意识的决定作用表现在意识的起源和本质上。

1 起源

一方面,意识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它的形成和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

另一方面,意识也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产物。社会实践,特别是劳动,在意识的产生和发展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2 本质

意识是人脑这样一种特殊物质的机能和属性,是客观世界的主观映象。意识在内容上是客观的,在形式上是主观的,是客观内容和主观形式的统一。意识是物质的产物,但又不是物质本身。

名人名言

究竟什么是思维和意识,它们是从哪里来的,那么就会发现,它们都是人脑的产物,而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是在他们的环境中并且和这个环境一起发展起来的;不言而喻,人脑的产物,归根到底亦即自然界的产物,并不同自然界的其他联系相矛盾,而是相适应的。

——恩格斯:《反杜林论》

(二)意识对物质具有反作用

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对物质具有反作用,这种反作用就是意识的能动作用。主要表现在:第一,意识具有目的性和计划性;第二,意识具有创造性;第三,意识具有指导实践改造客观世界的作用;第四,意识具有调控人的行为和生理活动的作用。

(三)主观能动性和客观规律性的辩证统一

正确认识和把握物质与意识的辩证关系,还需要处理好主观能动性和客观规律性的关系。一方面,尊重客观规律是正确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前提;另一方面,只有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才能正确认识和利用客观规律。

正确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前提和条件:第一,从实际出发是正确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前提;第二,实践是正确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的根本途径;第三,正确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还要依赖于一定的物质条件和物质手段。

坚持遵循客观规律与发挥主观能动性相统一,要求充分发扬历史主动精神。历史主动精神是基于对历史发展规律的深刻认识和把握而表现出的一种积极、能动、进取的精神状态。

(四)意识与人工智能

人工智能,就是把人的部分智能活动机器化,让机器具有完成某种复杂目标的能力,它实质上是对人脑组织结构与思维运行机制的模仿,是人类智能的物化。

人工智能是人的意识能动性的一种特殊表现,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现实化。人工智能的出现表明,人类意识已经发展到能够把意识活动部分地从人脑中分离出来,物化为机器的物理运动从而延伸意识器官功能的新阶段。

人工智能不可能取代或超越人类智能。第一,人类意识是知情意的统一体,而人工智能只是对人类的理性智能的模拟和扩展,不具备情感、信念、意志等人类意识形式;第二,社会性是人的意识所固有的本质属性,而人工智能不可能真正具备人类的社会属性;第三,人类的自然语言是思维的物质外壳和意识的现实形式,而人工智能难以完全具备理解自然语言真实意义的能力;第四,人工智能能够获得人类意识中可以化约为数字信号的内容,但人脑中总有许多东西是无法被化约的。

要点三:世界的物质统一性

世界的统一性问题,是回答世界上的万事万物有没有统一性,即有没有共同的本质或本原的问题。马克思主义认为,世界的统一性在于它的物质性,世界统一于物质。第一,自然界是物质的;第二,人类社会本质上是生产实践基础上形成的物质体系;第三,人的意识统一于物质。世界的物质统一性是多样性的统一。

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是辩证唯物主义最基本、最核心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的基石,有助于我们树立唯物主义科学世界观,为我们进一步确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也有助于我们确立正确的思想路线和思想方法,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摒弃一切无视客观世界及其规律性的思想观念,遵循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原则。

要点四:联系和发展的普遍性

(一)事物的普遍联系

联系是指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关系。世界上的万事万物既作为个体事物存在,又作为联系中的事物存在。联系具有一系列特点。

1 客观性

事物的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联系的客观性要求我们从客观事物本身固有的联系出发去认识事物。

2 普遍性

其一,任何事物内部的不同部分和要素之间都是相互联系的,也就是说,任何事物都具有内在的结构性;其二,任何事物都不能孤立存在,都同其他事物处于一定的联系之中;其三,整个世界是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

3 多样性

世界上的事物是多样的,事物之间的联系也是多样的。不同的联系构成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的存在状态和发展趋势。

