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二年级
1988年10月的深秋,河南某个贫穷的角落,H先生出生了。
H先生小时候的大部分时光是同妈妈一起度过的。父亲去开封打工,母亲留守家中,教H先生读书、写字。从某种意义上说,妈妈是H先生的启蒙老师,为后来H先生的成功成才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1993年迫于生计(这一年弟弟出生),也因为XJ有亲戚的存在,一家四口人就一穷二白的前往了西域,是的没错,大西北,在绝大多数人印象中满是戈壁滩的XJ。
后来,H先生逐渐开始记事儿了,有了自己的判断力。
经过了两年多的颠沛流离,1995年年底,H先生到了克拉玛依市(大家如果知道的话,应该是因为克拉玛依是著名的油田)附近的一个小村落,远离父母,和远房亲戚一起住。但是这时候的事情,相对来说已经很模糊了。他记忆中印象最深刻的,是在这两年中(1995年到安顿下来之前),有一次在家里带弟弟,弟弟被狗咬了(因此他也不例外的挨了父亲一脚,可能也是唯一打他的一次),这是他这辈子觉得最对不起弟弟的地方。以后至今,H先生和弟弟的关系都很好,哪怕相隔千里,依旧有一条线将他们牵着,这就是浓浓的兄弟情(有个亲兄弟姐妹,真的是莫大的荣幸了)。
半年左右,父母带着弟弟也来到了这里,也就是1996年。想来,已经过了27年了,时光荏苒,人一辈子又能有几个27年呢?
这一年,7岁多的H先生上了小学,在同一届的学生,他的年龄是比较大的。加上本来就比较少年老成,后来也就顺理成章的当上了班长。
小学一、二年级,H先生是在村里度过的,师资力量很薄弱,所以语文老师是数学老师,也是体育老师,两个年级的老师是同一批老师。那时候毕竟很小,记忆的东西都逐渐模糊了,但是依然有几件事情让人印象深刻:第一件事是男生因为调皮捣蛋被惩罚去掏厕所,幸运的是那时候是冬天,厕所味道不是太大;不幸的是也是因为冬天,寒风刺骨,铁锹铲厕所……,小手冻得通红。第二件事是同学P课间休息的时候折了个纸飞机,那纸飞机竟然随着一股清风去了非常远的地方。第三件事是H先生坐在挺高的篮球架上,大概一米五左右,头朝地摔了下来,竟然没什么事儿,也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第四件事是在小河沟里练习狗刨,结果手上被扎了个很大的口子(好像也没有学会狗刨),都可以看到真皮层了,至今伤口依然存在。当然,还有喜爱的足球,放学后,几个小朋友,把书包摆在地上当球门,几个人踢得开心,几乎每天如此,且乐此不疲。
多年以后,H先生高中毕业,老师也去了他曾经读过的初中任教,他只知道,老师姓方,甚至连名字都叫不上来。但是走到老师的身旁,莫名的亲切感袭上心头,往事历历在目。
2.三至六年级
之所以这么划分,是因为这段时间在同一个学校。这段时间的记忆,从三年级开始,就告别了父母,开始和小朋友们一起,过起了住校生的生活。我好像天生适应能力强吧,或者因为有个弟弟,小时候就已经开始带他,所以在新的环境,完全没有感觉。别的同学可能就会思乡,虽然也就十几公里的路,但是在那个年代(1998-2002),可不是后来慢慢的家家户户有了三轮车,那时候,主要是自行车。父母大多数是种棉花的农民,更没有时间去学校看他们。所以很多情况,尤其是刚刚三年级,远离父母亲人,新的环境,新的朋友,不少人开始默默流泪,当然,是在深夜的时候,或者无人的角落,虽然年纪不大,但是自尊心还是很强的。
经过短暂的失落,绝大多数孩子还是能很快的适应生活,毕竟年纪差不多的玩伴一大把,聒噪的聊天吹牛,很快就掩盖了内心的孤独感。
班主任T是我们的语文老师,有幸的是四年班主任一直都陪伴着我们,数学老师C倒是因为家里的原因换了,五六年级的是F。那时候,仿佛也不太懂得要怎么去学习,就记得班主任经常提醒别离书本太近,后来还是有不少人近视了。H先生作为班长,自然是表率作用要做好,然后一直到大学毕业,甚至后来工作了,仍然没戴眼镜。老师的谆谆教诲言犹在耳。
那时候,我因为左右手配合默契还被老师表扬了。因为我右手拿笔,左手拿橡皮,很多人其实是做不到的。所以我的方法也得到了推广。多年以后,也不知道到底大家是否学会了。
有一年,美术老师M上课,应该是那个学期的第一节美术课,让我们欣赏扉页上的一个佛像,当时我真的是很认真的在欣赏,那是一尊非常庄严肃穆的佛像,后来得知,是唐朝时建立的,模板是武则天,坐落于洛阳的龙门石窟。M老师问,谁知道这个佛像叫什么名字?当时很多人没说话,也基本没人举手回答问题。我也不会啊,当时就在欣赏佛像了,哪看具体叫什么名字了。我当时就在想,千万别喊我啊,好巧不巧,M老师说,班长,你来回答一下。我去,好吧,我来回答,可是我哪知道啊,我只能硬着头皮说,如来佛,可见《西游记》是多么的深入人心。说完了我并没有如释重负,反而感觉特别尴尬。后来,另一个同学Z举手了,他回答出来是卢舍那大佛,M老师还让他重复了一遍。这时候的H先生,感觉真的可以抠出三室一厅了,真的就那么的尴尬。
记忆犹新的事情还有住校期间吃饭,那大饭堂,是用饭票去打饭。印象最深的就是早晨,打扫完卫生,就是去饭堂,买上两个馒头(比南方的馒头大的不是一星半点)、一块腐乳,三明治一样夹起来吃,现在想想,仍旧感觉是不错的美味。边走边吃,还没有到学校,饭已经吃完了,简单而平凡。
还有就是乒乓球比赛,最后决赛是我和我们班的H同学打,真的是打不过,他太厉害了,后来他上了师范大学,现在是XJ一所中学的体育老师。
父母仍然在XJ,到了要退休的年纪了。H先生感觉真的是很幸运,直到现在,这帮朋友大部分还在XJ(好像就Q去了西班牙),有时候还会去班主任T那里聚会,友情真的是地久天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