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怀朔少年

夜幕降临,时值八月的怀朔镇已是有些寒凉,一个驱赶着羊群的少年郎,正手忙脚乱的要把羊群赶入城内。

领头的守门士兵调笑道:“谢家小郎可是被谁家妇人迷住了,今日怎的回来这么晚?”

少年闻言脸一红,忙说道:“达奚大哥莫乱说,我只是贪玩了一些。”

那名被称为达奚大哥的士兵哈哈大笑:“哪天带汝到镇里的秋月馆去逛逛,好歹汝也快十六岁了,怎能连妇人的滋味都不知道!”

谢家小郎一听,也不再答话,只是赶羊的动作越发快了,脚步也迅速了许多,那位达奚大哥和十几名守城士兵看见少年郎窘迫的样子,愈发的开心,竟不约而同哈哈大笑。

谢家少年郎总算将羊群赶回了家中的羊圈,关好羊圈后,拍了拍身上的尘土,进了屋里。坐定后,一时间出了神,少年郎不禁想起了自己的身世。

少年郎名叫谢允,听一些叔父说,可能与南边的陈郡谢氏有一些联系,不过他本人不以为然,陈郡谢氏乃梁国数一数二的大族,就算以前有些关联,恐怕现在也早就一干二净了,他家是早年间迁到怀朔来的,已有三代,说是迁徙,其实谢允心里清楚,家里肯定是因获罪才发配到怀朔来的。

谢允父母在十年前被蠕蠕杀了,所以他算是个孤儿,为什么说算?他阿爷死的时候是怀朔参军,而且人缘颇为不错,谢父母死时谢允才不到六岁,谢允能顺利长大,得力于谢父诸位同僚的帮助。谢允现在对于父母的离去不是特别伤心,只是对他们充满了感激之情,因为他能有吃喝,全靠父亲的同僚接济,至于不是很伤心,是因为谢允心里藏着一个巨大的秘密。

真正的谢允在两年前生了一场大病,几乎死去,但是后来经过一位叔父的悉心照料,竟然得以好转。在众人欢喜之际,丝毫没有发现谢允好转过后的异样。

现在在谢允身体里的是一千五百年后的灵魂,巧合的是,他也叫谢允,江西人,是一位大学生,也是一名孤儿,靠着政府帮扶读完了大学,刚刚毕业的时候,屡次求职碰壁后,灰心丧气,正准备回出租屋改简历的时候,被车撞了,一阵天旋地转之后,不知过了多久,等到他醒来之后,就成为了一千五百多年前的谢允。

关于此事,谢允也思考了很久,最大的可能是真的有平行时空的存在,而自己被车撞后,灵魂莫名奇妙的进入了这个平行时空,但又感觉这样的想法有些天马行空……

来到这个世界之后,谢允颇为无奈,自己身处的时代竟然是北魏末期,马上就要天下大乱,而且还身处于天下大乱漩涡的中心-六镇中的怀朔镇。自己必然会卷入其中。在这个讲究出身的时代,自己无疑只能成为一个炮灰,想要不成为炮灰,只能锤炼自身,谢允默默想道。

一个人独坐了半天,恍神间肚子已经咕咕的叫了半天,孤身一人,谢允也懒得生火做饭,晚间准备吃两块胡饼,喝一点羊奶了事。正寻思间,不想敲门声想起,“谢小郎”“谢小郎”,听着唤人的声音,谢允就知道是高欢来了,打开门正准备把高欢,迎进去,不想高欢摆摆手说道:“阿弟可曾用饭?”。谢允刚想说已经吃过了,没想到肚子不争气的咕咕叫了起来,谢允一脸尴尬,高欢见状嘴角微翘,拉着谢允就往外走。

“阿爷想你了,让我把你邀来家中吃饭,你也是,阿父与吾都把你当做亲儿亲弟,可你非要单独住这里。”高欢说完一脸郁闷,谢允闻言一声苦笑:“叔父与阿兄的好意,我怎会不知,只是阿兄已经成亲,我住下恐怕多有不便。”

高欢听到谢允提及自己这个妻子,神情非常自得,显然对于自己这个妻子非常满意:“汝嫂岂是小气之人,我弟勿要多心。”两个人一边走,一边聊。高欢家住在西边,谢高两家说近不近,说远不远,路程大约需要一盏茶的时间。

