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喀斯喀特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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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上满是灰尘和血迹,鼻孔中透着极度恐惧的气息,这个时候,人的脑海里会时而闪现出记忆深处零碎的相关场景。戈登在荒郊野外过了半辈子,其中大部分时间都在为生存而挣扎。尽管如此,戈登还是不明白,正好在生死边缘挣扎的时候,模糊的记忆怎么会突然涌入他的脑海。

他在极干燥的草丛中喘了一会儿气,然后拼命向前缓慢爬行,希望找到避难之所。突然,他记起了什么东西,这东西就像他鼻子底下布满灰尘的石头一样清晰可见。刚刚记起的是几幅画面:一幅画面是很久以前的一个下午,外面下着雨,他在温暖又安全的大学图书馆里;另一幅画面是已经失落的世界,其中充满了书、音乐和关于哲学的、漫无边际的闲扯。他还记起了一本书中的文字。

他艰难地穿过坚忍不拔、不屈不挠的欧洲蕨,在这个过程中,他脑海里浮现出那段黑白相间的文字。尽管已遗忘了那个作者的名字,但他仍然非常清楚地记得那段话:

一息尚存,何谈“完”败……毁灭性灾难来临又何妨?意志坚定之人不惜代价、舍命一搏,定能化腐朽为神奇……

世界上最危险的人莫过于绝望之人。

戈登希望这位早已长眠地下的作家此刻能与他在一起,共同面对困境。他想知道,在这场大灾难中,这家伙能找到什么样的希望之光。

在拼命逃往这片茂密草丛的过程中,他已遍体鳞伤。他缓慢地爬行,尽量不发出声音。空中飘浮的灰尘几乎要惹得他打喷嚏的时候,他就会躺下一动不动,闭上眼睛。这个前进的过程既缓慢又痛苦,而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正爬向何方。

几分钟前,他还和当时独自远游的旅者没有两样,舒适安逸,行囊充盈。但此刻,戈登已经沦落到只能穿千疮百孔的衬衫、褪色牛仔裤和野营软皮平底鞋的地步了,而且,就连这点行头也很快会被荆棘抓挠得千丝万缕。

他的手臂和背上每多一处新的擦伤,随之而来的便是一阵剧痛。但是,在这个可怕又极干燥的丛林中,他别无选择,只能缓慢向前爬行,祈祷自己所开辟的蜿蜒小道不会把他带回到敌人(那些本可以易如反掌地取他性命的家伙)那里。

终于,当他觉得前路漫漫没有尽头的时候,前方出现了一个口子。草丛中有道细缝,可以看到下面是乱石铺成的斜坡。戈登最终扫除荆棘,翻过身来,仰头看了看朦胧的天空。他呼吸到了没有干燥腐臭味的空气,光这样就已经让他感激不尽了。

欢迎来到俄勒冈,他苦涩地回忆,觉得爱达荷州的情况很糟糕。

他举起一只手,想擦掉眼里的灰尘。

是我太老,根本做不成这事了吗?毕竟他现在已经三十多岁,超过了后大屠杀时期旅行者的平均寿命了。

主啊,保佑我重回家园吧。

他并不是在想明尼阿波利斯市[1]。如今那片草原已是地狱,十多年来,他一直想方设法逃离那里。不过,戈登觉得金窝银窝还不如自家的狗窝。

汉堡、热水澡、音乐……

……冰啤酒……

……友善的警察和邻居……戈登对这个世界早已不复存在的舒适生活分门别类。

傍晚,篝火旁,戈登小口啜饮着木果茶时,一帮强盗突然顺着戈登走过的小道冲他奔来,显然,这些满脸杀气的人一捉到戈登,就会立即杀了他。

他没等他们下手,就将滚烫的茶向一个大胡子强盗脸上泼去,随后迅速就近跃入了荆棘丛中。他们朝他逃跑的方向开了两枪,但仅此而已。或许对这些强盗而言,他还没有一发子弹值钱。再说,他们已经抢走了他所有的东西。

或者说他们可能是这样认为的。

戈登一直背靠着到处都是岩石的高处,直到确定斜坡下面的人看不到自己时,才小心翼翼地坐起来,勉强露出了一丝微笑。他将腰包从小树枝上拽过来,取出已半空的水壶,润了润喉咙,他渴得可真够呛。

祝你好运,偏执狂。他想。自“末日之战”以来,那条腰包从未离他超过三英尺[2]。这也是钻入荆棘丛前他唯一来得及带走的东西。

他从包内的枪套里取出点三八左轮手枪,尽管枪上有一层薄灰,但其深灰色的金属壳仍闪闪发光。戈登吹去短管手枪上的灰尘,仔细检查了一番。柔和的咔嚓声充分证明了另一个时代拥有出色技术和极高精准度。即使在杀人方面,原来的世界也能做得更好一些。

在杀人方面尤其如此。戈登提醒自己。下面的斜坡上传来了嘈杂的笑声。

他旅行的时候,通常只给手枪上四发子弹。而现在,他又从腰包里取出了两发珍贵的子弹,填进枪膛。在这种情况下,活过今天晚上都是奢望,更不用考虑“手枪的安全问题”了。

十六年来我一直在追逐一个梦想。先是进行了长期徒劳无功的斗争,阻止世界崩溃……接着苦苦挣扎挺过了“三年寒冬”……最后的十多年则是到处漂泊,躲避瘟疫和饥荒,与霍恩主义者和不计其数的野狗做斗争……这半辈子,我像黑暗时期到处流浪的吟游诗人一样,到处表演,混饭吃,让自己多活一天,以便寻找……

……某个地方……

戈登摇了摇头。他深知自己的梦想只是遥不可及的梦呓和幻想而已,在现实世界中根本无处立足。

……秩序尚存的地方……

此刻,他把那个梦想抛到了脑后。无论他一直在苦苦寻找什么,他的漫漫追寻之路似乎都会在这干燥寒冷、属于过往的俄勒冈东部地区的群山中终结。

从下面传来的声响中他可以判断,那些强盗正在打包战利品,准备离开。野草阻挡了戈登透过北美黄松林向下看的视线。但是过了一会儿,戈登就在自己的露营地方向看到了一个身穿褪色格子猎服的壮汉,他正朝东北下山的方向走去。

在那次极短的袭击中,戈登记下了一些模糊的画面,这个人的穿着与画面中那些人的穿着差不多。至少这些攻击他的人没有穿着部队留下来的迷彩服——那是霍恩生存主义者的标志。

他们肯定只是普通的山贼,宁愿到地狱里受煎熬的强盗。

如果是这样,那还有一线希望,他脑海里闪现的计划或许可以达到某种目的。

或许吧。

一个强盗将戈登不管什么天气都穿着的那件夹克围在了自己的腰上。他的右手拿着戈登从蒙大拿州一路带来的唧筒式猎枪。“快点!”那个大胡子的强盗朝后面的人喊道,“别得意了。带上所有东西,快走!”

