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全一章

这是一个有妖怪的世界。

我叫於,是个老渔民。二十三年前,我在长明滩上救过一尾人鱼,她说过要报我的恩情,但不想五年后我搭错船跑到外国去了,一直没有找到机会回来,就在那边定居下来,“不知她还记得我吗?”

我叫红冉,二十三年前还是一尾小鱼,因为贪玩被海浪冲上岸搁浅,奄奄一息之际,有个帅帅的人类救了我,我许诺他一定报他的恩,可十七年过去了,他还是没有出现,“不知道他还记得我吗?”

我叫琴,是於的主房。他每日最大的乐趣就是看海,听说他是从海的另一边来的,他一定很想家吧,你看他头发都想白了,我决心要帮助他老的慢一些,“老头!还不死去干活?你今天不吃饭是吧?!这个月房租没交完别想在碗里找到半粒米!”

我叫阿三,是琴家的二楼。他们每日的争吵就像公鸡打鸣一样准时,我每每在此刻醒来,推开杉木窗向他们问早安晚安午安,即使还没有到点,被骂了神经,我也依旧心情愉悦,然后踏着拖鞋上班去了。我晚上才会回来。

我叫瑚络,有人叫我胡姑娘,我不喜欢他这样叫,我是对街卖水果茶点的。每天我开摊一个小时左右,那个年轻人就会来光顾我的生意,他总是那么闲,即使只买一只苹果,也要和我唠上半天。听说他叫阿三。这个人不用上班嘛?

我叫木鸦,但我不是木头,我是鸦妖,因为知道每天早上可以从那个可爱的小姑娘桌子上捡到水果吃的才出现在这里。她是我唯一不希望倒闭的店,我知道她欢迎我,只是人类的欢迎方式我不太喜欢:荆条。

我叫东门京佐,也是一个旅客,同样住在这个欢迎任何外来者的小地方。我有自己的房子,我是个妖怪医生。我为妖怪治病,收取他们的酬金过日子,那只叫木鸦的鸟是我这里的常客。

我叫条治丸和东门京佐是两夫妻,他自己在本家住不下去了出走还把我也捎带到这异国他乡来。这日子真不是人过的,成天低声下气地侍弄妖怪,那些奇形怪状的家伙治和不治有什么区别?

我叫大民,是这片港湾地上铺的千千万万块地砖中的一块,是个石精,我因为就在东门医生家门口,所以很熟知这一家人。石精不会说话,不会动,但我身上伤了,我真希望请东门医生给我看一看,嗯,还是算了吧,东门医生他每天都很忙了,我又不会痛,还是不要给他添乱了。

我叫二民,是大民的弟弟。当年从同一块崖石上被刨下来,他先出生,我就成了他弟弟。尽管他都不知道自己有这么个弟弟,我都一直关心着这位大哥。最近他状态很差,裂缝爬了一身,我真担心他有一天会突然死掉,但我又只能担心着,在另一户人家的墙上望他,什么也做不了。

我叫瞿鑫,是个巫妖,僵尸精。但平日里我都装扮成人样,也有作息,和邻里打成一片,但不用担心,迟早有一天我会请所有的居民来家里做客,当然,在我的胃里。最近墙上那块石头不知怎的,好像不太安分,希望是我看错了吧,这石头没了,我不得被这房子压死?

我叫深冬,是个地精,罗斯港上最好的商人,我最喜欢在大街上闲逛,最讨厌在闲逛时碰见那个浑身酸臭的家伙——“我说,咋的?僵尸如今这是越发猖狂了。你为什么不清理干净再出来?”

我叫龙奔,是骑士队长,日常任务就是维护港内治安。我们十三人组成的巡逻小队,每天都会在这个点遇上这一灰一绿的两个人,他们从来不遵守我的规定,真可恶啊,所以我会提着剑盾上去把这两个人分开,带着队列从他们中间穿过去,不必多久,他们就会不得已分道扬镳。

我叫冯.利克,是这片港湾里的大船主,地头蛇。通关事宜被我大手独揽,所有对外贸易,要么并在我的船队下,要么就给我交重税,总之钱得进到我的口袋里就对了。每个礼拜我都要抽出七天参加征税活动,并且每天清晨我都会去庙宇里求拜一次伊莎,以祈求海航顺风顺水。今天会在路上碰见我的骑兵队长,“很好,年轻人!伊莎赐光于你,我的朋友。请继续你的工作吧!”