4 条件性

其一,条件对事物发展和人的活动具有支持或制约作用。其二,条件是可以改变的。人经过努力,可以化不利条件为有利条件,推动事物的发展。其三,改变和创造条件不是任意的,必须尊重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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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人寻味的“蝴蝶效应”

1963年,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气象学家洛伦兹在一次演讲中提出:南美洲亚马孙河流域热带雨林中一只蝴蝶偶尔扇动了几次翅膀,所引起的微弱气流对地球大气的影响可能随时间增强而不是减弱,甚至可能两周后在美国得克萨斯州引起一场龙卷风。原因在于:蝴蝶翅膀的运动,导致其身边的空气系统发生变化,并引起微弱气流的产生,而微弱气流的产生又会引起它四周空气或其他系统产生相对应变化,由此引起连锁反应,最终导致其他系统的极大变化。“蝴蝶效应”由此不胫而走。

(二)事物的变化发展

世界上的各种事物不仅是普遍联系的,而且是变化发展的,事物的相互联系构成了运动、变化和发展。物质世界处于永恒的运动之中,而物质世界的运动中内在地包含着事物的变化和发展,其中变化泛指事物发生的一切改变,发展则是事物变化中前进的、上升的运动。

1 物质世界的发展(人类社会的发展)的实质

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2 区分新事物和旧事物

判断一个事物是新事物还是旧事物,并不取决于其形式的新旧与出现时间的先后。新事物是指合乎历史前进方向、具有远大前途的东西,旧事物是指丧失历史必然性、日趋灭亡的东西。

3 新事物不可战胜的原因

第一,新事物有新的要素、结构和功能,它适应已经变化了的环境和条件;第二,新事物既否定了旧事物中消极腐朽的东西,又保留了旧事物中合理的、适应新条件的因素,并添加了旧事物所不能容纳的新内容;第三,在社会历史领域,新事物是社会上先进的、富有创造力的人们创造性活动的产物,它从根本上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要求。

要点五:对立统一规律是事物发展的根本规律

事物的变化发展是有规律的,唯物辩证法揭示了事物变化发展的一般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根本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变化发展的内在动力,从根本上回答了事物为什么会发展的问题;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唯物辩证法基本范畴的中心线索;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矛盾分析方法。

(一)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

矛盾是反映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对立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

1 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

(1)矛盾的同一性:指矛盾着的对立面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它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矛盾着的对立面相互依存,互为存在的前提,并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二是矛盾着的对立面相互贯通,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2)矛盾的斗争性:指矛盾着的对立面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性质和趋势。由于矛盾的性质不同,矛盾的斗争形式也不同,对于多种多样的斗争形式,可以分为对抗性矛盾和非对抗性矛盾两种基本形式。

2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辩证关系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相互联结、相辅相成。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没有同一性也没有斗争性;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同一性通过斗争性来体现。矛盾的同一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矛盾的斗争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相结合,构成了事物的矛盾运动,推动着事物的变化发展。

3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1)矛盾的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表现在:第一,同一性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在矛盾双方中,一方的发展以另一方的发展为条件,发展是在矛盾统一体中的发展;第二,同一性使矛盾双方相互吸取有利于自身的因素,在相互作用中各自得到发展;第三,同一性规定着事物转化的可能和发展的趋势。

(2)矛盾的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表现在:第一,矛盾双方的斗争促进矛盾双方力量的变化,造成双方力量发展的不平衡,为对立面的转化、事物的质变创造条件;第二,矛盾双方的斗争是一种矛盾统一体向另一种矛盾统一体过渡的决定性力量。

4 方法论意义

(1)运用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辩证关系原理指导实践,要正确把握和谐对事物发展的作用。和谐是矛盾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体现着矛盾双方的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2)运用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辩证关系原理指导实践,还要大力发扬斗争精神。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是马克思主义的鲜明特色,是中国共产党人的鲜明品格。

(二)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1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及其相互关系

(1)矛盾的普遍性: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旧的矛盾解决了,又产生新的矛盾,事物始终在矛盾中运动。