戈登肯定,他就是老大。

又一个人进入了他的视线。此人个子较矮,穿得也更加破烂,背着一只布袋和一把破步枪,匆匆忙忙地赶过来。“你收获不小嘛!我们应该庆祝一番。詹姆斯,我们把这些东西拿回去后,我们能从你这儿拿走我们想要的东西吗?”这个小个子强盗蹦蹦跳跳的,像一只兴奋的小鸟,“示巴和女孩子们听到我们将那只‘小兔子’[3]逼入荆棘丛中,肯定会大发议论。我从来没看到有东西跑那么快!”他呵呵地笑了。

戈登身上本来就有伤,听到这番侮辱他的话后眉头紧锁。他所到之处几乎总是受到这样的待遇。尽管已经过了这么长时间,但到现在他还是没有适应后大屠杀时期的冷酷无情。他用一只眼睛透过灌木丛的缝隙观察着情况,深深地吸了口气,接着喊道:“我不会再装糊涂了,狗熊老兄!”愤怒之情使他的声音变得无比刺耳,超出了他自己的预期,但这也是情不自禁的。

那个壮汉笨拙地趴在地上,努力爬到就近的大树后面隐蔽起来。而那个瘦骨嶙峋的强盗则朝山上看了看。

“怎么回事……谁在上面?”

戈登稍微松了口气。他们的行为证明,这群狗娘养的并不是真正的生存主义者,当然也不是霍恩主义者。如果他们是霍恩主义者,他现在可能已经没命了。

其他强盗(戈登数了一下,一共五人)正带着战利品,匆忙往山下跑。而他们的老大从自己的隐蔽处发出了命令:“趴下!”那个瘦骨嶙峋的强盗似乎觉察到自己的位置已经暴露,于是立即与他的同伴会合,躲到了灌木丛的后面。

还有一个强盗脸色发黄,鬓角黑白相间,戴着一顶登山帽。与其他强盗不同的是,他并没有躲起来,而是向前走了几步,嘴里嚼着一根松针,若无其事地观察着草丛。

“你们怕什么?”他镇定地问道,“我们袭击他的时候,那个可怜的家伙已经差不多一无所有,只穿着一件内衣了。我们已经拿走了他的猎枪。让我们看看他想要什么。”

戈登一直埋着头。但他还是不由自主地注意到了那个男子缓慢做作的说话方式。他是唯一一个没留一点胡子的,戈登从自己所在的位置还能看出他穿的衣服也比其他人更干净整洁。

听到老大低沉含糊的吼叫声,那个泰然自若的强盗只是耸了耸肩,在一棵分叉的松树后面悠闲地走来走去,不能算是躲着。他朝山上喊道:“兔子先生,你在上面吗?如果你在上面,刚刚没有留下来请我们一起喝杯茶,我感到很遗憾。不过,鉴于詹姆斯和小沃利对待游客的惯用方式,我觉得你不招呼我们也不能怪你。”

戈登简直无法相信他以这种嘲笑的口吻与他开玩笑。他喊道:“我当时就是这么想的。谢谢你对我不那么热情好客的理解。随便问一下,我这是在和谁说话?”

那个高个的强盗开怀大笑起来,“和谁?呃,你还是一位语法学家!真是高兴极了。我已经好久没听到文化人的声音了。”他摘下登山帽,鞠了一个躬,“我叫罗杰·埃弗雷特·普蒂安,曾经是太平洋证券交易所的员工,现在是抢劫你的人。至于我的同伴……”

灌木丛发出了沙沙的响声。普蒂安听到了声音,最后耸了耸肩。他对戈登叫道:“哎,一般情况下,我会义无反顾地抓住机会,与你惺惺相惜地谈论一番;我敢肯定,你也与我一样渴望这样的交谈。遗憾的是,我们这一小群强盗的老大一定要我查出你要什么并处理好这件事。”

“所以,兔子先生,说说你的要求吧。我们洗耳恭听。”

戈登摇了摇头。这个家伙显然自以为很聪明,但他的幽默感实在不敢恭维,就算按照战后的标准来看也是如此。“我发现你们并没有带着我的所有东西。你们不可能已经决定只拿走你们需要的,然后留下足够的东西让我生存下去,对吧?”

下面的灌木丛传来了一阵大笑,接着其他人也笑了起来,笑声也更加刺耳。罗杰·埃弗雷特·普蒂安左顾右盼,举起了双手。他夸张地叹息了一声,似乎是要表明他至少听懂了戈登提问中的讽刺意味。

他又叹息了一声,“唉,我记得我向我的同伴提过这种可能性。比如,我们的女人可能觉得你的铝制帐篷支架和登山背物架有些用处,但是我认为我们应该把尼龙包和帐篷留给你,这对我们来说没什么用。”

“呃,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们已经这样做了。但我觉得沃利……呃,改变想法也不会满足你的要求。”

灌木丛那边再次传来了刺耳的笑声。戈登的身子突然委顿了下去。

“我的靴子呢?你们看上去都穿得够好的了。再说,你们当中有人刚好能够穿上那双靴子吗?你们可不可以把那双靴子留给我?还有我的夹克和手套?”

