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刑事责任论历来是刑法学理论的艰深领域,也是司法实务的聚讼焦点。将三阶层体系引入我国刑法理论之后,人们对构成要件论与违法性论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但其中的责任论仍是一个相对薄弱的环节。本书分为刑法责任的基础理论、故意理论与过失理论、违法性认识与期待可能性理论三章,立足于我国刑法的理论现状和实践现实,针对刑事责任的基础理论和具体现实课题进行了探讨。

第一章第一节“刑事责任与责任主义”。全面梳理我国传统刑法理论中的刑事责任理论,以及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中责任主义原则之下的责任理论的发展脉络。一方面,从我国传统刑法理论的研究视角出发,较为细致地概括勾画出与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中“责任”内涵不同的“刑事责任”的整体理论面貌。另一方面,从责任主义原则出发,体系性地梳理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中的责任理论,展示出责任理论的发展脉络。

第一章第二节“责任理论的中国课题”。通过梳理对比我国传统刑法理论中的刑事责任理论和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中的责任理论,可以看出,我国传统刑法中的犯罪论体系之外的刑事责任理论所探讨的刑事责任流于抽象的概念演绎,而对于探讨犯罪成立与否的刑法理论没有实质贡献。应当说,刑法理论中责任的意义不在于责任的概念如何表述,而在于责任作为犯罪成立的条件之一。在此背景之下,我国刑法理论中的刑事责任理论事实上已经转向大陆法系刑法责任理论,进而明确我国的刑法责任课题就是责任理论的本土化问题。

第二章第一节“犯罪故意‘明知’的内容与程度”。从责任主义原则和主客观相一致原则的角度来看,成立某一犯罪必须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主观罪过。而本节通过对现行刑法条文的梳理,尝试分别厘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总则与分则规定中“明知”的内涵。在此基础上,对判断行为人“明知”的程度是否达到刑法要求进行了探讨,认为需要将其程度内容具体化为“明知”的整体性、现实性与符合性,从而解决事实要素与价值要素的关系问题。

第二章第二节“论过失犯的实行行为”。国内学界对过失犯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德日过失犯构造、注意义务、客观归责、注意义务规范保护目的等的研讨上,对过失实行行为的研究相对比较薄弱。在我国的立法与司法实践中,过失犯的处罚范围仅囿于过失实害犯。过失犯的实行行为是一种独特的行为类型,与故意犯的实行行为是并列关系。研究过失犯的实行行为,应当对其进行科学分类。立法上,过失实行行为的认定限定于公共安全领域;司法上,客观归责理论与注意义务违反说并不是互相对立的两种理论,过失的实行行为判断应当从事实判断和规范判断两个层面同时把握。

第二章第三节“监督过失的学理反思与边界控制”。总体来看,无论是域内研究与域外研究冷热对比的理论现状,还是司法实践与立法初衷背道而驰的实务现实,都暴露出我们在监督过失领域研究的不足,且都致力于从存在论的角度弥补安全与自由之间的空隙。但从既有的理论研究来看,这种存在论的视角反而扩大了安全与自由之间的鸿沟,这种鸿沟在单位过失犯罪中反映尤甚。与故意犯相比,过失犯的构成要件大多缺乏定型性,因而呈现开放性的特征,在具体适用中,大多需要依靠学者与司法者进行构成要件的填补工作。在单位过失犯罪领域,这种开放性体现得更为突出,对司法者的填补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监督过失的边界问题,不仅仅是检验既有过失理论良莠的试金石,也为企业合规制度与刑法教义学的结合提供了绝佳的研究场域。有鉴于此,本节首先对监督过失犯罪既有的概念争议予以梳理,并立足于我国刑法的具体规定,对监督过失犯罪的成立范围予以重构。

第二章第四节“过失不作为犯的司法判断”。通过分析饲养动物致人伤亡的案件发现,有关过失不作为的案件处理较为混乱、可罚性认识不清、归责判断路径欠缺,在此问题意识上,提炼出了过失不作为犯罪的归责路径,有利于过失不作为犯的司法判断。

第三章第一节“中国语境下违法性认识理论的体系审视与归正”。通过实证研究发现,违法性认识与违法性认识可能性在我国法定犯的审判实践中分别发挥着影响量刑和定罪的机能。虽然我国刑法学者以德日阶层论体系为平台,对违法性认识的立场和地位问题展开了学术论争,但由于忽视了违法性认识和违法性认识可能性不同的法律功能,所以不能形成供给实践的定论。结合我国语境,应当分别从犯罪论和刑罚论中寻求违法性认识和违法性认识可能性的理论归宿。

第三章第二节“期待可能性的体系定位和司法适用判断”。通过列举期待可能性判断标准的几种学说,可以看出几种学说各有利弊。本书认为,期待可能性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是犯罪主观要件中的评价因素、前提因素、消极因素。当前我国司法实践中,刑法回归常识对于促进司法公正、实现司法人权保障具有实践意义,司法实践中对期待可能性的判断也应在坚守罪刑法定原则的基础上回归常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科学立法、公正司法。若单采用一种标准并不能保证在各种情形下都能准确判断行为人期待可能性的有无及大小。

本书是四川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基层司法能力研究中心2022年度重点项目“刑事责任原理及实践问题研究”(编号:JCSF2022-02)的研究成果。在此由衷感谢基层司法能力研究中心的资助!

作者

2022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