(2)矛盾的特殊性:指各个具体事物的矛盾、每一个矛盾的各个方面在发展的不同阶段上各有其特点。

(3)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统一:矛盾的普遍性即矛盾的共性,矛盾的特殊性即矛盾的个性。矛盾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任何现实存在的事物的矛盾都是共性和个性的有机统一,共性寓于个性之中,没有离开个性的共性,也没有离开共性的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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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弈论

博弈论可以概括为研究具有斗争或竞争性质现象的理论和方法。博弈论的出现本身就是基于对于世界万物之间矛盾对立统一的认识,所得到的博弈结果就是原本很难调和的矛盾达到暂时平衡而相对地得到解决。博弈论中有名的“囚徒困境”就是矛盾调和的一个例子。在“囚徒困境”中,A、B两个囚徒都被困在了坦白与不坦白的矛盾困境当中。与此同时,连结果也都是富有矛盾性的:两个人原本完全可以得到最短关押期限,而且两人都带着这样的想法对自己的矛盾作了解决方案,但最终结果是两个人加起来的期限是所有组合中最长的。博弈论在生活中处处存在,往往单方带着最高的期望作的决定其实是最不利的决定。

2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

(1)主要矛盾:矛盾体系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

(2)次要矛盾:矛盾体系中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发展起次要作用的矛盾。

(3)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在每一对矛盾中,处于支配地位、起着主导作用的一方,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处于被支配地位、不起主导作用的一方,则是矛盾的次要方面。事物的性质是由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所决定的。

(4)方法论:把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辩证关系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就是要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5)两点论:指在分析事物的矛盾时,不仅要看到矛盾双方的对立,而且要看到矛盾双方的统一;不仅要看到矛盾体系中存在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而且要看到次要矛盾、矛盾的次要方面。

(6)重点论:指要着重把握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并以此作为解决问题的出发点。

要点六:量变质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

(一)量变质变规律

事物包括质、量、度三方面的规定性。

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第一,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第二,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并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第三,量变和质变是相互渗透的。

量变和质变是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量变引起质变,在新质的基础上,事物又开始新的量变,如此交替循环,构成了事物的发展过程。量变质变规律体现了事物发展的渐进性和飞跃性的统一。

量变质变规律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一方面,当事物的发展处在量变阶段时,要踏踏实实做好日常工作,为未来重大改变作准备;另一方面,当质变来临的时候,要果断地、不失时机地抓住机遇,促成质变,使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否定之否定规律

事物的发展是通过其内在矛盾运动以自我否定的方式而实现的。事物内部都存在肯定因素和否定因素。肯定因素是维持现存事物存在的因素,否定因素是促使现存事物灭亡的因素。

1 辩证否定观

第一,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自我发展,是事物内部矛盾运动的结果;第二,否定是事物发展的环节,是旧事物向新事物的转变,是从旧质到新质的飞跃;第三,否定是新旧事物联系的环节,新事物孕育产生于旧事物,新旧事物是通过否定环节联系起来的;第四,辩证否定的实质是“扬弃”,即新事物对旧事物既批判又继承,既克服其消极因素又保留其积极因素。

辩证否定观对于人们的认识和实践活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它要求我们对待一切事物都要采取科学分析的态度,既要把握住它的现存状态又要把握住它的发展趋向,反对简单地肯定一切或否定一切。

2 否定之否定规律

事物的辩证否定不是一次完成的,而是经历事物自我发展的两次否定、三个阶段,即“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有规律的过程。

第一次否定使矛盾得到初步解决,而处于否定阶段的事物仍然具有片面性,还要经过再次否定,即否定之否定,实现对立面的统一,使矛盾得到根本解决。其中,否定之否定阶段仿佛是向原来出发点的“回复”,但这是在更高阶段的“回复”。事物的发展呈现出周期性,不同周期的交替使事物的发展呈现出波浪式前进或螺旋式上升的总趋势。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要深刻认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辩证统一,既要坚信社会历史是不断发展的进程,任何时候都不能失去开拓前进的信心和勇气,同时又要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前进中的曲折,在应对挑战和解决矛盾中推动社会发展。

