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鸟画

在中国画中,凡以花卉、禽鸟等为描绘对象的画,都被称为花鸟画。花鸟画是一个宽泛的概念,描绘的对象除花卉和禽鸟外,还包括了畜兽、虫鱼等动物,以及树木、蔬果等植物。在原始彩陶和商用青铜器上,“花鸟”充满了神秘色彩,保留着图腾的气息。据史书记载,到六朝时期,已出现不少独立形态的花鸟绘画作品,比如顾恺之的《凫雀图》、史道硕的《鹅图》、顾景秀的《蜂雀图》、萧绎的《鹿图》等,虽然现在已经看不到这些原作,但相关著录资料表明当时花鸟画已具有相当高的水平了。

中国花鸟画的立意往往关乎人事,它不是为了描花绘鸟而描花绘鸟,也不是照抄自然,而是将动植物与人们的生活际遇、思想情感紧密联系并加以强化表现。它既重视真,要求花鸟画具有“识夫鸟兽木之名”的科普作用,又非常注意美与善的观念表达,强调其“夺造化而移精神遐想”的怡情作用,主张通过花鸟画的创作与欣赏影响人们的志趣、情操与精神生活,表达作者的思想与追求。

在造型上,花鸟画重视形似而不拘泥于形似,甚至追求“不似之似”与“似与不似之间”,借以表现对象的神采与作者的情意。

在构图上,花鸟画突出主体,善于剪裁,讲求布局中的虚实对比与顾盼呼应,而且在写意花鸟画中,尤善于将发挥画意的诗歌题句,用与画风相协调的书法在适当的位置书写出来,再辅以印章,成为一种以画为主、以文为辅的综合艺术形式。

在画法上,花鸟画因描绘的对象较山水画具体而微,又比人物画丰富,所以设色更具写实色彩或带有一定的装饰意味,而写意花鸟画则笔墨更加简练,具有程序性与不可更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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