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红岩山

  • 破环者
  • 黎安城
  • 2689字
  • 2024-09-18 10:38:24

窗外天边的鱼肚白正将墨蓝的天空渐渐推走。

周同坐在床沿,身影拉长在床上,半扇窗帘挡住了的光亮,笼罩了屋子的杂乱。

起身,出门。

穿过潮湿阴暗的巷子来到街口,走进一家面食店,自顾自坐下,朝着柜台一点头,似乎还带着微微笑意,而后朝门口坐着,看着街上的来来往往。

本在柜台后的小姑娘即刻朝身后的窗口说了几句,不一会儿从窗口端出一碗热气腾腾的面条,面条上扣着一个包子和一个荷包蛋,笑盈盈地朝他走来。

“狼哥~”她轻轻一声,将面碗放下,“生日快乐~”她嘿嘿一笑,快步进了厨房。接替她站在柜台后的,该是她的母亲。

身后高高架着的电视上播着余城新闻:

“近日,溪兴街道垃圾堆旁发现的一具无名男尸。经警方调查,证实该男子并非本地居民,死因系过量摄入毒品“海乐沙”致其内脏严重腐蚀致死,警方排除了他杀嫌疑。经过DNA比对及周边走访,警方成功确定了该男子的身份,并通知了其家属前来认领遗体。”

他一手抓着包子,一手挑起满满一筷子面条,吸溜一声,去了半碗,鼓囊囊的嘴嚼着。

“插播一则重要消息,最近本市警方通过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一起贩卖‘海乐沙’大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0人,缴获成品‘海乐沙’6582g,半成品365,855g,制造工具115件,据不完全统计,‘海乐沙’已造成本市本年度死亡人数超30人……”

待面碗见底,门口闪过黑色轿车,他一口将手里的包子塞嘴里,从兜里摸了什么东西放在桌上,径自起身出了面馆。

“狼哥~”小姑娘从厨房里匆匆出来,两手端着个小蛋糕。周同风一般的速度连个背影都没舍给她,小姑娘不禁撅了嘴。低头又见桌上的小盒子,放了手里的东西打开,是个铃兰手镯,那下挂的嘴角瞬间雨过天晴。她迫不及待的拿了镯子给身后的母亲展示,嘚瑟的晃了晃。她妈妈却没有半点笑容,瘪了瘪嘴叹了口气。小姑娘哼着小曲,乐呵呵的戴上了镯子。

周同回到小巷,跨上“塞恩”,带上头盔,抬脚绝尘而去。

塞恩屏幕上红点在快速移动,这车因离地穿行,所以除了水,什么样的地貌都如履平地,飞快而又平稳,他骑着赛恩穿梭在山林小道间,任由道旁草木的露水将他的衣裳沾湿,茂密又细长的树枝一茬又一茬不断拍打着他头盔,突然豁然开朗,一个窜身上了环湖公路一路前行……

天色已亮,天边透出些许的红霞微光,环湖公路蜿蜒向前,湖边芦苇茂盛成墙,仿佛东湖是天下奇珍,遮遮掩掩的不舍得让人看,远远望去一碧天浸没在无垠东湖,这条路,这片湖,早在十年前就因着那次“地震”已经人迹罕至,湖面的粼粼波光,透着无边的宁静。

稍稍转头便可看到远处红岩山上那高耸的灰色隔离墙,隔离墙形成了一个开放式穹顶,隔离墙后就是那红岩山石窟。

周围早已荒凉地连只飞鸟都没有。方才从他眼前飞过的黑色轿车就停在前方不远处湖边茂密的樟树下。

旁边就是曾经豪冠余城的栖碧山庄,十几年前一个姓余富豪买下了连着红岩山的一个小山地,让人挖平,又造了几所别墅,自己住一所,旁的都送出去了,从金碧辉煌到满目疮痍。被大自然重新接纳回收只需要一次地震和几年万物的野蛮生长。

栖碧山庄最核心的一幢前站了两个人。

就是这里!

