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远水解不了近渴
- 重返80:从黄大仙开始致富
- 疯神狂想
- 2613字
- 2024-01-17 08:00:30
等送走秦汉,秦军回到工作间,继续制作手电。
这个东西最难弄的就是灯头、灯座,再就是玻璃镜片,还有就是反射杯。
有这些东西,整个手电筒,对于秦军就再也没有难度。
他也早有准备,制作手电筒的主要部件已经做好。
铁皮卷出来的主体,手刻的螺旋套丝。
内外套丝都弄好,直接拧上就可以。
其中的线路,这个就需要姐姐她们捡来的炮线。
手电筒这玩意,就是一个小的闭合电路,算是最简单的电路。
做这玩意,反而是开关最难弄。
不过这个对于秦军来说也没难度,不就是断开电路和闭合电路嘛!
中间位置的电线断离,上面加装推拉铁片。
推上去铁片连接导线,形成闭合电路,手电筒就发光。
开关推回来,电路断开,灯泡自然也就不再发光。
这玩意就这么简单,做起来真的没有任何难度。
甚至是因为手工制作,加上秦军手工精细,做出来反而更加有质感,看着也更加漂亮。
也就是手电筒的外壳没有镀锡,不会如同工厂制作的手电筒一样是银白色。
但是铁黑色打磨抛光一下,却有着金属特有的质感、光感,也有一种别样的美。
试验了几次,可以点亮灯泡,取过过旁边的气步枪,直接卡在上面的导轨之上。
秦军之前准备的是一号电池使用的手电筒,这一次使用的却是五号电池,根本就不匹配,现在也就稍微试验一下。
要想好用,还得去公社购买一号电池。
而这玩意好像也要票,秦军要想购买,还得找秦正帮忙。
所以,秦夏送的两节五号电池,也是一个大人情。
摇了摇头,把零零碎碎的东西收起来,他填装了一个弹夹,塞入枪中,准备出去试枪。
现在天就要黑,应该打不了几枪。
“这把枪的膛线,虽然有点浅,数量也不多,但是精准度应该会提升一些!”
抱着枪走出工作间,直接下压枪管,给枪加压。
之后,秦军抱着枪,不停的瞄准。
特制的子弹,用来打固定物体太过浪费。
所以,秦军还是想着打个活物。
而此时的农村,最不缺的就是麻雀、斑鸠、喜鹊等鸟类。
比如麻雀,此时还不是三有动物,而是属于四害之一,是国家鼓励捕杀的有害鸟类。
秦军只是稍微驻足寻找,就发现了很多。
房檐上,树上,墙上,到处都是乱飞的麻雀。
夜幕就快降临,这些家贼是回来过夜的。
秦军挑选了一只落在墙头的麻雀,快速瞄准,果断扣动扳机。
噗的一声,十几米之外的麻雀应声落地。
只不过,它是落在的墙外。
秦军走出家门,来到墙边,发现一只脑袋被打爆的小东西。
捡起来一看,子弹穿透麻雀的脑袋,已经不知道飞到哪去。
看来威力确实增强了不少,最少在十五六米范围之内,不管是精确度,还是威力,都比第一把枪要强一些。
这也是没办法,这把枪不管是枪管还是枪膛,秦军都加长了一些。
枪膛增加,里面的压力舱就会延长,加压之时,压力就变大。
压力大,威力肯定就更大!
而枪管加长,这样就算没有抑制器的帮助,激发的子弹,其稳定性、准确性都会增加。
更何况,这一次枪管内部他还拉了膛线。
虽然膛线钩削的不太深,也只有四条膛线,但是,只要有,就对子弹的稳定性起作用。
对现在的这把狙击型气步枪,秦军很满意。
最起码,比第一把满意的多。
此时他倒是很盼望二哥回来,也不知道他看到这第二把枪,会是什么感受!
可惜,这把枪也有点名不副实,因为狙击型气步枪哪里会没有瞄准镜?