普蒂安咳嗽了一声说:“这个嘛,可以。它们对你来说很重要,没错吧?当然猎枪是没得谈的,除此之外,其他东西都可以商量。”

戈登吐了口痰。白痴,我当然知道,你就继续卖乖吧。

这群强盗的老大的声音再次响了起来,尽管他的声音穿过树丛有所减弱,但仍然可以听到。与此同时,耳畔还传来了哈哈的笑声。面带痛苦的表情,那位前股票经纪人叹息了一声,说:“我的老大想知道你拿什么来交换。当然我知道你已经一无所有。不过,我必须得这样问。”

其实,戈登还有几件他们可能想要的东西,比如随身携带的指南针和瑞士军刀。

但如果真的进行交易,活着出去的概率有多大呢?很显然,这群狗娘养的只是在玩弄他们的猎物而已。

戈登的心里充满了怒气,尤其对普蒂安的假慈悲感到愤怒。世界崩溃后,无数曾受过教育的人变成了既冷酷无情又彬彬有礼的毒蛇。在他看来,这些人要比迫于身处野蛮时期而妥协的人可鄙得多。

他喊道:“在我看来,你不需要这双靴子!你其实也不需要我的夹克、牙刷和笔记本。还有,这块区域没有辐射,你拿我的盖革计数器[4]干什么?我没有那么蠢,所以也没打算拿回我的猎枪,但是没有其他一些东西,我会死的。你们这群该死的家伙!”

他的诅咒声似乎沿着长长的山坡传到了山下,随后安静了好一会儿。后来灌木丛发出沙沙的声响,那个身材魁梧的强盗老大站了起来。他不屑地朝斜坡上吐了一口痰,冲其他人打了个响指:“他没有枪。”然后,他眯缝起眼睛向戈登所在的大体方向示意了一下。

“小兔子,快跑。快跑,要不然我们剥了你的皮,把你当晚饭吃!”他举起戈登的猎枪,转过身来,漫不经心地沿着下山的路走了。其他人跟在他后面,还在哈哈大笑。

普蒂安朝山坡耸了耸肩并面带讽刺地微笑了一下,接着收拾好自己的战利品,跟着他的同伴走了。他们消失在一条狭窄森林小道的拐弯处。接下来的几分钟里,戈登依旧可以听到欢快的口哨声逐渐远去。

你这蠢货!戈登暗骂自己。不该和那些强盗废话的。这年头人人都以性命相搏,除了无能之辈,所有人都更倾向于用拳头说话。而他呢?居然还想和对方做交易。从那些话被驳回的瞬间起,这些土匪就认定了他不过是个无能的软蛋。

当然戈登本可以用他的点三八左轮手枪开一枪,浪费一颗宝贵的子弹,证明自己并不是完全无法构成威胁。但这样的话,他们会再次把他当回事……

那么为什么我不这样做呢?是太害怕了吗?

或许吧。一旦暴露,我今晚很可能就没命了,但现在还有几个小时,所以那威胁似乎还很遥远,与五个持枪的暴徒相比,并不那么令人害怕,来得也没那么快。

他用右手的拳头猛击左手手掌。

戈登,不管了。在今晚冻死前,你还能自我安慰一下。不过,你终究是个大傻瓜,可能熬不过今天了。

他艰难地爬起来,开始缓慢又谨慎地沿着斜坡向下移动。尽管戈登还不太愿意承认,但他越来越确定,逃过这一劫只有一个办法,虽然这个办法的可行性也很低。

戈登逃出灌木丛后,就马上一拐一拐地走到了流水潺潺的小溪边上,洗了一把脸,还清洗了一下身上最严重的伤口。他将浸满汗水的棕色头发丝从自己的眼睛里撩了出来。擦伤处痛得要死,但伤口的严重程度看起来还不足以让他把装在细管中的珍贵碘酒从腰包里掏出。

水壶装满水后,他思考了起来。

除了他的手枪、破破烂烂的衣服、小折刀和指南针外,腰包中还有套小型捕鱼工具。如果他能成功地翻过这些山,到达一片不错的水域,捕鱼工具搞不好能派上用场。

当然还有点三八的十发子弹——工业文明留下的小玩意儿,令人愉快。

记得当初暴乱和大饥荒期间,似乎能够源源不断供应的一样东西就是弹药。如果美国储存和分配的食物相当于其民众储存子弹数量的一半,那该多好……

戈登小心翼翼赶往自己刚刚逃离的露营地,凹凸不平的石头硌着他抽搐的左脚。显然,这双破烂软皮平底鞋走不了多少路了。面对山中寒冷的秋夜,破烂的衣服也根本无法御寒,就像面对铁石心肠的强盗,苦苦哀求无济于事一样。

约莫一小时前,他开辟了一小块地并在那里露营。此刻这里已经一片狼藉,破坏情况比他最坏的设想还要糟糕。

帐篷变成了一堆尼龙碎片,睡袋变成了散落在地上的小堆鹅绒。戈登发现唯一完好无缺的是那把瘦长的弓。弓身由树枝制成,而用鹿的肠子做弓弦则纯粹源自他的突发奇想。

或许他们认为这是根拐杖吧。你这蠢货!最后一家生产弓箭的工厂十六年前已经化为灰烬,抢劫戈登的人完全忽视了弹药最终耗尽时弓箭的潜在价值。

他用这把弓拨动这堆废弃物,寻找其他可以挽救的东西。

我简直无法相信。他们拿走了我的日记!那位道貌岸然的普蒂安可能想在下雪期间好好地研究一番,在美洲豹和秃鹰将我的骨头一扫而空的时候,偷偷地嘲笑我的冒险之旅和我的天真。

当然,所有食物都没了:牛肉干、一袋米(在爱达荷州的一个小乡村中,他唱了几首歌又讲了几个故事才换来的)、一点儿冰糖(他在一台遭到抢劫的自动贩卖机的最深处找到的)。

戈登从尘土中拨出他那支面目全非的牙刷时想,没有冰糖也无妨。

他们到底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三年的寒冬”快结束的时候——他所在的那个排剩下的战士还在为一个政府努力地守护明尼苏达州韦恩市的大豆仓库,而他们已经有几个月没有与这个政府联系了——他的五名战友在肆虐的口腔病灶感染中身亡。这样的死并不光彩,没有人知道到底是细菌武器,还是饥寒交迫和糟糕的卫生保健条件造成的。戈登只知道,他现在满脑子想的就是自己的牙齿一颗颗烂掉的情形,这是他打心眼儿害怕的一件事。

