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冤魂不散

其实。

童薇光的说法不完全正确。

两人即将前往的第一中学是混合制学校,就是寄宿+走读。

为了方便两人的日常行动,走读模式是更加适合。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是走读模式,但其实是晚上才离校,一日两餐(午餐和晚餐)+午休都是住在学校,还是有宿舍的。

与初中时期,区别不大。

唯一麻烦的是,猫尾鼠的安置。

尽管每天晚上回家都能见到小家伙,但大部分时间终究不在家,又担心小家伙乱跑闯祸。

别说闯祸了,光是乱跑,被人见到有一只小白鼠长着一根猫尾巴,至少得预定一个热搜。

本想交给谭娅养育,奈何猫尾谁都信不过,只相信林扉和童薇光。

思前想后,还是决定养在家里,但约法一章——当林扉和童薇光不在家时,绝对不能离开家门半步,遇上任何紧急的事情,可以线上联系。

小家伙不会说人话,却智力很高。

一整个暑假,当林扉和童薇光被谭娅训练的时候,小家伙也没有闲下来,学会了计算机的基础,以及打字。

……

翌日。

下午三点半,林扉一个人动身前往学校,一方面是夏天的着装很轻便,另一方面是第一次住宿、生活用品打算在学校附近买。

因此,少年一个书包就够了。

少年的小学在乡镇地区;初中在旧城区;而高中的第一中学在旧城区的郊外,体育馆附近,距离住处大约四公里,走路需要四五十分钟,骑自行车需要十几分钟。

暑假尾声,堂哥林泽跃履行自己的承诺,送了一台旧手机,一辆自行车过来,以及一大堆的旧衣服过来。

尽管是二手,但是品牌货,质量很高。

对于一个寄人篱下的少年而言,这种赠予更像是一种施舍。

他不是没有想过搬出去住,自己好歹已经加入秩序,有一份固定的收入,租个房子是绰绰有余,却没有付诸行动。

林扉是一个大方与小气都很极端的人。

一来是不想花这个钱去租房;二来是自己虽然加入秩序,但不能让大伯与伯母知道,维持现状更好一点。

画面回到这一刻。

由于林扉奇怪的自尊心,他没有骑自行车去学校,背着一个几乎要撑爆的书包,走向郊区的第一中学。

别小看林扉,经过一个暑期的残酷训练,体能增强不少,累是不会累,主要是热。

走了半个小时,来到第一中学。

学校的命名番号取决于建校顺序,第一中学之所以是第一,纯粹是因为它是本市第一所建起来的高中。

只不过。

建校顺序,多少能反映学校的综合实力。

第一中学,是当年重点的教育项目,倾注不少资源,放在这一座三线城市,算是老牌名校。

位于郊区的山丘上,与体育馆相距一个斜坡,校门口有一个大大的人工湖。

远离喧嚣,宁静致远。

绿树成荫,依山傍水。

正值新生报到高峰期,绝大多数新生都在家长的陪同下,拖着大包小包,来到校门口。

林扉喜欢看网文,尤其是爽文,受不了一点儿委屈,不是大团圆结局绝对不看。在现实中,却十分厌恶这种合家欢的画面,有一种想把一切都毁掉的冲动。

新生报到处就在校门口一侧的树荫下,简简单单摆放几张桌椅,几个学姐学长坐在那里,负责工作。

眼下太多人报到,林扉没有很急,坐在一旁布满斑驳的长椅上。

“绕了一圈,还是来上学了,也不知道是好,还是坏?”

这重复期望与失望的青春延续下去,真的是一件好事吗?

正当少年在自言自语的时候,一阵淡淡的花香扑鼻而来,又是一道颇有灵动的少女妙音,“林扉?等等,是林扉,对吧?”

闻香识女人。

即便没有抬首看一眼,光是嗅到这阵香气就知道是谁了。

不是钟怀勋,还能是谁?

