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杰克
我不知道是怎么失去了你。我记得找了你那么久,手足无措,忙乱心慌……焦虑得快要发狂。后来我找到了你,万事大吉。只是我又再次将你失去了。我想不通是怎么回事。
你一定还记得这块平屋顶,现在我就坐在这外头,俯瞰眼前这座危险的城市。你应当记得,从屋顶望出去是一片晦暗景象。城市单调地延伸,中间没有插入一座公园,没有突起一座该死的塔楼。只有无穷无尽的砖和混凝土,绘出平淡无味的交叉影线;房后纵横交织的敝街陋巷延绵不绝,死气沉沉,狼藉一片。刚搬到这里时我很失望,彼时我尚未观赏到那般景致,它发生在篝火之夜[1]。
我尽情呼吸着寒冷的空气,聆听风吹动湿布发出的声响。当然,什么都看不见,但我知道刚有一只早起的鸟从身边飞过。我看到暮霭从储气塔背后扑面涌来。
那一晚,十一月五日,我爬上屋顶,望着廉价的焰火在我周围呼啸升腾。它们在我眼前炸开,我反向追踪着它们飞舞的路径,想一一找到它们发自哪座小花园或阳台,但实在分辨不清,太多了。于是我在那绚烂的红光金焰中间坐直,瞠目结舌地惊叹。这座褪色的灰色城市,多少天来一直不入我眼,此时竟喷吐出如此刚健的力量,纯粹而华丽的能量。
我立时入迷了,那番美景使我永生难忘。从卧室窗户望出去,后街死寂一片,但我的双眼再也不会被此蒙蔽了。它们很危险。仍旧很危险。
不过,现在的危险当然不同了。一切都变了。我心乱如麻,找到了你,又失去你,现在被困在这些人行道上方,没人能营救我。
我听到风里传来嘶嘶声和含混不清的轻语。它们栖息在附近,随着黑暗悄悄临近,它们开始躁动,逐渐苏醒。
你来看我的次数太少了。我新搬到沙稍大路的公寓房,楼下有彩票点、廉价五金店、杂货店。这套公寓便宜又热闹。我像个在泥地里打滚的猪,快活似神仙。我在当地印第安饭馆里吃饭,去上班,勉为其难地光顾狭小的独立书店,它的存书真是少得可怜。我们通电话,你甚至来过几次。跟你在一起的感觉总是很棒。
我知道自己从没去找过你。你住在该死的巴尼特。可我只是个凡人。
你之前到底在忙些什么呢?对一个如此亲密,爱得如此之深的人,我竟然会对他的生活知之甚少!你提着塑料袋飘荡到伦敦西北部,搪塞你到过的地方,支吾你下一步的去向,对你要见什么人、要做什么,都含糊其词。我仍不知道你哪来的钱挥霍在喜爱的书和音乐上。我仍不理解你和你相好的女人之间发生了什么事。
情爱对我俩的关系影响不大,我总是喜欢这一点。我们会花上一整天玩街机游戏,漫天胡侃,讨论这部或那部电影、漫画、唱片、书籍,直到你收拾停当准备离开之际,我们才提及各自遭受了怎样的心痛,又有多么令人心悦的完美新欢。
但你对我是随叫随到。哪怕几周没有说话,也只需要拨一个电话。
可现在不行了。我不敢再碰电话。很长一段时间里,连拨号音都听不见,只是偶尔爆出不规则的静电噪音,像是电话在搜索信号,或是在干扰别的信号。
上一次拾起听筒时,有什么东西的低语沿着电话线传到我耳朵里,用尊敬的语调问了我一个问题,说的是我听不懂的语言,全是嘶嘶声和齿音。我把电话小心地放下,再也没有拿起它。
于是我学会了来到屋顶上,端坐在火树银花之间欣赏美景,并回报以恰当的赞叹与梦呓。美景已逝,起了变化。变化的不是外形,它与向来的外表分毫不差,但内部被掏空,填入了新内容。那些黑暗的大道和从前一样壮丽,只是一切都变了。
从我的窗户看出去,房顶的高度遮断了楼下的沥青和铺路石:我看见对面房屋的屋顶、墙壁、瓦砾、吊斗,却看不见地面,我从没见着一个人从那些街道上走过。我眼中这片了无生气的全景图,溢满了潜在的能量。路上也许人山人海,也许在我看不见的地方,街上正在举办狂欢派对,或发生了交通事故,或有人打砸抢烧。我学会了从空虚中想象出充实,在篝火之夜,那是一番躁动欲出的凄凉。