要点七:联系和发展的基本环节

(一)内容与形式
1 含义

内容与形式是从构成要素和表现方式上反映事物的一对范畴。内容指构成事物的一切要素的总和,形式指把诸要素统一起来的结构或表现内容的方式。

2 关系

任何事物都是内容与形式的统一。一方面,内容是事物存在的基础,对形式具有决定作用;另一方面,形式对内容具有反作用。形式对内容的反作用表明,形式具有相对独立性,同一内容可以通过多种形式来体现。

3 方法论意义

在我们的认识和实践中,既要根据内容决定形式的原理,注重事物的内容,反对忽视内容、夸大形式作用的形式主义;又要积极利用合适的形式去促进内容的发展,不能忽视形式对内容的能动促进作用。

(二)本质与现象
1 含义

本质与现象是揭示事物内在联系和外在表现的一对范畴。本质是事物的根本性质,是构成事物的诸要素之间的内在联系。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是事物本质的外在表现。现象可以区分为真象和假象。

2 关系

本质与现象是相互区别的。本质是一般的、普遍的,现象是个别的、具体的;本质是相对稳定的,现象是多变易逝的;本质深藏于事物的内部,只有通过理性思维才能把握,而现象则是表面的、外显的,可以直接为人的感官所感知。

本质与现象又是相互依存的。本质决定现象,现象的存在和变化归根到底依赖于本质;现象表现本质,本质总是通过一定的现象表现自己的存在。本质与现象的相互依存表明:不表现为现象的本质和不表现本质的现象都是不存在的。

3 方法论意义

正确把握本质与现象的关系对于我们的认识活动和科学研究具有重要作用。科学的任务就在于准确辨别真象和假象,透过现象把握本质,为此需要掌握大量的现象,进而通过技术手段和理论分析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不断深化对事物的认识。

(三)原因与结果
1 含义

原因与结果是揭示事物引起和被引起关系的一对范畴。在事物的普遍联系中,引起某种现象的现象就是原因,被某种现象所引起的现象就是结果。

2 关系

原因与结果是相互区别的。在一个具体的因果联系中,原因就是原因,结果就是结果,原因在前,结果在后,二者不能混淆和颠倒。如果“倒因为果”或者“倒果为因”,就会歪曲事实,得出荒谬的结论。

原因与结果是相互依存和相互转化的。在事物因果联系的长链中,任何原因都必然引起一定的结果,没有“无果之因”;任何结果都是由一定的原因引起的,没有“无因之果”。一种现象在一种联系中是原因,在另一种联系中则可能是结果,反之亦然。

3 方法论意义

我们只有正确把握事物的因果关系,才能通过自觉的努力,消除不利的原因,使因果关系运动朝着有利于人的发展的方向运行,从而达到我们所需要的结果。

(四)必然与偶然
1 含义

必然与偶然是揭示事物产生、发展和衰亡过程中的不同趋势的一对范畴。必然是指事物联系与发展中确定不移的趋势,在一定条件下具有不可避免性。偶然是指事物联系与发展中不确定的趋势。

2 关系

必然与偶然相互依存。一方面,没有脱离偶然的必然。现实事物的发展,不通过偶然而只表现为纯粹必然的情况是不存在的。必然总是伴随着偶然,要通过偶然表现出来,并为自己开辟道路。另一方面,没有脱离必然的偶然。在似乎是偶然起支配作用的地方,实际上是必然起着决定性作用,并制约着偶然的作用形式及其变化。

必然与偶然相互转化。相对于某一过程来说是必然的东西,对另一过程就可能成为偶然的东西,反之亦然。在事物的产生、发展和衰亡的过程中,包含必然性因素和偶然性因素的相互转化。

3 方法论意义

在我们的认识和实践中,必须重视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和发展趋势,并以此为依据制定我们的目标和计划,同时也要充分估计到各种偶然因素的作用,善于敏锐地识别和把握机遇,在实践中达到预期的目标。