他将那支小牙刷拨弄到一边的时候想,这群狗娘养的。他最后踢了一下这堆垃圾。这里没剩下什么能让他心情平复的东西。

你是在拖延时间。快,马上行动起来。

戈登开始缓慢移动,但很快进入了状态,尽可能快速、悄无声息地沿着向下的足迹移动,穿越极其干燥的森林以争取时间。

那个身材魁梧、无法无天的老大已经郑重声明过,要是他们再次相遇,将吃了他。前段时间,吃人现象相当普遍,这些山里人可能非常喜欢吃人肉。不过,他会向他们证明,一个一无所有的人也是不容小视的。

他们留下的痕迹在半英里[5]内清晰可见:其中两条痕迹是鹿皮的软边儿鞋留下的,第三条痕迹是战前伐柏拉姆牌登山橡胶靴鞋底留下的。他们在拖拖拉拉地行进,想赶上他们的话,根本不是问题。

然而,这并不是他的计划。戈登试图回想今天早上爬上山的那条路。

那条路向东南方向回旋,通向下面荒芜的山谷,接着是沿着山的东面向北蜿蜒,整条路是下行的。

但如果我避开主道,走捷径,穿越较高的斜坡,会怎么样呢?那我或许可以在天黑之前打他们个措手不及……在他们幸灾乐祸、毫无防备的时候。

如果有捷径的话……

强盗们走的这条路逐渐朝山下的东北方向——也就是长长的山脉背阴处——蜿蜒,通到俄勒冈州和爱达荷州东部的沙漠区。昨天或者在今天早上,戈登肯定穿过了强盗们的关卡,接着他们一路跟踪他,直到他露营。这些强盗的窝点肯定在这条路附近的某个地方。

尽管戈登走路一瘸一拐的,但他还能悄无声息地快速行进,这是较之靴子、野营软皮平底鞋唯一的好处。过了一会儿,他听到下方传来了一些微弱的声音。

是强盗。那些人聚在一起有说有笑,听着让他痛苦。

这并不是因为他们在嘲笑他。残酷无情已经成为当今生活的一部分,如果戈登不认可这点的话,他至少也要承认,在如今这个野蛮的世界里,自己还是二十世纪的一个怪胎。

但这些声音让他想起了其他的笑声,那些共患难的人所讲的冷笑话。

德鲁·西姆斯是一位医学预科生,脸上长着雀斑,咧嘴笑的时候很自然,擅长下国际象棋和打扑克。霍恩主义者攻占韦恩市并烧毁仓库的时候,抓住了他。

泰尼·凯勒曾两次救过我的命,战争中患上的腮腺炎令他痛苦不堪,他临死的时候只想让我给他读故事听。

还有他们这组人的领导范中尉,他有一半越南人的血统。戈登从来不知道这位中尉将自己的部分军饷分给了他的手下,后来知道的时候已经太晚了。最终他只要求裹着美国国旗下葬。

戈登一个人生活太久了。他想念有这样的人陪伴,这份思念之情几乎与幻想有女人陪伴差不多。

他看着左边的灌木丛,来到了一个出口,这里似乎有一条倾斜的小路——或许是一条捷径——通往山的北面。他离开原来的小路,开辟自己道路的时候,干燥的灌木丛发出了噼里啪啦的声音。戈登觉得自己记起来了一个完美的伏击地点:一块又高又大的马蹄形石头下方,有条U字形的道路。狙击手可以在比露出地面的岩石高一点的地方找个位置,让所有在这条U字形道路上行走的人都处在狙击范围之内。

我能先到那里就好了……

他可能出其不意地瞄准他们,迫使他们和他谈判。这就是一无所有的人的优势。任何明智的强盗都会选择活命,再去抢劫其他人。他必须相信,可以用他们这群强盗中一两个人的命换取靴子、夹克和一些食物。

戈登希望自己不用杀人。

求求你,成熟起来吧!在接下来的几个小时,面对最邪恶的敌人,他可能会像以往一样迟疑不定。就这一次,残忍一点吧!

他沿着山坡抄小路,渐渐听不到路上的声音了。好几次,他必须绕过凹凸不平的山沟和难以穿过的可恶荆棘丛。戈登一心一意寻找着通往怪石嶙峋的伏击点的最快路径。

我走得够远了吗?

他继续不安地行进。根据模糊的记忆,他脑海里的U形道路应该沿着山的东面向北蜿蜒走很长一段路才能到。

沿着附近也许是猎户留下的狭窄小径,他在松树林中匆忙穿行,时不时停下来查看指南针。他面临困境。要想抓住对手,他必须待在比他们高的地方。然而,如果他待的地方过高,他又可能在不知不觉中错过目标。

夜幕马上要降临了。

他慢跑到一块小空地上,一群野生的火鸡纷纷散开。当然,野生动物回归可能与人口减少有些关系,但还有一个原因:他来到了一个水源较充足的乡村,水源要比爱达荷州的旱地充足一些。如果他在这里生活的时间足够长,有时间练习,那么他的弓箭可能会很有用。

他开始沿着下坡路走,隐隐觉得有些担心。按说再往下走一会儿就能看到主道,但若是那条路转了几个弯,那就不妙了。他很可能已经朝北走得太远了。

终于,戈登意识到狩猎小道一路向西延伸。看来紧接着又要爬坡了,再然后应该会到达一条笼罩在暮色雾气中的山间峡谷。

他停下来喘了一会儿气,以确定自己的位置。或许这条路也能穿过寒冷、半干旱的喀斯喀特岭[6],最终通往威拉米特河谷[7]和太平洋。他没有地图,但他知道,沿着那个方向最多走两周就可以到一个有水喝的地方,可以找到住处、捕鱼的小溪以及打猎的地方,可能还有……

可能还有一些人正试图让这个世界再次恢复正常。阳光穿过无际的云朵照下来,看上去像一圈光环,就像他遥远记忆中城市上空夜晚的光晕,也仿佛是引导着他从中西部一路追寻至此的期望。这个梦想——他知道毫无希望——始终萦绕着他。

戈登摇了摇头。可以肯定的是,喀斯喀特岭上会有积雪、美洲豹和饥荒。他无法改变计划。如果他想活命的话,就不能改变计划。

他努力沿着山坡向下开道,但是那条狭窄的捕猎小道不断迫使他向北和向西行进。他肯定错过了那条“U”形道路,被茂密干燥的矮树丛引入了歧途。

戈登沮丧不已,差点忽视了外界的声响。但是随后他突然停了下来,支起耳朵倾听。

难道这些声音?