而今,躁动已止,唯余凄凉。现在我看不见任何人,因为没有人在。路上没有人山人海,外面街道上根本没有狂欢派对,也不可能再举行。
当然,如果偶尔有人坚定而紧张地大步走过街道,比如说我离开屋子,大步流星地走上沙稍大路时,就一定绷紧了神经集中注意力。这种情况下,那人通常就能幸运地平安抵达废弃超市,找到食物,然后离开超市回家,就跟一直以来的我一样幸运。
但是,有时人们会掉入人行道上的断层线,伴随着绝望的嚎叫消失,而街道恢复空旷。有时人们会看到一座温馨小屋,闻到里面飘来诱人香味,便急切地一溜小跑进敞开的前门,随即消失。有时人们触到凶险树木上悬荡下来的闪光细丝,便被卷走。
这些都是我的想象。我不知道在这古怪的年月,人们是怎么失踪的,成千上万的人,几百万的人消失了。伦敦的主要街道,譬如我从家门口就能望到的大路上,就只有几个焦虑的人影——那人像个醉鬼,还有个表情茫然的警察,听着收音机里的叽里咕噜,还有人一丝不挂地坐在门口——每个人都躲避着别人的眼睛。
后街几近荒芜。
杰克,你在的地方是怎样?你是不是还在巴尼特?那儿人多吗?人们是不是都蜂拥往郊区去了?
我怀疑它没有沙稍这般危险。
再没有像沙稍这么危险的地方了。
我发现自己生活的地方就是荒原。
这里有它的一切,这里是中心,现在只有几个像我这样的傻瓜还住这儿,而且还在一个接一个地消失。好几天没见到灯芯绒男了,还有那个在面包房前扎帐篷,成天横眉冷眼的年轻人,也早已不在了。
我们不该待在这里。毕竟,我们得到过警告。
杀。烧。
为什么要留下呢?我可以前往相对安全的南方,往正中心前进。我去过那里,知道该怎么走。正午上路,把地图大全当护身符牢牢抓紧。我发誓它能保护我,它已成了我的魔法书。步行到大理石拱门[2]要花大约一个小时,整条路都是主干道。胜算还是挺大的。
我去过那里,走过麦达维尔,走过运河,这些日子里那些地方只剩残垣断壁。走过艾吉华路上的高塔,红色梁桁搭接而成的外墙突入天空,比平坦的屋顶高出了二十英尺。我曾听到那座高耸囚笼的地界里,传来什么东西轻行和响鼻的声音,偶尔可以瞥见亮锃锃的肌肉和油光水滑的皮毛,愤怒地摇撼着金属梁。
我想,是那些扑扇着翅膀的东西从空中往笼里丢食物。
只要走过去,我就能重享自由,走上牛津街,伦敦就那里还有些生气。我上次去那里是一个月前,他们把那里弄得还像个样子。开着几家商店,随手在纸片上涂画个女王,就可以堂而皇之地当作钞票使用,一切抢救出的、制造出的,或在清晨发现从天而降的商品,他们都卖。
当然,他们逃不掉,甩不开城市的变故,种种迹象俯拾皆是。
人们纷纷消失后,城市开始自己产生垃圾。建筑的裂缝间、废旧轿车下的黑暗空间里,一小团一小团的物质自我组织,形成油污的包装纸碎片、损坏的玩具、香烟盒,绷断连系在地面的纤细脐带,在街上胡乱飘游。甚至在牛津街,每天清晨也能看见一堆新的垃圾,每一件脏兮兮的新废品上,都标记着一个皱巴巴的微小肚脐。
即使在牛津街,报纸捆也会每天准时出现在书报摊前,风雨无阻:《每日电讯报》和《兰贝斯新闻》。它们是无声剧变后唯一幸存的报纸,每天照常生产,写作、刊发、投递,由看不见的一个或几个人,或是什么看不见的力量完成。
杰克,今天我曾爬下楼,到街对面取来我那份《每日电讯报》。头条是《本地民众流着口水嚎叫》。副标题:《珍珠、粪便、破碎的机器》。
但即使有这些异象,牛津街也是一个令人宽心的地方。在这里,人们起床上班,穿上看得出已穿了九个月的衣服,上午喝咖啡,决心忽略徒劳的无用功。那么,我何不继续在那里逗留?
