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乖囡囡

  • 荏南
  • 满河星
  • 8875字
  • 2024-04-08 17:31:21

天色渐晚,登达仕街的煤气灯准时在六点亮起,映照着空中飘洒的淅淅沥沥落下的雨点子。巷尾人家的紫罗兰开得正艳,还种了一捧大叶青藤,挤挤攘攘地堆砌在墙上,在绵绵细雨中勉强开辟出一小方避所。

青藤下,一只细白的手伸出,去接从叶尖落下的雨滴,玉色的小臂在昏暗的巷道中隐隐发着微光。江荏南倚在墙上,听着墙内小楼中留声机里传来的《忆儿时》——“回忆儿时,家居嬉戏,光景宛如昨。”

她百无聊赖地踢着石子,纯白的棉袜包着小腿,脚上蹬着一双玛丽珍鞋,绑带缚住纤细的踝骨,上面本来还有个蝴蝶结,被她拿小刀偷偷割掉了,她不喜欢那样幼稚的款式。

棉质百褶裙随着她的动作在膝头荡来荡去,她上面穿着一件蓝竹布褂,袖口翻起,缝着三颗米粒大的珍珠充作袖扣。

两条乌黑的大辫子搭在胸口,如今的摩登姑娘都时兴烫水波纹头,便是没那么多钱去理发店电烫的女学生,也喜欢买了火剪自己烫,唯有江荏南依然老老实实地梳着旧式的发型,顶多是从幼时的双圆髻变成了现在的麻花辫。

她的发辫扎得紧,额上露出一排细软的胎毛,为她添了三分稚气。江荏南额头饱满,眉毛舒淡,一双眼如杏儿一样圆圆的,衬出几许幼态。天生的浅瞳泛出琥珀的色彩,樱唇点点,脸不过巴掌大,在暮色中显得格外可怜。

远处一道强光照了过来,荏南半眯着眼望去,一辆普利茅斯静静驶来,停在她身前,没溅起一点水花。

江荏南走向前座的车门,试了两下,却没有拉开,这才去开后座的车门,果不其然,这次便没了阻碍。她用手敛着裙摆,小心地坐了进去。

江荏南不敢坐实,只浅浅占了皮椅的三分之一,两只幼白的膝盖虚虚靠拢,把裙子小心压好,才悄悄转头看向侧边。

“大哥。”她轻声唤着,声音跟家里养的波斯猫咪咪一样怯生生的,又透着十分的乖巧。

那人没有立时答应她,只闲闲地翻过一页报纸,扫了一眼腕上的陀飞轮,没有说话。

她知道他这是觉得自己回来得太晚了,一个乖乖女,这时候应该老实认错,她也是这样做的,可惜刚道完歉就忍不住辩驳道:“今天同学们出板报,大家都走得晚,不单单是我一个人。”

她轻轻咬着下唇,有些稚气的样子,像极了咪咪困在毛线球中时气呼呼的憨态,恃宠而骄,直等着主人去哄它。

那人也是如此做的,他漫不经心地拍了拍她的头,随口哄着:“乖。”

荏南得到了慰藉,便收起那点小脾气,开始真的认起错来,说:“大哥,我知道这么晚应该打电话叫车子来学校接我的,可是大家都走了,我一个人留在学校里等会有点害怕,以后我一定乖乖地提前告诉家里。”

没有什么比一个纯洁的少女可怜而真诚的恳求更能打动人了,更何况这个少女全身湿淋淋的,胎发粘在额头上,一两缕不听话的发梢从辫子中微微翘出,还在往下滴着水,百褶裙浸了水,沉沉地搭着细幼的小腿,白袜中的一只松脱开来,堆在小腿上,露出泛着粉色的膝盖。

荏南知道她的大哥平时最喜欢看她这样乖巧无害的模样,于是偷偷地望向他,悄悄地观察着。然而,她的打算落了空,那人藏在金丝眼镜后,逆着光,她看不清他的表情。

忽然,他抬起手,揉了揉荏南的头,这次他哄得显然认真多了,将她的头发揉得乱茸茸的,带着笑意斥道:“花言巧语。”

