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麦明河·我想采更多的雏菊

麦明河醒来时,房间昏黑,窗帘下透进来的仍旧是夜。

她睡不沉,一夜醒好几次,不过今晚醒来的原因却不一样。有一个细小生硬的声音,从房间里“呼——呼”的背景音中,把她唤醒了。

什么在响?

她睡意昏沉朦胧,一时有点反应不过来。

金属声继续碰撞摩擦,终于啪地一响,锁芯一跳,门被“吱呀呀”地推开了。门轴久不保养,像老人关节一样枯涩沉重,尖锐地把寂静黑夜划开了一道伤。

噢,原来是家门被人撬开了。

这要是叫妈妈知道,不知道要挨一场什么样的骂——女孩子家一个人住,晚上也不知道拿个椅子堵门?

她妈妈总对世界不放心,出门要检查四五次煤气,上车前总先看一看后座,从不许她回应陌生人的点头微笑。

麦明河一直觉得妈妈有点过分焦虑,没想到今晚竟然真被人闯了家门。

接下来的动静听不清楚,但模模糊糊地,走进来一个人。门缝底下,晃过一阵一阵光,是手电筒。

陌生脚步在客厅里闷闷地走动,偶尔吱嘎一响,麦明河知道,那是踩上了厨房门口的木地板。有一年水管开裂,那儿的木板被泡弯了,以后就常常发表刺耳的意见。

进小偷倒是挺稀奇的一件事。

她重新闭上眼睛,专注地听那小偷的动静。

他先打开了隔壁房门——隔壁是个很小的窄间,一直没怎么用过。它曾被漆涂成婴儿房,后来做过书房,又改成衣帽间,可没有一个功能,是真正被实现过的;如今它只是一间积满灰尘的杂物室。

扫一眼就知道,那屋里堆积如山的全是废物,不值一翻;果然小偷的脚步声马上就退出来,门被“咚”一下关上了。

其实整栋楼加一起,大概也找不出几件值钱的东西。

这栋廉租公寓里确实常常丢东西;以前有一回麦明河门没关严,等发现时,门口鞋架上的一双短靴没了,给她气得挨家挨户敲门问,也没有结果。不过丢归丢,却很少有外头的小偷,开门撬锁、大动干戈,来偷这些没有油水的人。

真好笑,无足轻重的小事,她反倒记得清楚。那双靴子是小牛皮的,棕得光滑锃亮,样子神气;她后来始终没再买着那么称心的鞋。

他要拿什么,就让他拿吧,自己也没什么了不得的东西。

小偷转到卧室门口,门一开,手电光打进来,一下子就找到了麦明河。

强烈白光隔着眼皮,明晃晃地映在脸上,她仍旧一动不动,合眼假寐。

一个陌生嗓音忍不住“诶?”了一声,似乎很吃惊。

麦明河忍着没动,没出声。

小偷脚步踏踏地走进来,在卧室里转了一圈,连床头柜的抽屉也没开,又出去了。

这样浮皮潦草地偷东西,能偷着什么呢?麦明河都替他着急起来了。人做事得有点耐心,得不怕繁琐才行啊。

过了一两分钟,他重新进屋,来到麦明河床前;一团人的温热气息,浮在床的上方。

“喂,”男人嗓音叫了一声,一只手推了推麦明河瘦骨嶙峋的肩膀。“喂,你醒醒。”

好像没必要再装睡了。

把人叫起来干什么,想偷值钱东西,自己找一找不行吗?偷东西不算,还要偷懒;现在的人,可真是。

麦明河睁开眼,床边一个弯着腰的黑影,正笼在她头上。

因为手电光垂在床沿下,小偷的面貌沉在黑影里,光的边角里,只能看见昏白喉结,随着说话一上一下。

“你别怕啊,我就跟你打听点事。这儿有一个叫麦明河的人吗?”

“……是我。我们认识?”

那男人吸口气,直起腰,打量一圈被子下的身体。

“你——你就是?”他兀自不愿意相信似的,举起手电,极不客气地又在麦明河脸上扫了几圈。

她很久没有照过镜子,不知道自己如今是什么模样,反正不会好看。

“怎么啦?”她低声问。

那男人半张着嘴,好像还在消化什么事儿。

他不希望自己就是麦明河,这一点她也看出来了;因为他马上又问了一遍,怕她没听清楚似的:“麦,野麦的麦。麦——明——河。”

“就是我。”麦明河再次微笑一下。“没有别人了。”

那男人盯着她。

过了几秒,他问道:“老太太,你多大岁数了?”