我认为是高蒙帝国诱使我留在了这里,杰克。
我不能弃沙稍而去。这里还有我尚未找到的秘密。沙稍是新城的中心,而高蒙帝国又是沙稍的中心。
高蒙的设计受到了纽约帝国大厦的启发,真荒唐。它可算是个缩小版,但棱角和曲线不输原型的高贵冷峻,傲视四周低矮的砖泥伪装。在我儿时,它还是家电影院,我仍记得里面对称的双子楼梯,奢华的枝形吊灯、地毯、大理石拼线。
多间放映厅、辉煌的银幕、劣质的装修,这对一家电影院来说,实在是不敢恭维。高蒙修建的年代,电影还是个奇迹。它最初是一座教堂。
后来它停业了,变得破败不堪。然后重新开业,门廊里一排老虎机奏出的电声此起彼伏。外面,两块巨大的霓虹广告灯宣布了高蒙新的营业内容,五个字母,从上往下:BINGO。
得知发生了变故之后,我第一个想起的就是你。印象中,火车慢吞吞开进伦敦时,我没有醒。我最早的记忆是走下车厢时,傍晚凉意袭人,我心里发怵。
不是超感知觉,也不是第六感告诉我出了岔子。是我亲眼所见的景象。
如你想象,月台站满了人,但我从没见过人群这样移动。没有波潮,指示器板、售票窗口和小卖部之间也没有往返的人流。庞大人群中没有出现一块不规则图案。车站角落的蝴蝶振翼诱发不出台风效应或者风暴,激荡不起别处的一丝风声。混沌根源的秩序已然崩溃。
我心想着,炼狱看上去无非就这样。一间巨大的屋子里塞满空虚的灵魂,像原子运动般漫无目的地乱转,每个人都陷入绝望。
我看见一个守卫,他和别的所有人一样孤单。
出什么事了?我问他。他迷惑地摇摇头,不肯看我。出事了,他说。出事了……崩塌了……没一样东西运转正常……出了……故障……
他的描述很不精确。那不是他的错,是天启本身非常不准确。
我在火车上,就在闭上眼再睁开的当儿,某个组织规则失效了。
我喜欢在脑海里将变故具象化。我总是想象有一幢不可思议的庞大建筑,一座核心不稳定的精神发电站,向全世界排泄能量,让一切互相连通。我的想象中总有形态怪异的机械,螺母和齿轮过热,接触到某些临界物质……机械装置走走停停,齿轮卡塞,核心无声炸裂,剧毒的燃料向整座城市和郊外四散喷发。
博帕尔[3]的联合碳化物公司曾吐出猛烈的致命毒汁。切尔诺贝利的放射尘,是隐藏得更深的隐患,无处不在的恐怖。
而现在,沙稍也喷发出模糊的熵量。
我知道的,杰克,我知道,你忍不住要笑出来了,对吧?从一开始的威严,到后来的可怕,到最后的荒唐。这里的墙边没有高高堆叠的尸体,消失的伦敦居民几乎从未留下血迹。城市一天天土崩瓦解,杰克,沙稍是毁灭的震源。
我留下守卫一个人继续糊涂。
去找杰克,我想。
看到这里,你也许会自嘲地笑笑,但我发誓这一切都是真的。变故发生时,你就在城里,你亲眼见到了。仔细想想,杰克。我当时睡着了,在旅途中,既不在此处,也不在彼地。我不熟悉这座城市,从未来过这里,而你亲眼见证了它的诞生。
我在城里没有别人可依靠了。你可以当我的向导,或者至少带我和你一起失踪。
天空全无半点生气。它看上去像哑光的黑色剪纸,贴在高塔的剪影上方。所有和平鸽都不见了。那时我们不曾察觉,看不见的东西扑扇着翅膀突然出现,体形壮硕,如狼似虎,几个小时内就把空中的猎物一扫而光。
街灯仍亮着,和现在一样,但无论如何,黑暗里都没有什么值得深究的。我紧张地四处瞎逛,找到一个电话亭。它似乎不肯吞下我的钱,但好歹电话通了。
是你母亲接的。