前方的森林中有一座很陡的山谷。他快速向那座山谷走去,直到看到那座山以及其他一些相连的山。这些山被浓密的云雾所笼罩,只能看出轮廓。西侧的高处呈琥珀色,在太阳照不到的地方呈深紫色。

声音好像来自下方、东部。没错,确实有声音。戈登搜寻了一番,在山的一侧发现了一条蜿蜒的小径。而远处,一些彩色的东西正缓慢向上移动,穿过森林。

那群强盗!但是为什么他们要再次上山呢?他们不可能,除非……

除非戈登向北远远地偏离了他一天前选择的道路。他肯定彻底错过了伏击地点,走到了一条支路的上方。这群强盗正爬向一个岔口,戈登昨天没有注意到这个岔口,岔口有两条路,强盗和戈登正好选择了两条不同的路。

这肯定是通往他们基地的路。

戈登抬头看了一眼那座山。没错,要是在山的西面,在鲜有人行走的道路附近的路肩上,有一个小山洞就非常合适。这样的山洞既可以防守,也很难被人发现。

戈登会心地笑了一下,也开始向西行进。伏击已经不可能了,但是如果他抓紧时间的话,可以直捣黄龙,占领强盗们的老巢,或许可以有几分钟偷取他所需的食物、衣服以及其他一些可以随身携带的东西。

可如果老巢那里有人该怎么办呢?

这个嘛,他或许可以把他们的女人当作人质,借此努力与他们讨价还价达成协议。

真不错,这样做好多了。就像拿着个定时炸弹的人打败了携带烈性炸药慢慢跑来的人。

但坦白地说,他很讨厌做这些选择。

他开始奔跑,在狭窄的狩猎小径上迅速前进,遇到横生的树枝就低头而过,遭遇干枯的树桩则绕道而行。戈登感到自己的精力无限。现在他坚定了信念,往常的所有自我怀疑都无法阻碍他了。他斗志昂扬,大步前进,不假思索地挤开小灌木丛。纵身一跃跳过拦在前方的一段腐烂不堪的树干……

这一跳降落的时候,有东西刺穿了那双薄薄的软皮平底鞋,他感到左腿一阵剧痛向上蔓延,身体倒在了干涸河床的溪石上,而且脸最先落地。

戈登捂着伤口翻了个身。透过湿润、对焦模糊的双眼,他发现自己被一条环状的生锈粗钢丝绳绊倒了,这条钢丝绳无疑是战前某次伐木工作的遗物,颇有些时日。

尽管腿在疼痛中抽搐,他的脑子却异常清醒。

上次打破伤风疫苗还是在十八年前,真棒。

但他这次不会受到感染,这条钢丝并没有割伤他,只是把他绊倒在地。不过这也够糟的。他抱着自己的大腿,紧咬下唇,想要缓解抽筋的剧痛。

疼痛渐渐缓解,于是他拖着身子慢慢地走向那棵被砍倒的树,小心翼翼地支起身子坐到树桩上。他紧咬牙关,倒吸着冷气,而一阵阵的疼痛亦慢慢消退。

但与此同时,他能够听到下方不远处的强盗们走过的声音。唯一的优势也失去了。

直捣黄龙,抄他们老巢的伟大计划落空了。他倾听着他们向上前行逐渐消失的声音。

最后,戈登把弓当作手杖,努力让自己站了起来。他把重量慢慢地压在左腿上,尽管左腿还有点颤抖,但好歹能支撑住自己。

要是在十年前,这样摔倒后我会马上起身逃走,根本犯不上折腾。面对现实吧!戈登,你已经大不如前,年老体衰了。这年头,三十四岁相当于耄耋老人。

现在不会有伏击了。他甚至无法追击那些强盗,更别说一路奔到山里的伏击点了。在一个没有月光的夜晚,追踪强盗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

抽筋慢慢好了,于是他走了几步。很快,不用太依靠临时的手杖,他也可以行走了。

好多了,但是他能到哪里去呢?或许趁天还没有完全变黑,他应该去找个山洞和一堆松针,反正是去找一些能够让他先度过这个夜晚的东西。

寒意越来越浓,戈登看着夜幕降临到荒芜的谷底,附近大山的每面山坡都暗了下来,融化在一起。夕阳的红色光芒穿过积雪山峰中的细缝,照在他左侧。

他面朝着北方,还没有什么力气赶路。在这条狭窄小道的另一侧有一片起伏的绿色森林,此时他突然看到有一道亮光掠过,在这片绿色的映衬下格外显眼。戈登设法不让那只一触地就痛的脚用力,就这样向前走了几步。他的眉头紧锁。

森林大火烧掉了喀斯喀特岭大片干燥的森林,但这座山的茂密森林并没有遭殃。没错,路那边有东西像镜子一样能够反射阳光。从山势来看,他觉得这种反射现象只有处于这个位置才可能在傍晚的暮光中看到。

所以说他猜错了。那些强盗的老巢并没有设在西面道路上方的山洞中,而要近得多。运气真好。

这么说你是在给我提示?现在?他怒斥上苍。还要给我提供救命稻草,难道我现在遇到的麻烦还不够多吗?

希望会令人沉迷。希望已经促使他向西走了半辈子那么久。过了一会儿,戈登发现自己还是不想放弃,他头脑中已经在制订新计划的大概内容了。

他可以试试抢劫满是武装人员的小屋吗?可以出其不意地破门而入,一只手拿着手枪叫他们待在原地别动,同时用另一手将那些人绑在一起!

