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回首百年身》:明珠蒙尘

“新华路有两百多学生在游行,老易跟小北走一趟!”

“工人罢工那条稿子还没传回来,再催再催,截稿时间至多拖到零点一刻!”

“小程的社论好了没有?”

“如果时政稿子来不及,就用海外评论凑版,念卿再赶两条译稿!”

时近七点,报馆两层楼里依然忙得人仰马翻,灯火通明打字机嗒嗒响成一片,废稿散乱一地,人人进出来去都似打仗,踏得楼梯地板冬冬作响。叶总编急得快要上火,矮胖身影风一样卷进卷出,冲进时政部催稿,冲去社会部派人,掉头又冲来编辑部丢下一句话,不等念卿抬头,便风风火火冲回办公室接电话。

“我……”念卿张口才吐出一个字,总编的身影已经消失在门边。

绪梅从一堆稿子里抬起头来,捶桌子笑,“惨了吧,两条译稿!”

一听绪梅开口,小钟再忙也要回头搭话,“脱线总编,专捡软柿子捏。”

叶总编大名叶起宪,第一次听到这名字就让小钟笑翻了天,在广东话里谐音起线,是神经病的意思,从此脱线总编的雅号就在报馆传开。绪梅一听小钟的广东口音就忍不住发笑,念卿却半分也笑不出来。

两条译稿,这得译到什么时候……她抬眼看墙上挂钟,推了推鼻梁上的黑框眼镜,叹口气。

绪梅停笔问她,“是不是赶不及晚上的课了?”

“赶不上也得赶。”念卿苦笑。

“那又没时间吃晚饭了吧?”绪梅面有忧色。

念卿已经埋头开始译稿子,无暇再和她说话,只敷衍地嗯了一声。

绪梅搁了笔,“老是不吃晚饭,这样下去你非熬出胃病不可!”

“你何苦嘛。”小钟也回头道,“一个女人打拼这么辛苦,不如早点嫁人啦!”

“这叫什么话,谁说女人就不能自己打拼?”绪梅立时反驳他。

两个人又要展开一轮唇枪舌剑之际,门口传来中气十足地一声暴喝,“稿子弄完没有?”

叶起宪叉腰站在门口,灰呢西服半敞,国字脸上杀气腾腾,绪梅与小钟立刻噤声,乖乖把头埋回稿件堆中。念卿已经见怪不怪,头也不曾抬一下,自顾专注赶工。叶起宪走到她桌前,满意地敲敲桌沿,和颜悦色道,“小沈啊,辛苦你了。”

“应该的。”念卿笑一笑,只希望他赶紧走,别再妨碍她干活。

叶起宪负手转身,扫了眼绪梅桌上乱糟糟的一堆稿子,摇头道,“年轻人就要不怕苦不怕累,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埋头做事低头看路,断不能似那等好高骛远之辈……”

小钟低头咳嗽,绪梅与念卿无奈地交换了一个眼神。

“老叶,过来看下。”

程以哲的声音及时从门口传来,无异于救世福音,拯救三名小编于水深火热。

叶起宪矮胖身躯一个灵活的转身,快步迎上去,笑容堆满每一条皱纹。

“社论写好了?”

“你先看看。”

程以哲递过薄薄两页稿纸,叶起宪匆匆两眼扫完,口中啧啧称赞,只对几处犀利的用词有些犹疑,建议换成相对圆滑的表达。程以哲嗯了声,不置可否。叶起宪知道大名鼎鼎的程主笔一向固执,改他的稿子向来不易,正琢磨着找什么借口,一抬头,却见程以哲目光飘忽,注意力完全没在稿子上,只朝他身后看去。

叶起宪循着他目光,寻到伏案疾写的沈念卿身上。

这女子垂首削肩的侧影颇有些动人,可惜也只是草草一瞥间的侧影动人罢了,如今时髦年轻女子哪还有像她这般,结一根老气的发辫,一看就是乡下人的粗黄脸颊,也不知道擦些脂粉稍作打扮,两片薄嘴唇血色极淡,总是用力抿起,像是刻意在遮掩稍显外凸的门牙。

她浑然不觉旁人视线落在自己身上,只顾埋头书写,抬手将几根散落的发丝别到耳后——这一抬手间,露出磨毛了的袖口下一截手腕,倒是纤细莹白,指尖微翘,别有风情。

早先听人传言,说程主笔对新来的那个女编辑有意思,叶起宪原本是不信的——程以哲是何等才俊,且不说家资殷实,文藻出众,单论人品相貌那也是众里挑一的。如此翩翩才子,怎可能看上那土气木讷的小姑娘。

可循着程以哲隐含热意的目光,叶起宪好奇心起,忍不住细细打量沈念卿。

这个新来的翻译兼编辑,一向寡言少语,只知埋头做事,总罩一件松垮垮的外套,一副黑框眼镜遮去半张脸,进出都是低头藏脸的怕羞样子,细声细气,来报馆做事两个多月,叶起宪还从未和她说话超过三句,也没在意过她长什么模样。

