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木之魂:中华传统建筑的中和人文精神
- 李永铭
- 523字
- 2024-08-19 17:34:59
四、中是中华民族的审美理想
审美是人认识、理解和评价外部事物的一种活动方式。与主体自身的宇宙观、道德观等密切相关。《国语》中提出了“和实生物”的命题。各种事物的生存、发展,正是构成事物的各要素高度“融和”的结果。而这种“融和”是以各要素的协调、平衡即“中”为前提和基础的。即由“中”致“和”。事物各要素“融和”的程度越高,事物的存续状态就越美好,就越能使主体得到愉悦。
《左传》载,晏子在论述“和”时曾谓“和如羹焉”。厨师做汤之所以要放入多种食材、佐料,目的正是在于“济其不及,以泄其过”。好喝的汤,是不同的食材、佐料由“中”致“和”的结果。同样道理,好听的音乐也是不同的乐声由“中”致“和”的结果。孔子在评论乐曲《韶》时曰:“尽美矣,又尽善也。”孔子认为乐曲《韶》的表现形式与思想内容高度和谐,故称“尽善尽美”。
孔子曰:“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质胜”则“文”不及,表现为粗野;“文胜”则“质”不及,表现为虚浮。“质”“文”高度协调、和谐,无过无不及,这才是完美的“君子”形象。
一般来说,审美有三种境界:一是“时中”之美,也可称和时之美;二是中和之美,也可称和谐之美;三是和而不同之美,各美其美,即美美与共,是最高理想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