为什么不这样做呢?他们可能喝得烂醉如泥。但在绝望之中,我试一试又何妨。他能抓到人质吗?这个嘛,对他们来说,一只奶山羊也要比他的靴子宝贵得多!要是抓到一个女人应该可以换取更多的东西。

这是个馊主意。能否成功要取决于强盗头子能不能理性行事。那个狗娘养的能意识到人在绝望之中可以做出些什么,能让他带着他需要的东西离开吗?

戈登知道,自尊心使人愚蠢。至少大多数情况下如此。万一到时候被他们追赶,我就完蛋了。现在,我跑得都没只獾快呢。

他看了看道路上的反光,觉得自己实在没有什么选择。

他一开始就走得很慢,现在腿还在痛,差不多每走一百英尺,他就必须停下来仔细察看交错杂乱的痕迹,找出敌人留下的足迹。他还发现自己在考虑阴暗处可否作为潜在的伏击点,但他最终放弃了这么做。这些人不是霍恩主义者,实际上是群草包。戈登心想,如果他们有岗哨的话,也应该位于老巢附近。

日光渐隐,碎石路面上已经看不到什么足迹了。但戈登知道自己在奔向何方。反光也已消失,但山脊另一侧的峡谷呈现出了黑色的V字形轮廓,两边都是树木。他选了一条可能正确的路,匆忙赶路。天色迅速变暗。一股潮湿而寒冷的微风,拂过云雾萦绕的山峰。戈登一瘸一拐地走过干涸的河床,拄着手杖爬上一段之字形道路。随后,当他觉得自己离目标不到四分之一英里的时候,前面突然没路了。

他举着前臂,保护着自己的脸,试图悄无声息地穿过干燥的矮树丛。他一直很想打喷嚏,但为了不吸入飘浮在空气中的尘埃,他控制住自己,不让喷嚏打出来。

夜晚寒冷的雾气正在往山下飘。地上很快结了层霜,发出闪烁的微光。戈登在颤抖,但与其说是因为寒冷,还不如说是因为紧张不安。他知道自己正在接近目标。他即将邂逅死神。

年轻的时候,他在历史书和小说中读到过英雄。书中几乎所有英雄要行动的时候,似乎都能把自己的担忧、困惑和不安放到一边,轻装上阵,在即将开始行动的时候犹是如此。但是戈登做不到。相反,他满脑子都是胡思乱想,而且越想越多,还记起了许多令他抱憾终生的事,脑子一片混乱。

他并不是对自己必须要做的事情存有疑虑。以他信奉的道德准则来看,这样做是正确的。要生存就必须这样做。不管怎么说,他要是活不了,可以拉几个狗娘养的东西陪葬,这样至少下一个路人路过这些山的时候可以安全一点儿。

不过,离发生冲突的那一刻越近,他就越觉得自己不想沦落到那种地步。他并不想杀人。

他曾与范中尉带领的小队并肩而战,维护已不复存在的和平,保卫国家的部分地区,尽管如此,他还是不想杀人。

后来,他成了游方歌者四处奔走,时不时出卖体力以求生存。选择这种生活的部分原因在于,他希望自己在某个地方找到光明。

有些社区在那场战争中幸存了下来,据说,其中一部分社区会收留外人,让他们成为社区的新成员。当然,女人通常非常受欢迎,但有些社区也收留男人,愿意让他们成为社区新成员。不过通常是很难的。男人要想成为社区的新成员必须决斗,想坐在社区的议事桌上,就必须杀人或者剥下一张该社区宿敌的头皮以证明自己的能力。在平原和洛基山脉上,真正的霍恩主义者寥寥无几。戈登遇到过许多幸存者们建立的居民区,可是要想加入他们,必须满足他们的要求,而戈登却无法做到。

此刻,他冷静地数着子弹,意识到如果自己百发百中的话,可能足以击毙所有强盗。

又一处稀疏的浆果丛阻挡了他的去路。浆果丛中没有浆果,到处都是刺。这次,戈登沿着边缘走,在黑暗中小心翼翼地摸索。他有很好的方向感,这是十四年四处游走日积月累的结果。

他移动的时候没有发出声音,小心翼翼地控制着自己的一举一动。

总的来说,像他这样的人能够活到现在简直是奇迹。所有他认识或仰慕的人都已经不在人世,那些人怀揣的希望也随之破灭。他十八岁的时候,温情脉脉的世界就已经四分五裂。很久之后,他才渐渐意识到,自己始终保持的乐观精神不过是一种极度愚蠢的表现。

如今谁不疯狂呢?

他自问自答道,没错,不过现在多疑和沮丧是适应现实的表现,处处往好的方面想只能说愚蠢至极。

戈登在一个彩色的小东西面前停了下来。他朝荆棘丛仔细看了看,大约在一码[8]内,有一丛单独的蓝莓,显然没被山中的黑熊发现。薄雾让戈登的嗅觉更加灵敏,他能从空气中闻到秋季特有的霉味。

他不顾扎人的刺,伸手抓了一把黏糊糊的蓝莓回来。那种野生的蓝莓吃起来酸酸甜甜的,就像生活,有苦也有甜。

暮光差不多消失了,几颗暗淡的星星在昏暗的天空中眨眼。寒冷的微风吹起他破烂的衬衣,提醒戈登现在是时候采取行动了。继续等下去,他的手就会发僵,连扳机都扣不动。

他绕过那片荆棘丛,擦了一下裤子上黏糊糊的东西。在那儿,他突然看到差不多一百英尺之外,有块大方玻璃窗在昏暗中闪闪发光。

戈登迅速退回,躲回了荆棘丛。他拿出左轮手枪,用左手握住右手手腕,直到呼吸平稳。接着他检查了左轮手枪的机械装置。手枪发出的咔嗒声很轻柔,表明它完全没有问题。剩下的子弹放在胸前的口袋中,相当沉。

荆棘丛是迅速或强行通过的大障碍。他仰坐到荆棘丛中,荆条随之弯曲,在这个过程中,他又多了几处小擦伤,但他并没有注意到。戈登闭上眼睛,开始沉思,寻求内心的平静,没错,还有宽恕。在那个寒冷的夜晚,唯一与他的呼吸相伴的是蟋蟀富有节奏的叫声。