他放下手时,掌心微微擦过她的耳廓,她急忙转开了脸,望向窗外,拨弄头发,掩饰自己立刻泛粉的耳垂。

汽车停在洋房前,早有殷勤的用人送了伞来,明明拿了两把,荏南却只作不知,如一尾小鱼一样钻进了大哥的伞下,那人看了她一眼,到底没说什么,带着她穿过花园,向楼里走去。

她得逞一般地抿唇笑了下,在大哥看不见的地方,青葱一样的手指悄悄攀上他的手肘,却只敢轻轻攀着西装折起的一点褶皱,不敢握实了,怕被大哥发现她的小心思。可是,哪怕这样,她心里也涌起隐秘的快乐,如同肥皂泡一样轻飘飘的,快要飞上了天。

然而,这些泡泡立马就被戳破了,因为她看到了一双高跟鞋,京羊皮、大红色的,鞋跟尖细,鞋头收紧的线条充满了女人味。她立时成了锯嘴葫芦,收回了手,一言不发地跟了上去。

果然,还未进饭厅,荏南便见到了那位大小姐,她是最摩登的新时代女性,烫了水波纹头,喷了巴黎香水,穿着英式高跟鞋和美国丝袜,即便是穿旗袍,也要把叉开到大腿。

大哥才不喜欢这样的呢,大哥喜欢……他喜欢……

她也不知道大哥喜欢什么样的,大哥喜欢她乖巧的学生样,可那只是对妹妹的关爱,不是对女人的喜欢,不带占有欲。

荏南看着魏芊芊妩媚的笑,心里暗暗腹诽,嘴巴涂得那么红,小心待会儿吃饭时印在杯子上,眉毛画得细而飞,简直快要飘到太阳穴去了。

她想了一会儿,又觉得自己这样想他人的坏处实在是很没意思,也难看极了,不管怎样,大哥肯定不会喜欢这样幼稚而丑陋的心思。

荏南不得不承认,她确实在嫉妒,嫉妒魏芊芊能够作为一个异性、一个貌美的女人站在大哥身侧,能够轻柔地唤他的字——抱朴。

不过,她也有自己的精神胜利法,她总是叫他大哥,即便壮着胆子说气话的时候,也只叫他的名字,江庆之。这世上能叫他的字的人很多,可是能叫他大哥的女人只有她一个。

“荏南回来了?快洗手吃饭吧,今天张妈做了你喜欢吃的珍珠丸子,待会儿多吃几个。”

要你好心!

“好啊,张妈在我们家待了这么多年,自然知道家里人喜欢吃什么。”

我和大哥才是家里人,哪需要你一个外客在这里充作主人。

“你年纪小,该多吃些,才能长得高、长得快。”

“是啊,上次大哥送我的旗袍都短了两寸,大哥你能再带我去一趟张记裁缝店吗?”她才不理魏芊芊明里暗里说她是小孩的话,成功转移了话题。

“礼拜六我要参会,礼拜天下午带你去。”江庆之答应了,顺便夹了筷笋尖炒茭白给她。

荏南吃饭很不省心,总是挑食,小时候曾有一个月天天将早餐中煮好的鸡蛋偷偷放到小书包里,去喂隔壁家养的西施犬,直到有一天被回家拿文件的大哥抓了个正着,之后江庆之就养成了盯着她吃饭的习惯。

魏芊芊不愧是在情场翻腾过的摩登女郎,听了这话连眼神都没变过一丝,笑吟吟地开口:“我们荏南是大姑娘了,不仅可以做两身旗袍,还可以做套洋装,就去荣昌祥呢绒洋服店,如今受欢迎得很。”

荏南最厌烦她这副自己人的口吻,明明不是大哥的未婚妻,也不是大哥的女朋友,甚至都算不上什么红颜知己,可毕竟是世交,魏芊芊便含含糊糊地以半个姐姐自居,三不五时地出现在江公馆。