下一秒,林扉蓦然抬首,瞳孔中倒映出一个灵动的倩影。

一个暑期不见,长高了一些,一米六五到一米六七。

夏日炎炎,浅色调的衣着打扮总是舒服一些,白色过膝连衣长裙,外面披着一件半透明的浅粉色防晒衣,踩着一双平底凉鞋,一场披肩长发绑了一个双马尾。

独立了没有完全独立。

没让父母一起来,而是喊来一个女性朋友,帮忙带东西过来。

“真的是你!好久不见!”

这一句好久不见并不夸张,少年没有参加毕业典礼,也没有参加暑假期间的初中同学聚会,两个月不见了。

“嗯。”

霎那间,林扉仿佛回到初中开学那天,他也是这般见到钟怀勋,这个身上有花香的灿烂女孩子,完全就是由阳光、雨露浇灌而成的存在。

温柔,又不会过分无聊,恰到好处增添一些活泼俏皮。

人间理想,不过如此。

“话说,林扉,你怎么会到这里上学?”

钟怀勋会有这种疑惑是正常的。

在初中同学们的视角中,少年是中考翻车,连毕业典礼都放弃参加的人,怎么一转头来到第一中学了?

“额…”

林扉还真忽略这个问题。

却不料。

下一秒,钟怀勋将嘴巴凑到少年的耳畔,温柔道:“我知道了,你是择校进来的吧,第一中学每年都会有一些名额,只是很贵…没想到林扉还是有钱人家的孩子。”

芳香钻进鼻腔,心猿意马之余,林扉有一些无奈,尽管少女的理解完全错了,但也没有解释,让她脑补好了。

也多亏了一点——初中时期,林扉的自尊心很强,一直都在同学面前装作家境不错的样子。

就好像他偷拍堂哥林泽跃十几万的机车一样,不断给自己营造富二代的假象。

钟怀勋的女性友人,不咸不淡向林扉点头致意,天气太热,少年又貌不惊人,引不起人家的兴趣。

一个点头,已经是最大的礼貌。

林扉都习惯了。

过了一会儿,钟怀勋的女性朋友先走了,那个人貌似不是新生。

今天只是八月下旬,因为要军训,所以不是9月1日开学。大约预留了十来天。

就这么,林扉接过钟怀勋的行李箱,作为一个男生,这点事情也是没办法。

然后,两人完成新生报到。

“林扉,我们又是一个班,高一七班!”

听到钟怀勋的话,林扉看了一眼分班手册,果真这样,心忖——这样子的话,高中生涯好像也挺不错的。

正当少年想到这里的时候,两辆自行车争先抢后抵达校门口。

伴随一阵急促的刹车声,两名少年爽朗的打趣,此起彼伏。

“我赢了!高杰!”

“这不公平,我忘了校外有个要命的长坡,我的是公路车,你的是山地车!”高杰仰天长啸。

“我不管,我赢了就是赢了!请喝可乐!”

“行!”

正是庄旭和高杰。

这两个人骑车来上学,大概是少年心性,来了一场说干就干的比试,输了的人请喝可乐。

胜者是庄旭。

作为一个正常的青春期男生,林扉对于男生的变化有些迟钝,也看不出两人有什么变化,唯一可以肯定的是——还是那么受欢迎。

这一会儿,不少女生都将目光投向两人,主要聚焦庄旭。

校门口,门卫室的门旁有一个专门停放自行车的大棚,两人将自行车锁在一起,又走到新生报到处,完成报到。

负责新生报到的学姐,用花痴的眼神打量庄旭,这要是放在二次元都要冒爱心了,双手托腮,道:“庄旭,哦,就是你,新生第五名。”

庄旭摸摸头,腼腆,又不失自信,道:“侥幸。”

说完,庄旭又看了一眼名单,忽而兴奋道:“诶,高杰,我们又在一个班,七班!”

高杰:“好耶!”

“咦,等等,我好像见到林扉的名字了!”

听到这一句话,不远处的林扉翻了个白眼,嘟哝道:“冤魂不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