天气寒冷,云雾萦绕在他周围。他叹了口气。不,没有其他办法了。他举起武器,开始迂回前进。

那建筑看起来很奇怪。就拿一点来说吧,远处那块玻璃是黑色的。

这已经够奇怪的了,但更加奇怪的是没有声音。他本来想那些强盗应该会点着火,热烈庆祝。

现在天已经很黑了,他几乎连自己的手都看不见。树木像笨重的巨人矗立在两边。在黑魆魆的建筑映衬下,那玻璃窗虽然不明亮,但也足够显眼,映照出了起伏云层中的亮点。一缕薄雾飘到了戈登和目标之间的地方,模糊了视线,让那里反射的光亮更加微弱。

他缓慢前行,大部分注意力都放到了地上。现在可不是踩到干树枝或是拖着脚步走被尖石扎到的时候。他抬起头来看了一下,又产生了怪异的感觉。前方的建筑物有些问题,发出微弱光亮的玻璃映照出了其大致轮廓。它怎么看都有点儿不对劲。那建筑整体像一个盒子,上半部分基本上都是窗户,下面部分给人的感觉则是涂过油漆的金属而不是木头。在角落里……

雾越来越浓。戈登知道自己错了。他一直在寻找房子或者说大村庄。他不断走近,意识到那东西其实比他想象的要近得多。那外形相当熟悉,似乎是——

他踩到一根小树枝,发出了啪的一声。他蹲下身子,盯着前方的一片漆黑,非常想看清情况。他内心的恐惧似乎激发出了他双眼蕴含的神秘力量,迫使雾霭开出一道口子,让他看到前方。

雾霾似乎相当听话,突然在他面前消散了。戈登发现自己离那扇窗户还不到两米,这让他吃惊不已……他的脸映照在窗户上,眼睛瞪得很大,头发蓬乱……除了自己的影子外,还有一堆白骨,那个骷髅头戴着帽子,似乎咧嘴笑着对他表示欢迎。

恐惧让戈登瑟缩成一团,精神也随之恍惚。他拿不起自己的武器,也发不出声。薄雾萦绕间,他侧耳倾听,想看看能否听得到虚空中的声音,要是能,就证明自己是发神经了。希望那个死人头是幻觉使然。

“哎,可怜的戈登!”那个阴森森的映像覆盖了他的倒影,一闪一闪的,似乎在向他打招呼。这些年来,一直挺可怕的,但世界的主宰——亡灵,从未以鬼魂的形式出现在他面前。戈登的脑子已经无法正常思考,只会胡思乱想了。他的目光盯着那里,一动不动,好像在静静等待着什么。那个骷髅头和他的脸……他的脸和那个骷髅头……那个骷髅头没有与他经过一番斗争就抓住了他,此刻它似乎相当满意,正咧着嘴大笑。

最终,本能的条件反射帮了戈登一把。

无论多么令人着迷、多么可怕,要是眼前的场景始终毫无变化,那么人就不可能一动不动地永远盯着它看。戈登鼓不起勇气,精神濒临崩溃,阅历和学识也于事无补。这种情况下,无聊感反而最终主导了他的行为。

他呼出的鼻息化作白色水汽。他听着气息从自己的牙缝中呼出,感到眼睛不自觉地偏离了那骷髅头。

他注意到那扇窗户装在门上。门的拉手就在他前面,他的左边还有一扇窗户。他的右边……右边是车罩。

车罩……

吉普车的车罩。

那是一辆被人遗弃、表面生锈的吉普车的车罩。那辆吉普车停在森林的小峡谷中,留下的车辙已模糊不清……

那辆被人遗弃、表面生锈的吉普车上还有先前美国政府的标志,他看了一眼那辆车的车罩以及可怜的公务员死后留下的那副白骨,那个骷髅头紧靠在乘客那边的窗户上,正对着戈登。

憋了好长的一口气几乎让戈登头昏眼花,现在他终于松了一口气,同时又不免尴尬。戈登直起身子,就像胎儿出生时由蜷曲到伸直一样。

“啊,主啊。”他舒展了一下自己的身体,绕着那辆吉普车走了一大圈,特意看了一下那位坐在车上的死人,慢慢开始面对现实。他深深地吸气,平息脉搏,耳朵里的隆隆巨响也渐渐消失了。

最终,他一屁股坐到了地上,背靠着吉普左侧冰冷的车门。他双手颤抖着将左轮手枪安全地塞回了皮枪套中,接着取出水壶,慢慢地大口喝起水来。戈登希望自己有更好的东西,但此刻即便是水,尝起来也如同蜜糖。

入夜,天气寒冷刺骨。过了好一会儿,戈登终于理清了思绪。他追踪了错误的线索,误入了这片漆黑的无人之境,不可能再找到强盗们的老巢了。不过,至少那辆吉普可以让他避上一避,这里至少能遮风避雨,比周围的其他地方要好。

他支起身子,将自己的手放到车门的连杆上,开始摇动。曾经,他那两亿同胞都知道如何打开车门。这样不停地摇动,摇了一会儿后,车门的弹簧锁被迫弹开。他用力拉开车门,后者发出了尖锐刺耳的声音。然后戈登滑到了破碎的塑料座位上,开始仔细观察车内的情况。

吉普车的驾驶座在右边,与普通汽车的驾驶座位置相反,这是末日之战爆发前的邮局专用车。那位已死的邮差——即他那具白骨——倒在最边上。即使到了现在,戈登还是不敢看那副白骨。

那辆吉普车上能存放东西的地方几乎都是帆布袋。车内满是旧纸的味道,就像是打开了木乃伊的棺木。

怀揣着希望,戈登从换挡的地方拿起一个金属制成的细颈瓶,一摇还有响声。要想把液体装在那瓶子里保存十六年或者更长的时间,那瓶子必须密封得很好。旋转和撬动瓶盖很费劲。他拿着瓶子对着车门框重重地砸了一下,接着又来了一下子。

他沮丧地几乎想哭,但最后感到瓶盖有了一丝松动。他慢慢旋开瓶盖,一股久违又熟悉的醉人威士忌香味扑面而来。

或许我是好人,好人有好报吧。

或许确实有上帝吧。

他灌了一大口,感受着暖流由喉咙浸入五脏,随后咳嗽了一声。又喝了两小口之后,他倒在了座位上,喘息着,不过这喘息与叹息差不多。

那副白骨窄窄的肩膀上披着一件夹克,但他不敢把它拿下来。戈登拿了几只麻袋——上面印着“美国邮政服务”的字样——将它们盖到了自己身上。车门没有完全关上,留了一道缝,这样山上清新的空气就可以进入车内了,他和那个瓶子一起躲在了临时的“毛毯”之下。

