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宫夏
- 重生在光遇之寻光而至
- 硕大的苦瓜
- 2232字
- 2024-05-19 02:44:02
我叫宫夏,重生到了光遇的游戏世界。
不知道我为什么会来这里,不是听说自杀的人要下地狱吗?
我不是出车祸死的,是自己走到车面前的。
被撞飞的时候,我看到了司机惊恐的眼神。
真是对不起了,我要害得你赔钱了,不过你的车看起来很贵,希望这件事对你来说只是一件小事。
不过万一你的车要是租的,那你的人生就要被我毁了…..
呵,我自己的人生都结束了,还关心别人呢。
身上很痛,但好在混身都痛,痛得我根本没有脑子去思考到底是哪里痛。
地上很凉,但好在血流了很多,还挺暖和。
周围很吵,吵得我难受,但好在我慢慢的听不见了……
………
再次睁眼,就看见了面前这位“引路人”,来不及了解情况,就被他催着做出选择。
喂喂,哪有这样服务客人的,我上班再不高兴都是微笑面对顾客的!
算了,谁知道他有没有什么可怕的权利,还是不得罪为好,万一他给我扔地狱里了呢?
既然给了我第二次生命,那我就暂时先“活着”好了。
知道要去的地方是光遇后,我的内心其实并无波澜,没有开心,没有雀跃,也没有什么重生目标。
其实我一直都这样,要比同龄人成熟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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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家庭….怎么说呢,那不像一个家,更像是一个庭,大家聚在一起组成一个团队,一起生活而已。
父母离婚之后,我和弟弟跟着爸爸生活,哥哥和妈妈离开了这个家。
与其说是法院的判决,不如说是妈妈选择了哥哥,抛弃了我和弟弟,她养了三年的盆栽、最常穿的睡衣、用顺手的家具,这些她一个都没拿,只是带走了哥哥。
毕竟哥哥比我们优秀的多,妈妈选择哥哥也是理所当然的。从小我和弟弟就是哥哥的反面教材…不,应该只有我一个人,因为弟弟还小,他还不懂事。
妈妈经常对哥哥说,“你看宫夏那疯疯癫癫的样子,你难道要和她一起疯吗?!给我安安静静的学习!”
“宫夏是没救了,语文才考了八十多分,你给我注意点!别掉成她那样!”
“吃饭不要发出声音!别跟你妹妹一样!”
“…….”
小时候不懂,以为妈妈看似在训哥哥,其实是在骂我,后来才明白,原来那时候我就已经被放弃了。
难怪别人家的父母都是让她家的小孩向别人学习,而妈妈只让哥哥别学我。
我也开始改变,吃饭不发出声音,一有时间就帮妈妈做家务,剩下的时间都在自己房间里安安静静的学习。
但还没等我变成和哥哥一样优秀的孩子,妈妈就带着哥哥离开了。
他们离开后,爸爸变得更加消沉了,偶尔会逗逗撒娇的弟弟。
之前妈妈在的时候,爸爸还会问一下我的宫课,现在妈妈走了,家里很安静,他跟我说话也少了。
怨我,我早就不撒娇了,所以爸爸才几乎不跟我说话,除了我问他要生活费的时候。
直到我上了高中,弟弟上了初中。
有一次像往常一样问他要生活费的时候,他突然暴起骂我。
说我除了要钱还能干什么。
我很难堪,这时候,弟弟在旁边嗤笑出声。
好吧,对不起,我好像确实一直在索要。
从那以后,我没有再问爸爸要钱了,他也没有主动提出要给我。
我跑了很多家店铺,终于找到一家饭馆愿意让我放完学在那里洗盘子。
我很开心,老板开的工资虽然不多,但是省着点应该够用了。
只是干满了一个月,那家老板却不肯给我工资,说我要试用一个月,如果继续干的话,下个月就有工资。
同样的坑我不能跌两次吧。
想闹,但是那家饭馆离学校很近,他知道我是哪一年级的学生,万一报复堵我怎么办?
算了。
我又找了一家奶茶店,这里上的是夜班,两点多才能回去睡觉。
吸取了上次的教训,这次我提前问清楚工资,还选了离学校稍微远一点的店。
这个老板倒不像是个不讲诚信的人,但是我没钱了。
存的钱在上个月就花的差不多了,眼看马上就要吃土,我碰到了哥哥。
很久没见,总不能见面就要钱吧。
想到爸爸说我除了要钱还能干什么的表情,我犹豫了很久,还是不好意思的开了口。
哥哥愣了愣,没有多说什么,给了我两百块钱。
虽然只有两百,但是也足够撑到发工资了。
为了感谢哥哥,我请他喝了一杯我亲手做的奶茶。
可就是因为这杯奶茶,我最后仅存的尊严也破碎了。
妈妈出现在店里的时候,我差点没认出她。
她变了很多,穿着昂贵的裙子,戴着墨镜,踩着她之前从来不穿的高跟鞋。
原来是哥哥把没喝完的奶茶带回了家,被妈妈发现了。
“宫夏,你知道我从来不让你哥哥喝这种没有营养的东西,为什么还要给他?”
妈妈见面的第一句话,不是关心我为什么会在这里上班,也不是什么久别重逢的好久不见,而是质问我为什么带坏了哥哥。
“我还以为是春燝交了女朋友,吓我一跳,他马上就要高考了,以他的成绩上名校是没问题的,我不想让他出什么差错,所以我希望在这之前你不要打扰他。”
妈妈说完这些,拿出了三千块钱,不由分说的塞到我手里,“女孩子还是要提升自我,不要贪慕虚荣和别人攀比。”
说完这些,她就风风火火的走了,像解决了一件麻烦事一样。
我看着手里的三千块钱,感受着店里同事探究的目光,忍着没让眼泪掉下来。
不知道为什么,离学校那么远的店里发生的事情,还能传到学校。
风言风语刚出现的时候,我还是旁听者。
“听说二桥旁边的那里有个奶茶店店员被包养了,上个月正主找过去了,直接把钱甩她脸上让她滚,哎呦,你能想象现场有多精彩吗?”
“我也听说了,我还知道细节,正主还好心劝她女孩子,不要爱慕虚荣,好好学习。”
“我看正主也太善良了,劝她从良还给她钱,要我我就上去撕烂她的脸!”
“哎宫夏,我记得你好像就在那个奶茶店上班?”
…….
我变成了当事人。
弹到脸上的烟灰、洒在衣服上的墨水、倒在书本上的水杯、过道上突然伸出的脚….像是商量好了一样,倒霉的事情一下子全都发生在我的身上。
我没想到事情会发展到这个地步…
要是我没有在那里上班就好了….
要是我没有要哥哥那两百块钱就好了……
要是…我没有活着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