第一次见到高欢是在两年前,谢允大病初愈之时,高欢带着妻子从平城回到怀朔老家,高欢骑着高头大马,身材挺拔,丰神俊朗,身着新衣,喜气洋洋,一副春风得意的样子。在镇上,领着新妇娄昭君招摇过市,一时风头无两,惹人艳羡。初见高欢时,谢允也非常激动,毕竟这可是南北朝历史上很有名的人物,甚至还开创了一个王朝,只见一个俊朗无比的青年走进了高家,谢允见着他,一时间竟说不话来,还是高欢走上前问道:“在平城时,就闻阿弟病重,可惜王事在身,无法回来探望,望吾弟勿要见怪。今看吾弟病愈,吾心甚慰。”说完,便引新妇过来见礼……

未几,到了高欢家门前,高家对于谢允来说,已经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了。进屋后,谢允就见到高树生坐在正屋等着自己,谢允忙走到跟前,拱手见礼:“侄儿见过叔父。”高树生微微一笑:“好好好,千瑀近来何如?”千瑀是谢允的字,谢允答道:“回叔父,侄儿近来放牧习武,身子愈发感觉倍健。”

“极好,极好,千瑀闲暇时,也要多读兵书战策,将来从军立下军功,吾也好为你谋一官身。”

“叔父的厚爱,侄儿万死也不敢忘记。”说罢,谢允从胡床上起身再向高树生行了一礼。

对于高树生,谢允是非常感激的,不光是高树生有厚恩于自己,对于高树生这个人,也非常佩服,早年高树生随今上远征柔然,立下军功,被封为镇远将军,但其不愿当官,赏赐也不要,所以高家其实也并不富裕,乃至于高欢要送到姐姐家抚养。在这个时代,不贪恋官位权势的人确是凤毛麟角。

高欢本坐在一旁,听到父亲的言语,却微微皱眉。儿时便被父亲送走寄养,现在听到父亲对一个子侄这么厚爱,心中难免有些嫉妒,不过高欢也没多说些什么。

不多时,娄昭君过来告知可以吃饭,高树生子侄三人便来到偏屋吃饭,高家一贯不富裕,不过自从娄昭君来之后,情况有所好转,每日也有羊肉可食,不过主餐仍以胡饼或者栗斗饭为主,太和年以后,六镇边民生活普遍不太好。

饭后,谢允与高树生、高欢父子两人闲聊了片刻,便要起身告辞。高树生留之不住,便让高欢送客。

谢允和高欢出了门,慢慢行走在街上,怀朔镇没有什么夜生活,毕竟点的起油灯的没几家边民,纵然有,也是各族豪强。街上只有几家酒肆和风月场所在营业。

萧瑟的秋风吹起,不禁让两人感到了一丝寒意,高欢着了皮衣,戴着风帽,而谢允只着了一件普通的衫衣。这时,高欢脱下皮衣,披在谢允的身上,谢允一愣,忙推辞道:“阿兄,真是折煞弟也,万勿如此,万勿如此。”

高欢道:“诶,你我两家虽是世交,但吾也算看着弟长大的,早已把汝当作亲兄弟,吾弟切勿推辞了。”

谢允闻言颇为感动,只好收下了这件皮衣。

“吾弟将来有何打算?”高欢问道。

谢允道:“从叔父所言,从军立下军功,谋得官身。”

高欢左右看了看周围,确定无人后,小声的对谢允说道:“吾弟所言差矣,我这两年做函使,来往洛阳与各军镇之间,洛阳富丽堂皇,贵人豪强们醉生梦死,而北边各军镇的军户却是生活困苦,怨声载道。吾观之,恐不久,会有变故发生啊。”

谢允吃了一惊,他虽然知道马上会爆发六镇大起义,但不知道具体时间,高欢却能凭借函使的身份,根据各地的民情推测出未来将有大变乱。谢允对高欢越发佩服了起来,高欢能在乱世中雄起,完全靠的是实力。

考虑了一会后,谢允说道:“若真有那么一天,弟必追随阿兄左右,供阿兄驱弛。”谢允准备抱住这个大腿,未来为自己谋个富贵荣华不在话下。

高欢闻言大喜,拍了拍谢允的肩头:“吾与弟,共富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