多大了?麦明河自己也得想一想。

不知道从哪年起,她就总记不清年纪了,有时还错以为自己是个小姑娘呢。

一年一岁,听着不多,却是漫天雪花一样数不尽的细微片刻;不知不觉堆积起了一辈子。

抓一把雪,不知道它是何时落下的。一截人生浮起来,她也忘了它来自多久以前。

社工说,到了她这个年纪——八十六岁——麦明河的头脑心智倒还算清明,不像有些老人……

“八十六?”麦明河朝记忆中的社工问道:“你搞错了吧?我可没有那么大岁数。”

房间里重新安静下来,“呼——呼”的背景音再次浮起。

小偷好像才听见。他指指麦明河鼻子里插着的小塑料管儿,问道:“你这是……吸氧气呢?”

“啊?”麦明河有时会忘记。“噢,是啊。怪烦人的。”

小偷叹了口气。他将手电筒往床边一放,光圈映在对面墙上,房间被光切分,切出一圈明亮韶华,和光圈外的昏沉衰亡。

“看我……忘了问了。你喝茶吗?”麦明河问道。难得有外人来一趟,她都忘了要招呼人。“我起来费劲……厨房有茶和饼干,你随意拿。”

小偷局促不安起来,好像没想到这一幕。

“不了,”他犹豫几秒,补问道:“那个……你要喝吗?我可以给你端。”

麦明河拒绝了,向他道了谢;屋主和小偷彼此客气了一会儿。

小偷两手交握,盯着房间一角的电视想了半天,对着它问道:“你身体不好?”

“挺好的,我能自己下地走呢。”

“……吃饭怎么办?你儿子女儿来给你送?”

“我没有孩子,”她笑了笑。“也吃不了多少,随便弄弄就行……社工时不时给我拿点菜啊,鸡蛋啊。”

“社工?你在黑摩尔市没有亲属吗?”

“我都习惯啦。”麦明河说,“本来就没有几个亲戚朋友,死得还都比我早。孩子,你看电视不?”

小偷似乎觉得这个问题很荒谬,沉默一会儿,忽然掏出手机看了一眼,匆匆走出房门。

“喂?”

原来是接电话去了。

“对,我已经找到她了……不,还没动手。”小偷说到这儿,迟疑起来。“那个,你知道她是一个老太太吗?八十六了。资料上可没写。”

对方的回答很短,因为小偷马上又说话了。

“是的,”小偷没有压低声音,可能他觉得没必要。“但是……非拿走她的不可吗?有通路的也不止她一个人,再说咱们也不知道她的通路是什么样的……拿走了,年轻人都难熬吧?她要是抗不住死了呢?”

电话里的人很不高兴,连麦明河好像也隐隐约约听见了他的嗓门。

小偷一声不吭挨了一会儿,终于像是犯了错的学生似的,说:“不……我知道了,对不起。我一定拿到手。”

麦明河有时会被自己的手吓一跳。

厚厚的、褶皱的皮,层层叠叠包在一根根骨头上,鼓凸着青筋和血管,几乎没有温度;和记忆里的她的手,属于两个人。

她用这只仿佛不属于她的手,在被子里摸索几下,找到胸前的吊坠,紧紧攥住。

这一次,小偷一进门就说:“老太太,对不起了,我需要拿你一个东西。”

麦明河勉强看清楚,他样子挺亮堂端正,二三十岁,还是个娃娃;不说,真想不到是个坏人。

“你想要什么?”麦明河问道。“咳,我都用不上了,给你吧。抽屉里有一个银胸针……”

“不,我不要财物。”小偷打断了她。“我需要从你的身体里拿走一个东西。”

“是器官吗?”麦明河好奇了。她的器官,好像没有被拿走的价值。

“不,不是,你别问了。说了你也不懂。”

“那,我会死吗?”麦明河问,“你刚才说的。”

小偷被问得猝不及防,愣了两秒,才说:“我也不知道……有可能吧。”

麦明河静静地看了一会儿天花板上的裂缝。

“你要拿,就拿吧。”她低声说,“就是……在你拿之前,能满足我一个心愿吗?”

