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证(Warranties)

保证经常与陈述搭配使用,合称“陈述与保证”(representations and warranties)。的确,保证在许多方面类似于陈述。究其本质,保证是一种“担保”——即保证方担保其描述的内容是真实的,否则,它将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害,比如产品的质保(product warranty)。

表达保证的动词是“warrant”(保证)。

The Seller warrants that he is the sole owner of the House.

卖方保证他是房屋的单独所有权人。

与陈述类似,保证方对某项事实或状态进行描述。在上面的条文里,卖方描述的是:他是房屋的单独所有权人。此外,保证方承诺其描述属实。这里,卖方承诺他关于房屋所有权人的描述真实可信。根据保证的法律效力,如果事后发现卖方不是房屋的单独所有权人,那么买方可以违反保证责任(breach of warranty)为由提起诉讼。

货物销售合同和服务合同常常包含保证条款。

The Supplier warrants that the Products are free from defect in materials and workmanship and conform to the Supplier's standard product specifications.

供货方保证产品在材料和工艺上没有瑕疵,并且符合供货方的标准产品规格。

The Contractor warrants that all Services will be provided by professionally certified engineers.

承包方保证所有服务将由经过专业认证的工程师提供。

来看这个条款:

The Seller represents/warrants that he is the sole owner of the House.

卖方陈述/保证他是房屋的单独所有权人。

这里用“陈述”和“保证”有区别吗?

有的。

(1)对虚假陈述进行索赔,买方必须证明前文提到的三个条件;

(2)相比之下,对违反保证责任进行索赔,买方只需证明一点即可——卖方描述不实。这样排除了买方的信赖要素,相当于对卖方的严格责任。

所以,后者更容易举证。

针对这两种责任,合同方可以获得何种救济?

(1)对虚假陈述,非违约方可以撤销合同,要求恢复至缔约前的状态,或者(如果陈述方主观上构成欺诈)要求金钱赔偿;

(2)对违反保证责任,非违约方只能主张金钱赔偿。

正因为上述区别,缔约双方在起草条款时对使用“陈述”还是“保证”持相反的立场——做出描述的一方希望在“保证”和“陈述”两个词中选择其一,以便限制对方可能的救济手段;而接受描述的一方则希望同时使用“陈述”和“保证”,争取最大范围的救济措施。

特别提示一点,对陈述和保证这两个合同概念间的区别,特别是关于它们的专属表达词汇(“represent”“warrant”和“represent and warrant”)在实体上的法律效果,美国律师界和众多法院还未达成一致意见。合同实务中并用陈述与保证的情形更为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