喂,她说道,声音无精打采,迷惑不解。
我顿了太久太久。在这个新的时代,我还没熟练掌握新的礼节。我对社会规则本就不敏感,结结巴巴说不出话来,不知道是不是该谈论世界的变化。
请问杰克在吗?我终于说出口,还是这句,感觉好别扭。
他走了。她说,他不在家,今天早上出去买东西还没回来。
那时你弟弟接过电话,唐突地说起话来。他去了一家书店,他说,我知道,就是你们去过的那家。我谢过他,挂了电话。
那是你离开威尔斯登公园前,我们在地铁站右边找到的书店,位于公路斜坡突然变陡的地方。书很便宜,但分类混乱。我们被橱窗里无可挑剔的完美版《大角星之旅》吸引了过去,却见克尔凯郭尔和保罗·丹尼尔斯的著作并排陈列,令我们啼笑皆非。
如果让我选择,伦敦分崩离析的那一天去哪里,我会选择那个地区。那里的城市最引人注目的是天空,山巅周围是一片低矮的街道,声音可以逃逸到云端。沙稍,这个炸弹着地点,就在后街那脆薄的堡垒之上。也许那天早晨你有不祥的预感,杰克,大崩塌发生时你准备就绪,在完美的制高点等候。
外面屋顶上漆黑一片。天已经黑了一阵子,但在街灯折射来的光芒映照下,我勉强能写字,也许还有月光的作用。那些看不见的饿鬼在空中往复扑食,但我不害怕。
高蒙塔楼高高凌驾在毗邻的房屋和商铺之上,我能听到它们在塔楼内厮打、筑巢、求偶。就在刚才,也传来沉闷的拍翅声和碎裂声,现在到了夜里,还持续伴随着低沉的嗡嗡声。
我已经适应了那个声音。霓虹的低语。
高蒙帝国在荒废的狭窄人行道对面,射出明亮光辉朝我传递信息。
在那些飞翔的活物叽叽喳喳的杂声之上,在风中那些新生垃圾无时不在的低语之上,它召唤我近前。
我以前全都听过看过。我正把自己该死的大好青春耗费在这封信上。写完我就去看看,它要让我做什么。
我坐地铁去了威尔斯登。
现在我不敢想这件事,还是赶紧想想别的。我不该知道的。不管怎么说,早些天里那儿安全得多。
好几个月里,我数次潜入地铁站,亲自调查低语声传出的流言。我曾看见火车开过,所有窗户上都映出大声号叫的脸,倏忽而过,看不真切,有点像狗。我曾看见火车上闪耀着冰冷的光,长长的列车缓慢前行,空空荡荡,只有一个面如死灰的女人直直瞪着我的眼,去向鬼也不知道的地方。
它跟以前完全不一样了,失去了所有的喧嚣繁华。我记起,那里太冷太安静。我不确定火车上是否有司机,但它好歹把我运走了。我来到威尔斯登,走出车门来到露天车站,察觉到世界有什么异样。在夜的外壳之下,有什么神迹在极为缓慢地逐渐显现,从城市的各个毛孔渗出,缓缓吞噬我。
我踏上楼梯,走出这座地下城。
杰克,俄耳浦斯的回头并非愚蠢[4],神话都是造谣诬蔑。令他转头的,并不是突然间害怕她已不在,而是自头顶洒下的凶险的光明。要是阳间已不同从前会怎样?人非圣贤,当你所熟知的一切已然改变,回程路上总会想转身看着爱人的眼,渴望分担那一刻的恐惧。
我无人可回望,而我所知的一切俱已改变。推开门走上大街,是我所有过最勇敢的举动。
我站在高架铁路桥上,风扑面而来。铁轨深入峡谷,峡谷那优雅的曲线从桥下、从我脚下延伸向对面街道,直至很远很远。它的两旁是灌木丛生的陡峭河岸,低矮的树丛和野草在不依不饶地与碎石坡地较量。
四周几乎没有声音。我只能看见几颗孤星,感觉整个天空似乎在我头顶疾旋。
商店没亮灯,却没有关门。步入沉静的空气中,不觉松了一口气。