着实算不上美人,中人之姿也勉强。

叶起宪不以为然,咧嘴一乐,拍了拍程以哲肩头,“这篇文章很好,我稍改几个字,正好你得空帮小沈看看稿子。”

“小沈在做什么稿子?”程以哲眼神一亮,挺秀眉峰扬起。

“她赶两条译稿,要得急,你帮她看看,我就不用再审稿了。”叶起宪推他一把,“不说了,我正忙,交给你了。”

挂钟滴答滴答,报馆里灯火渐渐暗下来,各间办公室里人都走光了,只剩二楼还亮着昏黄灯光。走道楼梯的走动声越来越少,没走的人都在加班,整栋楼终于安静下来。

绪梅已经早早收工回家,家里还有父母等着她吃饭。小钟也赶完稿子,收拾好东西,回头见整间屋子只剩念卿还在埋头疾写,程以哲静静坐在她旁边,说是审稿,其实在亲手帮她校对誊稿。灯光斜斜照下,将打字机的阴影投在纸上,念卿只顾写,没注意到光线的昏暗。

程以哲悄悄越过她身后,将台灯的位置调了调,光线顿时转亮。

念卿抬头朝他一笑,两人并不说话,各自又埋头做事。

小钟在一旁瞧着,忽觉无声的默契。

旁人私下都说这两人不般配,接触日久,他倒觉得念卿并不像旁人说的那么土气,至少不像她外表给人的木讷感觉。绪梅也说念卿只是不会打扮。这姑娘相貌平平,举手投足却有种说不出的韵味,会迷住程主笔这样的才子也不奇怪。

“程先生,我先下班了,再会。”小钟客气地向程以哲告辞,却向念卿眨了眨眼,离开之时故意反手将门虚掩。房间里顿时安静得只剩挂钟的嗒嗒声。程以哲看一眼时间,已经快到八点钟,念卿每晚八点半要赶去做家庭教师,教学生英文。

“稿子给我吧,你时间来不及了。”程以哲搁了笔,温柔注视念卿。

念卿低头推了下眼镜,轻声道,“没事,就快赶完了,一直劳烦程先生,真不好意思。”

程以哲只得笑,对她的生疏语气徒觉无奈,“那么,快写吧。”

念卿歉意地一笑,低头继续赶稿。

程以哲却再也无心做事,只是凝眸看她——分明是最平常的一颦一笑,在她做来总有说不出的韵致,她却从不明白自己的美,总是低眉含脸怯生生的。看着她专注的侧颜,他心中满满的欣喜,忍不住轻声叫她,“念卿。”

念卿忙着写完最后几行,只低低应了一声,没有抬头。

“说了多少次,以后不要再叫程先生,好不好?”程以哲笑着,半抱怨半亲昵。

念卿笔下一顿,目光专注于稿子,没有应声。

“念卿?”程以哲伸手过来按住了稿纸,不容她回避。

灯光下,他的手修长削瘦,微凸骨节显出手的主人特有的固执。

恰在此时,楼下门房叫道,“沈念卿,有人找——”话音未落,就听冬冬的脚步声跑上楼来,似乎每一步都在跳跃,踏得陈旧的木楼板微微颤抖。

“哎呀,念乔都找来这里了,准是迟了。”念卿跳起来,不着痕迹地避开程以哲,上前将虚掩的房门拉开。还未见人,就听一个脆嗓子在楼梯上就嚷,“姐,你怎么还不收工,我等你半天,上课就快迟到了!”

念乔三步并作两步奔上楼来,十一月的天气只穿着女校学生清一色的单薄裙衫,外罩藕色绒线衫,两条乌亮发辫松松垂在肩头,绯红双颊透着水润,鼻尖因奔跑而渗出汗珠。

“这就好,再等我两分钟!”念卿顾不上多说,匆匆转身却被念乔一把抓住,“哎呀,别再耽搁了,快走快走!”

却听里边传来一个温厚男声,“别管稿子,赶紧走,我来扫尾就是。”

念乔一怔,这才瞧见程以哲,顿时脸上一红,“程大哥也在。”

程以哲点头一笑,不由分说收起稿子,关了台灯,取下念卿挂在墙上的围巾,“快走吧,稿子交给我!”

挂钟指针已越过八点,果然耽搁不得了,念卿歉然低头,“又要麻烦程先生了。”

程以哲将围巾一抖,替念卿搭在颈上,念卿下意识缩肩。他收回手深深看了她一眼,快步出门。念乔立在门边,望着眼前两人,抿唇低头不出声。

“老夏,拜托帮个忙,还差几行,我赶不及了。”程以哲推门而入,将稿子丢到副主笔桌上,不待老夏从一堆稿子中回过神来,掉头朝总编室叫道,“老叶,稿子好了,一会儿让老夏审完给你!”

“喂喂……”夏杭生嚷起来,“这也太过分了吧!”