(五)现实与可能
1 含义

现实与可能是反映事物的过去、现在和将来关系的一对范畴。现实是指相互联系着的实际存在的事物的综合。可能是指包含在事物中、预示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是潜在的尚未实现的东西。

2 关系

现实与可能相互区别。现实是当下的客观存在,标志着事物的当前状况;可能是事物潜在的趋势,标志着事物的发展方向。

现实与可能相互转化。一方面,现实蕴藏着未来的发展方向,会不断产生新的可能;另一方面,可能包含着发展成为现实的因素和根据,一旦主客观条件成熟,可能就会转化为现实。发展就是现实与可能相互转化的过程。

3 方法论意义

在实践中正确把握现实与可能的辩证关系,既涉及对现实的评价,也涉及对未来的认识。这就要求我们一方面立足现实,对可能性作出全面的分析和预判;另一方面着眼长远,防止坏的可能变为现实,同时善于创造条件,促使好的可能获得实现。

要点八:唯物辩证法的本质特征和认识功能

(一)唯物辩证法本质上是批判的和革命的

马克思深刻揭示了唯物辩证法的本质。马克思、恩格斯对资本主义的批判以及由此作出的革命性结论,体现了唯物辩证法的批判性和革命性。他们反对把资本主义看作永恒范畴,而主张从历史发展中看待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社会形态,并通过对商品、货币、资本、剩余价值等的深入研究,揭示了资本主义产生、发展的过程和最终走向灭亡的历史趋势。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进程中,要坚持和发扬这种批判的、革命的精神。

(二)唯物辩证法是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的统一
1 客观辩证法

客观辩证法是指客观事物或客观存在的辩证法,即客观事物以相互作用、相互联系的形式呈现出的各种物质形态的辩证运动和发展规律。

2 主观辩证法

主观辩证法是指人类认识和思维运动的辩证法,即以概念作为思维细胞的辩证思维运动和发展规律。

3 唯物辩证法

唯物辩证法既包括客观辩证法,也包括主观辩证法,体现了唯物主义、辩证法、认识论的统一。

4 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的关系

主观辩证法是客观辩证法在人的思维中的反映。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在本质上是统一的,但在表现形式上却是不同的。客观辩证法采取外部必然性形式,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是物质世界本身的联系和发展。主观辩证法则采取观念的、逻辑的形式,是同人类思维的自觉活动相联系的,是以概念为基础的辩证思维规律,是辩证法的科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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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为什么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

“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是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说的。在米利都学派和毕达哥拉斯学派之后,爱菲斯的赫拉克利特创立了一种“变”的哲学。“变”的哲学充满了辩证法思想,对后来辩证法的发展产生过重大影响。

赫拉克利特形象地表达了关于变的思想,他说:“太阳每天都是新的。”他把存在的东西比作一条河,声称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因为当人第二次进入这条河时,是新的水流而不是原来的水流在流淌。赫拉克利特用非常简洁的语言概括了他关于运动变化的思想:“一切皆流,无物常驻。”在他看来,宇宙万物没有什么是绝对静止的和不变化的,一切都在运动和变化。

(三)唯物辩证法是科学的认识方法

唯物辩证法的一系列规律和范畴,揭示了世界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普遍规律,既是科学的世界观,同时也是我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基本方法论。

人的认识活动本身既要符合客观辩证法,又有其固有的辩证运动的规律。作为唯物辩证法实质和核心的对立统一规律,同时为人们的认识活动提供了方法上的遵循。

矛盾分析方法是对立统一规律在方法论上的体现,在唯物辩证法的方法论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是我们认识事物的根本方法。运用唯物辩证法的矛盾分析方法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就要求我们不断强化问题意识,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善于认识和化解矛盾,尤其是要把优先解决主要矛盾作为打开局面的突破口,以此带动其他矛盾的解决。