最终,他开始端详这里的主人了,注视着那位已故公务员衣服上印着的美国国旗徽章。他拧开那个细颈瓶的瓶盖,这次,他朝着那副穿着衣服的白骨举起了瓶子。

“邮差先生,你相信也好,不相信也罢,我总是认为你们提供了优质又真诚的服务。对了,人们还总拿你们去激励男孩子们,但我知道你们这份工作相当艰辛。我为你们感到骄傲,在战争爆发之前就为你们感到骄傲了。”

“邮差先生,但是这瓶酒,”他举起那个瓶子,“这瓶酒完全出乎我的意料!我觉得自己所交的税用在了刀刃上。”他向那位邮差敬酒,咳嗽了几声,但非常享受其带来的浓浓暖意。

他躲在邮袋下面,身子又缩进去了一些,眼睛盯着那件皮夹克看,肋骨分布在皮夹克的两边,两条手臂的白骨松散地挂着,角度非常奇怪。戈登躺着一动不动,伤心难过,有点辛酸,好像是想家了。吉普车、伟大而忠诚的信使、印有美国国旗的徽章……这一切让人想起舒适安逸、互相合作的美好过去,数百万人可以自由选择放松、微笑或争辩,互相包容,希望随着时间的流逝,自己的生活会更好。

那天,戈登已经为杀别人或自己被杀做好了心理准备。现在不用那样做了,他相当高兴。他们称他为“兔子先生”,让他自生自灭。但他也享有特权说那些强盗是“乡巴佬”,让他们过自己的生活去,而他们根本不会知道他拥有这一特权。

戈登准备睡了,欢迎乐观心态回归,尽管那种乐观心态可能与这个时代格格不入,显得愚蠢。他躺在麻袋做的“毛毯”下,一整晚都在做着另一个世界的美梦。

2

白雪和烟尘覆盖在古树折断的树枝和烧焦的树皮之上。那并不是一棵死树,零零落落的绿芽正努力地往外冒,但它们的努力并不怎么成功。那棵树的日子不多了。

阴影笼罩,一只受伤的老鸟在空中扶风低翔,像那棵树一样,已经快走到生命尽头了。

那只鸟翅膀低垂,开始吃力地搭建鸟窝——一个安息之所。它从歪倒在地上的树木中将枝丫一根根啄起来,堆到一起,越堆越高,高到看起来根本不是一个鸟巢,这才停止了动作。

那是一堆火葬用的柴火。

那只浑身是血、奄奄一息的鸟停在柴堆的最上面,点燃了柴堆,发出了轻柔悦耳的叫声,这叫声与以前听过的任何叫声都不一样。柴堆开始放出火光,那只鸟很快被吞没在一片深紫色中。然后,蓝色的火焰突然迸发出来。

那棵树似乎动了起来,令戈登大吃一惊。残枝向火焰的方向卷曲起来,就像老人在火堆前烘手。白雪抖落,绿草生长,空气中开始弥漫新生的气息。

置身于火葬柴堆中的鸟没有涅槃,或者进入休眠。它已经被火化,只剩下了骨头。

但是那棵树开了花,开着花的树枝舒展开来,不知不觉地伸入了空中。

戈登仿佛看到了气球、飞机和火箭船。这些幻梦向各个方向飘离,空气中充满了希望的气息。

3

一只灰噪鸦正在寻找蓝色的松鸦,想要继续追逐它。那只灰噪鸦停到吉普车的车罩上,发出了沉闷的声响。它叫了两声,一声好像是说那吉普车是它的地盘;另一声好像是想表明自己很高兴,接着就开始啄那厚厚的破烂车罩。

戈登被咚咚的声音吵醒了。他抬起头,透过上面满是灰尘的窗户,隐约看到一只灰色羽毛的鸟。过了一会儿,他才记起自己在哪里。那一晚,他做了好多美妙的梦。挡风玻璃、方向盘、金属和纸张的味道,这一切感觉就是一个最美妙梦境的延续,而这就是战争爆发之前的生活。他昏昏沉沉地坐了一会儿,细细地体会着各种感受,与此同时睡梦中的情景在他眼前浮现,随后又难以抓住消失了。

戈登擦了一下自己的眼睛,开始考虑自己的处境。

如果昨晚他进入这个山谷时没有留下明显的脚印,他现在应该非常安全。威士忌放在这里封存了十六年却没有动过,这一事实表明那些强盗明显是一群草包。他们总是在某一块特定的区域打猎,连自己的山头都懒得充分利用。

戈登感觉自己有点昏昏沉沉的。他十八岁上大学二年级的时候,战争爆发。从那时起,喝四十度的烈酒而不醉的人就非常少了。昨天,他受到了一系列打击,好几次激动不已才猛灌了那威士忌,现在感觉口干舌燥,眼皮也痒痒的。

此刻,他比以前更加惋惜失去的舒适生活。今天早上不会有茶喝了,不会有湿毛巾了,不会有鹿肉干当早饭吃了,也不会有牙刷刷牙了。

不过,戈登还是努力保持从容乐观。毕竟,他还活着。虽然他觉得,今后很长一段时间里,他会无比想念自己那些被偷走的东西。

注释

[1]美国明尼苏达州东南部城市。

[2]1英尺=0.3048米。

[3]这里代指“戈登”,调侃戈登像“兔子老弟”,钻入荆棘丛中逃生。“兔子老弟”和下文提到的“狗熊老兄”都是乔尔·钱德勒·哈里斯所著的《雷木斯大叔讲故事》中的动物。

[4]一种专门探测电离辐射(α粒子、β粒子、γ射线)强度的记数仪器。

[5]1英里=1.6093千米。

[6]北美洲太平洋海岸山脉的一部分,位于美国西部。

[7]属于美国俄勒冈州。

[8]1码=0.9144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