该死,我们出不去了,有人说。他的声音听起来很绝望。
书香扑鼻,我沿着书堆间的蜿蜒过道向收银台走去。在这朦胧的黑暗中,依稀能辨认出人形和影子。一个秃顶老人懒散地倚在收银台后的凳子上。
我不是来买东西的。我说,我在找人。接着我描述了你的长相。
看看周围吧,伙计。他说,人少得要命。你想从我这里打听什么?我没见过你朋友,谁都没见过。
我随即感到一股歇斯底里的冲动,我想跑到书店的每一个角落,把周围一堆堆的书丢出去,大声叫你的名字,看看你藏在哪儿。但我压抑住疯狂的想法,强作镇定和老人交谈,老人带着鄙夷而又怜悯的神色,对我叹了口气。
倒是有个人跟你说的挺像,一整天都在这儿进出游荡。上一次进来大概是两小时之前,他要是再来也该滚蛋了,我打烊了。
什么事会让你觉得不可思议?古怪的事,令人难以置信的巧合。
我很快明白了,城市的规则已然瓦解,常识已告无效,伦敦支离破碎,鲜血淋漓。我麻木不仁地接受一切,心中几乎没有一丝波澜。但当我走出书店,看见你等在那里,顿时惊喜交加,几乎有些眩晕。
你站在报刊亭的屋檐下,半边身子隐在阴影中,那剪影我不可能认错。
如果我曾停驻,那么你为我在此等待,是多么顺理成章,平淡无奇。当时我看见你,好似见证一个奇迹。
看到我,你可曾欣慰得战栗?
你可曾怀疑自己的双眼?
我曾独自在这里的房顶上,那些看不见的饿鬼在四周扑扇着翅膀,你不在身边。现在那情景似乎已难以记起。
我们相遇在书店正门前,黑暗从门楣上滴下。我紧拥住你。
老哥……我说。
嘿,你回答。
我们傻傻地站在那儿,好久没说话。
你明白出什么事了吗?我说。
你摇摇头,耸耸肩,张开双臂,笼统地指向周围的一切。
我不想回家。你说,我觉得家已经不在了。当时我就在这家书店,看着这本诡异的小书,突然感觉有什么很大的东西……溜走了。
我在火车上睡着了,醒来后,世界就成了这副样子。
现在出了什么事?
我以为你会告诉我答案呢。你们手里不是都发有……规则手册什么的吗?我觉得我是因为打瞌睡受了惩罚,所以才什么都不明白。
没有什么手册,伙计,你知道的,大群大群的人……我发誓,他们是凭空消失了。刚进书店的时候,我明明看到里面有四个人。再抬头看时,就只剩我和另外一个人了,外加店主。
他喜欢笑。我说,总是开开心心的。
对。
我们又静静地站了一会儿。
这就是世界走向末日的方式,你说。
没有爆炸声,我接过话,只是……
我们想了想。
……呼出最后一口长气?你说。
那时我告诉你,我准备回家,步行到沙稍,不远。跟我来吧,我说,留在我家。
你犹豫了。
傻呀,真傻,太傻了,我知道一定是我的错。我们一直为此争执,只是现在换上了世界的新语言。我总是怪你不怎么来看我,来了也不多待一会儿。换了以前,早在秋天还没来时,你就会用绝望的口气闹着要去什么地方,含糊其词地支吾说身负无法解释的要务,然后消失。可在这新的时代,那些借口都变得荒谬。你编造托词的精力被引流向了别处,融进城市。城市像嗷嗷待哺的婴儿般饥饿,它吸光你的焦虑,消化你那些尚在萌芽中的渴望,替你满足了它们。
至少陪我走到沙稍吧。我说,可以等到了那里之后,再商量接下来做什么。
行,当然了,伙计,我只想……
我看不出你想做什么。