周同下了车,指枪扣在指尖,贴着芦苇墙还有那一排樟树。撵步向前。

四周很安静,只有徐徐微风,他贴在樟树后一点点靠近,那两个人站着的地方压平了杂草,正抽着烟,眼神飘着,悠闲地聊着天。

“希哥也太过小心了,你说这鸟不拉屎的鬼地方有什么好守的。”

“鬼知道,想赚钱就听金先生和希哥的。”

“你说这金先生到底是什么人,金先生……哎~你见过他吗?”

另一人一耸肩歪嘴:“没人见过吧,不过无所谓,有钱挣就行,干我们这行的知道的越少,活的越久,重最紧要的是有钱收~”

发问的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而后有朝着身后那幢破碎建筑看了看:“要不,等会……”

“你别乱来!”他话还没说完就让另一个人一巴掌呼在了手臂上,“刚跟你说完就找死,要死你自己去死,我没这胆量!记不记得上次四眼怎么死的,只是不小心看到了希哥的表,出门就出了车祸,你觉得是他命不好还是别的?”

周同正聚精会神听着,肩上突然搭上了一只手。

“喂,你干嘛呢?”

他一惊,下意识一转身,拉过对方,按住她的嘴紧紧压着樟树,才发现是个小姑娘,正眨着闪亮的眼睛看着自己。

“谁!”两条傻狗看着傻,耳朵倒是惊人的好,听见动静就朝周同的方向奔来。

也许是被那俩看守一喊,分了神,小姑娘掰开周同的手,朝他丢了一声“跟我来!”自顾自一溜钻进了一旁的芦苇里。

毫秒间的思索,他也不知怎的就跟着小姑娘往里跑。

周同所在帮派名江河汇,头把交椅林东启,在江湖上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这个人什么都干,就是不碰毒。且对这东西似乎有着与生俱来的憎恨。

他们的地皮上也从来不会,也不敢有江河汇的人吃这碗饭,可就是这碗饭来钱最快,利之所趋,总有人会铤而走险,看着自己地皮上这门生意被其他帮派暗暗涌入,终于冒出了个“金先生”,冒天下之大不韪,在林东启的眼皮下做起了这门生意。

出来混图的不过就是酒色财,这门生意虽然刀口舔血但来钱最快,暗地里跟着干的人越来越多,最近,司徒南查出了那金先生在江河汇有个传话人,都叫他希哥,何时交易,何地交易,如何散货,都是这个希哥吩咐。帮里的人没有人见过“金先生”,也不知道他是谁。

身在江湖,首要制衡。林东启打算暗暗地把这件事解决,一方面他不能一瞬间失了太多兄弟,这样江河汇就会瞬间瓦解;另一方面,只要除掉“金先生”,那么所有的人自然知道是谁干的,届时再对着手底下的人点拨一番,这事儿就可以以最有效的方式解决。

他观察了一段时间,最可信,平日里最不冒尖的就是司徒南,决定把这事儿交给司徒南,司徒南很清楚,这事儿知道的人越少越好,一个能以一敌百的人悄默声的解决了最好,他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周同。

这十年,周同都是默默的看着场子,只有一次,司徒南接到消息,在来喜区中管着的一个酒吧有人贩卖海乐沙,周同熟悉来喜区便将他带上了,一群人到的时候,酒吧一片狼藉,灯光昏暗,杯碟满地。与杯碟一道躺着的还有江河汇的一些兄弟,有几个昏死过去了,有几个则蚊子般呻吟着,还没等司徒南反应,一个黑影窜了出来,却也是在同一时间被周同踹飞。

二人缠斗,所剩无几的台子被撞裂,可怖的吼叫,伴随着拳头到肉的闷哼。一道来的兄弟见状举起了枪,却被司徒南拦了下来。因为他明显看到了周同利落的一拳脚就将那形如丧尸的贩子打掉了半口牙,伴随着周同踢出残影的一扫腿,那人重重摔落地面,不过眨眼,一把刚刀已经稳稳的插入了贩子的心脏,他还在抽搐,周同却着急的搜着他的身。很快一大包白色胶囊被他攥在了手里。

也许是为了保护周同,他单人杀丧尸这事儿被司徒南压了下来,那包东西也一直被周同攥到了焚化炉前,他就这么看着熊熊烈火烧完、烧尽才放心离开,从此跟着司徒南的兄弟都知道野狼这号人物,见了面都喊一声狼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