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记账凭证概述

1.3.1 记账凭证的概念

记账凭证,又称记账凭单或分录凭证,是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按照经济业务的内容加以归类,并据以确定会计分录后所填制的会计凭证。它是登记会计账簿的直接依据。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等都属于记账凭证。

1.3.2 记账凭证的种类

记账凭证的分类方法主要有以下两种:按照所反映的经济业务内容的不同,可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按照填制方法的不同,可分为单式记账凭证和复式记账凭证。具体的分类情况如图1-10所示。

图1-10 记账凭证的种类

1.3.3 记账凭证的填制要求

填制记账凭证是会计核算的重要环节,填制正确与否,关系到记账的真实性。会计人员填制记账凭证时,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1)确定采用何种记账凭证。

首先,应确定采用哪种格式的记账凭证。若企业规模大、收付款业务多,宜选择采用专用记账凭证;若企业规模小、业务少,宜选择采用通用记账凭证。其次,若选择采用专用记账凭证,则在按照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时,还要具体确定填制收、付、转哪一种专用记账凭证。

(2)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记账凭证可以根据一张或若干张反映同一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填制,也可以把若干张同类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进行汇总,根据汇总表填制。对于调整、结账、会计记录以及更正错账,一般没有原始凭证,但填制记账凭证时要做较为具体的说明或附有自制的计算单。

(3)填写记账凭证的日期。

填写日期一般是会计人员填制记账凭证当天的日期,也可以根据管理需要,填制经济业务发生的日期或月末日期。

(4)填好摘要。

摘要用于反映记账凭证的经济业务内容。填写摘要的基本要求是真实准确、简明扼要。

(5)准确填写账户名称并正确反映借贷方向。

(6)金额栏数字的填写。

记账凭证的金额必须与所附原始凭证的金额相符。填写金额时,阿拉伯数字要规范,写到格宽的二分之一,并平行对准借贷栏次和科目栏次,防止错栏串行。金额数字要写到分位,角、分位没数字也要分别填上“0”,角、分位的数字,要与元位的数字平行,不得上下错开。

(7)记账凭证的签章。

记账凭证填制完成后,要由有关人员签名或盖章,以示负责。

(8)填写记账凭证的编号。

记账凭证编号必须连续,不得跳号、重号。在具体编号时,可采用统一编号和分类编号两种方法。统一编号较适用通用记账凭证,即将全部凭证作为一类统一编号。分类编号较适用专用记账凭证,它又分为两种方式:一是分现金收付、银行存款收付和转账业务3类,分别起头,连续编号;二是分现金收入、现金付出、银行存款收入、银行存款付出和转账业务5类,分别起头,连续编号。

如果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制两张以上复式记账凭证,可采用“分数编号法”编号。如第15号记账凭证的经济业务需填制3张记账凭证,可编“转字第15-1/3号”“转字第15-2/3号”“转字第15-3/3号”。

(9)过账符号栏。

会计人员在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有关会计账簿以后,在过账符号栏注明所记会计账簿的页数或画“√”,表示已登记入账,避免重记、漏记。在没有登账之前,该栏没有记录。

1.3.4 记账凭证的审核

记账凭证是登记会计账簿的直接依据,为了保证会计账簿记录的正确性,以及整个会计信息的质量,记账前必须由专人对已编制的记账凭证进行认真、严格的审核。审核的内容如图1-11所示。

图1-11 记账凭证的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