她数着米饭粒,没有应声,可江庆之瞄了她一眼,她顿时觉得委屈得不行,勉强应了一句:“不用了,魏姐姐,大哥会带我去的,就不麻烦你了。”她埋头装作吃菜,一下吃了好几颗珍珠丸子进去,嘴巴塞得鼓鼓囊囊,眼睛还有些泛红,活像小时候她闹着养过的荷兰鼠进食的样子。

魏芊芊占了上风,便专心招呼起大家用饭。荏南见不得她这副样子,连最爱吃的丸子也如鲠在喉,勉强吃了几口,就装作累了上楼去了。

等到她甩动着的辫子消失在转角,魏芊芊才一副随意的样子谈笑道:“荏南实在是还小,稚气得很。”背地里说人是非是最笨的办法,魏芊芊不会犯这种错,一团和气才是成熟女性的风范。然而,她等了一会儿,也不见任何回应,气氛便有些冷了。她随即转换了话题。

待晚饭用毕,江庆之用一种疏离而客气的口吻对她说:“魏老的意思我了解了,今日辛苦你了,我叫人送你回去。”魏芊芊努力让挂在脸上的笑容显得真挚,同样客气地告辞了。

江庆之看了会儿报纸,客厅的德国赫姆勒摆钟敲到第九下的时候,他放下报纸,起身上楼,路过荏南的房间时,看见灯还亮着,本不打算管,惯得她脾气越发大了。

可抬脚要走的时候,他想着江荏南那个体质,最容易胀气胃痛,今日受着气用饭,怕又是要不痛快了,他叹了口气,站在门前敲了两下,却没人回应,于是便推门进去。果不其然,他看见荏南趴在床上,头闷在枕头里,明知他进来了还是一声不吭。

他今日赶了几场会,还场场都要发言,已经有些疲乏了,此时却还是耐着性子哄小猫似的哄她。

“不许任性了。”

他不哄还好,一哄,荏南反而更加委屈,本已经平复的情绪立刻又逼了上来,让她眼眶一下子红通通的,噙着满满的泪水,偏还不肯示弱,绝不让它掉下来。

“我就任性,就任性,你要是不喜欢我这样,那你就……你就不喜欢好了,我才不要你喜欢呢。”明明是撒气的话,却把自己说得越发委屈,那泪珠子眼看就要包不住了,粘在睫毛上欲落未落。

江庆之看她这副小可怜的样子,到底先松了口:“礼拜天乖乖待在家,我让人来接你。”荏南瞪着眼瞧他,还在等着下一句话,江庆之轻笑了下,又说道,“我带你去。”

这便是给了承诺了,只会有他们两个人,荏南见好就收,一下子雨过天晴,展露笑颜。

“又哭又笑,真是个花猫。”江庆之取笑她,荏南却不生气,花猫就花猫,只要得偿所愿,便是荷兰鼠她也当。

江庆之在她面前一向容易放松些,他取下戴了一天的金丝眼镜,放到一边,闭眼揉了揉眉间,荏南看他累了,不敢再吵他,从床上爬下来,乖乖地坐到他身边,也不敢做些什么,只是静静地陪着他。