我叫伊莎,是这些人口中的海神,他们也不管我实际上并不存在,日日里给我上香续烛,他们真的相信我能保护他们吗?尤其是那个叫冯立克的流氓,还给我塑了像,老天,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长什么样子,他却比任何人都更信奉我,我真不理解!“给这石头上再多油,我也吃不了半点的好吧!”好吧,其实我不是海娘,我是鼠精啦。我是叫伊莎,那个人见到的“显灵”也是我干的。但这有什么关系?假如不送给我吃,那个人会拿去倒掉吧!我只是怕有一天被他们识破。

我叫谭潭镡,是个石匠,伊莎的像就是我雕的,样子参照了镇上有名的美人曲文柔。要不是她小我二十岁,我一定也会像镇上其他年轻人一样疯狂追求她的。大船主也喜欢她,我这还是能看出来的,要不是他家里那个母老虎,他一定会把曲文柔娶了当二房的。

我叫曲文柔,是个血妖,平日里靠夺人精魄为生,是个邪物。可我并不坏,我只攻击那些我讨厌的人。现在下一个是那个船主,他看起来很喜欢我的皮囊,但我不能太着急,要欲擒故纵,慢慢吊着他,让他天天想着我,等到时候想得失心疯,我再来收割他,他就反抗不了了。

我叫孟山,是个方士。我家隔壁那个是个血妖,她已经害死了好多人,可镇上的人全都浑然不知,我日日夜里坐在房顶上偷…啊不!侦查她房里的动静,可她纸窗虚掩着,什么都看不见,好伤心!我保护自己保护的很好,那个血妖也有一点惮我,一来二去以后,她对我有了戒备,我猜我是无缘体验被她用脚踩进土里当花肥的感觉…啊不!没有什么好体验的。我是怕那些红的骇人的花。

我叫苏格里亚士,是一个普通的住户,当然,还是个僧侣。我的职责便是打理伊莎庙宇的大小事,尔后在凌晨爬上老塔楼,撞响午夜的沉钟。

我叫尼布,是个渔民,同时苏格里亚士和於是朋友。冯.利克近年来讨租子越来越频繁了,渔夫们都在抱怨这日子没法过了,只有我和於两个人从来不干涉这些,除非到快要饿死的时候我们才会去找苏格里亚士骗吃骗喝。他和我们一样,都是看淡世俗的人,所有和我们很聊得来,从不会因为几口吃食而翻脸或是斤斤记较。今天我起了大早,看见於也从小巷里窜出来,我便知道今天将在“和尚”那里吃饭。

当然的咯,我们的镇上还有许多人,但不需再多赘言了,因为我们的圈子就到此结束。

我们三个在神像前打坐冥想,又搬出茶桌木凳,在院里坐谈,谈人生,谈天地,一切都是如此自然,往往在这个时候,我就会想起,也谈起那尾人鱼,她真的很美,那样甜美的面容,如果织了一张捕食的网,简直太可怕了。我往往说起我们的约定,他们便会笑,而后亦往往分享起自己的一些经历。就比如这个和尚吧,当个和尚还不静心,我们逼问他鼠精的问题,他总是用一些“空”啊“无”啊之类的话搪塞,依我看这和尚怕不是早起了凡心了,又在提起尼布那个离家出走的青梅,我们问他为什么当年不要人家?他往往把脸一横,“你们这样问可就不对了,依我的一切,只能和她走一段痛苦的后半生。相爱吗?相爱。但日日的柴米油盐迟早会把这份纯粹的感情磨得一点不剩,这样的爱不是束缚是什么?所以当年即使她不走,我也会走的,我们不能耽误对方一辈子。”我们笑他就是死鸭子嘴硬,人家刚走的那几年一声不吭玩消失的是谁?回来时那叫一个狼狈。问他,他还说是去历练了。你和街上的人说说看,谁会信?可不是我天天藏着装小女生擦小珍珠哦。

这样快乐的时光会一直持续到半夜。和尚一看月亮,道一声,“不好!”急急忙忙转上塔去。在我们笑声中,缓缓推着撞木。

咚,很闷的一响。

咚,渐响。

咚!这下全港都会听到。咚咚~于是时间的轴被卡住半分,我们欢笑着相互告别,回家准备迎接旧的一天到来。

是啊,这居然都还是我进港第二天的经历呢,却已经重复了整整十七年。起先我还会不适应,但日子久了也就逐渐适应了。我试过逃跑,逃过十五年,我累了,我不想再试了,所以我现在已经成功和这个港口融为一体,日日和他们聚着。同质化的聊天内容不断重复,但也许我们都是被困者,只是习惯了重复,以至于我们无法分清眼前人是否真实,也就不再谈重复之外的事情。

我真的很想念那位人鱼,她是我见过的最后一个活生生的人,只有通过想念她,我才能保持自我意识的清醒,也许某一天早上醒来,我就不再想她了也不一定。

“他现在在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