不知何时小偷已经走到她身边来了。

“什么心愿?”

“我以前在图书馆里打过工。钱很少,可是我喜欢图书馆,干得很高兴……有一回我下班了,管理员跟我说,有本旧书该淘汰了,特价没卖掉,送给我拿回家看。”

小偷的手,搭上她的枕头。

他脚边有一个黑乎乎的影子,似乎是个机器,不知道什么时候拿进来的,麦明河现在才发现。

“我一看,是一本诗集,回家后就随手翻了一会儿。”麦明河喃喃地说,“当时我看了,把书一放,后来连书也不知道去了哪儿。可是也不知道怎么……近几年啊,我老是想起来里面的一首诗。”

“什么诗?”

“你们年轻人,不都有那个……聪明手机吗?”

“智能手机,”小偷纠正道。

如果她有孙子,可能也会被孙子这样纠正。

“据说里面什么都有?”

“……算是吧。”

“能给我找找那首诗吗?”麦明河恳求道。“我还想再听一遍那首诗。”

小偷低头看了看她,忽然有点局促,从床头柜上抽了一张纸巾,递进她手里。在麦明河怔忡地看着它,不明所以时,他说:“我知道了,你别哭了,我给你找。你记得诗名吗?”

她哭了?

原来这把岁数了,她也不能接受死。

或许是这把岁数了,她还没来得及真正活过。

“是……是叫什么雏菊来着。”麦明河有意隐去了一半标题。

聪明手机里东西多,要找一个诗不好找,雏菊又是个非常普遍的意象,果然很耗时间。

小偷在一连找了几首诗都不对以后,终于不耐烦起来:“老太太,你记不得名字,这不怪我。我还得赶回去交任务,你——”

“我想起来了,”麦明河赶紧说。

这个要拿走她某样东西的年轻人,大概也是她人生里,最后一个能让她再听一次诗的人。

就算实在拖延不下去,她必须面对死亡,那能再听听诗,也是好的。

“《我会采更多的雏菊》……诗名好像是这个。”

年轻人看她一眼,没说话,手指在屏幕上哒哒响了几下。

这一次,他很快找出了麦明河反复想起的那首诗。

“我给你找了个朗读视频,”他将手机放在床边,说。

在充斥药味和衰败的寂静房间里,视频前的广告热热闹闹地响起来,介绍小凯撒披萨店的优惠价。

“广告完了就是,你听着吧,你一边听,我一边干活。”

他弯下腰,从黑乎乎的机器里,抽出了一根管子。

……如果我能从头活过,

我会试着犯更多的错。

我会放松下来,

我会更加柔软,

我会比这一趟旅程,活得更傻。

麦明河感觉到自己耳朵旁变得湿濡濡的。

她像父母一样,一辈子殚精竭虑。战时物价通胀,她就每天费心思计划口粮;和平时期,每周都做家庭账本。儿时家里开小商店,她再渴望,也从不敢偷吃一口货架上的糖。

她长大后遇见许多岔路,生满野花,但从未踏足。

人真奇怪,每个人都知道自己只有这一生;但每一天的过法,都好像还有无穷的时间,可以再来。

小偷掀开被子,把一个凉凉的管子搭上麦明河的胸口,她才隐约意识到,那东西长得有点像老式吸尘器。

“这是什么?”小偷拿起她胸前的吊坠,看了一眼,没有等麦明河回答,将它从管子口旁拨开了。年轻人一般都不认识它,不知道这玩意是干嘛用的。

幸亏他不知道。

在诗里,他将管子口按在麦明河皮包骨的胸前。他启动机器,一个从未听过的低响,渐渐盘旋在房间里。

……如果我能重来一次,我会到处走走,什么都试试,轻装上阵。

如果我能重来一次,我会赤足跑过长长的春天与秋季。

我会试着逃逃学,

我不会再挖空心思考高分,除非是一不小心。

我会尽情地骑旋转木马,

我会采更多的雏菊。

在死亡黑暗笼罩上麦明河的最后一刹那,她模模糊糊听见,家中大门被撞开了,急促的脚步声、人声一起冲了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