江庆之闭目休息了一会儿,然后便重回江家大家长的身份,交代荏南好好上学,便回房休息了。

等他离开了许久,直到确认他不在附近了,江荏南才拿起他遗落的金丝眼镜,无比轻地落下一个吻。

西番莲雕饰的床头柜上,小巧的黄铜摆钟发出轻微的嘀嗒声,时针指向十二时,这个点已经过了荏南平日里入睡的时间,她的作息一直很规律,通常十点半后便准备入睡了。

可她此时还瞪着大大的眼睛,窝在被子里,像只小猫似的蜷成一团,稚气极了。荏南想到礼拜天能霸占大哥大半天的时间,心中便忍不住生出欢喜。

大哥要带她去裁缝店,她一定要慢慢地试,多试几套,让大哥看看。

她可不要再做类似上次那套明黄色的旗袍,特别是配上素馨花纹样,看上去实在太小孩子了,一点都不像个成熟的女性。

她这次也不要珍珠做扣了,要用蜜蜡,或者琥珀,这才有韵味。

旗袍上她要让师傅绣月季,大朵的那种,像春日家里花园开的那样,最好让大哥一看见花园就想起她穿旗袍的样子才好。

腰要掐得紧紧的,不能像之前那样松松地拢在身上。

叉要开得再高两寸,她的腿生得漂亮,合该露一些出来的。

最好能让大哥挪不开眼才好呢,她一想到那个画面就禁不住笑成了蜜。

可随即她就皱起了眉毛,万一大哥不觉得好看怎么办?大哥老是不喜欢她穿着打扮太过成熟,上次也是试了好多,他才点了头。

荏南想穿大哥中意的衣服,但又想让大哥看看,她已经长大了,是个漂亮的大姑娘了。

荏南陷入无谓的纠结当中,一会儿偷笑,一会儿叹气,少女的心事在脸上显露无疑。

她翻腾够了,又在欢喜里生出一点忧愁。大哥不喜欢她穿那些把身体裹得紧紧的衣服,不喜欢她把头发烫成妩媚的波纹,不喜欢她的腿在旗袍叉缝里随着走动若隐若现,不喜欢她的唇染上一抹颜色,不喜欢她的眼睛添上一笔浓黑的眼线。

说到底,大哥将她当作一个小妹妹,喜欢她当一个小妹妹。

她对大哥而言,永远是那个会把早餐中的鸡蛋偷偷藏起来,去喂西施犬的小姑娘;是那个在他回家时飞奔出来却被台阶绊了一下,哭得脸都肿了,非要他抱在怀里哄半小时才哄好的小妹妹;是那个偷偷摸进书房把文件翻乱,结果头一次被打了屁股的小活狲。

她在大哥的眼里大概是纯洁而天真的吧。

可她在别人的眼里呢,在魏芊芊的眼里呢?大概不是吧,否则魏芊芊为什么暗暗针对她。荏南不讨厌,也不害怕这种针对。

荏南知道,她是养女,毕竟不是亲兄妹,从小一起长大,随着她出落成大姑娘,自然会被议论。

她有时会好奇,在外人眼里的大哥和她是怎样的?

在他们的眼里,大哥的手是否拂过她的头发,顺着细密的发梢滑过她的背,缚住她的腰?

她不害怕,甚至渴望,比起被当作江家小少爷默认的以后的未婚妻,她愿意接受这些非议,愿意他人用奇怪的眼光打量她和大哥。

这种眼光不仅是对着她的,也把永远克己复礼、端正温厚的大哥拉下了神坛,让他永远平静的脸染上不一样的色彩。

只有如此,她与大哥才是一个女人与一个男人,两片天生该结合在一起的拼图。

她从来都知道,自己不是乖女,不过是大哥喜欢,她便做他喜欢的乖囡囡,只要能赢得大哥的视线多停留一秒,她便觉得世界上再也没有比这更开心的事了。

所以,她不羡慕女朋友新去烫的头发,不羡慕她们能蹬着在百货商店买的高跟鞋,不羡慕她们涂丹琪的口脂,只羡慕她们能大大方方谈起喜欢的人,将那份爱意摊在大太阳底下。她们的心是最干净的奖赏。

不像她的爱,注定隐晦扭曲,是大哥光明人生中隐藏的阴暗。

江庆之总是习惯戴一副金丝眼镜,最常见的圆框,没有什么特别,摘下便和眼镜店里陈列的样品几乎没什么分别。

他外表装扮一向只求一个“不逾矩”,司里的同事着什么,洋服店橱窗里摆什么,他就穿什么。

只有江家幺妹,他的乖囡囡,总是喜欢比着画报上的洋人模特,给他添些时兴物件。

金刚石的袖扣,犀飞利牌的可视墨水钢笔,进口的海军衬衫,有时还会混进她的自制品,例如绣了青竹的手帕。

江庆之都面不改色地收下了,然后零星用着,今天配一件,明日戴一双。好些东西荏南自己都不记得了,江庆之还是把它们都保存下来了。

但是眼镜除外,江庆之戴惯了这副。他用东西还算爱惜,又有些恋旧,因此便一直没换。

荏南偷偷拿了眼镜没还,因为这是最常伴着大哥的东西,她只想独占一晚,只一晚就还给大哥。

她躺在被窝里,鹅绒被轻软软的,像朵云一样托着她。荏南像个笨蛋一样对着眼镜说话:“大哥大哥,你最喜欢谁啊?”她又压低自己的嗓音,说,“我最喜欢囡囡啊。”