距离远,瞄准镜的作用还是很强的。
收起这只倒霉的麻雀,秦军继续试枪。
既然是试枪,自然就不以打到猎物为目的,所以他选择的猎物,距离越来越远。
围绕着村子,只要有麻雀群,秦军就会凑过去开一枪。
从刚开始的十四五米,接着是二十米、三十米、四十米。
秦军发现,在三十米以内,精确度最高。
只要超过三十米,精确度就会降低。
当然,精确度不足,也是可以通过经验调整偏差,修整弹道,来提高命中率,而神枪手就是这么来的。
“我的手艺还算可以,这已经达到设计标准!”
打了十几枪,他已经试出这把枪的性能,最远攻击距离应该能达到一百米。
准确的说,精准射击距离是三十五米左右,而最远攻击距离是一百来米。
而这把枪的原型枪,其精准射程就有九十一米,看来还是差距巨大。
现在他做的这把枪,最远射击距离才能达到这个数据!
而这肯定是因为气压不足,所以才威力不够!
距离越远,击中目标的几率就越小,而这也让他迫切的想要弄到瞄准镜。
“这个年代应该不缺望远镜,一般还都是军用的高倍望远镜,就是不知道谁家有啊!”
秦军绞尽脑汁,也没有从记忆库之中想起,现在这个时候到底谁家有望远镜。
他倒是知道,等到中苏贸易开始的时候,能够从北边轻松换到各种军事装备,里面就有大量军用望远镜。
可是,那得是八十年代末,远水解不了近渴。
弹夹里已经没有子弹,秦军也就只能收工回家。
一边走一边查看收获,现在他腰上绑着十来只麻雀。
仔细数了数,只有十一只,而一个弹夹之内可是有着二十二发子弹。
虽然是试枪,但是这个击杀率还真不高。
虽然秦军的射击天赋不算好,但是原来他可是用无数子弹喂出来的神枪手。
没想到,现在初试身手,居然才这么点命中率。
摇头晃脑的,秦军回到家。
“呀?三哥,你这是一把枪?”
秦军刚刚跨进院门,秦貌就跳了过来。
秦军抬眼看了一眼秦貌,现在他们家里,除了大嫂和几位侄子侄女,就这小子好看。
他的皮肤有点白皙,加上瓜子脸,双眼皮,浓眉大眼的,看着就有点喜庆。
特别是在一片排骨、枯树林中,这种十来岁的小孩子,就更加显眼。
“不要碰,都十一了,算是大人,怎么还这么不稳重?”
眼看秦貌这小子就要抓住枪,秦军直接一个反手,就在他脑袋上打了一巴掌。
俗话说得好,打弟弟要趁早。
不是以后打不过,是以后得给他留点脸。
现在十来岁,正是没脸没皮的时候,还能打!
看着一脸委屈巴巴的小弟,秦军感受了一下,手感还是很不错滴!
“不要乱动,要不然还要挨打!”
说完,秦军直接把手中的一串麻雀,塞到秦貌手中。
果然,刚才还一脸委屈,想要哭的样子,现在发现一串肉,立即开始双眼放光。
“怎么吃?要不然烤着吃吧?”
“咱妈舍不得油,肯定不肯给我们炒着吃。”
“炖的不好吃,还不如烤!”
一接过麻雀,秦貌的嘴就开始不停的突突。
不过,他的建议还是很好的,这一点秦军也有所不如。
如果刚开始得到的那只兔子,他要是烤着吃,肯定不可能吃吐了。
现在他已经知道,对于很多野物来说,如果没有足够的调料,又想快点吃掉,那唯一的办法就是火烤。
不管是野兔、麻雀,还是鱼,烤着吃,腥味最轻。
“会弄吧?快点处理,要不然等咱爹回来,也许就要拿着出去卖钱!”
秦军还是很了解他爹的,所以开始提醒秦貌。
虽然中午吃了炒肥肠,但是也不耽误他晚上吃烤麻雀啊!
秦军有点感慨,他这是窑厂办起来,却是影响了晚上的小酒。
不帮着村里人干活,也就没人请他喝酒吃肉。
虽然中午窑厂的一顿饭,可以找补一下,但还是感觉亏了!