坚持问题导向,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方法,是辩证唯物主义矛盾观点和矛盾分析方法的时代表达和时代升华。坚持问题导向是马克思主义永葆生机活力的奥秘所在。坚持问题导向,不仅要增强问题意识,还要善于发现问题、敢于正视问题;不仅要科学分析问题、深入研究问题,还要勇于触及矛盾、长于化解矛盾,尤其是要善于灵活运用辩证思维、创新思维等科学思维方法解决各种复杂问题。

要点九:学习唯物辩证法,不断增强思维能力

学习和掌握唯物辩证法的科学思维方法,要求我们在实践中不断增强思维能力,特别是不断增强辩证思维能力、历史思维能力、系统思维能力、战略思维能力、底线思维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

(一)辩证思维能力

辩证思维能力是唯物辩证法在思维中的运用,是科学思维能力的根本要求和集中体现,增强思维能力首先要提高辩证思维能力。

1 辩证思维能力

辩证思维能力是指以唯物辩证法为指导,发现矛盾、分析矛盾、解决矛盾,把握本质、遵循规律、指导实践的能力。

2 提高辩证思维能力

(1)要自觉运用对立统一规律,掌握运用好辩证的逻辑思维方法:其一,归纳与演绎;其二,分析与综合;其三,抽象与具体;其四,逻辑与历史。辩证逻辑中的历史范畴,一是指客观实在自身的历史,二是指反映客观实在的认识的历史。

(2)要求我们客观地而不是主观地、联系地而不是孤立地、发展地而不是静止地、全面地而不是片面地、系统地而不是零散地观察事物,把握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规律,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

(3)要善于运用多种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并在这种综合运用中体现对立统一、相辅相成的辩证智慧。

(二)历史思维能力
1 历史思维能力

历史思维能力是辩证思维与历史眼光的结合,是马克思主义科学历史观的具体表现和实践运用,是以史为鉴、知古鉴今,善于运用历史眼光认识发展规律、把握前进方向、指导现实工作的能力。

2 提高历史思维能力

提高历史思维能力,在鉴往知来中更好地走向未来,就要加强对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的系统学习,深刻总结历史经验,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在对历史的深入思考中,汲取砥砺前行的智慧与力量,不断提高我们的认识能力、精神境界和实践水平。提高历史思维能力,还要注重学习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史,厚植文化自信的历史底蕴。

(三)系统思维能力
1 系统思维能力

系统思维能力就是从事物相互联系的各个方面及其结构和功能进行系统思考的能力,就是全面系统地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提高系统思维能力,就是要坚持系统观念,用系统思维的方法分析和处理问题。

2 提高系统思维能力

坚持系统观念,提高系统思维能力,要善于通过历史看现实、透过现象看本质,把握好全局与局部、当前与长远、宏观与微观、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特殊与一般的关系;要立足现实需要,以系统思维聚合力,用系统方法谋全局,把历史、现实和未来贯通起来审视,把近期、中期、远期目标统筹起来谋划,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和整体性推进。

(四)战略思维能力

战略思维能力强调思维的整体性、全局性、长期性,是高瞻远瞩、统揽全局、善于把握事物发展总体趋势和方向的能力。

战略思维能力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是一种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的思维活动,事关社会发展的未来走向与整体谋划,旨在谋求长远的生存与发展。

(五)底线思维能力
1 底线思维能力

底线是事物发生质变的临界点。底线思维是我们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根据我们的需要和客观的条件,划清并坚守底线,尽力化解风险,避免最坏结果,同时争取实现最大期望值的一种积极的思维。

底线思维能力体现了我们对事物量变引起质变的“度”的深刻认识和自觉把握,也体现了对矛盾分析方法的自觉运用。

2 提高底线思维能力

培养和提高底线思维能力,一方面,要严守原则,不仅要划清底线,更要坚守底线,不能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另一方面,要以积极的态度研判风险、防患未然,牢牢掌握战略主动权,坚定信心,以实际行动化解风险,变挑战为机遇,追求最佳结果。另外,还要做到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

(六)创新思维能力

创新思维能力是对常规思维的突破,是破除迷信,超越陈规,善于因时制宜、知难而进、开拓创新的能力。思维的发展与深化离不开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