她愣了一下,重新来过。

“大哥大哥,你最喜欢谁啊?”

“我最喜欢我的亲爱的。”

“谁是你的亲爱的呢?”

“荏南是我的亲爱的。”

她乐坏了,在床上为自己的幼稚无聊而捧腹大笑。

等笑够了,她便把眼镜抱在怀里,埋头想着大哥今天在车上的样子。

她挨着大哥,闻到潮湿的味道,可大哥明明一直坐在车里,大概是她的潮气沾到了他身上吧。她已经淋湿了,分不出来自己的,却能辨认出大哥身上被她传过去的潮气。

这是因为里面混着烟草的味道,她不喜欢人抽烟,但是大哥除外。

大哥总喜欢古巴来的烟草,她也分不清那些东西,但是只要那味道沾上了大哥的身体,就变得格外令她迷恋,有些冲,但又令人难以自拔。

荏南觉得那股味道仿佛又出现了,如细小的藤蔓一样缠绕着她。

她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没有听到门外远去的极细微的脚步声。

傍晚,江庆之的办公室。

江庆之的办公室并没什么过分华丽的装饰,所有的摆具全是黑核桃木做的。

他刚刚从会场回来,讲了一派废话,可坐在他这个位子,这样的废话不能不说,而且要多说。

积了一天的文件等着他批阅,秘书敲门进来,江庆之从眼镜边缘望了他一眼,手下签字却一点没停。

秘书报告江公馆打来电话说小小姐还没到家,学校那边放学时间已经过了好久了,问要不要让家里的车子去接。

这种小事情本来是不会拿来打扰他的,就连二弟江明之出国前和同学跳舞打牌跑马,只要不是夜不归宿,他也一概不过问的。

可是,家里毕竟只有一个乖囡囡,所以她从小到大的一应事情都是要江庆之点头的,天色已经晚了,荏南还没回家,所以家里用人就打电话到司里来请示他。

“不用去接她。”江庆之吩咐了一句,就让秘书出去了。招呼不打便晚归,她被惯得越发任性了。

江庆之继续批文件,他做事一向专注,因此批阅的速度极快。

突然“啪”的一声,风吹开了没关好的窗户,他起身走到窗边将它重新关好,却没有立时回座位,花窗玻璃的暗色投在他脸上,忽明忽暗。

江庆之叹了口气,拿了大衣下班。

还没到亮灯的时候,天却因为下雨有些昏暗,江庆之坐在车里,雨滴簌簌打在车窗上,印出的水痕蜿蜒,他便透过那水雾望向车外,不知在想些什么。

司机先去了一趟学校,早已人去楼空,江庆之便心里有数了,让照常开回家里,还特意绕回去,走的是从公司回家的那条路,而不是从学校回家的那条路。

果然,在他上下班最常经过的巷子里,他找到了荏南。

既然人找到了,江庆之便不急着过去,他让司机将车停在远远的地方,看着她靠在墙上,青萝的藤蔓快垂到了她身上,叶尖汇聚的水滴跟珠串一样簌簌往下落。她微抬着头,一只脚蹭着地,一下一下往外踢,一副无聊的样子,偏偏脚抬起的动作还合着远处传来的歌声的拍子。