程以哲不理他,径自收拾了随身物件,出门时抛下一句,“念卿的稿子别出错啊。”

“重色轻友!”夏杭生冲他背影笑骂,“人人都追女,就你程大少爷了不得!”

念卿关上办公室门,恰好听到夏杭生的大嗓门,念乔亦转头看她。

“走吧。”念卿假装什么也没听到,挽了念乔匆匆步下楼梯,却听程以哲快步追下楼来,直嚷道,“等我送你们!”路边已有黄包车夫迎上来,念卿仿佛未听见,拽了念乔便要上去。程以哲赶上来拦住二人,“坐我的车,黄包车太慢!”

不待念卿回答,念乔已经感激点头,“多谢程大哥!”

程以哲去开车,念乔拍了拍胸口,脆声喜道,“多亏有程大哥在,今天要是迟到就麻烦了,老师要考试上堂课的曲子,轮到我第一个,若在迟到,定然过不了关……”

念卿打断她,语声冷淡,“今天加班误了时间,是我不好。以后不必无故欠下人情,旁人对你好总不会是无缘无故的。”

念乔一怔,“可是程大哥……”

“是程先生。”念卿声气更冷,黑框眼镜下目光淡淡一转,令念乔低头不敢答话。

一辆黑色小奥斯汀徐徐驶到跟前。

程以哲探出头来,“快上来,别耽误。”

两姐妹一路上互不说话,念卿报了地址就再未开口,一向活泼的念乔也闷声不响。程以哲有些纳闷,想了想便找个话头问道,“是先到名山路十号,再送念乔去桥西路吗?”

“不,先送念乔,我可以迟一点。”念卿忙回答。

程以哲趁势问,“念乔今天的课很要紧吧?”

念乔偷眼看了看姐姐脸色,见她只是侧首看窗外,便拘谨地答道,“是的,要考试新曲子。”

“哦,哪一首?”

“肖邦F小调第二练习曲。”

程以哲啊的一声,笑道,“充满幻想和静谧,宛如孩子梦中的歌声。”

念乔惊喜赞叹,“就是这个感觉,程先生你说得太好了,我总不知道怎么表达呢!”

“这是舒曼的话。”程以哲抬目一笑,从后视镜看到念乔脸红吐舌的可爱模样,越发觉得有趣,“刚才还叫程大哥,怎么又倒退回去了?”

念乔不敢答话,偷眼去看念卿,见她微微阖目,似乎已经靠着座椅睡着。程以哲也从后视镜瞧见了,想来念卿定是太疲惫,便闭口不再说话,以免吵着她。

念卿其实毫无睡意,故意闭目装睡,只不想让念乔觉得她在旁边而局促不安。不一会儿,感觉车子缓缓停下,睁眼一看窗外,却还没到桥西路。

“程大哥?这里还没到啊!”念乔已经抢先发问。

程以哲回头笑道,“我知道,时间还来得及,先过来买点心。”

两姐妹一怔,程以哲已笑着下车,替念卿拉开车门,“你们都没吃晚饭,这家白俄人的店里有几款蛋糕特别好吃。”他俯身伸手扶她,笑容温暖,目光似身后迷离灯彩般惑人,“快来,我不懂得挑你们爱吃的口味。”

念卿迟疑了,店里飘出的糕点香气似乎将心绪也染上奶油的软腻,眼角余光瞥见妹妹欢喜期待的样子也令她心头微酸。

程以哲笑着催促,“还磨蹭,是谁赶时间了?”

念卿只得下车,念乔也从另一边下来,小跑步绕过车子,满怀欢快,“这家店我们来过,姐姐带我来的!”

程以哲笑道,“好极了,那你喜欢什么口味?”

“樱桃酱和杨梅!”念乔眼角弯弯笑得似一只馋嘴小猫。

念卿莞尔,侧眸间,却见玻璃转门推开,一双男女相伴出来,步履匆匆间已是光彩夺目,吸引路人纷纷侧首——端的是翩翩璧人,华服锦绣,相得益彰。

念乔悄声赞叹,“呀,好漂亮的一对!”

程以哲定睛细看,一下认出来,“咦,是薛四公子。”

“薛四公子?”念乔脱口而出,语声清脆,引得路人侧目,连那风采翩翩的公子也微侧了下头,似乎听到了她的语声。

念卿扯起围巾将嘴捂住,侧过身子,咳了一声。

“怎么了?”程以哲忙看向她,“很冷吗?”

念卿不说话,围巾遮了大半张脸,隔了眼镜看不清脸上神色。

那一双璧人走向了停在路边的一辆豪华轿车,清贵气度的男子临上车前,似不经意朝这边微一侧首,目光拂过人群,停留了一刻。车中伸出一条玉臂缠挽住他,他颔首一笑,坐进车中。

众人惊艳的目光中,漆光耀人的车子绝尘而去。

念卿又咳了两声,这才放下围巾,抬起脸来,“没事,给冷风呛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