你心不在焉的,视线总越过我的肩膀看着什么东西,这时我就迅速扫视周围,想看看有什么引起了你的兴趣。虽然夜和往常一样寂静,却总感觉周围有什么东西在嘈杂,我得时时回头看你,拉着你往前走,你总说行啊,行啊,伙计,稍等,我想仔细瞧瞧,接着就往路对面走,目不转睛地盯着什么我看不见的东西,我有些生气,手却不由自主地松开了,因为我听到铁路桥东头的山顶传来什么声音。
我听到马蹄的声音。
我的手依然向你伸出,但已触不到你了,我转头朝声音的方向望去,瞪着山顶。时间延伸开来。人行道上空的黑暗被划破,邪恶的隙缝逐渐被撑开,膨胀——山头上方出现了某种又长又细的锋利物体,它把夜晚割开一道利落的切口,从中探出一只戴着手套的拳头,紧握着那凶器。它是把剑,一把气派凛然的仪仗军刀。随剑跃出一人,那人戴着古怪的头盔,头上有长长的银刺装饰,一条白色羽尾飘扬在脑后。
他疯狂疾驰而来,但在他冲入视野的时候,我没有要赶紧避开的反应,而是仔仔细细将他打量了个遍,研究他的服饰、他的武器、他的脸,想辨认出他是谁。
他是当年在王宫外执岗的骑手之一……是不是叫皇家骑兵?头盔完美的锥尖上垂下一缕鬃缨,靴子亮可鉴人,马尥着蹶子。他们的沉着名扬四海。游客总爱拿他们取乐,盯着他们,模仿他们,抚摸他们坐骑的鼻子,他们仍不闪现一点人类的情感,不辱自身使命。
来人的头破山而出,我看见他的脸起了褶子,线条绘出勇士战吼的磅礴气势,好似一只进攻的狗在咆哮,那种愚蠢的勇武当年一定牢牢刻画在轻骑旅士兵的脸上。
他的火红上衣敞开着,像一团火焰摇曳在他周围。他脚踩马镫,抬胯伏身,左手紧握缰绳,右手高举,刀刃冷艳的寒光反射到我脸上。他的马跃入眼帘,白色皮肤下粗大的静脉鼓突,双眼乱转,像是患了斜眼疯病,森森的白牙后涎水涌出,马蹄践踏过威尔斯登铁路桥破败的柏油路面。
士兵大张着嘴,像是在呼吼临别誓词,却没有传出一点声音。他继续骑行,高举利剑,击败莫须有的敌人,策马奔向多利士山,行过日式餐馆、音像店、自行车行、吸尘器维修工。
士兵从我身边掠过,那么不合时宜,令人震惊,与世界格格不入。杰克,他策马行过我们中间,那么近,汗珠溅到了我身上。
我在脑海里勾勒出这幅场景:当剧变降临,执岗的他感应到万物秩序之变,知道他宣誓保护的女王已然薨逝或离位,他的风度在衰败的城市中毫无意义,他的训练已归荒谬无用,决心履行一回士兵的职责。我仿佛看见他脚跟踢动,发出嘧嗒声响,驱马跑过伦敦中央混沌的街道,解甲归田的境遇令他怒火横生,速度逐渐加快,他感到马儿惊逸于新居民区陌生的天空,索性松开辔头任其狂奔,直到它急如风驰电掣,方拔出武器,为证明自己的战斗力和战士身份,奔向伦敦西北部的平原,消失或湮灭。
我望着他经过,脑子发蒙,钦佩之情油然而生。
当我转过身,杰克,当然了,我转身时,你已不在。
我疯狂地寻找、呼唤,凄苦之状你尽可想象,端庄几乎荡然无存。我找了你很长时间,虽然在我抬头发现你不在时就已知道,我无法找到你了。
我最终回到了沙稍,走过高蒙帝国时,抬头看见那道霓虹的消息,花哨俗气,平庸乏味,令人背脊发麻。它还在传递那个消息,今晚,我想,在这么多个月之后,我终于打算勉强答应它的要求。
我不知道你去了哪里,你是怎么消失的。我不知道怎么会失去了你。长久以来我一直在寻找藏身之处,高蒙正门映出的消息不可能是巧合。不过,当然了,它也可能是误导,是取乐,是圈套。
可我等得好难受,你知道吗?成天胡思乱想也让我难受。那么,让我告诉你接下来的打算吧。我要写完这封信,马上写完,把它装进信封,写上你的名字,贴上邮票(不疼的),勇敢走上街——对,哪怕是在月黑风高之时——把它放进邮筒。