他就这么看了一会儿,车窗开着,一丝丝雨飘了进来,落到他的袖口上、肩膀上,慢慢浸得有些湿了。

然后,他才摇起车窗,吩咐司机往前开,直到停到她面前,看到她被车灯刺得半眯着的眼一下子瞪圆,然后弯成月牙似的笑眼。

她往前座走去,但早被江庆之吩咐落锁,于是乖乖坐到后面来,坐到他身旁。他看着荏南轻轻嗅着什么,又自以为隐蔽地偷偷看他,于是他把浸湿的半边身子往里隐了隐,不让她发现。

等到了家,他看了眼张嫂递过来的两把伞,随手拿了那把大的黑伞,撑开便径直往里走,只将伞往右偏了几寸。

果然,荏南噙着笑钻到他伞下面,江庆之看了她一眼,没说什么,继续往里走,途中黑伞几不可见地再往右移了一点,于是他的肩膀便全湿了,不过之前本来就打湿了,所以倒也无所谓了。

江庆之的右边袖子悄悄往后缩了一些,微微皱起,右手腕上的手表因此露了出来,他低头看到,却只作不闻。

每次荏南都喜欢悄悄揪着他肘部的衣褶,却总以为他不知道,他不懂这有什么好开心的,不过既然她喜欢,就随她。

她到底是小孩,一进门脸色就暗了下来,藏都藏不住,刚刚还好好的,江庆之转头看到一双高跟鞋,原来如此。

魏芊芊这几天会过来他是知道的,他忙,便忘了说一声,但人来了,待客自然要周到,江家出来的女孩不能不知礼数,也不必畏畏缩缩。所以,他放任荏南犟了几句,才淡淡看了她一眼让她收敛,可就是这样,她也委屈得不得了。

真是惯坏了,江庆之想着。

他看着荏南用晚饭时几次变换脸色,喜怒皆形于色,不禁觉得有些好玩,真是小孩心气,一点也藏不住情绪。一味闷着头吃饭,悄悄嘟了好几下嘴巴,既好气又好笑,怎么就至于气成这样。

晚上,他耐着性子哄荏南,她只埋在枕头里不理,但他最知道怎么对付她,只要露出几分疲劳,她便会如乳燕归林一样到他身边来。

荏南乖乖坐在他身旁,眼睛里闪动着再明亮不过的光,她的棉裙轻软,在灯光下隐隐透出几分身段。

他分了下神,再回首就看见荏南贴他贴得越发近了,脸上几乎是不加掩饰的少女心思,看见他的眼神扫了过来,她便欢喜地露出了笑,又甜又软,睫毛像小扇子一样扑闪,在头顶的吊灯映照下往苹果似的脸颊上投下一小片阴影。

江庆之看着那双眼在他的目光下有些羞涩地半垂着,然后勇敢地抬起来和他对视。

他的眼神停留了一秒,然后他起身,让她早点睡,面色如常,脚步平稳地离开房间,还不忘给她关上房门。

桌上,他的眼镜静静地躺着。

等回了房,江庆之打算继续处理白天堆积的文件,才发现缺了件东西。他往椅背上一靠,闭眼揉着太阳穴,长舒了一口气。

“鬼迷心窍。”

也不知是说给谁听的。

不知为什么,他不想立刻去荏南房间取回,硬是等到过了她睡觉的时间,才轻手轻脚走到她门前。

他的手指刚触上把手便不再动了,有极细的声音从厚重的胡桃木门后传了过来,那声音艰难地从狭窄的门缝,从细小的锁眼,从门上玻璃窗的缝隙中,一点点飘了过来。

那声音被层层介质削弱,只剩下隐约一点,他只能听到尾音的一点。

江庆之知道自己该离开的,荏南是大姑娘了,这是她的隐私。可他动不了,那声音仿佛是藤蔓,又像是蛇的芯子,从阴暗的门缝钻了出来,缠上他的脚腕,留下丝丝红痕,让他动弹不得。

荏南受凉了。

昨日她偏要作死,下着雨还跑到巷子里装偶遇,半夜不睡觉还捣鬼。

她闷得发慌,一下子钻出被子大口喘息着,这才发现自己呼吸不畅,鼻音分外浓重,她呆呆地试着发声,轻轻说了一句。

“大哥。”

