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1]

为了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保持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群团组织、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开展信访工作。

知识点:明确了信访工作条例的适用范围

本条例明确规定了其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群团组织、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开展信访工作(第二条)。坚持和加强了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理顺了信访工作体制机制,构建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第七条)。

第三条【信访工作重要意义】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各级机关、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

第四条【指导思想】

信访工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坚守人民情怀,坚持底线思维、法治思维,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信访突出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五条【信访工作原则】

信访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信访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

(三)坚持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

(四)坚持依法按政策解决问题。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法维护群众权益、规范信访秩序。

(五)坚持源头治理化解矛盾。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着力点放在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把可能引发信访问题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知识点:丰富了信访工作原则的内涵

信访工作要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具体应当遵循的原则包括: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第五条第一项);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第五条第二项);三、坚持落实信访工作责任(第五条第三项);四、坚持依法按政策解决问题(第五条第四项);五、坚持源头治理化解矛盾(第五条第五项)。

案例1

在某市信访局的会议室里,一场特别的会议正在召开,讨论的是一桩网吧被查封的纠纷,信访人吴女士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但执法部门认为他们是照章办事,双方多年无法达成一致。

某市在市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框架下成立了重点信访案件审核委员会,由信访部门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聘请法律、规划、自然资源、人力资源、社保等领域的专家学者担任顾问列席会议。针对长期未能解决的“骨头案”,与会人员审核信访案件的处理情况是否符合“三到位一处理”标准,然后根据审核结果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下一步工作。经过专门的审核委员会对案件审核和充分的讨论,会议认为该案办理工作没有达到结案标准,于是要求相关部门补充调查吴女士的诉求,并详细了解此前的执法工作是否存在瑕疵。

评析

过去,结案但是事情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的难题长期困扰地方信访工作;如今,某市设立专门审核委员会的改革拓展了信访工作的理念和职责定位,信访部门不仅仅是“二传手”,而是向职能型部门转变,整体纳入了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谋划和设计中。更重要的是,信访部门还要在基层治理方面创新工作方式,争取从源头上化解群众矛盾。

第六条【信访工作要求】

各级机关、单位应当畅通信访渠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信访事项,倾听人民群众建议、意见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为人民群众服务。

注释

[1]本书中的条文主旨均为编者所加,仅供读者参考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