我不知道从此会发生什么。我根本不知道本地的规矩。它也许会被邮筒里的某种存在吞食,也许会被吐回给我,又或许会被复制一百份,粘贴到伦敦所有仓库的窗户上。但愿它能到达你手上。也许它会出现在你口袋里,或你家门前,不论你身在何处,只要你尚在世间,愿它找到你。
希望很渺茫,我承认。我当然承认这点。
可我拥有过你,又再度失去了你。我在记录你的足迹,还有我的。
因为,你瞧,杰克,我接下来要走上沙稍大路,走过那短短的路程前往高蒙帝国,我要再看一遍它的请求,它的命令,我想这一次我会听从。
高蒙帝国是航标,是灯塔,我们忽略了它的警告。它无动于衷地刺入云层,犹如城市的缔造者将根基植入岩石。它那乳白色的外墙污秽不堪,涂抹了上百个污迹,人类留下的、动物留下的、风雨留下的,以及其他各种各样的印渍。它那低矮而宽敞的方形塔楼里筑着巨大的巢窠,铺满破布、骨头、毛发,那些会飞的东西在里面叽叽喳喳,产卵孵化。城市已不同以往,高蒙帝国向四周产生自己的引力。我怀疑,现在所有指南针都指向它。我怀疑,在它那壮丽的入口,那些开阔楼梯的脚下,有什么东西在等候。高蒙帝国生发出肮脏的熵占领了伦敦。我怀疑,里面有许多引人入胜的东西。
我准备自投罗网。
那两扇巨大的桃红色招牌,昭示着高蒙已重生为低廉游戏的圣殿——它们也变化了,变得有选择性,对特定字母视若无睹,自那晚之后就不再完全亮起。现在两边都对首字母B不屑一顾。左边的招牌只亮起第二和第三个字母,右边只有第四个和第五个。两块招牌应和着轮流亮起熄灭,花里胡哨的光字传达出它的挑战。
I、N……
G、O……
I、N。
G、O、I、N。
G、O、I、N。
走进[5]。
好的,没问题,我会走进的。我要打扫干净屋子,邮出信件,站在那幢大厦面前,眯起眼睛,细看它守护着秘密的不再透明的玻璃窗,然后走进。
如果你正看着信,杰克,我并不诚心相信你在里面。我不再诚心相信了。我知道那不可能,但我不能无视它。为达到目的,我不惜千方百计。
该死,我太寂寞了。
我要登上那些精美的楼梯,如果能到那里的话。我要走过富丽堂皇的走廊,穿过蜿蜒的隧道,来到开阔宽广的大厅,我相信那里一定灯火辉煌。如果我能到那里的话。
也许我能找到你。或找到别的什么,或别的什么找到我。
此行不是回家,我很明确。
我要走进。城市分崩离析的途中,无须我陪伴在周围。我要列出它的秘密,投我自身所好,与城市无关,这挺不错。
我要走进。
很快就会见面了,但愿如此,杰克。但愿如此。
致以我所有的爱。
[1]每年11月5日是英国传统节日“盖伊·福克斯之夜”,也称“篝火之夜”。
[2]伦敦著名景点。
[3]印度中部城市,中央邦首府,1984年12月该市一美国农药厂毒气泄漏造成2500人死亡。
[4]俄耳浦斯是希腊神话中音乐与诗歌的发明者。他在妻子欧律狄克被毒蛇咬死后来到冥府,用琴声感动了冥后,冥后答应他带回妻子,但一路上不可回顾。欧律狄克的幽魂跟在他身后,行动悄无声息。快到地面时,俄耳浦斯不放心地回头察看,于是妻子重新坠入冥界。
[5]G、O、I、N四个字母构成词组go in,意为“走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