嗓子果然哑了。

这下好了,大哥又要逮着她吃药了。

她换了衣服披了大衣下楼,探头探脑地在楼梯那里徘徊,张妈端着包子和粥经过,她半途截住,拿了个包子便想溜,还嘱咐道:“张妈,别告诉大哥,就说我一早就去学校了。”

“小小姐,不是张妈不帮你,是大少爷已经问过了,知道你之前还没起来,正在餐厅等着你呢。”

荏南一听更是头皮发麻,想要开溜却知道晚上照样躲不过,不如现在求个宽大处理,于是紧紧地拢了拢大衣衣领,进了餐厅。

江庆之坐在宽大的柚木餐桌另一端,在处理昨夜带回家的文件,看起来专注得很,荏南微微放宽了心,他忙起来,也就没功夫注意她了。

她含含糊糊地叫了声大哥,看他眼睛都没抬一下,虽然这正合她意,可还是忍不住撇了下嘴才入座,跟二师兄投胎一样端起碗呼噜呼噜喝粥,想赶快吃完走人。

可是,喉咙本来就不舒服,喝得太急,被烫个正着,荏南一下子忍不住痛呼出声。

“啊!”

江庆之从文件里抬头看了一眼,看见她脸皱得和酸梅子似的,不像是搞怪,于是起身走近,看见她捂着嘴,眼睛跟白日里见光的猫咪一样眯得紧紧的,他一只大掌扣住两只腕子,将她捂嘴的手拉了下来,力道刚好让她无法挣脱。

“张嘴。”

江庆之语气平淡,往下睨着她的眼神因为逆光而看不清。

荏南紧紧咬住唇,才不要张大嘴露着牙、全是口水的样子被大哥看到!

“听话,张嘴。”

这次江庆之的口气中带了些逼迫。

荏南有些紧张,可还是咬紧了牙关不放,昨日魏芊芊那么优雅,她才不要自己在大哥心中变成流口水的哈巴狗。

江庆之催了一次,她却不听话,一点都不像个乖囡,所以他不再多言,直接进行下一步动作。

“张嘴。”

江庆之说了第三遍,语气依然平静,只是声音低沉了些,仿佛是从胸膛传来的,直震到荏南的身上,她仿佛入迷一样,终于乖乖地张开了嘴。

她吃下的粥因为喉咙太疼咽不下去,还溢了些散在舌上。

“再张大些,舌根放松。”

江庆之哑着声音命令。

荏南有些委屈,大哥的指头就这样硬生生地撬开她矜持的牙关,还不时地碰上她的舌头,难堪极了。

可她不敢不张嘴,因为大哥的眼神仿佛刀子一样刮在她身上,让她觉得有些陌生。

她糯糯地唤道:“大哥。”

他有些沉重地呼出一口气,加大了力气,硬是将她的口腔打开得更大些,眼神幽深。

他的视力虽然不算太差,但是光照不进去,又没有戴眼镜,还是有些看不清。

但他能看清江荏南脸上的羞意和恍惚。

她虔诚地仰着头,望着他。

一副眼镜挂在她开了三颗扣子的领口上。

他的眼镜。

那是金丝的,沉沉地挂在她的胸口。

江庆之看了一眼,然后伸手将眼镜抽了出来,指背轻轻碰触到她的皮肤。

他一只手仍然固定着荏南的唇,另一只手戴上眼镜,往她半张的口腔中看。

“发炎了。”江庆之看了一会儿,下了结论。

他的手指要抽出了,荏南张了半天的嘴,已经很酸了,这一下便支撑不住松软下来。

江庆之眼镜的镜片上反射出光,将他的眼神全部掩去了,薄唇轻启,打算说些什么。

“少爷,车已经备好了。”家里的司机进了餐厅,毕恭毕敬地说道。

他放了手,在餐巾上擦掉那溢在他关节上的津液,对荏南说:“吃完药再去上学,乖一点。”

江庆之转身走了,拿着公文包和大衣,脸上还是架着那副金丝眼镜,与每日出门时的景象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